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评价方法探究
2017-06-23张丽非
张丽非
[摘 要]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活动的评价,是指对学生参加活动的表现、体验及活动成果所进行的评价,它是课程评价的主体。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生评价,重视学生心灵在生活中展开的历程,致力于探索新知的过程,学生不僅仅是课堂的参与者,更是践行者。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评价,有助于转变观念,全面落实、提高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目标。
[关键词]
综合实践;课程;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新课程改革中最活跃、最富有生机和活力的一个领域,正以其日益凸显的育人价值而备受人们关注,而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管理和评价策略的研究,是课改实验操作过程中公认的瓶颈和关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一门新增设的必修课程,学生学业的评价方法同样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指导思想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强调建立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纲要》指出:“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能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提出:综合实践活动要求新的评价理念与评价方式。它反对通过量化手段对学生进行分等划类的评价方式,主张采用“自我参照”标准,引导学生对自己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进行“自我反思性评价”,强调师生之间、学生同伴之间对彼此的个性化的表现,进行评定、进行鉴赏。
二、理论基础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多元化评价体系的构建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表明,课程是生活世界的有机构成,而不是孤立于生活世界的抽象存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因此,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价值角度可以看出: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重建了课程观,体现了课程的“范式转换”。课程不再只是静止的“跑道”,它已成为对个体生活经验的改造和建构,成为自我的“履历情境”,成为“在跑道上奔跑”的历程。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重建了教学观,体现了教学的“范式转型”。它改变过去机械的、单向灌输式的知识传递方式为灵活的、多角度探究式的知识获取过程,让师生在生活世界中通过交往共同建构活动。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重建了学习观,体现了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综合实践活动打破原有知识的“霸权性”,学习作为建构新知识的活动,学习成为学生不断质疑、不断探索、不断表达个人见解的历程。
三、指导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原则,是指开展活动评价时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既反映了教育评价的一般规律,也体现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律的特点。
(一)以促进个性发展为重点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心理素质全面、健康发展为宗旨,在评价中,要以人为中心,反对就事论事,要从活动中发掘一切因素促进学生个性的完善和成熟。
评价中,不以学生活动的成果为重点,应该挖掘每一活动环节内含的因素作为个性教育素材,启发和引导学生。比如,一些学生的模型制作得非常精美和奇特,那么评价就不应只限于对作品本身的评价,还应评价学生对活动的投入以及创新精神。又如,一位学生的任务是担任调查员前往访问某工厂,被拒绝接待后就无功而返了。对于这项失败的活动也不能简单地说其完成得不好,而应引导学生回顾完成任务的每一个环节,查一查所做的努力够不够,是否从多种角度想办法去完成任务,与对方打交道时为什么没能说服接待人,从而让学生评价自己在态度、意志、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启发学生看到自己的缺欠。
(二)体验分享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评价中,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学生愉快地交流活动中的感受和经验,交换意见和看法,将每一个人的收获变为大家的共同精神财富。
评价活动应尽可能具有公开性,组织的形式要多样。如调查活动可以采用演讲、报告、讨论、演示等评价形式;制作活动则可采用比赛、展览、答辩会等形式。鼓励学生充分表达自己的感受和对问题的看法,引导学生就一些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三)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主的原则
这是指在评价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自主地开展评价,培养其自我认识的自觉性,并提高其独立的分析能力。
贯彻这一原则时应注重学生个体评价和集体中相互评价相结合。
(四)非等级评价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对学生的评价应以鼓励为主,激发每一个学生的上进心,调动其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1)采用口头评价或口语评价法。例如,写某学生“在活动中敢于独立思考,大胆提出见解,但尚不够细致、全面”。
(2)评优不评劣。
(3)给每一个学生提供在活动中成功的机会。
(五)差异性原则
这是指在评价过程中,指标体系项目的设定、深度要求以及评价中分寸的掌握,都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人发展水平来加以掌握,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
