浅析我国众筹融资模式及其发展
2017-06-30汪雪滢
汪雪滢
摘 要 众筹可以说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建立筹集资金的企业家或创业者和一大群新投资者之间直接联系的一种方法。这样可以为投、融资者构建直接沟通的桥梁,以降低资本错配带来的损失,增加对创新、创意方面的资金分配,同时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且得到发展。
关键词 众筹融资 模式 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1众筹融资发展的历程
众筹在早期就已经进入了外国的研究领域,十八世纪的贝多芬便是通过众筹进行的募集的,当时还有不少的创作者用众筹得到了必须的资金支持。之后众筹已经在欧美辐射般的广泛扩散,就在此时奥巴马签订了《创业企业扶助法》,这使得众筹在当时又更上一层楼。全球大量研究人员对各众筹平台展开了探析,就从Maculation的研究结果能将众筹的模式分为4种:股权众筹、债券众筹、回报众筹和捐赠众筹。
中国在2011年5月铺开了众筹模式的道路,我国创业者跟据海外的众筹模式推出了点名时间网,成功开启了众筹融资模式进入中国的大门。到2015年10月为止,21个省市中都有众筹平台的涌现。其中,北京以55个位列第一名;广东省则以54个位列第二;上海还是以其平均水平36个排明第三。而10月的筹资额则显示北京、广东与浙江三地最高,众筹募集资金达到了惊人的2.7亿、2.3亿元与1.5亿元,都比历史同期水平要高。
众筹经美国传到的我国,所以它的分类模式也与国外的分类形势相差无几。国内的支柱平台有以债券众筹为主的拍拍贷、人人贷等,以股权众筹方式为主的天使汇、大家投,还有以回报众筹当作核心的点名时间、追梦网、众筹网。接着是以捐赠为主的微公益平台,最后就是以苏宁、阿里、京东等平台所组成的综合平台,其中股权众筹占到了我国众筹融资模式最大的一部分,而公益性的众筹平台就显得数量较少,其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
2众筹融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众筹融资实施监管。虽然现行的《公司法》等有相法规中表明,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取得相关人员的批准,不能以发行股票、债券、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途径从社会民间筹集钱款,并承诺在相应时间内通过货币或别的方法向投资者还本付息或进行相应回报。现在众筹融资企业的发展还在探索期间,众筹融资可能会站在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法律的警戒线之外。
(2)在众筹融资的平台之中,投资限制较低,出资人不集中,出资人之间基本没有联系的机会,对其投资的项目和企业缺少真实的认识,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又因为地域的不同,让投资人基本无法监督投资项目的具体运营情况,这就极大的增加了出资人受到欺骗的风险。
(3)众筹融资的出资人大部分是零散的小额投资者,因为缺少投资的经验与技术,没有相应的自我保护能力,大部分的出资人缺少专业性的判断,对融资项目的好坏和对应的风险没有明确的了解,从而在高利率和产品创意性的引诱下,人们经常会做出错误的投资行为。但是众筹融资的模式中,筹资者常常是小微或者初创企业,单笔的融资规模比较少,这就需要进一步减少融资的成本,想要减少其融资成本,就必须降低其信息的披露负担。而且现在中国网络的信用监控制度还在起步,想增加对出资人的有效保护显得尤为困难。
(4)如今的国内众筹平台多数都有提供“本金担保”的服务,以及捐赠模式的众筹平台,对欺诈行为采取“先行赔付”的手段。这让本该借助众筹平台交易的直接融资模式,逐渐成为了由众筹平台的那一边随意主导的间接融资,甚至可能让众筹平台融资的风险与日俱增,演变成了金融系统中风险的积累点。
(5)对项目发起人来说,众筹平台的广泛开放性让创意被剽窃的风险大大增加。如果项目的发起人得到了不错的创意产品后,为了从众筹融资平台得到必要的资金支持,就必须把产品的设计思路与外观,甚至使用的详细信息都发在网络上,这就让想抄袭这个产品提供的人有机可乘。与先进国家比较,中国的产权申请与保护存在着很大差距,项目的创意者不容易守护好属于自己的成就。
3众筹融资平台的发展趋势
(1)不少众筹融资机构都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可购买的资产极少,而且对众筹融资网站缺乏固定的计量方式,因此未来数年中许多众筹融资平台可能在国际领域扩张,而不是通过收购使自己扩大发展。
(2)众筹平台想借助于市场的实际分工,所以按相关产业与项目分类的平台更适合当前的社会需求。让自己的服务和其他人不同也是众筹平台选择独特方向的一种原因,只有提供与众不同的服务才能在无形中产生核心竞争力,至此之外建立了一个垂直专业化的众筹平台,这样能更好的吸引投资人反复投资。
(3)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型公司协会开始把目光投向众筹集资,使创新产品能尽快融入市场,以及如何迅速提高其自身的社会知名度。采用众筹不仅能吸引额外的资金,还将原本应由公司内部做出的决定放到民主的决策平台上。
(4)众筹平台尤其是基于捐赠的众筹和无利息众筹向来获得慈善企业的支持,小型企业因为其融资需求量非常小,与众筹平台的供给条件非常匹配,即个人捐赠或贷款就可能成为成功融资的契机。
(5)由于众筹平台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金融风险,很多商业人士仍把众筹看做一片危机四伏的雷区——其可能导致出资者把资金浪费在糟糕的企业身上,甚至令经验不足的出资者成为欺诈事件的受害者。这种风险极有可能会催生出越来越多的专门撮合难以获得私募投资者关注的小企业与投资人达成协议的改良版众筹平台。
4结语
众筹融资深刻体现了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包容性特征,是融资民主化、金融市场化在互联网时代的自然延伸,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科技文化创意类项目融资难等具有独特价值,也可为社会大众的小额权益性投资提供可能。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规范众筹融资的做法,研究出台众筹融资的规范制度,既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便捷性和经济性,也要保护小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李雪静.眾筹融资模式的发展探析[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4.6.
[2] 胡吉祥,吴颖萌.众筹融资的发展及监管[J].证券市场导报,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