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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本外国儿童小说

2017-06-30刘浪

北方文学·上旬 2017年6期
关键词:阿甘比利外公

刘浪

让死亡靠近浪漫

1.无法确定诺薇玛的年纪

这本书204个页码。我的女儿从图书馆借来它,放在了桌子上,就忙别的去了。感谢那只勤劳的蚊子,它在2015年9月的一个清晨,偏执狂那样跟我较劲。在彻底将其战败之后,我随手拿过来这本书,上班之前就已经看完。我知道自己读书的速度其实不快,所以我怀疑这本书的总字数并不多。我索性看了下版权页,那上面注明是53千字,也就是五万三千字,原来不过是一部中篇小说的篇幅而已。由此,你可以想象得出这本书的字号和行距如何富态了,也可以捎带了解一些如今出版社的經营之道。

主人公是个叫诺薇玛的小女孩儿,全名诺薇玛·阿方索。不过,你起码要看到第四章,才可以确定这一点。而且,直到读完这本书,你也无法知道她的确切年纪,可能是四五岁,也可能是六七岁,不会更大了。整本书,就是以她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展开叙述的。

除了诺薇玛,书中还出现了若干人物。按照大致的出场先后顺序,他们是巴勃罗、提诺、妈妈、爸爸、外公、拉斐尔爷爷、露依莎奶奶、朵明佳阿姨、皮莉·卡诺萨、贝贝叔叔、玛努尔神父、拉米罗、醉鬼拉蒙……你完全不必为这么多的人物吓到。事实上,这本书可以说只写了诺薇玛和外公这两个人,爸爸、妈妈、朵明佳阿姨勉强算是配角,其他人只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条件人物,充其量相当于路人甲乙丙丁,甚至连这也称不上。不过,巴勃罗这个人物稍稍有点特殊。关于这点,我在后面也许会讲到。

哦,对了,我得马上说出这本书的名字:《许愿池》。作者菲娜·卡萨德莉,西班牙人;翻译曾卓琪;辽宁少儿出版社出版。

2.爱下定义的孩子

毫无疑问,诺薇玛是个有意思的孩子。首要的表现,就是这孩子爱下定义。

“‘质问就是严肃地向我问问题。”

“‘电视天线就是一种非常粗的金属线,看起来和烧烤架上烤鱼用的细铁棍一样。当然我们不能拿天线来烤鱼,因为天线太高了,烤鱼的时候鱼会很容易掉到地上弄脏,没有人喜欢吃脏兮兮的烤鱼。”

“‘投票就是所有人必须赶到那儿……规规矩矩地坐在一起,然后他们每人把一封信投到一个巨大的透明玻璃箱里。”

“‘博物馆就是一个摆放着许多已经用不上但是很有价值的东西的地方。”

“天空中的云朵发怒时就会产生一种亮黄色的东西,那就是‘闪电。”

“‘愿望就是一个人想要发生的好事。”

类似的定义,在书中不说是不计其数吧,起码每隔三五页就会出现一条,准确、生动、幽默。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诺薇玛的性格特征,或者说是看出这孩子性格特征的几个侧面:乐观啊、聪明啊、善良啊,总之诸如此类吧。

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才能确定诺薇玛就是诺薇玛,怎么能把诺薇玛从数以千万计的好孩子当中,一眼就确认出来呢?

这就需要我来概述一下《许愿池》的内容了。

3.涉嫌大逆不道

我在前面说过,《许愿池》是以诺薇玛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展开叙述的,讲的是诺薇玛和外公之间的数个生活片段,细小、零散,甚至稍微有点鸡毛蒜皮。而且,小孩子嘛,讲故事自然没有一竿子到底的线索,总是拉拉杂杂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所以,这本书的情节,在我看来挺难概括的。

但我必须硬要概括。这就是,诺薇玛很爱她的外公,用她的话说,“亲爱的外公,我爱你胜过爱所有人。”可是,外公去世那天,她却说,“外公真的死了吗?真是太酷了!”接着呢,她就去了朋友皮莉·卡诺萨的家,吃了各式各样的零食,“这一天,我过得开心极了!”

