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歪风,必须坚决刹住
2017-06-21周艳华
周艳华
【摘要】“为官不为”正在成为当前政府密切关注与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中国经济社会的改革进入到了深水区,不论是经济企稳、市场秩序加固,还是培育更多积极的社会力量,为社会民生提供保障,都需要各级官员积极思考和展开行动。
【关键词】“为官不为” 反腐败 治理思路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社会进入经济增长更加平稳、结构调整更加顺畅、改革步伐更加稳健的新常态之中,反腐败和重法治的格局基本形成,从严治吏的高压态势对“为官乱为”现象起到了极强的压制作用,产生明显的震慑效果,大量腐败违法行为得到纠正。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为官乱为”被治理之后,另一种不良倾向——“为官不为”以各种方式上演,“无过即功”的为官之道得以再次盛行,使得很多社会发展任务无法得到有效执行,造成了隐性但深远的负面影响。
个别为官者由“为官不易”的感慨转变到“为官不为”的工作状态
“为官不为”不但削弱了党的公信力,还极大损害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有必要结合历史和现实,对“为官不为”的原因进行探究,为后续的治理工作提供更多参照。
从严治吏政治新生态的冲击。在我国,虽然从严治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但是审计监督机制和外部舆论监督机制并不成熟,针对领导干部的淘汰机制尚不健全,使得部分领导干部在对待事业和群众的过程中逐渐丧失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及敬畏意识,无论是为官者本身还是社会民众,都对“为官不为”现象见怪不怪。实际上,社会对“为官不为”这一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只不过在当前全民反腐的背景之下显得更加突出。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经济增速开始换挡、结构调整也带来了阵痛。在这一背景下,社会的发展模式、外部环境和思维模式均发生了改变,领导干部需要面对的履职环境也在进行动态调整。虽然一些新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开始实施,但旧的行政文化并未消亡,固有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将在现实世界中接受挑战与质疑。在以上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为官者逐渐由“为官不易”的感慨轉变到“为官不为”的工作状态,让避事避责、事不关己的为官哲学沉渣泛起、死灰复燃。
来自群众和媒体的压力倒逼。当前,人民群众参与对官员监督的政治热情不断得到激发。尤其当一些重要官员落马或者出现恶性负面事件之时,部分群众和新闻工作者会对此予以高度聚焦甚至过度解读,致使“官民”矛盾被放大和激化。而一旦分散的和个别的议论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就会经过传播而形成社会舆论,并对社会生活产生关键影响。可以说,来自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理性与非理性的高压监督与深刻评判,使得为官者的行政工作面临巨大心理压力。而当他们处于对官员持强烈批评意见的环境中时,就极易产生负面情绪。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负面舆论与恶意炒作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就会做出“逆向选择”,产生避事避责之自我保护意识,让“为官不为”的消极思想抬头。
传统行政文化的思维惯性。传统行政文化要求人们实现个人和个人、系统和系统之间的平衡,构建“和谐共处”的局面。根植于儒家思想的“为官之道”,对后世的为官者给出了“教导”,指引他们在入仕为官的过程中,应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在为人处世方面能够张弛有度、游刃有余。但是,如果将这一思维不假思索、不加以分辨地用到今天的行政工作之中,就可能因为时过境迁而出现背道而驰的效果。实际上,在任何系统中,人和人之间无法达到完全意义上的融洽与和谐。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期,各种利益集团对利益的诉求都十分明显,且彼此之间各不相同。如果使用传统行政文化之自动的惯性思维行为处事,在面对改革任务时,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即便如此,一些领导干部还是敝帚自珍,甘愿平庸或者被动接受命令,而非创造性地寻求突破与创新,这让很多改革工作停滞不前。
治理“为官不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通过健全体制机制,为“为官者为”提供保障
“为官不为”的治理思路,除了要提高工作能力,让为官者能为敢为,以及提升为官者的道德修养和内心修为外,还应通过健全体制机制为“为官者为”提供保障。
提高工作能力,让为官者能为敢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改革持续深化,在未来一定还会遭遇各种困难和风险、而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挑战,需要领导干部能够具有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具备战胜困难和压力的能力。从这个角度讲,治理“为官不为”的首要工作就是要提升工作能力,让为官者能为敢为,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充分发挥这一群体的作用,通过提升其辩证思维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不断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进行准确研判,并找到解决的办法,以免在复杂多变的局势面前无所适从、迷失方向。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求领导干部要“有事做”、“找事做”,防止“无事生非”,并以全局观、统筹观以及善于反思的思维习惯,全面做好为官者的本职工作。
提升为官者的道德修养和内心修为。大量古今中外的事实已经表明,任何人(包括领导干部在内)倘若可以修身养性,进行自我提炼,就会让自己的道德水平、品格情操达到较高的境界。此时,面对再复杂的世事、再艰难的时局,都会感到天高地阔,眼界大开。因此,在治理“为官不为”的过程中,有必要提升为官者的道德修养和内心修为,使之能够对自己严格要求,将“人民至上”作为其最高的追求,以防止在新的发展环境和机遇面前感到力不从心,甚至危机四伏。同时,还应通过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拓宽领导干部的思维,使之能够以旁观者的心态审视“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地消除私心杂念和权力私欲,以为人民服务的拳拳诚挚,把自己的理想、追求和抱负融入到人民之中。这样一来,为官者也就放下了对做官的“恐惧”。
健全体制机制,为“为官者为”提供保障。为了治理“为官不为”的问题,需要构建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制定“为官有为”之评判标准,并让其贯穿在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任职等过程之中。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建立职级和工资待遇关联的工资制度。此外,还应进一步构建领导干部的关爱机制与容错免责机制,鼓励领导干部能够以法律法规为界限,以工作职责为准绳,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动力,在党中央与地方改革方向与精神的指引下大胆创新、大有作为。当然,为了约束为官者的行为,还应构建约束机制。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关心甚至深恶痛绝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要及时曝光,对相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强调为官者的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治理“为官不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一工程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便是要纠正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让他们能够重新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不断强调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形成执政为民的坚实思想基础。同时,还应通过多种手段提升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与党性意识,全面树立以人民为核心、以事业为重心的工作理念。还应进一步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让领导干部在为人处世和开拓创新方面能够将其视作需要遵循的行为准则。而在行动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借助党性锻炼实践,让领导干部能够深刻理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内涵,并通过行动加以实践。
(作者单位: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①董飞:《刍论“为官不为”的发生机理与治理之策》,《理论学刊》,2016年第8期。
②张志杰:《“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对策》,《人民论坛》,2016年第9期。
责编/周素丽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