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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皇帝能不能也是好人

2017-06-22刘抒沁

智富时代 2017年5期
关键词:性善性恶仁政

刘抒沁

(上海大学,上海市 200444)

【摘 要】先秦性善论与性恶论的分歧,使得当一个好人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道路。在此基础上,关于如何当一个好皇帝,不少思想家都提出了一些具有合理因素的新见解。这些主张各不相同,甚至有些针锋相对。那么,好人和好皇帝的标准能不能统一,一个好皇帝,到底能不能成为一个好人呢?本文写作的意图,便在于探讨这个问题的答案。

【关键词】王道;霸道;仁政;法治;性善;性恶

一、怎样当个好人

怎样当个好人,这个问题涉及到人的本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孟子和荀子有两种近乎截然相反的答案,即性善论和性恶论的对立。

(一)孟子的性善论

孟子遵从儒家的传统,认为人性本善。在继承孔子以道德论为主体的仁学体系的同时,将它向道德论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推进与完善,形成为先秦儒家中的"道德学派"。他在与告子的论争中详尽的提出了他人性论的主张:"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尤水之就下也。"在孟子看来,人性善,就在于仁义礼智这些善的品德,是人性所固有的,只要自己自觉去追求,就可以得到,不自觉则会丢失。所以人有不善,是因为失去其本性,不能完全发挥其本性的缘故。也就是说,在孟子看来,要成为一个好人,一个君子,就要时刻保持本心的善性。

(二)荀子的性恶论

荀子为了论证礼的制约的必要性,提出了性恶论作为其整个思想的理论基础。他在《性恶》篇开宗明义"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矛头直指性善论。荀子认为,人性就是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如果放纵人们任其本性发展,就会导致争夺、混乱,于是就有圣人出来制定礼义,规定人们贫富贵贱的地位差别,这样才能建立起一定的社会秩序,达到天下大治。人在本质上具有可以了解仁义法正,并且实行仁义法正的素质。在荀子看来,要成为好人,就要后天地了解学习"礼"与"德"。

二、怎样当个好皇帝

(一)王道

所谓仁政,按孟子的观点,即是"行不忍人之政",不忍人之心,就是恻隐之心。可见他的仁政思想实际上是其性善论的具体运用。"行不忍人之政"首先是要富民,使民安居乐业。其次,统治者应以仁义礼智信教导人民,自己也应该做出表率。要当一个好皇帝,要做到两点:一是"贤",二是"怜"。"贤"指的是君主必须有贤明的道德。"怜"即指怜惜百姓所受的困苦,也可以看作是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另外,国家法律的实施也需要统治者的以身作则。相对于法律的规范惩治作用而言,君主的表率作用更为重要。因此,加强统治者的自律是治国的首务。

(二)霸道

所谓霸道,即以力(法)服人,实行法治。霸道主要体现在法家理论中。法家明确提出以法代礼的法律主张,要求法治。在以法为本的基础上,君主还必须具有能够推行法治的势与术,这就是法势术结合。势,指权力。君主只有牢牢掌握权势才能推行法治,从而天下大治。术,即君主治臣治人的方法。总的来说有两类,一类是公开之术,如选任官吏采用"循名责实"之法。另一类是君主"藏于无事,窜端匿迹,示天下无为"之术。法家认为君主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势,可以不择手段地对付任何威胁自己权位的大臣。如对功高震主的人可行饮食暗害之术,对有谋反嫌疑或心怀不轨的人可暗行刺探之术等。

(三)王霸结合

王霸结合要求君主外儒内法,德刑并重。荀子礼法二者可以并行不悖,因而主张以礼教为治国根本,礼法并施。荀子认为,犯罪原因在于人之性恶,人之恶的情欲是导致犯罪的原初的内在心理驱动力。由此,预防和控制犯罪必须正本清源,改造人性,"化性起伪",为预防犯罪不是基于对人性的善的正面弘扬,而是对人性之恶的反向改造。在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方面,荀子同样强调君主的关键地位。君子是否重视法律,是百姓是否遵守法律的关键所在。

