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林业经济体制转型的现实制度研究
2017-06-27覃方
覃方
【摘要】:目前我国的林业经济体制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产权归属不明晰、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产业结构问题重重等,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是林木的生产、经营以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关系没能得到有效的协调和控制,为了改革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经济体制的转型,实现林业经济的腾飞。
【关键词】:林业经济体制;转型;现实制度研究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森林资源产权都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但是在行使产权的过程中,通常是由地方政府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接受委托、而地方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又将权利下放给下级机构,等等,经过一系列的委托与授权,最终又委托于企业,由企业行使权利。在这种模式下,过于复杂的委托关系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整个环节的失效。在党的“十四大”会议上,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会议精神的指引下,我国的林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较为深入的问题,阻碍着经济体制的顺利转型,本文主要对当下林业经济体制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1、 产权制度问题
1.1产权界定的不完整
产权是指人们对某些稀缺资源的占有和处置权利。人们对产权的行使具体包括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利,产权的完整与否,主要从排他性、以及以上三个方面的权利进行衡量和判定,任一项的缺失都造成了产权的不完整。目前我国的林业资源产权界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缺失问题:第一,所有权的缺失。根据我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集体或者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归相应的集体或个人所有,但是在出售林木时,却需要经过不享有林木所有权的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这就导致了林业所有权人不能正常行使正当的权利。第二,土地制度的缺陷。我国法律规定,林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时,所有权并不发生变更。土地承包或使用权转让后,注重的只是林木的收益并不关注非林木的价值。这种情况下不同树木的生长周期和市场价格的波动都会给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属于同一主体的模式带来巨大的风险,造成林业的投资压力增大,进而导致林业经济的发展缓慢。第三,尽管我国法律规定的森林资源包括了森林以及在林地上生长和生活的其他植物、微生物、动物等,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理解往往并未包括在后者,就导致了林地上的野生药材、动物资源等变成了共享资源,就会造成一些混乱现象的发生。总之,林业资源产权界定不完整的问题会造成不能良好地保护我国的林业资源,成为林业经济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
1.2主权职能不明确
我国的林业资源的所有权大部分都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的,而在实际运行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主权的职能不明确等严重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国家林业资源的所有权理论上是属于国家的,但是国家的代表为国务院,国务院并不能全面履行其所有权,就会将所有权委托于地方政府,随后又被委托于下级部门,最终甚至委托于企业。在这种层层堆叠的代理和委托关系中,往往缺乏统一的约束,就造成了流程的弱化,进而导致主体职能不明确。第二,集体林业资源的所有权理论上是属于村民委员会,这就是指所有权的拥有者是全体的村民,村民委员会仅仅是代理人。但是在实际中,通常是村民委员会把控着集体财产,而置村民的利益于不顾,村民在这种不正当的利益关系中收益很少或者没有收益就不会想到去保护树木,甚至有报复行为,进而造成林木的乱砍滥伐等现象。总之,森林资源的“公有制”,倘若不能做好过程的管理工作,通常会造成公有财产的任意占用,造成林业资源的衰减和衰退。
1.3权利的行使缺乏监管
在国有林区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如1.2所述,国有林业资源的所有权通常被委托于企业代为行使,此时如果两者的利益一致时,林业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一旦两者的利益发生冲突,就会造成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通常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没有明确的划分的确定,并且权益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现实中,“委托-代理”的模式是在并不严格的制度前提下,没有法律的保障,也没有相关单位的监管,因此必然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欺骗。尤其是对于农村的共有林业资源,村民委员会代理了全村的林业所有权,而这种代理关系并没有明确的代理委托合同,因此在法律上也缺乏约束机制,就无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实际上也丧失了所有权的权益。
2、管理问题
2.1产业结构不合适
目前我国的森林资源产业发展格局以第一、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占据的比率过低,而林业是主导的产业,林业也为我国的第二、三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这种不均衡发展的产业结构在木材的运输和销售等环节就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甚至也产生了许多后续问题,比如木材销售困难就会降低林木的砍伐,造成市场的木屑供应量减少,食用菌产业就缺乏原料,从而增大了成本。
2.2基础设施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国有林区都被当作木材原料的输出地,对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够重视。在每个砍伐周期内停止商业伐木后,为刺激经济发展可以开拓生态旅游和餐饮等产业,这些都需要完善的配套设施,比如道路、住宿、停车场等,经济体制的转型需要从基础设施方面的提升开始,才能吸引人才,进而更快速地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比如,某市的市政道路建设情况虽然可以满足木材运输的需求,但是在林区道路交通网络欠发达,导致运输受阻,另外发展其他产业所需要的电力、网络等也没有及时发展,就制约了经济体制的转型发展。
2.3国家优惠政策力度不够
为了促进我国林业经济体制转型的发展,国家也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进行支持,但是往往覆盖面过于狭窄,仅仅涉及养殖和种植行业,对于附带的其他产业并无过多的优惠,而对于经济转型发展,这些显然是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
结束语
我国的土地面积宽广,森林覆盖面积也较为庞大,实现林业经济体制的转型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在“十四大”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指引下,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也有了新的机遇,但是由于改革涉及范围广、深度深,因此面临着较大的压力,针对上述诸多问题,需要寻找突破口,采用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董绍进,余志华.关于国有森林资源体制改革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32):246
[2]张芳,张思敏.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发展新路探讨[J],经济学研究,2016(9):119-122
[3]韩微.国有林权改革的绩效观[J],林业经济问题,2013, 33(2):131-135
[4]马文学,李国兴,杜君.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转型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07(84):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