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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构建研究

2017-06-28王超强刘启刚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侦查员犯罪核心

王超强,刘启刚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110035)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构建研究

王超强,刘启刚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110035)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呈现出数据化、网络化的特点。作为特殊社会现象的犯罪也在发生变化,数据化已经成为当下犯罪的现实生态。面对着严峻复杂的犯罪态势,主办侦查员的职业核心能力面临着考验。此时,构建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模型就显得尤为重要。以职业核心能力的相关理论和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为基础,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构建为一个“1/2/3/4”的金字塔结构模型,包含有:一个职业品格,即忠诚品格,两个职业意识,即学习意识与创新意识,三个职业思维,即数据化、整体性和相关性的大数据思维,四个职业技能,即管理、决策、激励与情绪调节的技能。

大数据时代;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

大数据时代犯罪出现了许多新趋势和新变化,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如何应对,是一个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战略决策,其中的关键一环就是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其中,主办侦查员的能力事关诉讼进程、案件质量和公安改革的大局,值得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思考。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构建是主办侦查员制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在以往的研究基础上,通过结合最新的大数据时代背景,有必要提出新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时代的新变化。

一、大数据时代:构建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背景

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曾指出,“如果说IBM的主机拉开了信息化革命的大幕,那么大数据则是第三次浪潮中的华彩乐章”[1]。计算机能把记忆和大量的数据联系起来,它能筛选大量资料,找到微妙的解决方案。能通过识别新的和尚不为人们注意到的关联性,提出富于想象力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与云计算等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向纵深推进,人类社会的数据量呈现出了爆炸式的增长,且数据类型千姿百态,数据的传输与分享速度惊人,同时,巨量数据也产生了“数据废气”,使得价值密度低也成为大数据的一大特点。2011年麦肯锡研究所(MGI)的报告表明大数据时代已经开启。大数据必将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作为特殊的社会现象,犯罪也必将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

(一)大数据时代社会生活的发展与变化

国际电信联盟(ITU)报告称,到2016年底全球互联网覆盖率将达到47%,总人数约为39亿人。网民数量增长主要归因于互联网宽带基础设施的普及,其中移动宽带已经覆盖了全球84%的国家及地区。*此部分数据来源于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报告。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其规模已经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10%。*此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6年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1.大数据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呈现出数据化、网络化的特点

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各种软件APP已经渗透到购物、旅行、消费、社交等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购物方面,无论是淘宝网、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还是一些小型的购物网站APP都得到了迅猛发展,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达到了4.67亿,网民使用率高达63.8%。旅游出行方面,旅行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并盛行,订购火车票、飞机票,预约酒店越来越方便。以网络约车为例,截至2016年12月用户规模已达1.68亿。社交网络方面,微信、微博、QQ等社交软件和社交网络平台已经在人们的社会交往中占据重要角色和地位。截至2016年12月,网民中即时通信用户规模达到6.66亿,较2015年底增长4219万,占网民总体的91.1%。其中,手机即时通信用户6.38亿,较2015年底增长8078万,占手机网民的91.8%。*此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6年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2.人们的思维方式已经进入大数据思维的时代

随着生活方式的极大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也将随之变革。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对人们生活方式的颠覆性改变,使得数据的重要性愈发突出。人们逐渐明白,数据成了新的宝藏,IBM则将其称为“未来的新石油”。数据的价值正被人们一步步地进行挖掘,数据产生决策,数据产生预测,数据产生财富的思维理念迅速深入人心。用数据来洞悉事物,用数据来刻画行为,用数据去管理企业,用数据去引领未来,“数据化生存”的世界正在逐步形成。人们迅速地以数据的眼光来观察世界和理解、解释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这就是所谓的大数据思维[2]。按照舍恩伯格的说法: “所谓大数据思维,是指一种意识,认为公开的数据一旦处理得当就能为千百万人急需解决的问题提供答案。”[3]167

