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筠在“丝路”新疆段管理的创造性成就
2017-06-28杨发鹏李清凌
杨发鹏 李清凌
[摘要]清朝名臣松筠在任伊犁将军期间,创新管理方法和理念,成功地制止了维族伯克无视国家法令,滥用职权,酷刑逼供,侵占渠水,危害百姓的行为;改变了满洲旗兵好逸恶劳、不事生业的恶习;倡导教育、组织编写地志,促成了西北史地学的形成;还对“丝绸之路”的开发、管理和贸易作出了贡献。他不是按职务的死板规定而是从地方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敢于和善于提出创新性措施,故能在“乾嘉盛世”进一步开拓出“丝路”新疆段管理的新局面。
[关键词]松筠,“丝路”新疆,创新管理
松筠(1752-1835年),字湘浦,玛拉特氏,蒙古正蓝旗人。他历仕清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先后出任过军机大臣,户、吏、礼、兵诸部尚书,吉林、盛京、伊犁将军,库伦办事大臣,驻藏大臣,陕甘、湖广、两江、两广、直隶总督,左都御史等职。逝赠太子太保衔,谥文清,祀伊犁名宦祠。史载他一生“施惠贫民,名满海内,要以治边功最多”。哔界对他的生平、功过已经有一些综合或专题研究。本文不欲全面论述松筠,仅就其在“丝绸之路”新疆段管理上的创新和成就作一探讨。
一、建立地方法规管控新旧官员
清仁宗嘉庆七年(1802年)松筠调任伊犁将军时,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大小和卓木叛乱已经四五十年了。但南疆的旧势力及其管理方式依然存在。直到嘉庆十八年,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玉努斯仍在听其妻色奇纳言,在地方上“多不法,私与浩罕酋爱玛尔交通”,滥杀无辜,行贿受贿,酷刑审案,侵占水源,滥派公差,危害百姓。松筠巡知此事,立即追究,于次年“诛色奇纳,械玉努斯禁锢伊犁;拒浩罕之请,斥去其使”。
松筠审结此案后,深感每个地区都有社会管理的特殊情况,解决回疆管理的特殊问题,沿用前此粗犷的形式已经无济于事;仅凭国家统一法令也不完全切合实际。有必要在国家大法的指导下,制定一些地方性、民族性法规。他针对当地现状,拟定了《回疆事宜规条十则》,请清政府审批实行,以加强对新旧官员的管控。新官,指清朝平叛后派去的满、汉、蒙古等族官员。旧官,指南疆旧有的伯克等。《十则》旨在管控各族官员的行为和权限,确保“丝路”回疆段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到任后,要立即深入了解边外情形,防止被土官欺蔽,自行其是,而参赞大臣无所适从。
回疆驻扎大臣到任接见大小伯克,既要认真询问地情及百姓生计,又必须事先告知他们不许送礼,以免他们按当地旧习送来大礼,不收时伤其颜面。如送食品、蔬菜等,自应收受,酌量回赠。要特别提防其为徇私舞弊,来送珠玉、皮张等“奇货”。
驻扎大臣应严禁阿奇木伯克假借事由,与浩罕国伯克致书送礼。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要与浩罕伯克通信,必须事先禀请参赞大臣知情。如遇大事还应奏报朝廷请旨遵行。发现阿奇木伯克与浩罕伯克私下通信送礼,要从重治罪。
