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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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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在北林召开
据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教指委秘书处讯 2017年3月22日,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在北京林业大学召开。
第三届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国务院学位办研究生培养处处长唐继卫,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副司长郝育军,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王磐岩和教指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宋维明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国家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张启翔主持。
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宋维明代表教指委秘书处挂靠单位致辞。他表示北京林业大学作为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挂靠单位,一直把园林与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播、社会服务的核心工作之一。在中国风景园林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北林将充分发挥挂靠单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继续协同各培养单位一并深化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风景园林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
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自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置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以来,在多方支持和努力下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基本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人才培养特色日益彰显,基本构建了一个全新的应用型高层次风景园林人才培养体系。
为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奋进,教指委邀请国务院学位办研究生培养处唐继卫处长就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以及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等作专题辅导。唐处长结合刘延东副总理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2016年学位评估及2017年学位授权相关文件的解读,对2017年的主要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会上,第二届教指委秘书长、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李雄以“锐意进取,质量提升——推进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为题,从锐意进取、凝聚力量、加强协同、夯实基础、评建结合、率先垂范6个方面作了2011—2016年教指委工作报告,并指出第二届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教指委已完成其使命,但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教育还将在继承中发展,期待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教育再创新高,实现高校的风景园林专业教育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发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门工作小组的决定》,并对教指委2017年重点工作、应对招生制度改革下的风景园林硕士招生、博士专业学位设置、学位研究领域等问题进行研讨。
会议中,国务院学位办研究生培养处唐继卫处长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读新一届教指委换届通知及委员名单并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颁发委员证书,刘东生主任委员为新一届教指委委员、副秘书长颁发委员证书。
UIA-霍普杯2016国际大学生设计竞赛颁奖典礼、未来乡村楼纳实践学术研讨会圆满召开
本刊讯 UIA-霍普杯2016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颁奖礼于2017年3月25日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圆满举办。此次颁奖典礼邀请到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知名学者、建筑师、各界媒体及来自世界各地的获奖学生欢聚一堂,共同分享获奖的喜悦及设计心得,并持续关注这一建筑教育界的盛事。
UIA-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是一场由国际建筑师协会(UIA)任国际主办,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环境·设计》(UED)杂志社任主办单位,由霍普股份独家冠名的面向国际建筑高校大学生的年度盛宴。此竞赛秉承的主旨是在支离破碎的城市、无序的乡村里寻找与构建具有场所感的人性化空间;在信息时代,体现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建筑理念;将设计理念与扎实的建筑学功底有效地结合。
本届竞赛由著名建筑大师伯纳德·屈米先生担任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崔愷先生担任执行主席。屈米先生根据演变中的建筑这一大主题及当今社会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拟定了题目“概念与标示”。竞赛共有自国内外的3 000组学生报名,并评选出了一等奖1组,二等奖3组,三等奖8组以及优秀奖、入围奖若干组。
次日上午,“VILLAGE VISION未来乡村楼纳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成功召开。本次研讨会由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管委会、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未来乡村研究中心主办,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学术指导,楼纳国际建筑师公社、CBC(China Building Centre)承办,《城市·环境·设计》(UED)杂志社协办。来自学界、设计界、媒体界的同仁,共同关注楼纳,几十位国内外著名建筑师,一同探究未来乡村的发展模式、生活方式及空间技术。研讨会期间,还进行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未来乡村研究中心”挂牌仪式及研究院聘任仪式,以及新材料、新技术团队签约仪式。(刘昱霏/编译)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据新华社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意见》要求,各地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张希/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