(二)大数据时代犯罪的新趋势和新特点

美国学者尼尔·巴雷很早提出了数字化犯罪的概念。他给沉浸在数字化美景中的所有人一个忠告:计算机技术是潘多拉的盒子,在释放出数字化文明的同时,也结出了数字化犯罪的恶果[4]。犯罪作为一类特殊的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必然会随着社会的变迁和人类行为模式的改变而变化,那么大数据时代犯罪必然会被植入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基因[5]。

1.犯罪总量依然巨大,新型犯罪的数量不断增长

首先,当前的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和复杂,犯罪总量依然巨大。2015年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合计为7174037起。从近年来看,犯罪总量仍然处于高位运行的态势。(如表一)

表一:2011-2015年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数量情况*此部分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2015年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统计数据。

其次,新型数据化、网络化犯罪发展势头迅猛,犯罪数量持续上升。以互联网违法犯罪为例,仅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我国就有超过2.57亿人成为互联网犯罪的受害者,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890亿元。同一时期,被网络犯罪侵害的在线人数比例达72%(即每天有超过70万名中国网民遭受互联网犯罪的侵害,每分钟有489名受害者),平均每位网络犯罪受害者蒙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1126元[6]。

2.大数据时代犯罪的新变化和犯罪的数据化生态

首先,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成了新的犯罪工具和手段。特别是传统的犯罪类型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科技结合,滋生了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贩毒和网络倒卖个人信息等种类繁多的新型犯罪。其中的“优秀”代表就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无论从数据的窃取、利用,到电信、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运用,还是网络金融工具的使用,此类犯罪把新的科技和传统的诈骗思维有效结合,造成了人民群众财产的巨大损失和“徐玉玉案件”*徐玉玉,女,山东临沂罗庄区高都街道中坦社区人。2016年8月21日,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导致心脏骤停,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不幸离世。等社会悲剧的发生。

其次,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成了新的犯罪空间。传统意义上,我们认为的犯罪都发生在实体空间中。而现在,虚拟空间成了犯罪新的温床。截至2016年12月,全国感染过病毒木马程序的PC数量为2.47亿台,感染恶意程序的安卓智能手机共1.08亿台。*此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6年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第三,数据成了新的侵害目标和犯罪对象。同样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四大工作环节,其中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中的盗库黑客、电话卡贩子、个人信息批发商和身份证贩子等犯罪环节的核心就是窃取、买卖和获取个人隐私数据,这成了犯罪能否成功的关键[7]。特别是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现象十分严重,甚至已经成为“新兴产业”。数据显示,在2016年网民遭遇的安全事件类别统计中,个人信息泄露占比到32.9%。*此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6年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总结起来,数据化已经成为当下犯罪的现实生态,这就对主办侦查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在构建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时,一定要结合犯罪的最新变化,特别是大数据时代犯罪的数据化生态来提出有针对性的职业核心能力,以提高案件的侦办水平。

二、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理论界定与构建路径

(一)职业核心能力的相关理论

关于职业核心能力的相关理论研究多集中在商业、管理等学科和领域当中。关于职业能力的概念和要素就有多种说法。有观点认为,职业能力是人们从事某种职业的多种能力的综合。如一位银行柜员,只有点清钱款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货币和银行方面的知识,对于金融市场的了解等等。还有专家把职业能力分为一般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关于核心能力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Marshall)提出。随后学者普拉哈德(Prahalad)和哈默(Hamel)对核心能力的定义进行了论述[8]。最为经典的理论则是“素质冰山模型”(Iceberg Competency Model,如图一),它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麦克利兰(McClelland)于1973年提出的。美国学者博亚特兹(Boyatzis)对麦克利兰的素质理论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研究,提出了“素质洋葱模型”(Onion Competency Model,如图二)[9]。职业核心能力可以定义为:在人们工作和生活中除专业岗位能力之外取得成功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它可以让人自信和成功地展示自己、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和应用。它所体现的不只是完成职业或岗位任务所需的能力,更体现出一个人职业能力和职业生涯发展的内在动因。

图一 “素质冰山模型”

图二 “素质洋葱模型”

(二)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与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界定