是的,诺薇玛就是这样一个涉嫌大逆不道的孩子。在对待外公去世这件事上,诺薇玛一下子就跟其他孩子区别开来了,就像在一堆蝇头小楷当中,咣当一下出现了一个超大字号的篆书。

而更加关键的是,你一丝一毫都不会觉得诺薇玛大逆不道。你只会喜欢她,甚至是钦佩她——起码我是这样的。

这就涉及到一个极其强悍的问题了:死亡。

毫无疑问,每个人都是要死的,这不需要解释啊说明啊论述啊之类的。可是,我们真的认真思考过怎么面对死亡吗?我们真的知道怎么面对亲人的自然逝去吗?

诺薇玛的外公显然是认真思考过的,否则他不会和诺薇玛之间达成了一个“秘密”。

4.祖孙之间的秘密

像我不会马上说出这个“秘密”到底是什么一样,菲娜·卡萨德莉也是耐心十足,绝不会忙三火四地掀开这张底牌。

作为一个隆重的悬念,这个秘密在书中不时出现。就在刚才,我比较认真地数了一遍:“秘密”首次出现,是在开篇部分的第3页;第二次出现,是在第三章,第25页;第三次出现,是在第七章,第63页;第四次出现间隔稍远,是在第十六章,第141页;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同时也是解密,是在最后一章,第200页。

我觉得这个悬念,应该就是《许愿池》的结构,推动琐碎零散的情节舒缓地前进。但我同时还觉得,这悬念看似隆重,但菲娜·卡萨德莉处理得不是特别自然,有些过于用力了。

好了,说出这个秘密吧。它其实就是外公对诺薇玛说的一段话——

“在我离开之后,当你看见太阳消失在夜幕里,夜空中万里无云,星星出现在清澈的天空上时,你就从窗户探出头去。那时我就在你能看见的、离你最近的那颗星星上,我在默默地陪伴着你,你说的任何话我都能听见。”

老实说,将外公的这段话这样单独拎出来,怎么看都显得过于“文艺范儿”了,简直涉嫌虚假。好在诺薇玛相信了。

由不得诺薇玛不相信。因为早在外公没得“血栓形成”,而仅仅是开始衰老的时候,这个老人就着手让诺薇玛懂得怎样面对死亡了,一步一步的,有个循序渐进的经过。

“诺薇玛,总有一天我得离开,我不希望你到时候感到难过或者哭鼻子,答应我好吗?”坚强的诺薇玛自然是答应了,“我可从来不干哭鼻子这样丢脸的事。曾经有一次,我在学校摔倒了,流了很多血,真的是很多很多血呃,可是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

接着,外公让诺薇玛明白,“当我们变得很旧的时候就必须去天堂了,外公现在已经很旧了。”诺薇玛把“老”说成“旧”。

后来,诺薇玛主动告诉外公,“外公,也许有一天你会死掉的,你知道吗?”

再后来,诺薇玛懂得,“当人长大以后,都必须学会如何死亡。”于是,“那些日子里我和外公一起做死亡练习……”“外公,你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不准动。”“我和外公玩死亡练习玩得很开心,一点儿也不吓人。”

外公还让诺薇玛知道,“如果我们很爱很爱他们,那么那些去了天堂的人还会继续活在我们的记忆里。”诺薇玛则进一步认识到,“外公之所以离开是因为他已经很旧了……外公知道怎么死,我已经教过他了。”死亡就是“踏上一条新的旅程……”“白云是那些去了天堂的人的影子,当他们出来散步的时候我们就能看见白云。”何况,“现在,我能看见窗外的星星,还能和外公说很多很多心事。”

看看吧,在这对祖孙那里,死亡是一件多么自然的事,甚至是有些温暖,简直都靠近浪漫了。

而接下来,我忍不住要再问一次,我们真的认真思考过怎么面对死亡吗?我们真的知道怎么面对挚爱的亲人的自然死亡吗?

