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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举措

2017-06-27云治

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12期
关键词:举措民族地区困境

云治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当前,中国处于迅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转型的矛盾凸显期。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立足民族地区,调动民族力量,总结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经验,探索新模式,发现新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困境;举措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2

一、社会治理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关于治理的研究始于西方学者,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学者俞可平把治理理论引入我国并加以推广。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管理的内涵、方式、理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十七大提出完善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要求。可见,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

同样,我国对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认识和实践也经历了探索、深化和完善的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社会治理主体、客体和环境的现代化,也包括社会治理硬件和软件的现代化。概括地讲,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两者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可见,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社会治理体系不断优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动态发展、不断深化和不断积累的。

二、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特殊性

研究不同地区的社会治理,首先要分析研究对象的特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特点主要有:

(一)治理基础的制约性

与东南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基础具有一系列特点,如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缘政治敏感;经济基础薄弱,市场化、现代化发展滞后;民族宗教复杂、社会矛盾多样等。例如,内蒙古作為欠发达地区,自然环境恶劣,农牧区长期处于小生产分散经营状态;其次,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文化和科技落后,影响现代文明传播与发展;再次,历史上民族压迫、军阀混战、殖民入侵、封建盘剥进一步加剧内蒙古的落后。另外,治理基础的制约性还表现在许多领域内传统和现代并存,民族特性和国家共性同在的特点。因此,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始终伴随着传统与现代、民族与国家、发展与稳定等主题,致使民族地区推进现代化的任务更加艰巨。

(二)治理主体的复杂性

社会治理主体包括政府、社会、企业和公众等。民族自治机关承担着“国家治理”和“民族自治”的双重角色。民族地区的社会组织,既包括本地区基层组织、行业协会与社团等,又包括民族地区传统习惯上的社会组织(如“家支”、“理老”等组织。①民族地区的公众,泛指本地区所有公民。例如,内蒙古作为民族地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包括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49个民族杂居共处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其中,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的就有8个民族。不同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决定了民族差异,进而决定了社会治理主体的差异。可见,与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主体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三)治理内容的民族性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也涉及社会建设诸多方面,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分配、社保、矛盾化解与安全防范等内容,而这些内容往往与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紧密关联,甚至相互交织在一起。从国内看,民族地区的教育政策就需要考虑少数民族的实际需求、接受程度以及自我传承和发展。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也需要考虑民族问题。从国际看,有的民族地区还是边疆地区。就国防安全而言,周边国家信仰不同、意识形态各异、宗教关系复杂、民族问题敏感。因此,与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内容涉及面广,与民族问题关联性强。

三、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目前,从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实践看,成绩非常明显,但仍然面临一些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基础的制约还很明显

在我国,大多数民族地区都是欠发达地区,有的甚至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如六盘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西藏等都涉及民族地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可见,社会建设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而社会建设重点发展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表1对比了2015年广州、杭州、南宁、呼和浩特市GDP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民生支出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见,社会事业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大多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无论速度还是质量,都面临着巨大挑战。

表1 2015年广州、杭州、南宁、呼和浩特市GDP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比情况表

城 市 GDP总量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亿元 比上年增长(%) 亿元 占GDP的比重(%)

广州市 18100.41 8.4% 1728.15 9.54

杭州市 10053.58 10.2% 1205.48 11.99

南宁市 3410.09 8.6% 527.69 15.47

呼和浩特市 3090.5 8.3% 367.7 11.9

资料来源:根据2015年广州、杭州、南宁、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还未形成

在实践中,很多地区都没有形成协同治理的格局,民族地区尤为明显。第一,党政包揽过多。这是很多地区都存在的现象。现实中由于“全能政府”惯性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采取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大包大揽社会事务,忽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甚至将社会组织和成员视为社会治理的对象而不是合作的伙伴,进而导致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难以形成。第二,主体多元复杂。这是民族地区特有的现象。如前文所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主体,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公众,都具有区域性、民族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这就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地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形成的困难。

(三)民族地区的优势还未充分发挥

立足自身,才能有所发展。从根本上讲,民族地区最大的优势就是制度优势,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在实践中,由于社会各方面对民族政策重视不足,把握不够,执行力不强以及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相对滞后等原因,致使民族地区的优势还未充分发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1984年5月颁布实施的,至今已经30多年了,但是一直没有操作性更强的单行条例,这就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具体实践中不能很好的执行

四、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路

针对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本论文提出以下四点思路:

(一)立足自身,夯实经济基础

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是硬道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面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现代化,经济现代化是其他各领域现代化的基础。因此,民族地区要立足自身,发展经济,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前,民族地区夯实经济基础,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探索和研究新时期民族地区政策性扶持办法,整合农牧、水利、扶贫、民族等各方面资金和力量,帮助民族地区重点解决农业、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第二,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民族地区要立足自身,抓住这个重新洗牌的机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另外,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还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努力寻找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支点。第三,全力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第四,围绕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少数民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注重基层,创新社区治理模式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平台。伴随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信息化的推进,创新社区治理模式越来越重要。第一,积极回应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提高基层群众对于公共服务需求的满意度,这是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供给侧方面,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要以社区公共需求为基本导向,创新社区公共服务,实现群众诉求表达—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利实现—群众需要满足的良性循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由行政工作向社会工作转变,进而推动社區认同向社会认同转变。第二,要构建社区协同治理机制,保障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通过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释放社会潜力、激发居民活力。第三,要创新社区网格化治理机制。实现社区网格化由风险防控的单一功能转向多功能、立体化、联动式的社区综合服务载体转变,实现机构、人员、信息和流程的整合,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延伸社区治理的覆盖面,提升社区治理的效果。

(三)发挥优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制度是社会治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加强制度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首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早已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统一与长治久安的需要,是促进民族关系和谐与中华民族共同繁荣的法宝。因此,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离不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因此,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要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代化相结合来开展,即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例如,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没有单行条例、民族政策与时俱进的程度不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引发的社会问题、新时期少数民族与汉族以及少数民族之间利益纠纷等问题都可以通过调整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也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方面。

注释:

①王允武、王杰.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民族学刊,2015(1).

参考文献:

[1]丁元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思路[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

[2]习近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理论参考,2014(2).

[3]姜晓萍.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14(2).

[4]胡鞍钢.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特征与方向[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3).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6]王允武.民族事务法治化——民族自治地方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可行路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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