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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博尔赫斯短篇小说中的“死亡”主题

2017-06-21温玥

青年文学家 2017年17期
关键词:乐观死亡博尔赫斯

温玥

摘 要: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阿根廷当代著名诗人,小说家,散文家。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虽然大多篇幅精炼短小,却几乎篇篇都包含了作者大量的文学及哲学思考,蕴意深远,其短篇小说主题更是涉猎广泛,包括哲学,宗教,神学,侦探,死亡等等。其中,“死亡”这一主题因其出现的高频率和在博尔赫斯作品中的特殊含义而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兴趣,而这一主题似乎也十分被博尔赫斯本人所青睐,因而,本篇论文的目的亦是在于通过分析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结合作者自身经历,深入发掘探讨“死亡”这一主题在博尔赫斯世界中的重要含义。

关键词:博尔赫斯;死亡;人性;乐观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7-0-03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死亡”一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长久以来,我们对生的渴望和对死亡的恐惧让我们在谈到死亡时,更多地想到的是灰飞烟灭,阴阳两隔。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死亡是每一个生命个体都不可回避的话题。关注死,是为了探索如何更好地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人死观就是人生观,死亡的对立面——生,作为人在这个物质空间的存在方式,博尔赫斯对待“生”的态度深受西方哲学家休谟,叔本华,和尼采等人的影响,有明显的悲观主义色彩倾向,在博尔赫斯看来,人生就是一次无休无止的重复和循环的过程。博尔赫斯之所以关注死亡这一主题,是和他自身经历紧密相联系的。博尔赫斯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然而家族却一直被遗传眼疾的阴影所笼罩,当博尔赫斯出生时,他父亲的视力就已经有所退化,几近失明.在任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后,博尔赫斯的视力也开始渐渐退化,对于这样的人生,博尔赫斯并没有过分抱怨,而是清醒而冷静地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在短篇小说《另一个人》中,老年的博尔赫斯遇到了年轻的自己,经过短暂的交谈,年轻的自己好奇自己的未来,于是老年的他告诉“自己”未来的工作以及家人的状况,并且提到了失明,“等你到了我的年纪,你也会几乎完全失明。你只能看见黄颜色和明暗,你不必担心,逐渐失明并不是悲惨的事情,那像是夏季天黑得很慢。”在这段充满平和,宁静和唯美意味的描述中我们读不到一个终生热爱文字却面临失明之人的痛苦和绝望,正相反,博尔赫斯带着一种泰然,甚至可以称之为期待的态度来迎接一个没有光的世界。因此,对待死亡的态度上,博尔赫斯不仅仅受叔本华,休谟等的宿命论影响,更有自己的亲身经历感受,在黑暗的世界中思考存在和消亡,无限地感知死亡的人生体验。

在《博尔赫斯谈话录》中提到在麻省理工学院的一次访谈中,巴恩斯通問他“你时常满怀期望地谈到死亡。你不感到恐惧和愤怒吗?”博尔赫斯回答,“……我知道没有来世,我视不朽为一件可怕的事,我肯定我个人不会永垂不朽。我感到死亡将被证实为一种幸福。除了被遗忘、湮没,我们还能期待什么更好的事呢?我就是这样感受死亡的。”博尔赫斯非但不惧怕不排斥死亡的来到,反而认为死亡是具有幸福意义的,在一态度我们可以在他的众多短篇小说中找到印证。

首先,在博尔赫斯笔下,死亡不再是生命痛苦的终结,亦不是人生充满悲情意味的潦草收尾,正相反,博尔赫斯赋予小说中人物体面而有尊严,充满仪式感的死亡。《英雄和背叛者的主题》中,为了惩罚曾经是英雄的背叛者基尔帕特里克,揪出了背叛者的诺兰设计重复了《麦克白》和《朱利乌斯·恺撒》的情节,召集了大量的群众演员,经过精心的排练和数次秘密演出,最终让基尔帕特里克在高度逼真的环境中,仍然以一个受人敬重拥戴的光荣领袖身份“被暗杀”,虽然对背叛者处于死的惩罚是必然的,但是在基尔帕特里克身上,我们在感叹博尔赫斯对于这一惩罚的巧妙构思的同时,更看到了作者对于死亡的关注和态度:一种体面的,近乎完满的死亡结局。在“刺杀”发生的一瞬间,“一颗盼望已久的子弹射进了叛徒和英雄的胸膛”,对于自己的死亡,基尔帕特里克同样没有恐惧,而是“盼望已久”,这无疑反映了作者对于死亡的积极态度。

