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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坚强赢得掌声

2017-06-27

作文周刊·七年级版 2017年17期
关键词:血泡肉球康宁

他在8岁的时候意外遭遇了一场爆炸事故,双腿严重受伤,医生断言,他此生只能坐在轮椅上生活。

然而在床上躺了两个月之后,他便尝试着下床,他瞒着父母拄着两根拐杖在房间里挪动,钻心的疼痛把他一次次击倒,摔得遍体鳞伤,但他却毫不在乎,因为他坚信自己可以重新站起来。过了几个月,他的两条腿竟然真的可以慢慢屈伸站立了,他大声地为自己欢呼:“我站起来了!”

他想起了离家一英里的湖泊,他喜欢那儿蓝天碧水的风景以及湖里的小波浪,一心想要再去湖泊看看,于是更加顽强地锻炼着自己。

两年后,他终于走到湖边,见到了曾经和他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们,小伙伴们吃惊地问他:“你好久没有来这里玩了吧?”他笑笑说:“是的,我在路上整整走了‘两年,现在我终于走到了。”

从此,他一直练习跑步,他把农场的牛马作为追逐对象,数年如一日,從不放弃,他的双腿也就这样“奇迹”般的强壮了起来,再后来,他更是通过不断的挑战,成了美国历史上有名的长跑运动员。没错,他就是美国体育运动史上伟大的长跑选手——格连·康宁罕。

这样的事情外国有,中国也有,有些甚至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比如她——她从娘胎里出来时就没有手掌和脚板,手脚的末端都只是光秃秃的肉球。

刚开始,她训练自己拿筷子,先用一只手臂放在桌边,再用另一只手臂从桌面上将筷子滑过去,然后用两个肉球把筷子夹在一起。她从用一根筷子开始,再到用两根筷子,日复一日,血痕复血痕,12岁那年,她终于吃到了自己用筷子夹起的第一口饭。之后,她又开始学走路,她将腿直立在地面上努力保持平衡,和地面接触的部位从血痕到血泡,从血泡到厚茧,无数次的摔倒又爬起,血水、汗水、泪水混在了一起。13岁的时候,她终于学会了走路。

也是从这一年开始,她开始每天自己走路去上学,她把胶皮缠在腿上,不论寒暑风雨,总是早早就来到学校。她用手臂的末端夹笔写字,付出比常人多出数十倍的努力,从小学到初中,再到自学财务大专,最后做了单位的会计。她的名字叫胡春香。

(作者李安章,选自《安阳日报》2016年11月5日)

素材解读

坚强让格连·康宁罕成为伟大的长跑选手,让胡春香学有所长。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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