(六)灵活性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评价要从学生发展的需要、活动进行的状况及条件许可程度出发,审时度势,灵活地加以组织,讲求实效,不要拘泥于某一种模式。
四、评价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活动的评价,是指对学生参加活动的表现、体验及活动成果所进行的评价,它是课程评价的主体。
(一)学生活动评价的基本依据
根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所提出的三个方面的基本目标,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比较扼要地概括了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应培养的基本素质,可以作为学生活动评价的目标要素。这三个方面是:
(1)态度。是指一个人对生活和周围事物的稳定的观点和行为的表现。具体来说,又表现为:①关心;②参与;③进取。
(2)能力。对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而言,目标主要集中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人际交往的能力、语言表达的能力、领导和被领导的能力、搜集处理资料的能力及动手制作简单物品的操作能力等。
(3)知识。主要是指学生在接受和理解新知识及综合运用知识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
(二)学生活动的两个层次评价
学生活动评价也要从总体评价和專题学习活动评价两个层次上进行。
(1)总体评价
学生活动的总体评价是指阶段性评价。这种评定着眼于衡量学生群体素质的变化,以此验证课程的成效,并为以后课程目标的制定及方案设计提供依据。
(2)专题学习活动评价
学生专题学习活动的评价是对学生参加活动的表现及其收获所进行的总结,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课程的“过程性”原则。通过总结,学生对活动获得概括性的体验,可以进一步提高对所获经验的认识并激发兴趣,也可以分享其他同学的经验,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找到进一步前进的方向。例如,在一次环保专题的评价会上,做汇报的女同学生动地讲述了她和同学所见到清洁工人辛勤劳动的场面,以及见到和听到的一些人对清洁工人的劳动甚至人格不尊重的情形。她哽咽着再也说不下去,全体同学也深深地被感动了,思想感情上受到强烈的震动。
五、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体系一般是由评价项目和权重两个方面构成的。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评价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维度的评价项目。
第一个维度是活动过程的要素,主要涉及行为能力或基本的发展状况,包括活动主题或活动项目的选择和确定的状况。要评价学生活动主题或活动项目的意义、学生在主题或项目选择和确定中的作用、活动方案的制定状况。要评价学生制定活动方案的能力、活动方案本身的合理性程度、方案的具体化程度、活动过程的具体行为方式等;要评价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如行为的合理性、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具体的操作方式、参与实际情境的深度、文献资料、具体事实材料的搜集情况、活动的总结情况等;要评价学生的活动报告、成果或产品等状况。
第二个维度是活动过程中学生的态度、情感发展,主要涉及行为所反映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发展状况。包括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状况,学生在活动中的合作精神、学生各种良好思想意识的发展状况,如环境保护意识、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安全意识、效率意识等。
六、评价方法
全面、科学地收集和处理信息,是得出准确评价结论的基础。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信息的收集范围取决于评价的对象和评价类型。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问卷法
这种方法是将所要了解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让被调查逐一填写回答,然后统计分析、了解问题的一般趋向。问卷的形式主要有自由叙述式和选择式两种。
自由叙述式是编制若干个开放性题目,让被调查者自由表达。比如:“你与同学在活动中有不同意见时是如何处理的?有什么体会?”
选择式问卷是对所要了解的问题编成若干陈述句作为题干,然后列出若干选择支让被调查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例如:“我们应当关心贫困地区的同学们”是题干之一,其后可列“很赞成”、“比较赞成”“说不清”“不赞成”和“很不赞成”5个选择支。
(二)谈话法
谈话法是调查者通过与被调查者直接谈话来获取信息的方法。
(三)行动观察法
这是把学生作为观察对象,有目的地在各种活动中考察学生的变化。观察时应自然,认真做好详细、全面的观察记录。
(四)作品法
这是以学生的作文、日记或其他创作物为中介,评价学生的变化与进步的方法。
(五)活动资料分析法
这是针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注重在活动过程中使学生得到锻炼的特点而采用的一种方法,是指在活动中要求学生妥善保存自己拟定的活动计划、草稿和半成品等资料,在活动完成后进行总结时,作为评价其活动过程的基本素材,从中发掘工作经验、教训、评价工作态度和方法。
所获得的评价信息,在开始时还比较分散和凌乱,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整理和分析。整理工作一是去伪存真,二是归类。分析可分为状态分析和原因分析两种。
总体来说,评价的反馈应遵循评价的原则进行,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富有启发性、教育性和艺术性。
[参 考 文 献]
[1]高峡,等.活动课程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7.
[2]郭元祥,肖成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指南[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符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