博尔赫斯说,“我希望我会随时死去,但我又能拿死亡怎么办呢?只好继续生活,继续做梦,既然做梦是我的任务。”在他的作品中,我们能发现大量关于梦境和梦幻的主题,然而博尔赫斯认为没人能说清我们的生存究竟是真实还是梦境,在《扎伊尔》中,他说,“‘生和‘梦严格说来都是同一个词”。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博尔赫斯和梦蝶的庄子一样,认为生存是一场虚幻,《圆形废墟》中,做梦的魔法师调动自己全部的意志力去做梦,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梦中创造出一个少年,并将他视为自己的儿子,然而后来他意识到自己梦出来的儿子是个幻影,不怕火烧,也无法死亡,便开始为之担忧和沮丧。但是魔法师自己,在所住的庙宇又一次遭到火焚时,竟他发现自己也不怕火的焚烧——自己也不过是别人梦中的幻影。在魔法师看来,梦出的儿子和自己因为无法死去,让他觉得他们的生命是不完整的。作为幻影,是别人梦的产物,不能自主地选择死亡,无疑是魔法师最大的悲哀, 因此,我们看到生命和死亡是长相伴随的,正因为有死亡的等待,我们才感知到生命的存在,没有了死亡,生命也就不能被称之为生命,换句话说,死亡是生命的根本特征。

死亡意味着救赎,并且赋予生命以尊严和人性的气概。在《另一次死亡》中,佩德罗·达米安是在1904年的马索列尔战役中因懦弱而退缩的一名逃兵,在回到故乡后的40年人生中,一直都在悔恨,隐忍,并乞求再得到一次重回战场,雪洗前耻的机会,终于,在他就要死的时候,又回到了1904年的马索列尔战场上,这一次他释放了40年来的全部勇敢和激情,“达米安一马当先,大声呼喊,一颗子弹正中他的前胸。他站在马蹬上,停止了呼吸……”于是,达米安以这样壮烈的死亡方式摆脱了懦夫,逃兵的阴影,有尊严地死去了,是死亡成就了他,最后战场上英勇的牺牲赋予了他曾经作为一名战士的最高尊严。

博尔赫斯不仅限于在他的作品中赋予小说人物以崇高的死亡意义,同时也通过短篇小说,揭示了死亡是整个人类的终极命运和完满结局。《死亡与罗盘》中的罗伦特通过巧妙的推理判断出了最后一次凶杀案的地点,于是只身赶往那栋别墅。“房子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这段描写完美地诠释了存在的本质,通过阅读后文,我们知道夏拉赫即是凶手,并且最终杀了罗伦特,因此,夏拉赫在小说中是死亡的象征,从罗伦特踏进别墅的一刻起,就进入了死神的领地,整个连环凶杀案都是死神夏拉赫为罗伦特设计的迷宫——一座生的迷宫,在生的过程中,有光线的明暗阴影,有结构的对称,镜子的重复,漫长的岁月,我们每一个人的迷茫困惑和无尽的孤独,正是因为如此,罗伦特在已经预见到结局的情况下,仍然只身前往别墅,因为生是不可恋的,我们在无尽的迷宫中迂回反复,历尽悲欢离合,每一次反抗和尝试都是向死亡更迈近一步。在小说中,有多少次生命,就有多少次死亡,而每一次生命,都不过是死亡的演习,罗伦特祈求夏拉赫下次给他安排一个直线的迷宫,而不再要像这次的这么复杂,说明他已经厌倦了充满艰辛的生的过程,相反,对死亡,他充满坦然和对下一次的期待。