侦查员*本文所研究的侦查员仅限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是指公安机关中依据宪法和法律对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查的专业人员。传统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研究大多为刑事警察素质的研究,主要内容体现为刑事警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等,这些可以概括警察的基本能力要求,但同时这些素质或能力同样也是其他公务员的职业能力要求,并没有形成真正符合侦查工作和职业特点的职业能力研究内容。近年来,也有学者进行了侦查人员岗位核心能力的研究或是刑事警察胜任特征模型的研究。笔者认为,侦查员的职业核心能力应体现为“集、析、查、审”四个字(具体内容如图三)。

图三 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示意图

主办侦查员是指在二人搭档制的前提下,以具备一定业务条件为基础,选定的对所侦办的案件承担主要责任,在整个案件侦办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并且发挥主导作用的侦查员[10]。从概念上我们就可以看到,主办侦查员在遴选条件、业务素质、所处地位和发挥作用上都明显区别于一般侦查员。所以,构建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就要做到既要以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为基础,又要明显区别于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体现出“主办”的要求和高度。因此,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可以定义为:以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为基础,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和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取得成功所必需的综合能力,它可以使得案件质量得以保障,同时充分展示主办侦查员的良好素质。

(三)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构建路径

首先,要明确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不是空中楼阁,它是建立在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基础上,同时两者又是建立在警察职业能力的基础之上,这些又都必须以公务员通用职业能力为基础。

其次,构建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理念:一是时代性,传统的警察素质是必不可少的,但明显已经无法满足大数据时代犯罪的新变化和侦查办案的新需求,我们要紧密结合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公安改革的新趋势,构建适应当前形势的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二是职业性,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所包含的要素或能力必须充分体现侦查办案的职业特点,牢牢把握这一主线;三是创新性,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构建要充分体现出不同于以往侦查员职业能力或是刑事警察素质的自身特色,特别是要体现出大数据思维的特点和应对新型犯罪的能力。

第三,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应该是一个多个元素、多种技能、层次分明的能力综合体。首先,从“素质冰山模型”和“素质洋葱模型”等理论我们看到,职业核心能力的构建并不是一种或几种能力或素质能够概括的,它始终是一个多层次且内在外在能力相结合的能力综合体模型。它包含多项内容,如技能、知识、角色定位、价值观、自我认知、品质和动机等。其次,大数据时代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念、生存方式、思维模式都在发生变化,并且多样性趋势明显。作为一类特殊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多样化同样明显。犯罪分子、犯罪思维、犯罪模式和犯罪手段等都在发生变化。因此,要适应这样的时代要求和严峻的犯罪形势,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就需要包含品格、意识、思维和技能等不同要素,且各个要素处于不同的层次和地位,形成一个要素多元、技能多样、层次分明的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模型。

三、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具体要素与模型构建

(一)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具体要素及内容

1.忠诚的职业品格

品格是指人的品性,性格,也指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它决定了这个人回应人生处境的模式。职业品格不同于一般的道德品格,它是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有的。比如法律行业所赞许的“保守”,在其他行业中可能略有贬义[11]。警察身上具有许多为人民群众拍手称赞的优秀品格,如严谨、勇敢、果断、刚毅和热情等等,那么作为一个主办侦查员最为重要的职业品格是什么呢?是忠诚。这是警察职业品格的核心,同样也是一个主办侦查员必须具备的职业品格。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可以预见的是,这场关乎15万户国企、100多万亿资产和3000多万名职工的宏大改革,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持续推进,并产生深远的影响。

忠诚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对于信仰的忠诚。对于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信仰、对于追求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信仰、对于司法公平的信仰等等。其次是对于党和人民的忠诚。要具备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和政治品质,思想上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对事业和同事战友的忠诚忠实。它的核心就是四个忠于: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第三,对于职业的忠诚。警察是和平时期牺牲最多的一个群体,特别是侦查员,其职业生涯面临很多的危险和不确定性。这就需要我们的侦查员时刻牢记职业使命、牢记入警誓言,无悔于自己的职业选择。