若遇阿奇木伯克出缺,驻扎大臣应谨慎选补,以便更好地协同抚绥民众。阿奇木伯克不应酷刑审案。回城私设刑具是未设驻扎大臣以前的旧规。要严防像玉努斯那样酷刑逼供,妄杀人命的事再次发生。嗣后各城阿奇木伯克如要枷号、鞭责轻罪人犯,須禀明驻扎大臣存案备查。各城旧存刑具应一律上交驻扎大臣衙门。如遇必应刑讯案犯,当由驻扎大臣派人,会同阿奇木伯克审办。不许伯克擅自刑讯,取供呈报,以杜滥刑之弊。严禁莫洛回子(指维族婚丧时所请念经人)习念黑经,以杜巫蛊惑众。巴杂尔(维族市集)买卖粮食应如旧制免设牙行,以杜绝抬价累众。严禁阿奇木伯克私派家人弹压市集,从中渔利,违者严惩。严禁伯克侵占渠水,造成回众乏水灌田,影响收成。驻扎大臣要组织人及时勤查、维修渠道,以利灌溉。到军台当差回子,应为其发给帮费,补济生活,保障官运的顺利进行。驻扎大臣要督促阿奇木伯克查明所属各庄贫困回子人数及闲田余水。将闲田分给贫穷回民垦种糊口,以免流亡。
这是清代伊犁将军制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乾隆以来,清政府对新疆的管理尚是粗放式的。松筠提出的《回疆事宜规条十则》,依据他的亲身经历和经验,细化、具体化了清政府的统一法令,有效地约束了各城伯克和内地派去官员的行为。有利于阻止伯克对维族民众实行严刑峻法和残酷剥削,维护国家权威、民众权益和社会稳定,改善回疆的生产生活条件,因而具有进步性和积极意义。它是松筠对新疆管理提出的一项创造性地方法规。松筠在疆十年期间,提出的类似法规政令还有一些,如屯田土地、渠水分配使用法规;闲田余水登记配给法令;在“丝路”贸易中政府官员不准私下与域外商人交易法令等。有的一事一令,未必都像《十则》那样成系统,但都反映了松筠在“丝路”新疆段管理上的法制意识和创新精神。
二、刷新政策开办满洲兵屯
平定准噶尔等部上层叛乱后,清政府就在天山南北分兵布防,设立了城守营和卡伦台站,配备将士把守。乾隆二十六年(1687年),伊犁地区驻有马步兵2500名。乾隆二十七年,设伊犁将军,驻惠远城(在今新疆霍城县东),统管新疆南北两路事务,伊犁成为新疆的军事政治中心。清仁宗嘉庆时(1796-1820年),伊犁驻兵增至17202名。加上满洲、锡伯、索伦、察哈尔、厄鲁特、绿营(汉人)等族驻军眷属,伊犁常住人口达到近14.2万口,“较底定之初不啻倍蓰”,而大量流动人口还未计算在内。仅惠远城和惠宁城(在今新疆伊宁市西北)的满洲八旗兵及其眷属就有35940口(其中惠远城22600口,惠宁城13340口)。
屯驻伊犁的满洲旗兵,享有远高于其他各族兵士的物质待遇。尽管如此,随着家口的增加和日趋铺张不知节俭,满兵的生活显得日益拮据。早在平定之初,清政府就在当地实行屯田制度,解决各族兵民的食粮问题。一时锡伯、索伦、察哈尔、厄鲁特、维、汉各族屯田效益都比较好。仓贮年增,以致官员怕生“霉变”,建议政府减少屯种官兵。这既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又避免了历史上出现过的千里运粮,军人面有饥色的窘困。然而这里的满洲旗屯却始终推行不开。满兵怀着强烈的民族优越感,好逸恶劳,铺张浪费,不愿参加劳动,是清朝普遍性的老大难问题,连乾隆皇帝也没有解决。早在乾隆二十五年,伊犁派驻军队,始设回屯、户(商人、汉民、遣犯)屯等屯田。乾隆二十九年,乾隆帝针对伊犁满兵下屯田令云:
伊犁田土肥润,如敷多人耕作,莫若令满洲官兵分种,既得勤于力农,而于养赡家口,喂养马匹,均有益。
当时乾隆皇帝满怀信心地令伊犁将军明瑞事先查明可耕地亩,待满兵到齐住定后分给他们耕种。明瑞遵旨,将伊犁附近200里内划为旗地,准备兴办满洲旗屯,但他对水利、耕牛、农具等细节并无全盘考虑。加上他不久就调走了,接任的伊犁将军阿桂也很快就离任,迄未认真操办,因而伊犁的满兵屯田一直停留在纸上。乾隆五十年,乾隆帝又令伊犁将军奎林调查伊犁水源情况:除“遣犯所种地亩外,是否尚有余水可引为添垦地亩之用”。此事也无下文。乾隆五十五年,伊犁将军保宁奏请“增添步甲钱粮”。乾隆帝一方面勉强答应了保宁“所奏四百名步甲钱粮,暂准其增添”,另一方面又强调要重点考虑通过兴办满洲兵屯来彻底解决旗兵及其眷属的养赡问题。他还提出:“满洲兵丁即不谙耕作,自可酌按名数分给伊等地亩,令其雇人耕种,即以取得租息养赡,用资生计。”乾隆帝的拳拳之心可见,但此后二十多年,满兵对于参加屯田生产继续怀着抵触情绪。他们生怕自己生产了粮食,政府就会减少或停发军饷。故官员一提屯田,满兵就反对说:“奈何使我为佣奴事?”给他耕牛,他就给宰食了;借给农具,就被毫不吝惜地丢弃。许多地方官得罪不起满洲人,就以缺乏水源为借口,敷衍塞责,应付朝命。