三、好皇帝能不能也是好人

上面我们已经大致的探讨了好人和好皇帝各自的标准,要知道好皇帝能不能也是好人,只要看两个标准能不能统一就可以了。

(一)性善论与王道

乍一看,二者似乎十分契合。上文也已经分析过性善论与王道的内在联系。但是,传统中国实行的是王位世袭制,圣王的统治模式几乎难以实现。相反,通常一个常人登上君王位置后,他就会利用自己的权威和儒家的圣王理论表示自己有很高的道德境界和智慧,并自诩为"圣",而演化为"王圣"。故君主绝大多数是"王圣",即先成王再成圣,而很多君主做了王以后不是缺乏成圣的意愿,就是缺少成圣的能力。因为作为君主,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君主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王以及成为更多领土的王,成"圣"则是以后考虑的事情。因此,王圣的统治模式,在现实面前,也成了一种奢望。圣王的理想,王圣的现实与称王的雄心之冲突,造成性善论与王道的不可融合。

(二)性恶论与霸道

因为人性本恶,趋利弊害是人之本质。因此,治民的办法就是顺应民好恶之性设法立制,合于法者则赏,违于法者则罚。人人们在利益的驱使下自然会趋赏避伐,那么法治的实施便是顺理成章的了。但是这一理论忽略了个人的教化。人性中的恶不断受到法治的暴力压迫,迟早有一天会爆发。君主自身也逃不出欲望的控制,在不断膨胀的欲望的驱使下,君主的统治会愈来愈趋向于暴政,然而却没有法律,或者说,幾乎没有法律的制约,那么,这样的皇帝,就必然不是一个好皇帝了。可见性恶论与霸道的统一,无法造就一个好人的好皇帝。

(三)性善论与王霸结合

持人性本善观点的孟子,并不轻视后天的教育他认为人们善良的本性必须通过后天不断地教育才能得以保持。为了突出教育的作用,中国古代立法以礼为指导,执法以教为首务。礼法并举,刑教结合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父子有亲,君臣有父,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这样充满人情味的道德王国。就性善论而言,统治者作为个人,如果想成为一个好人的话,就要不断地接受教育,以保持善良的本性。先不说在皇权至上的社会有谁有胆量和权限教育一个皇帝要保持本心,就说如果这位皇帝成功的做到了保持本心,凡事以身作则的话,那么他拿什么与大臣斗、与天下斗、与老婆斗、与孩子斗、与父母斗(如果父母健在的话),仁慈,恻隐,同情?很明显,在所有的人都没有成为君子之前,皇帝一个人先天下而行,后果是很严重的。

(四)性恶论与王霸结合

因为人性本恶,所以,一方面,需要礼义来教化,另一方面,又需要法律来制约。王霸结合要求君主外儒内法,德刑并重。外儒,给封建统治者披上一层仁德的外衣,内法,则为统治者的专制统治提供了坚强的的后盾。从某种意义上讲,封建宗法社会的结构形态,正是外儒内法统治术的必然产物。外儒内法的统治术,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自古以来即是人治而非法治。法律的地位,实际上成了礼义的一种补充。礼义和法律,便是君主统治天下的两大武器,二者的杀伤力如此之大,以至于统治者必须保持谨慎,时刻维持平衡。这就需要君主自身加强自我约束力,遵循仁义法正。这么看来,好人与好皇帝终于在理论上达到了统一。

至于性善论与霸道,性恶论与王道,有明显的理论冲突,在此就不讨论了。

综上所述,一个好皇帝,同时也是一个好人,还是有可能的。

【参考文献】

[1]刘柱彬,仁政理想与礼法并施的冲突与融合--孟子与荀子刑法思想之比较,法学评论(双月刊),2001 年第3 期(总第107 期).

[2]龙国智: 孟子仁政的王道理想与霸道的政治现实,南昌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 年5 月第42 卷第3 期.

[3]王鸿生: 中国传统政治的王道和霸道,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 年1 月,第62 卷 第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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