我的回答是,在读这本《许愿池》之前,我没有思考过,我不知道怎么面对。

5.特殊的巴勃罗

除了悬念设置不是特别自然之外,《许愿池》在其他某几个技术方面,也不是处理得十全十美。尤其是最后那章出现的那首诗歌,似乎有总结全文的作用,但它确实糟糕,水得可以在里面洗涮。

尽管这样,我还是要说,这是我近二三年来看到的最好的儿童小说,没有“之一”。关于这点,是的,你当然可以反对我,但我希望你的反对理由不是以下两条。

一、“这不就是大人撒谎骗小孩吗?”

二、“我是唯物的,别跟我提什么天堂。”

在结束这篇笔记之前,我突然想起我在前面说过,巴勃罗这个人物有点特殊。我得解释一下。

巴勃罗是诺薇玛的弟弟。不过,你需要读到第73页,才能够完全确定这一点。小家伙刚刚出生不久,甚至没有满月,在书中所占的比重全都划拉到一块儿,也绝不会超过一个页码。可是,当你看到第175页时,巴勃罗的特殊性就出现了——

“巴勃罗之所以叫‘巴勃罗,是因为外公的名字是‘巴勃罗,我觉得这个名字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名字,所以我以后也会把我的小宝贝命名为‘巴勃罗。”

瞧,超级强悍的血缘和亲情,以这么一种简单的方式,就有力地延续下去了。用诺薇玛的话来说,“真是太酷了!”

我勒个胡子

1.开篇就镇住了我

“谁不喜欢熊?人人都喜欢熊。我喜欢熊,你喜欢熊,我认识的一个叫作威尔·牛人的家伙也喜欢熊。大家都喜欢熊。它们是真正的丛林之王,是大自然为我们展示‘熊长什么样的方式。它们是最棒的。它们就是熊。”

这是《阿甘先生和跳舞的熊》的开篇第一段。我不知道你看了是什么感觉,反正我是一下子就喜欢上它了。作者这种兜圈子的废话,这种撒欢的饶舌,劈头盖脸而来,汹涌澎湃而来,真是自信爆棚啊,不给读者一丝一毫辩解或者质疑的余地。

接下来,熊就出场了。

“它有两个人叠起来那么高,或者说有四十只仓鼠连在一起那么高——如果你能将它们一只一只头尾相连粘在一起证明一下的话。它有两百个西瓜那么重,或者跟大约一万九千颗葡萄一样重。”

实际上,关于这只熊的外貌,我们只用“高大”两个字就能将其概括。可是,相比于作者这种具体而形象的数字列举,我们的“高大”是多么应付、多么干瘪、多么不是那么回事,简直猥琐得没了底线。

这样一开板就引用了两段原文,老实说我是很难为情的。所以,我还是理一理思路,赶快复述一下这本书的主要情节吧。

2.复述故事情节

某个秋日,一只熊来到了拉莫比小镇,坐在广场上哭泣。九岁的小女孩波莉给它取名叫锁头,喂它饼干,他们成了好朋友。

波莉去阿伦·泰勒(这是一位用姜饼做成的校长,身高15.24厘米)那里请教,得知锁头原来是得了思乡症,它需要回到动物王国。波莉返回广场时,锁头已被阿甘和比利劫持。

要不是有了胖波的帮助(胖波是个美食家,驾驶热气球,满世界寻找美味),波莉不会知道锁头被劫持去了码头。波莉赶到码头时,阿甘和比利正强迫锁头表演跳舞,也就是说,锁头已经沦为恶棍们取乐和赚钱的工具。