嘉庆七年松筠调任伊犁将军后,此事立即有了转机。松筠一到任,就从惠远和惠宁两满城抽派360名闲散旗人,分给田地。配给籽种、农具、耕牛,迅速地展开了满人屯田。这一年,虽赶农时稍迟,“秋收通计,尚获十分有余”。年秋,他令人在惠远城东勘察地形,从伊犁河北岸开出一条数十里长的干渠。又从城西北找到了充沛的泉水,另开一渠,用以灌溉。嘉庆八年春,松筠令在干渠两侧广开支渠,划出耕地,分给惠远城满洲子弟耕种。惠宁城附近有裁撤绿营兵遗留的屯地、水渠,不用多费气力就可以满足该城满兵的耕种需要。两城种地所需农具等项,他令由各协领从公设官铺息银内借支解决,三五年内归还。屯田所需耕牛数量较大,地方无力解决,松筠就上奏朝廷,请按伊犁绿营兵屯田的先例,由朝廷下令从国家牧厂(场)中,借给惠远城满兵每旗80头,惠宁城每旗40头耕牛。他在奏言中还蛮有把握地说,通过兴屯,使驻防满兵“兵农兼习”,几年后“生计自能日裕”,生齿繁富,也无须政府另议增饷了。
一个令乾隆、嘉庆两帝耿耿于怀,几十年不得解决的边防军需年增,满兵蜕化,伊犁治安、防务都将受到影响的难题,一下子有了解决的办法;而且满兵兼习兵农,既能改善生活,减少国库开支,又可以避免蜕化变质,保持其民族精神。嘉庆帝十分高兴地批示:“所办甚是。”对于屯田所需耕牛,悉按松筠的要求批准拨给了。
为了打消满兵的思想顾虑,松筠又提出两条:一是八旗余丁所种屯田,地权永归私人所有;二是满洲兵丁从事屯田后,政府所发军饷不会减少。为此,试种屯田的前两年,因八旗余丁不善耕耘,故令“公同伙种,以便教习”。两年后,满人已经掌握了耕作技术,乃仿照锡伯营屯种的成例,按兵额分给各户地亩,“某人耕种者即为某人世产”,各自耕植,不再伙种,避免误会为还是公田。协领、佐领、防御及前锋、领催、马甲等低级官员,情愿令其闲散亲属子侄种地者,“一体拨给地亩,永为世产”。并奏请嘉庆帝将这些允诺以诏书的形式固定下来。嘉庆九年十二月,清仁宗谕内阁:
松筠陈请酌定分给八旗满洲田亩、自行耕种、永为世产章程一摺。伊犁驻防满洲兵丁,生齿日繁。松筠相度屯地,疏浚泉源,设法制备器具,借给牛只耕种。两年以来,试有成效。兹该将军犹恐满洲兵丁公同伙种,久而生懈,请照伊犁锡伯营屯种之例,按名分给地亩,各令自耕,永为世业,系为旗人生计起见,其事本属可行。惟是新疆重地,设兵驻防,武备最为紧要,此项田亩,即分给官兵,只可令其转交闲散余丁代为耕种,不当令官兵亲身力作,有妨操练……至该官兵等将来生计宽裕,家有储蓄,即不便照锡伯之例停止口粮。
清仁宗的上谕强调屯地只能由满兵余丁耕种,而不能让官兵亲身力作,“有妨操练”。其余的关键点都按松筠的请求批准,满洲旗兵的疑虑因此打消。就这样,在松筠的创意性规划下,伊犁旗屯顺利地办起来了,而且发展很快。到嘉庆十四年松筠去职时,规划安插旗人的田地,惠远城八万亩、惠宁城四万亩都有着落。当时已经开种的田地共有6.4万亩。它在不增加国家经费的前提下解决了满兵生活拮据、人心浮动的问题。嘉庆帝高兴地说:“责令八旗闲散余丁自行耕种,既敷养赡,又免游惰,于驻防旗人教养之道,大有裨益。”他下令吉林等处将军模仿伊犁实行。可惜由于其他地方官不够重视,故效果不佳。
为了保障伊犁满洲兵屯长久地办下去,松筠还在惠远城北伊犁河附近筹备筑堡四座,建造房屋,方便八旗余丁“树畜”。嘉庆十八年当他第二次调任伊犁将军后,不改初衷,又修复了废弛的在公稻田、麦田及渠道,订立了一些新章程,确保满洲兵屯延续下去。一时在满洲兵屯的带动下,锡伯、索伦、维、汉等族屯田也有新的起色。
