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背景下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培养途径的思考
2017-06-23卢婷婷
摘 要 当前,农村等落后地区基础音乐师资存在专业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有待提升、教育理念亟待更新等问题。新课改背景下通过“实践育人”、加强继续教育力度等途径提高基础音乐师资的专业素养,为基层输送更多合格的基础音乐教师,服务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美育目标。
关键词 新课改 基础音乐 师资培养
一、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现状分析
笔者长期从事“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对参加培训的广西在职基层基础音乐教师进行了包括职称、学历、专业等内容的问卷调查。发现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师资专业结构不合理、在职师资素质参差不齐、《音乐课程标准》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专业结构不合理
笔者曾对200名参加培训的农村基层在职基础音乐教师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专业上,音乐专业毕业的教师有84人,占参加培训教师人数的42%,非音乐专业毕业的教师116人,占参加培训教师人数的58%,艺术专业毕业的教师为92人,占参训教师总数的46%,非艺术专业毕业的教师为108人,占参训教师总数54%。可见,在基层具备音乐专业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师比例较低,大部分是兼职音乐教师。非音乐专业的教师从事音乐教学的现象在广西农村小学普遍存在,其原因在于农村经济、文化、生活水平与城市比较相差较大,音乐专业毕业的学生不愿下到城乡基层或边远山区教学,即使有毕业生愿意留下也是暂时的,农村小学招不到专业对口的毕业生,通常采取非专业的教师教授音乐课程,或者干脆取消音乐课程,这势必影响音乐美育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
2.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素质有待提升
在关于“基础音乐教师的业务水平”内容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农村小学音乐学科专兼职教师的音乐业务水准大多处于 “半专业”状态,在 “唱、弹、跳、编、教”等音乐教学技能诸项综合素质要求中,能“唱”者达到95%,能“教”者60%,能“跳”者50%,能“弹、编”者不到20%。呈现专业基础薄弱、专业素质低等特征。
3. 《音乐课程标准》贯彻落实不到位
问卷对《音乐课程标准》在培训学员所在学校落实情况的调查数据表明,有65%的学校所在的地方教育职能部门制定了系列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制度及文件,要求基层基础音乐教师在《音乐课程标准》的指导下進行教学,有35%的学校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音乐课程标准》,而这35%的学校几乎都是位于边远山区,管理部门在执行和落实上级指示环节中执行力不强,导致很多基层基础音乐教师对《音乐课程标准》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也存在偏差,在思想意识上认为音乐课程是副科,不加以重视;在自身培训提升、教学改革方面缺乏积极性,教师整体素质提高非常缓慢。具体体现为:
(1)对音乐课程的培养目标存在理解的偏差
众所周知,音乐课程是基础教育中美育环节不可缺少的内容,其目的不仅表现为修生养性、陶冶情操和提高素质,且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音乐教育对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激发内在潜力,养成高尚的道德品质,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但是,问卷调查数据表明,很多基层教育管理部门对音乐课程的性质、培养目标的理解不够清晰透彻,认为音乐课程只是副科、辅助课程,加上基层基础音乐师资的紧缺,音乐课程大多由兼职教师承担,他们同样对音乐课程的培养目标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所以,他们往往注重对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容易忽略音乐美育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性,忽视音乐课程的本体价值——“审美”。
(2)音乐课程教学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性
在城乡基层或边远山区的中小学,由于教育管理部门对音乐教育重视度不够、教师非专业化,容易出现无正规音乐教材或根本没有教材授课的无序现象。音乐教师作为塑造学生审美心理形成的实施者与重要的引导者,如果只注重音乐课程的完成而忽略音乐教育的目标,组织实施的教学方法与模式不符合学生审美心理特征,不按照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来实施音乐美育,就难以达到音乐审美的音乐教育目标。
4.在岗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
在关于“在岗期间参加过的继续教育培训次数”的问卷调查中,参加过1次继续教育培训者有100%,参加过2次继续教育培训者有35%,参加过3次继续教育培训者只有15%。接受问卷调查的基础音乐教师纷纷表示他们迫切需要不断接受再教育,提升专业素质。
二、提高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水平的途径
1.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提高落后地区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吸引力
当前,众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针对办学条件较薄弱的中小学音乐教育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性倾斜和“帮扶”,例如,提高基础教育教师的收入水平,吸引中小学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加强硬件设施的匹配,包括专用音乐美术教室、数码钢琴、活动白板、电脑、小学音乐课堂打击乐器等,改善偏远落后地区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办学条件,使得农村等落后地区基础音乐教师改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现状,也使得更多农村的孩子接受更好的音乐美育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实效性。
2.通过“实践育人”提高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的专业化水平
实践育人即在实践中培育人,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模式。以“国培计划”广西2015 年中西部项目为例,在乡村紧缺薄弱学科专、兼职小学音乐教师访名校培训中就实施了实践育人计划。实践中主要采用操作示范、互动表演、创编设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引导学员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发展所学的理论知识,确立清晰的专业理念,解决实际问题,形成自己行之有效的教学策略,通过边学边积累,最后以音乐技能培训教学成果展示——音乐会的方式考核学员在“唱、弹、跳、编、教”[1]等诸项素质的提升,作为学员终期培训考核与评估的成绩。这种“实践育人”的培训模式大大提高了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的综合素质,也受到学员们的欢迎。