博尔赫斯不仅赋予死亡以崇高意义,而且在死亡的形式上,也体现出他对待死亡的独特情感。在以死亡为主题的小说中,生,是重复和煎熬的代名词,然而作品赋予每一种死亡以体面,有尊严的离开。《永生》中的“我”,作为战争年代的一个无名军官,因为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有所建树,并且看过太多生死,因而决定出发寻找传说中的“永生之城”,经过长途跋涉,克服重重阻碍,最终到达之后却发现一切与自己想象的大相径庭。作者不仅对有着无休止且复杂结构的永生之城感到反感,还引入了《奥德赛》作者——荷马的形象,然而在这样一个永生之城中,获得了永生的荷马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浑浑噩噩,行将就木,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在获得永生之后,每个人失去了作为生命个体的独特性和创造性,生命变成了一场无止尽的重复,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事情,下一秒或无限久远之后也会发生在别人身上,所有事物和行为都将失去意义,而沦为一种无止尽的重复,人也不再也可以称之为人,正如小说中所说“没有道德或精神价值可言。荷马创作了《奥德赛》;有了无限的时期,无限的情况和变化,不创作《奥德赛》是不可能的事。谁都不成其为谁,一个永生的人能成为所有的人。”死亡是人生的本质,主人公之所以在历尽千辛万苦到达永生之城之后又逃离,并且再次寻找能让自己摆脱永生的河流,就是因为在那里他看到了永生给人带来的灾难,永生者们因为自己的“永生”,丧失了一切对于时间的感知能力,这种对时间感知能力的丧失导致了他们的人性特征,文明,语言,情感等各方面能力都严重退化,直至像动物一样,靠吃蛇活着。因为可以无限时间地生存,导致所有的行为都变成一种重复,所有人都是一个人,所有历史都是一种虚幻的回响。因此生存就变成了一种充满悲凉意味的煎熬,正如小说中所展示的,永生使得人类的建筑艺术变成了无休无止复杂而恐怖的堆砌,永生使得古希腊先贤变成了毫无思考能力,形同痴呆的苟且存活之人。于是,主人公意识到死亡的重要性。“死亡(或者它的隐喻)使人们变得聪明而忧伤。”忧伤无疑是因为相对于“生”的拥有,死亡或许意味着所拥有一切的一种失去,一种完结。然而也正是死亡使人们变得聪明,因为“他们的每一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在凡夫俗子间,一切都有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死亡是人生的本质,是死亡给人生带来了意义,因为有了死亡的存在,我们才懂得每个人时间的有限性和宝贵性;因为有了死亡的存在,有限時间里的人的行为才变得有意义及有创新性可言;因为有了死亡的存在,每人生命个体才是不同的,才有万千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观点,才有我们今天的世界。因此博尔赫斯相信,所有生命的意义都来源于死亡,也就是说,死亡是生命的本质。“荷马和我在丹吉尔城门分手,我认为我们没有互相道别。”在这里作者无疑又一次凸显了死亡的意思,荷马忽视离别的意义,因为他的世界里没有死亡,在他看来,在无限的生命中,所有的人都还会再重逢,所有事情还会再次发生,因此对于永生者来说,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是死亡,这一不可逃脱的宿命,才让我们产生了人性的气概,赋予我们爱与恨,勇敢与遗忘的情感功能,让我们对属于我们却又不可被预知的生命心生敬畏。也就是说,我们所有对生命的感悟和对生命意义的思考都来源于死亡的存在,如果没有死亡,我们也会变成永生之城里的穴居人一样,丧失所有的精神能力,苟活于世。《永生》中,当主人公最终在郊外的一条河流中尝了河水后,“一颗多刺的树划破了我的手背,痛得异乎寻常,我悄悄地看伤口缓缓渗出一滴血,感到难以置信的幸福。”最终,“我”摆脱了永生的身份,又重新回到了有死亡的世界,并为此感到“难以置信的幸福。”因此,我们看到在博尔赫斯作品中,死亡不再是苦涩而沉重的话题,而是带着哲学意味,给生命以本质意义和值得乐观思考的主题。

小说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我们关注:“我终于挣脱那个梦魇时,发现自己被捆绑着躺在一个椭圆形的石墓穴里……山坡和山谷有百来个形状不一的墓穴,和我躺的地方相似。沙滩上有浅坑;赤身裸体、皮肤灰色、胡子蓬乱的人从这些浅坑和墓穴里出来。”为什么获得“永生”的人反而会住在象征着死亡的墓穴里?对于博尔赫斯而言,获得永生,在“生”的迷宫里无尽徘徊,遍饮混沌才真正意味着“死亡”,一种没有了人的气概和特质,永久的“死亡”。而迷宫尽头的死亡,才是我们的幸福的,带着“生”的乐趣的最终归宿。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在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作品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涉及到了“死亡”的主题,而相对于对于生的悲观色彩,博尔赫斯对于死亡更多地抱有相对乐观和积极的态度,不仅在具体的作品中和人物身上体现了死亡的拯救意义,给生命带来尊严和人的气概,并且让我们感受到死亡充满迷人的诱惑力。在《永生》中,通过“永生”和“死亡”的对比,我们看到,死亡才是生命的本质,是死亡让我们体会到生命“覆水难收”的意味,让我们看到每个生命独一无二的魅力,让我们因死亡而具有一切“人”的特质和气概。因此,死亡并不总是阴郁悲凉的,我们应该感谢死亡,感谢死亡让我们更加懂得“生”的可贵和面对不可更改的终极命运时毫不畏惧的人性的高贵和永恒。

参考文献:

[1][阿根廷]博尔赫斯, 王永年 译,《博尔赫斯谈话录》,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2.

[2][阿根廷]博尔赫斯,陈东飚 / 陈子弘等 译,《博尔赫斯诗选》,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1.

[3][阿根廷]博尔赫斯,王永年 / 陈泉 译,《博尔赫斯小说集》,浙江文艺出版社,2005-12.

[4]张其军,《<永生>中的永生——对博尔赫斯小说<永生>的解读》,兰州教育学院学报,第26卷,第3期.

[5]王钦峰,《释博尔赫斯“无穷的后退”》,外国文学评论,2002,(1).

[6]Jorge Luis Botrges, El aleph, Buenos Aires, Losada, 1949.

[7]Jorge Luis Borges, El libro de arena, Buenos Aires, Emecé, 1975.

[8]Liliana Heker, Diálogos sobre la vida y la muerte, La vida y la muerte según Borges, Diario Los Andes, Buenos Aires,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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