2.学习和创新的职业意识

广义的意识是指大脑对客观世界的反应,而狭义的意识则是指人们对外界和自身的觉察与关注程度[12]。职业意识是人们对职业劳动的认识、评价、情感和态度等心理成分的综合反映,是支配和调控全部职业行为和职业活动的调节器,它包括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协作意识和奉献意识等方面[13]。例如,协作意识就是一个典型的侦查员职业意识。

作为主办侦查员,最为重要的职业意识是哪些呢?是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诚然两者也是其他行业和职业所需的,但对于主办侦查员来讲,两者有其特殊的意义。前文提到,处于大数据时代,社会生活变化万千,犯罪形势严峻复杂,犯罪分子对于新思维、新科技有着敏锐的嗅觉,传统犯罪不断与新兴技术交织融合,此时的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如果故步自封,必然疲于奔命,难以招架。作为主办侦查员,要在职业生涯当中树立时刻学习、终生学习的意识。大数据时代是个日新月异的时代,网络、科技、思维瞬息万变,要与时俱进,时刻掌握科技最前沿、思维制高点,特别是犯罪的最新动向,比如哪些技术和软件被用于犯罪,哪些新的领域被犯罪入侵;另一方面,要不断学习新的侦查思维、侦查机制和体制,不断掌握新的侦查设备和侦查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在与新型犯罪的对抗中立于不败之地。

创新意识同样重要。在不断学习和掌握犯罪新动向、科技新进展的基础上,要善于思考、勤于创新。无论是对于具体的侦查技术、侦查设备、侦查措施,还是宏观的侦查理念、侦查决策、侦查思维、侦查体制等方面,要发现不足,特别是不适应大数据时代犯罪新变化的地方,及时总结,向上级侦查机关建言献策,不断创造出新的侦查技战法。

思维是宇宙中物质运动的基本形式之一。从物质到精神,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应用,思维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在感性认识和表象的基础上,以知识经验为中介而实现的对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应[14]3。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其著作《大数据时代》中指出,大数据将引发一场生活、工作和思维的大变革[3]1。他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数据、技术和思维是大数据时代的三个关键要素,其中大数据思维至关重要。同样,在侦查办案过程中,侦查思维尤为重要。它是在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对侦查客体内在本质和规律性关系的反应。自有侦查活动以来,思维方式的科学与否,是关系案件侦破与否的重要因素[14]7。大数据时代的犯罪形势严峻复杂,数据化、网络化特点突出,将大数据思维运用于侦查实践是时代的必然选择。

作为主办侦查员,首先要具备的是数据化的侦查思维。大数据时代首先是数据记录时代,数据记录成为默认模式[15]。数据化就是当下犯罪的现实生态,可以这样讲,“数据隐士”是不存在的[16]。所以,树立数据化的侦查思维是应对犯罪数据化生态的必需。另一方面,当前的侦查设备、侦查措施、侦查信息都在向数据化、网络化转型升级,作为主办侦查员,一定要将数据化的侦查思维与传统的侦查经验有效结合,提升案件的侦办水平。

其次要具备整体性的侦查思维。传统的侦查思维主要是平面思维、单向思维,刻板而且容易以偏概全。这种侦查思维显然与大数据时代的巨量数据、海量信息、虚拟空间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要具备整体性思维。这是应对大数据时代犯罪立体存在性的必需。犯罪是一个涉及时间、空间、高度的多维存在。时间有三度:过去、现在与未来;空间有两域: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17]。大数据时代的犯罪不断向虚拟空间深入,使得犯罪的时空组合多样化,这就要求主办侦查员把看似不相关的时间片段、空间片段进行整合,获取完整的犯罪数据,以侦破案件。另一方面,作为主办侦查员,要把不同的侦办阶段、侦办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侦破案件的合力。