3.严格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培养师资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及其相关专业是培养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的“摇篮”,它是否严格按照《音乐课程标准》的要求培养师资,决定了输出的师资在未来岗位上能否胜任、各方面能力是否达标、毕业生在岗位上是否能做到学以致用,成为综合素质高、从教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因此,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等相关专业必须以《音乐课程标准》为指导,通过加强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及科研团队的组建,为落后地区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培养合格的音乐师资。
(1)组建合理的教学梯队及科研团队
高师教师队伍建设质量关系到培养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的质量。教师要立足讲台,走出校园,通过到行业企业的实践历练与技能训练、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培训、参加专业课程进修及学历提高,使个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逐步提升,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同时要重视培养专业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学名师,促使他们增强理论研究能力,概括总结教学实践经验,探索培养基础音乐师资的新思路、新方法,构建培养基础音乐师资的行之有效的新模式,为广大基层基础音乐教学输送人才。
(2)帮助基础音乐师资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小学音乐新课标
基础音乐教师只有能准确理解和把握《音乐课程标准》,才能在教学实践中很好地去贯彻落实,才能实现中小学音乐教育之功能,即引领学生的音乐美育。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任重而道远:一是要准确解读中小学音乐新课标;二是要通过形式多样、具体感性的教学方式向音乐师资诠释中小学音乐新课标的要求,使得中小学音乐新课标的要求深入基础音乐师资的头脑中,进而体现在他们未来的从教实践中。
4.加强落后地区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继续教育的力度
落后地区通常指处于高山峻岭中,交通极为不便、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这些地方的基础音乐师资匮乏,专业水平亟待提升。为使该地区的基础音乐师资的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必须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村等落后地区基础音乐师资继续教育的培养。例如,可以利用地域优势为参加培训的乡镇中小学音乐教师观摩学习城市小学名校音乐教育教学经验,特别是对当前音乐课程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以解决他们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帮助他们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和科研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为农村小学教育的规范化、均衡化和优质化负责服务。还可以组织调研团队深入农村基层学校,以音乐教研员随堂听课、评课等形式,真实了解当前师资情况,包括基础音乐教师教学技能、音乐综合素质、教案、课堂组织等,并根据现状拟出有效措施,改善教学硬件、提高教师从教能力,为基础音乐师资水平的提升提供周到的服务。其次,可以通过在乡镇教育局建立培训教学点,让培训团队送教下乡、通过跟踪指导培训方式让教育者在培训外进行再教育活动;教育实施者通过建立教学专题网络平台、精品课资源共享平台、QQ学习群、微信学习群等信息平台,解决受教育者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从实践的效果看,地方与高等院校强强联手推进基础音乐师资再教育力度对全面提高落后地区现有基础音乐教师队伍教学能力、整体素质,促进城乡中小学音乐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思考
1.教育管理部门应该为基础音乐师资培养提供保障
成立政府教育职能部门、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相关行业企业组成的中小学音乐教育联盟,通过建立音乐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资源共享的交流机制、校地、校企合作机制,形成校方与地方、校方与企业强强联手,互利互惠的局面,让行业、企业真正参与到基础音乐师资培训、教材研发、课程开发、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等建设中。通过校地联合建立基础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基础音乐师资校内外实训基地,完善校地、校企合作内涵。充分发挥教育管理部门在培养合格基础音乐师资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和经费保障的重要作用。
2.基础音乐教师要落实好《音乐课程标准》
《音乐课程标准》的正确理解和自如运用是检验教师是否成为合格基础音乐师资的标准。教师要了解音乐课程价值、音乐教育的任务、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2]、音乐教育“以培养学生兴趣为导向”[2]等内容。教师在教学中应该执行《音乐课程标准》制定的教学目标与内容,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课程特点,注意音乐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横向、纵向联系,通过因材施教,让全体学生感受音乐艺术魅力[2]。
3.基础音乐师资水平的提升是一个长期和艰巨的过程
基础音乐师资培养和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教育管理部门、教师个人努力的合力作用。目前,国家教育部针对在岗音乐教育師资的继续教育培养制定的“国培计划”、省(区)教育厅制定的“省(区)培计划”项目已经开展。具体包括教学点教师访名校、村小紧缺薄弱学科专兼职教师访名校、小学特岗教师访名校、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改革能力提升培训,在职在岗教师可以通过参加项目集训以提升综合素质,提高从教能力。以上项目是教育职能部门采取招投标方式,对比遴选出教学设备先进、师资水平一流、承办经验丰富的高等院校承办培训任务。承办教师培训项目的高等院校必须在国家教育部、省(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指导下开展,通过观摩名校、集中集训、顶岗换置、跟岗实践等方式,充分发挥培训项目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推进基层基础音乐教师培训,建立乡村基础音乐骨干教师队伍,以辐射基层中小学音乐教育,带动乡村等落后地区基础音乐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
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教育管理部门、教师、社会团体的协同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培养更多合格的基础音乐师资服务于中小学音乐教育,提高学生艺术素质与修养,促进城乡音乐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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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卢婷婷.高职高专音乐专业建设的改革与创新[J].广西教育,2016(2).
[2]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卢婷婷(1978-),女,广西宜州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 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