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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接龙”需警惕

2017-06-27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7年6期
关键词:顾某苏某营利

案例小故事:

顾某被朋友拉进苏某建立的“红包接龙”微信聊天群,群内的游戏规则由群主苏某发“启动包”以示开始,抢到金额最少的人接着发红包,每次红包总价50元至100元不等,苏某每次抽取5%的“辛苦费”。抢到特殊数额的成员,如“11.11”“1.23”“20.17”等,群主将发出100元到1000元不等的奖励。顾某加入该群玩了几天后,损失了2000多元,后悔不已的他到派出所报了警。

专家提醒:

在微信群里发红包,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不带营利性质的可视为赠与,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就属于赌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事中的苏某通过微信群,以“红包接龙”游戏为名,实为进行赌博从中渔利,已构成开設赌场罪。群成员参与该种抢发红包游戏,虽不构成赌博罪,但也要受到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当你被拉入陌生的微信群时,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落入赌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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