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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2017-06-30黄璐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7年11期
关键词:法务会计高校教学人才培养

黄璐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会计师、律师两大职业支撑着经济运行秩序和市场游戏规则。然而在完善的法律环境,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与法律的结合将更加密切。一方面单纯凭会计知识已经很难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有会计事项;另一方面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规范还需要通过会计计量和记录。高校做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要负担起法务会計人才培养的重任。本文将对法务人才的培养展开研究探索,以期能对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建设有所帮助。

【关键词】法务会计 人才培养 高校教学

【中图分类号】D918.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11-0015-01

目前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法务会计师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越来越多的法务会计师受聘于政府机关、警察局、大的公众公司和小的私人公司等机构进行欺诈调查,越来越多会计事务所拓展服务范围,对外提供了调查与法务会计服务。此时,人们逐步开始认同法务会计师在会计职业界中具有相对专业化的独立地位。法务会计师通过提供他们特有的专业服务,在解决经济纠纷、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参与民事与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市场与良好的声誉。

一、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现状

(一)学科属性不能准确定位

法务会计不是单纯的会计学科,而是融合了法学、审计学、鉴定学等各学科于一体的多学科专业。因此,法务会计专业的学科定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法学界认为法务会计属于司法会计的一个分支,而会计界认为法务会计包括司法会计。激烈的学科之争导致了法务会计专业学科属性定位的不确定。致使该学科课程体系设置不确定,人才培养方向模糊混乱,从而制约了法务会计专业的长远发展。

(二)人才培养方式模糊

法务会计专业属于新生学科,并没有被纳入我国专业学科检索目录中,因此目前各个高校对该专业的开设还处于自由阶段。虽然有些高校开设了相关专业,但是依旧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重视和认可,各个院校也是通过自己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施教。各个院校法务会计专业开设的个性化和依附性,导致高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模糊。首先,是人才培养方向的混乱。有的在会计专业中开设法务方向,培养会计人才;有的在法律专业中开设会计方向,培养法律人才。其次,是课程开设的混乱。总之,高校对法务会计专业的不重视导致了学科领域的不确定,从而引发了该专业培养模式的混乱,而模糊的培养模式很难确定相关的人才培养方向和课程体系。

(三)师资力量的缺乏

师资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主导以及关键所在。一方面,高校年轻教师大多数都毕业于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缺乏法务会计通识知识,这就造成了该专业人才培养方向的片面性;另一方面,教师队伍中以理论教学为主的教师多,缺乏具有实践技能和经验的专业技能教师,不能很好地以市场为导向并根据市场行业的发展进行实践应用能力方面的教学,造成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降低。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目标

首先要精通会计,熟悉法律等其他相关法律知识。法务会计既然是一门复合型会计学科,就要求法务会计人员具有多种相关知识,以便更好地了解财务报表和所要解决的问题之间的关系。其次必须具有调查者的眼光,辨别舞弊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要想成为一名法务会计师意味着要学习小偷的思维方式,像小偷那样想问题:“在这一内部控制的链条中,哪里是最薄弱的环节?”而这些知识不是从审计教科书上或上年的工作底稿中学到的,更多的来源于工作经验的积累。同时,法务会计还必须能清楚无误地将所发现的结果,用最通俗的语言传递给要求调查的人员,并为他们所理解。最后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是最重要的三个基本方面,如果在形式上存在任何不独立的地方,那就有必需解释这一关系,并取得关联方同意才可执行业务;但同时法务会计又并非是无原则的赞成者,而是提供了独立专家的技巧和能力。保密、自律是最高要求,从业者应对委托人负责,只能对某一问题的认识报告给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保密期内,不能私自将涉及的相关内容,有意或无意泄露给外人,更不得未经允许私自保留与报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法务会计实践创新教学模式的构建

根据目前法务会计现状和人才培养目标,高校应加大实践教学,增强学生的应变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法庭是法学实践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但目前国内模拟法庭教学中普遍存在表演性较强、教学目的单一、教师指导不到位等缺陷。法务会计的模拟法庭教学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首先,要重视教学案例的选择。与单纯的法学课堂可以选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作为庭审案例不同,法务会计模拟法庭教学中,成型的案例不多,大多是分散的、部分的,甚至是点滴的。需要教师开展团队式合作,深入实际去挖掘,不断反复实践,再凝练提升编制成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其次,要科学设计模拟法庭的教学流程,包括选取庭审案例、分派角色、小组讨论、文书准备、模拟审判、教师点评、成绩评定等环节。最后,要注重对庭审活动的点评总结,点评可以分三个阶段:一是由模拟法庭各组派代表就庭审中的问题发表看法,相互点评;二是指导教师作全面的评价,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解决教学难点;三是创造条件,邀请法官到校指导,对学生的庭审表现发表看法,提出建议。

(二)校内模拟实验室教学

建立专业的法务会计实验室,在校内进行高度仿真的实验。一方面可以进行网络版训练,如安装法务会计教学软件,让学生在校内完成财务会计资料的检查、税务检查、法务会计调查、法务会计鉴定等实验项目;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仿真资料进行综合模拟,例如,经济犯罪调查的模拟实验,可以收集实习单位办理过的经济犯罪案件材料进行改编,让学生通过查账和调查取证,来发现嫌疑人作案的痕迹,形成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达到提升实践能力的目的。

(三)法律诊所教学

法律诊所教育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美国,主要借鉴医学院学生的临床实习手段,由教师指导以律师身份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诊断”法律问题,开出“处方”,免费为当事人提供非诉和诉讼代理服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可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与传统法律诊所教学内容相比,针对法务会计的诊所教育内容更加丰富。从法务会计工作人员一般会涉及的业务来看,在诊所教学中指导教师需要指导学生完成以下工作:会见当事人、诉讼价值评断、收集分析证据、制定诉讼方案、非诉讼业务(包括舞弊诊断、经济事项调查、参与经济合同等)。

参考文献:

[1]严娟.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电子制作,2014(11).

[2]王静.法务会计:基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探索[J].商业会计,2015(4).

[3]周友梅,闲京华.法务会计本质及职业教育的剖析与思索[J].会计之友,2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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