波莉救了锁头,当然遭到了阿甘和比利的追赶。慌乱当中,波莉和锁头逃到了正在起航的“楠塔基特痒痒号”船上,阿甘和比利则跳上了破旧的“肮脏牡蛎”小渔船。

楠塔基特痒痒号的船长,名叫布拉齐尔,他命令波莉和锁头伪装成男孩和猫,还必须伪装得不能让他看出破绽。接下来,水手们成了第二个阿甘和比利,锁头也就成了楠塔基特痒痒号“有史以来最好的跳舞小猫”。被吵醒的船长布拉齐尔良心发现,没有使用他的得意之作挠痒(痒到人笑得肺从鼻孔飞出来)来惩罚波莉和锁头,而是将他们扔到一块厚木板上,放逐进大海。

绝境中,乘着热气球的胖波再次出现了,胖波搭救了波莉和锁头。他们本来是要回家的,但地图被一块鸡肉弄脏了,结果他们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小岛,而这里刚好正是锁头的家——动物王国。

可是,他们还没来得及庆祝,先前一步来到这里的阿甘和比利又出现了。阿甘和比利仍要劫持锁头,却被锁头和其他动物包围。动物们报复阿甘和比利,要他们跳舞,而且看架势是要他们一直跳下去。波莉勸阻了锁头,阿甘和比利灰溜溜地逃走了,波莉和胖波回到了拉莫比小镇。

3.关于作者

在我看来,这本书的情节,其实很是简单,甚至有单薄的嫌疑。要是严格按照体裁来分类的话,它就是个短篇小说而已,或者勉强可以算是小中篇。不管它是什么体裁吧,我要说的是,没错,它起码是一本好玩、好读的小说。

书的作者是个英国人,名叫安迪·斯坦顿,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翻译者名叫于潼。对于这个英国人,书的勒口处的简介有两百多字。前一百多字还算实在——

“安迪·斯坦顿住在伦敦北部。他曾经在牛津大学学习英国文学,不过被赶出了学校。他做过独角喜剧演员,从事过电影剧本审查员、漫画家、医疗服务专员和很多其他职业。他兴趣广泛,但最喜欢的还是卡通、书和音乐(连爵士乐也喜欢)。”

后一百多字,就很拽、很不着四六了——

“他希望有一天可以搬到纽约或柏林之类的地方,因为他有波西米亚流浪梦。他最喜欢的话有‘晚上好、‘先生,您请、‘我现在不得不杀了你、 ‘哭的时候蜜蜂会蜇你和‘我过我觉得合适的生活,他最喜欢的词有‘船长、‘墨西哥、‘无产阶级和‘潜泳。”

让我愤怒和不解的是,除了这些,在网络上,我找不到任何有关安迪·斯坦顿的其他介绍。

4.如何跟这本书相遇

接下来,我想说说我是怎么与这本书相遇的。而说到这点,我就忍不住想要骂娘。我们这里的图书馆,他们规定,禁止家长和孩子一起进入少儿部。结果,一连N多次,我九岁的女儿(跟波莉同岁),每次从他们那里借回的二到四本图书,要么准垃圾,要么纯垃圾。

这让我于心不忍。和你一样,我没有办法保证孩子吃到肚子里的食物,从来不曾被添加剂、转基因和反季节这些败类所青睐;要是连孩子的精神食粮,我们也不管不顾,大撒把到底,这就真的说不过去了。

少儿部仍旧禁止家长进入,女儿仍旧不会选书,我就只有自己想辙了。还好,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件太难的事。凭借自己二十年文学阅读和创作经验,再加上从事儿童文学创作的朋友出主意,我给女儿制定出来几条选书的方法。在这儿,我就不具体显摆这几条方法了,因为它们不一定适合其他孩子,而且难说不会偏颇甚至偏激。但不管怎么说吧,按照这几条方法,我女儿借回了这本《阿甘先生和跳舞的熊》。

5.引用原文

我一定在前面说过,引用原文让我难为情。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引用。因为不引用的话,我没法最直观地说明这本书的语言特色。我索性就引用三段吧。