松筠主要通过公田私有化、屯田不减兵饷的方式激励伊犁满兵改变了虚骄懒惰的恶习,积极从事生产。与此同时,松筠还奏请朝廷重视新疆各区域、各方面经济开发,广泛开垦芦滩荒地,扩大各类屯田和民田,开采铜、铅矿藏,抽收迪化州(今乌鲁木齐)、吐鲁番木税,以减轻国库开支。嘉庆二十年松筠去职后,接任的伊犁将军对这些事并不热心,因而不仅松筠的新议未能得到实行,就连他深谋远虑地策划办起的满洲旗屯也逐渐地被抛荒了。這同清宣宗道光(1821~1850年)以后,清朝政治趋向全局性衰弱是一脉相通的。
三、提出和实行“边防不废文教”
伊犁将军是全疆最大的地方官,其职责主要是屯防及与此有关的外夷事务、官员推荐委任等。文化教育虽同边防有联系,但在伊犁将军的职责中并无规定。
松筠到任后,发现伊犁等地的文化教育很薄弱。整个新疆,仅乌鲁木齐设有少量的学额,其他十多城均无学额和像样的学校。武备不配文教,难保社会稳定。清仁宗嘉庆八年,松筠在给事中永祚上书请求在新疆增设学校之后,接踵上书“请设伊犁学额”,并建议从流放伊犁的生监中选拔教习,从科甲出身的废员中选任主试,发展伊犁教育事业。然而,嘉庆皇帝以“应以武备边防为重。若令专习汉文,必至艺勇生疏,风气日趋于弱”为由,严词拒绝。
松筠为地方维稳和长远发展谋虑,却遭到最高统治者的无理斥责,他并不气馁。增设学额不成,松筠降格以求。他在继续办好乾隆以来就已设立的惠远城清学、义学、俄罗斯学等以外,还将自己于嘉庆七年开设的敬业官学办得更好。他从“旗学、义学及八旗闲散童蒙中挑取聪慧者入敬业学肄业。于旗下及废员中选派满汉教习,分司教读并宣讲《圣谕广训》。每月给教习薪水费、学生纸笔银两。派满营协领等官管理”。这等于是清书学、义学的高一级学校。按照旧规,惠远城清书学八所,八旗每旗一所。每学有教习二人,分管教书、教弓,即文化课和武艺。学生无定额。派满营官管理,年终考核。义学特设于惠远、惠宁两城的满营,派协领等官管理。设满洲、蒙古、汉字教习各一人,官学生各30名,按年考拔。教学成绩好的,该教习薪水外增发盐菜钱,学生分等级给纸笔银两,管理官员纪录一次。就这样,虽然官学名额没有争取到,但伊犁的学校教育还是办得红红火火。
松筠看到,地情书籍缺乏是新疆边防、地方发展的一大短板。当时新疆地志除了乾隆时官修的《钦定皇舆西域图志》外,其他相关资料很少,而这部书已经编成好几十年了,许多经济、政治、军事、交通、民族等情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需要补充。他在伊犁任职三四年来,深感即使仅从边防出发,也有编写新的伊犁(新疆)地志的必要。乃于嘉庆十一年又向朝廷上书,请求编写一部有关伊犁等处事宜的方志,作为《钦定皇舆西域图志》的续编。这年十二月,经主管大学士协议、嘉庆帝又批文拒绝说:
伊犁等处事宜。详载《西域图志》一书,即有应行续增之处,亦应在京开馆纂辑,如圣制诗文有应接续恭载者,馆臣在京恭录编次,可期详备,断无颁发伊犁,再行纂载之理,况伊犁办理屯防等事,是其本务,该处优通文义之人甚少,编纂书籍,亦非所长,松筠所奏,未免受人怂恿,事不可行。
虽然拒绝松筠的请求,但嘉庆帝令将松筠的奏章“著方略馆存记。俟《纂办剿平三省邪匪方略》告成后,将《西域图志》再行续纂。其自乾隆四十七年以后应增各事宜,即著该将军详查,咨送方略馆,以备采辑”。这给松筠自己编志提供了活动空间。
与松筠同一年谪戍伊犁的还有一位山东金乡县知县汪廷楷,他的文化修养不错。松筠在收集资料,“咨送方略馆,以备采辑”的招牌下,委托汪廷楷搜整相关资料,既以上报,又准备编书。不久,汪廷楷内调,前国史馆纂修祁韵士、前湖南学政徐松又先后被发配到伊犁效力。松筠请祁韵士接手汪廷楷的工作,继续纂修由他设计的伊犁地志。祁韵士回内地后,松筠第二次调任伊犁将军,又请徐松在祁韵士的基础上,通过对天山南北二路的实地踏勘,再一次修订、增补相关内容。而他自己也以丰厚的学养功底,始终“亲事丹铅,创为《事略》”,最后亲自定稿。松筠和祁韵士、徐松等前后历时十年,纂成了《西陲总统事略》(又名《新疆志略》)一书。清宣宗道光帝即位前夕,松筠将此书上报朝廷,被道光帝赐名为《钦定新疆识略》,刊刻发行。
