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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书与送书

2017-06-27汤云明

作文周刊(综合版) 2017年17期
关键词:卖书文友外地

汤云明

出版过两本书,虽然印刷量不多,但还是和众多小作家一样,卖出去的少,送出去的多,存放在家里的更多。

写作和出书是个人的追求和爱好,也就不会太在乎成本和收益,既然下定决心出书,即使收不回来钱也要出。平时也没有什么礼物送亲戚朋友,就把它当成一份有纪念意义的礼物也好。再说,把自己零散发表在报刊杂志的文章收集整理成书也很有必要。

现在除了畅销作者可以得版税以外,小作家出书基本都是自费,有些能争取到一些赞助或扶持,大部分却还是由自己来付全部费用。能卖出一些收回点成本,哪怕只是总费用的零头也是好事,虽然达不到以文养文,但我始终认为,以文补文才能更好地写下去。

我五年前出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真正卖出去的不到百本,还基本上都是外地读者或文友买下的。有的读者一次性跟我买了好几本,说打算转送朋友,对于他们的解囊支持,我十分感谢。而本地的朋友、熟人、同学,经常相见或是经常打交道,就不好意思收钱了,只要开了尊口,统统都是赠送。

我的第一本书因是和县上几位文友一起出的丛书,所以七本书只有一个定价,书店不分开卖。有些亲朋在书店见到这套书,但又只想买我这一本,于是专门打电话或找上门问我买或是请我送他们一本。有人阅读和收藏我的书,我心里暗自高興,所以只要开口的,基本上都送书给他们,给钱我也执意不要。

当然,我送书也有个原则——只送想阅读、想收藏的人。不像有的作者,把自己的作品拿到同学会、文学笔会上见人就发,说不准回头人家就把自己的书丢到了废纸堆里。我认为,与其令自己的成果成为别人眼中的废纸,还不如存放在自己的家里,让这些书达到“汗牛充栋”的效果,心里还能有些慰藉。

有几次县上搞文学采风活动,请了些外地作家来参加,有些还是全国著名作家,除了宣传部在资料袋里配备的宣传资料和书以外,不少本地作者单独赠送自己写的书给他们。在活动结束退房的时候,不少书被丢在了宾馆里,有服务员在整理房间的时候,问负责人是不是客人忘带了东西,房间里的书还要不要。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感到很庆幸,幸好我没有送书给他们,要不看着写有自己名字赠送“某某老师”的书被遗弃,该有多尴尬。

当然,我理解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的难处,他们要带好自己的行李,要是主办方再统一送些礼品,自己又买了点土特产什么的,的确不方便携带,把一些书丢弃也很正常。所以,我从不轻易送书给不爱惜书的人。

卖书也好,送书也罢,都能反映出作者的为人、为文的品行和修养,以及对人情和金钱的态度。在我看来:要是有人出钱购买,书就是商品,怎样处置是买家的事;要是我主动送书,书就是礼物,送与不送,送谁不送谁,就是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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