“大副烂柿子·温沫是个风趣的、长着白胡子的家伙,特别喜欢这个新来的服务员(波莉),总是花好几个小时教她各种海上生存技能,例如……通过将别人推到水里问他们有多冷来知道水有多冷。”

“阿甘先生站在肮脏的牡蛎号油腻腻的甲板上,怒容满面地望着周围的一切。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怒视的——周围只有无尽的海和一点点天空,它们之间还有一条被称作‘地平线的线条,那是上帝为了避免天空被弄湿而放在那里的。”

“(胖波的热气球)向上爬的时候,波莉……向下瞥了一眼,发现鲨鱼一家子已经摆好了餐桌和刀叉,就等着她掉下去呢……”

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想你是没法不笑的。一本书,能把语言做到这样诙谐、调皮,这样准确、形象,这样不着调、不受羁绊,仅此一点,在我看来就已经足够了。我之所以三番五次地引用原文,就是因为这本书的语言超级精彩。

6.多个短篇连缀成长篇

这本书,确切地说是包括这本书在内的“阿甘系列”,荣获过一连串的大奖,比如蓝彼得图书奖、红房子图书奖、罗尔德·达尔滑稽大奖,等等。对于这些名目繁多的奖项,老实说我们也不必太在意。但我还是要多说几句红房子图书奖。该奖1980年创立于英国,每年一届,由小读者投票选出来,而不是由所谓专家投票。既往的获奖作家,我只列举一个吧,J·K·罗琳——别说你不知道她是《口合利三皮牛寺》的作者,也别说你不知道《口合利三皮牛寺》的另一种译法叫《哈利·波特》。

我刚刚说过,《阿甘先生和跳舞的熊》是“阿甘系列”中的一部,其余我还没有看到的五部,分别是《阿甘先生和大狗杰克》,《阿甘先生和晚餐大战》,《阿甘先生和饼干大富翁》,《阿甘先生和冒牌山精》,《阿甘先生和魔法水晶》。我猜想,将这六部拢在一起来看的话,一定会是一部长篇。把独立成篇的多个短篇小说连缀成一个长篇小说,某些国家的人做起来似乎更加得心应手,例子一抓一把,比如奈保尔的《米格尔街》,比如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

现在,我还拿不准主意要不要把这个系列都买回来。原因一是其他五本的翻译,都不是于潼,我不清楚那几位翻译的语言功夫会不会不及于潼;原因二呢,是我很讨厌这本书的版式,关于这点,我过一会儿马上就会说到。好在那另外五本,我估计在图书馆会找得到吧,我打算一并读一读是定下来的事了。捎带说一句,我在网上搜索了老大一圈子,发现除了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这套之外,至少目前国内还没有“阿甘先生”的其他版本。

7.我勒个胡子

对于这本书,我拉拉杂杂,一直在说好话,这显然不那么辩证唯物主义是吧?所以接下来,我要吐槽了。

用东北话来说,这本书的版式不讲究,不是一般的败家!字号壮硕、行距大气也就算了,每页还只是中间那三分之一部分行文,上面三分之一和下面三分之一就那么明目张胆地空白着,有时候,一个“啊”,或者一个“哗啦啦”,也要分别占一个页码。有必要这么土豪吗?

好了,现在,我总算能够倒出工夫,来解释一下这篇读书笔记的标题了。“我勒个胡子”,这是阿甘先生的出场语和口头禅,似乎没有什么专一又具体的含义,我猜想大致相当于“我靠”或者“他妈的”吧。

最后,就算你不允許,我也要再次引用原文——

“越来越多的动物出现了……它们全都跑来或是飞来或是爬来加入队伍。一只蓝鲸从大洋里跑出来,就为了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一只小猪让别人带来信儿说,它非常抱歉没法赶来,因为它正在被一只巨蟒吞进肚子。”

责任编辑 付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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