第三要具备相关性的侦查思维。物质交换原理、同一认定原理和因果关系原理作为侦查的三大原理指导着侦查实践。其中,因果关系原理在侦破案件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对于因果关系的证明,对于精确性的追求是否是侦破案件所必需的,也引发了人们的思考。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中提出了三个重要的思维,其中就有相关性思维。核心就是有些事物只需要知道“是什么”,不需要知道“为什么”。这种思维既是对于大数据发展深入思考的结果,同时也是对因果关系的反思和补充。从广度上来讲,相关关系的外延大于因果关系,它的应用范围和功用将超越传统的因果关系原理。大数据时代,技术的发展和巨量的数据资源为相关性侦查思维的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性思维将使主办侦查员全面认识案情、丰富分析视角、把握犯罪情势,探究因果关系,甚至可以分析相关数据,预测犯罪。

4.管理、决策、激励和情绪调节的职业技能

作为主办侦查员,除了具备一般侦查员的侦查办案技能之外,对于所办案件、所在团队的整体把控十分重要,这也是一名主办侦查员应该具备的职业技能。

首先要具备管理技能。所谓管理,就是指通过他人或与他人一起,为有效实现组织目标而对可利用的一切资源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基本职能,从而使资源能够高效地对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贡献[18]。主办侦查员的管理技能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所在侦查团队的管理,二是对于所侦办案件过程的管理。对于所在的侦查团队,在人员组织、搭档选配、资源配置、协调控制等方面要善于思考、善于总结、细致谋划、运筹帷幄。对于所侦办的案件,主办侦查员要作好办案目标和计划的科学制定、办案任务和措施的准确规划、办案困境和挫折的有效化解、办案信息和材料的全面把控、办案法律和程序的严格遵循。

其次要具备决策技能。决策,是人们为拟制和选择自己未来的行动目标和行动方法所进行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和行为活动。在侦查实践当中,侦查决策是侦查主体在侦查活动中,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为确定侦查的行动目标和行动方法而进行的一系列筹划、优选和决断活动[19]。

之所以将侦查决策从管理技能中单独拿出来,作为主办侦查员的职业核心能力之一,是因为以下几点:首先,作为主办侦查员,在侦办一起案件或者系列案件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或者侦查困境,都需要他的侦查决策技能,其决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侦办过程能否顺利进行和侦查团队的信心和士气。其次,侦查活动包含多项内容,如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情报搜集、案情分析、决策计划等,犯罪现场勘查是为决策搜集案件情况和现场痕迹物证,情报搜集是为决策累积有效材料和信息,案情分析为决策提供侦查建议和意见,所以,作为主办侦查员,侦查决策的技能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主办侦查员只有具备良好的侦查决策技能,果断决策、周密计划、有效指挥,才能使本团队的侦查活动有效开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要具备激励技能。激励,指持续地激发人的动机和内在动力,通俗地讲,激励就是调动积极性[20]。在企业管理和公司运营中,激励理论和技能被大量运用。最为著名的激励理论研究莫过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在某种意义上,侦查制度也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激励机制,合理的侦查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励侦查人员采取合法侦查行为,高效达成侦查目标[21]。作为主办侦查员,侦查办案是重要的,更为重要的则是激励团队的每一位侦查员,使他们的战斗力得到最大限度发挥。

主办侦查员的激励技能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主办侦查员的自我激励。侦查本身就是一种激烈对抗性质的特殊活动,面对着日益复杂严峻的犯罪形势,特别是大数据时代新型犯罪的不断涌现,犯罪手法的高科技化、智能化,面临的困难可想而知,这时候,作为主办侦查员要适时地进行自我激励,特别是案件侦办遇到困难,自身出现工作疲劳和思维盲区时,要调整计划,直面困难,保持自信,找出侦查困境的突破口。第二,是主办侦查员对于本团队侦查人员的激励。传统的侦查团队在办案中,上级多为行政命令或者指导,显得生硬,灵活性不高。主办侦查员制度改变了行政长官式的命令式办案体制,以业务能力组建团队,以侦办案件为目标,灵活性高,侦查效益好。这其中的团队激励显得至关重要,主办侦查员要善于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调动侦查员的积极性和办案热情,充分发挥每个侦查员的业务优势和自身特点,保持团队自信和活力,实现侦办案件和团队建设的双丰收。