《钦定新疆识略》共分12卷。卷首至卷3分载南北两路事宜。卷四至卷12则专志伊犁地区。全疆有总图,南北路和伊犁有分图,北路五城、南路十城各绘一图。对于各路各城的官制兵额、屯务、营务、库储、财赋、厂务、边卫、外裔等都有详细的记载,每门之首还有一个小序。书有表体,但为简便起见不另分卷,而以道里表附于疆域总叙,水道表附于水道总叙,职官姓氏表附于官制门,卡伦安设表附于边卫门,哈萨克世次表、布鲁特头人表附于外裔门。突出各城疆域、山川起源走向、官制、兵额、屯务、卡伦、军台、驿站、民族等情况;突出兵食、财赋、储备、田野、畜牧繁殖等。事实证明,《西陲总统事略》不是简单的地情小志,而是与新疆屯防关系密切的军事、交通、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对外联系的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它不仅是新疆地志的代表性著作之一,也是伊犁屯防、“丝路”交通、新疆治理的重要参考书。其对周边民族国家的调查和记载,既有益于边防,又是极为珍贵的民族史资料。它的编著成功,使修志这一文化活动,从伊犁将军的分外事,转变成了伊犁屯防的需要和伊犁将军该做的分内事。
继《钦定新疆识略》之后,祁韵士又编撰了《西陲要略》《濛池行稿》《西域释地》《万里行程记》《西域竹枝词》。徐松著成了《西域水道记》《汉书西域传补注》等。它們从不同的角度补充了《钦定新疆识略》未录的部分,丰富了“丝路”新疆段的文化积淀。这些著作,同《钦定新疆识略》一起奠定了新疆、西北史地学的基础。而祁韵士、徐松重要成果的著成,又同其在新疆的学术活动、同松筠的帮助分不开。举例说,松筠“奉有续辑《同文志》之命,将汇送各城故实、事迹”,在这一项目中,祁韵士被委以“总司校核”的重任。他将所见所闻的资料同各城送来的书面资料相核对,“益觉信而有据”,即相信他掌握资料的可靠性。“爰就要者,考而录之,备存其略”,即取舍相关资料,著成了《西陲要略》一书。若没有对《钦定新疆识略》著作的参与,没有对《同文志》资料的核对、参证,就难言《西陲要略》的编著。徐松的《西域水道记》《汉书西域传补注》都是不朽的著作,社会反响很大,口碑极好。宣统《新疆图志·艺文志》评说此书:“于诸水源流分合,考证详核,近世言西域者罕与比伦。”它的写作难度很大。用清代刻书家龙万育转述徐松的话说:“志西域水道,难于中夏者三:一日穷水绝徼,舟车不通;二日部落地殊,译语难晓;三日书缺有间,文献无征。”在这样的困难下,《西域水道记》能够撰写成名著,除了徐松个人的文化涵养极深外,还同样仰仗了松筠的帮助。没有在松筠的玉成下周历新疆南北两路、行程逾万里,周览其山川城邑,考其建官设屯,又征之有司,优观典籍的基层考察经历,徐松要成就这一巨制也是不可能的。由此看来,祁韵士、徐松等人的学术成果,由他们开拓出的治学方向和路子,他们为“丝路”文化作出的贡献,都包含着松筠的智慧、支持和实际工作。松筠开阔、深邃、笃实的管理思路,他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
四、加强“丝路”管理,促进边界贸易
松筠在“丝绸之路”开发、管理和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中,也做出了许多创造性成就。
由于伊犁将军松筠等重视新疆屯田、马驼牛羊立厂畜牧和其他各项经济建设,故从内地调新疆军队的开支,同其在内地的军费支出相比较,不升反有减少。从平定叛乱到松筠任伊犁将军这段时间,新疆经济开发政策适当,屯垦得力,效果较好,既节省了国家开支,又为“丝绸之路”的建设和贸易创造了良好条件。事实证明,松筠在这一开发中是有贡献的。