第四,要具备情绪调节技能。情绪,是对一系列主观认知经验的通称,是多种感觉、思想和行为综合产生的心理和生理状态。情绪调节则是指个体对情绪发生、体验与表达施加影响的过程。情绪调节既指个体如何影响自身的情绪,也包括对其他人的情绪影响[22]。从某些层面上来讲,侦查活动就是侦查员与犯罪分子的一场心理战。大部分的案件侦办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这个时候情绪调节就显得十分必要。

作为主办侦查员,首先就是要进行自我情绪的调节。侦查工作遇到困境不能顺利进行下去是常有的情况,这个时候难免产生烦躁、困惑、迷茫等不良情绪,除了影响自身工作,也会对整个侦查团队的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要学会在日常生活和平时工作中,保持冷静和克制,多角度思考问题,对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前预估评判,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同时,要学习不同的心理策略和战术,将其运用到与犯罪分子的博弈当中。其次就是要对团队成员进行情绪的调节,调节侦查员们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诸如浮躁、自大、畏难、懈怠等不良情绪,运用各种方法,比如定期举办团队谈心活动、假期集体踏青等,使本团队的情绪水平保持平稳,使自信、乐观、不畏艰险成为团队情绪的主旋律。

(二)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模型构建

前文我们梳理出了主办侦查员的职业核心能力的具体要素,现在根据每项要素的重要性,我们将这些具体要素进行排列。首先是忠诚的职业品格,这是最为重要的职业核心能力,其他任何职业核心能力都是建立在主办侦查员的忠诚品格之上的。其次是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一个人的职业生涯成功与否,这两项意识至关重要。第三,是数据化、整体性和相关性的大数据思维,我们正处于大数据时代,作为主办侦查员,面对时代新变化、犯罪新特点,要紧跟科技前沿,运用先进技术和思维打击犯罪。第四,是管理、决策、激励和情绪调节的技能。这是一个主办侦查员站在一定的高度,组织领导团队侦查办案,对其他侦查员发挥榜样作用,提升业务水平的必备技能。

图四 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1/2/3/4”金字塔图

依据各项要素排列的结果,我们将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构建为一个“1/2/3/4”的金字塔结构模型(如图四),希望能为主办侦查员的职业核心能力建设和完善提供参考,为主办侦查员的遴选和培训提供标准,提升主办侦查员的能力素质和组织、领导团队的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特别是大数据对社会影响的不断深入,犯罪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作为主办侦查员面对着这样的形势,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核心能力,才能提升案件的侦办水平。因此,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探索与构建将是一项长期的且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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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传军)

Stud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rofessional Core Competencies of Hosting Investigators in the Background of Big Data Era

WANG Chao-qiang, LIU Qi-gang

(National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Shenyang, Liaoning 110035, China)

With the advent of the big data age, people’s lifestyles and ways of thinking show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atamation and network.Datamation has become the current realistic ecology of crime.Under the condition of the severe and complicated crime situation, the professional core competencies of hosting investigators are facing the test.Currently, it is crucial to construct the model of professional core competencies of hosting investigators.Based on the relevant theory of professional core competencies and the professional core competencies of investigators, hosting investigators’ professional core competencies are constructed into a “1/2/3/4” pyramid model, including one professional character, namely loyalty character,two occupational consciousnesses, that is, learning consciousness and innovation consciousness, three vocational thinkings, namely datamation, wholeness and relativity of big data thinking, and four professional skills, that is, management, decision making, motivation and emotion regulation skills.

big data era; hosting investigators; professional core competencies

2017-03-10

2016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下主办侦查员胜任特征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L16BGL043);2016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主办侦查员制度视野下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构成要素及培养路径研究”(JG16EB214)。

王超强(1990— ),男,山西阳泉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5级侦查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刘启刚(1980— ),男,山东临沂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副教授,心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侦查学。

D616

A

1008-2433(2017)03-0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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