在“丝路”新疆段的管理上,松筠除了摸清周边各族、各国的情况,对中亚、西亚、南亚等地从瓦罕(在今阿富汗东北部)到温都斯坦(印度西北部)35个部族国家的情况在《钦定新疆识略》中都有记载外,还重点加强军事防卫,在新疆十多个主要城中派驻军队,又在全境所有山川隘口、交通要道,都设置了军台、营塘(卡伦)和驿站,派兵把守、管理或接待。对于各城、各军台、营塘或卡伦间、驿站间的距离远近;对于大小山脉、河流、湖泊的发源、流经、来水情况;对于境内各城间,伊犁同内地、同域外的交通路线,《钦定新疆识略》都有精确的记载,方便了各地的联系交通和管理。清朝乾隆、嘉庆时期包括松筠任伊犁将军期间,“丝路”新疆段的边防严密程度、交通便利程度,是汉唐以来各代罕与伦匹的,这是清朝“乾嘉盛世”的灿然反映。
松筠在新疆期间,采取措施,确保“丝路”中外“贸易时通”。域外各族、各国来华商人,都能按规定通关入境。台站、卡伦“其禁在于私越”,“几(通稽)查森严”。但对正常的商贸活动并不阻拦。如与新疆比邻的哈萨克各部,“每年夏秋,其台吉头目等各率所属,分运牛羊马匹,并由安集延所贩毡片、牛皮等物,至伊犁贸易。(官府)以绸缎、布匹偿之。塔尔巴哈台亦然。其初来之时,各卡伦官兵查明禀报,始准放人。及贸易,则另派官照料。台吉、头目,照例筵宴”。对于清哈贸易的具体过程,《钦定新疆识略》卷10记载说:
哈萨克部落每年自四月后,分起赶运马匹、牛羊至伊犁,将军委派章京、协领前赴贸易处所,眼同该台吉、头人等,估看牲畜等第,官定价值,将官库绸缎、布匹合定价值,公平购买。骟马、儿马、骒马,每匹均摊银二两四钱七分零,牛每只均摊银一两五钱,羊每只均摊银四钱。
所买骒马、乳牛,或调入孳生厂作为繁殖母畜;或另厂放牧,以备同其他马、牛一起,拨到兵营,铜、铅厂,屯田等处役用。羊只则另厂(场)放牧,按规定分给各级官兵。中亚、西亚、南亚等地的客商,也在严格管理下通畅往来、贸易,绝无刁难。
清朝在“丝绸之路”伊犁等地与外商的交易,主要是官商贸易,即清朝官方同外商之间贸易。伊犁官府用中国的绢、布、茶叶、瓷器等商品,交换哈萨克等族的马匹,以备军需。这种贸易严禁台站、卡伦的官员私人与外商交易。但官商贸易之外,民间的交易是允许和受到保护的。松筠在任期间,积极组织货源,促进官方贸易,疏导和保护民间合法交易,使当地的”丝绸之路”贸易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即使在松筠离任伊犁将军后,他还于道光六年(1826年)八月,向朝廷提出这样的建议:
伊犁卡伦外各部落哈萨克。向无布匹。每年三月起至九月。陆续前来伊犁。以羊易布。每年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三处回子贡布。约共九万余匹。運赴伊犁应用。至塔尔巴哈台与哈萨克贸易所需布匹。半由伊犁转运回布。半由乌鲁木齐采买布匹应用。来年该三城贡赋维艰。请于乌鲁木齐所属州县商贾百姓。准其以布捐监。并准捐都司以下职衔。所捐布匹。运赴伊犁、塔尔巴哈台。以备与哈萨克贸易。如有不敷。由甘省官为运办。
不论松筠的这些建议在多大程度上被清朝中央所采纳,读者都可以看到他为发展“丝路”贸易孜孜无怠的拳拳之忱。
[作者简介]杨发鹏,新疆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西北史地研究。
李清凌,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和西北历史研究。
[责任编辑:杨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