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合力 全力做好技术集成创新工作
——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2017-06-21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
文│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
汇聚合力 全力做好技术集成创新工作
——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文│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
2017年4月26~27日,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在京组织召开了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国内专家委员会专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以及省级畜牧站站长等100多人。全国畜牧总站总畜牧师、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秘书长石有龙,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处长左玲玲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副秘书长杨军香主持。
石有龙强调,联盟是农业部畜牧业司的技术支持单位,必须做好技术的集成创新工作。粪污处理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如果不做好粪污处理工作,后期养殖也会存在困难,所以说,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这项工作非常重要。自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成立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①协助农业部起草了《关于促进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技术指导意见》;②编写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提议的《畜禽养殖粪便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源头减量模式》一书;③完成了相关的课题;④与重点实验室的合作。
◎全国畜牧总站总畜牧师、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秘书长石有龙
下一步计划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做好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支撑;二是围绕干粪、湿尿等处理方式进行创新;三是加强联盟与试验站合作;四是进行技术培训;五是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的宣传工作;六是专家委员会梳理国内外相关补贴政策、重金属检测等工作。
左玲玲在讲话中强调,未来工作重点是所有规模养殖场在2020年基本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目标,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
◎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处长左玲玲
在政策方面,中央政府加大了支持力度,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今年初步确定两项政策:
第一,启动20亿资金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主要支持两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大型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改造升级和第三方处理形式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启动10亿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的资金,农业部种植业司在河南已经启动了试点工作,初步确定选择100个县,连续支持2~3年,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另外,农业部也整合相关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包括已有的肉牛、肉羊、奶牛规模养殖资金,沼气工程资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资金等。
在顶层设计方面,建立强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制度体系,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通过加大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任务。
第二,落实规模养殖场的主体责任,虽然养殖场生产基础薄弱,经济实力有限,但是只要从事养殖工作,今后就必须做到环保达标。
第三,环保部通过环评及相关制度,在规模养殖场准入时就把畜禽粪污污染的问题解决,不会再形成新的问题。
在技术推广方面,很多地区可能对自己区域特点掌握得不是很清楚,需要专家帮助县级农业部门、环保部门加强指导工作,根据实际确定粪污治理模式。现在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核心技术主要有:堆肥技术、沼气工程技术、污水深度处理技术。应与专家合作,针对每个技术给出说明书,让养殖场有参考和选择。从技术推广和集成的角度,希望专家在调研或者科研过程中,将有亮点的成果以及数据形式进行分享。
在具体工作的布置上,左玲玲表示:
第一,与环保部共同起草规模养殖场环评导则,指导各地规模养殖场环评工作。
第二,确定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以氮还是磷来测算土地承载力,可根据不同地方情况而定。
第三,出台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检测标准。今年重点启动堆肥方面的标准,争取近1~2年把标准体系建立起来。
杨军香在主持中就联盟开展主题活动和加强新闻宣传谈到,首先,联盟配合农业部畜牧业司工作开展三大主题活动:一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最优技术模式引领行动;二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中国行活动;三是走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活动;其次,联盟把宣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一是梳理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大数据;二是建设联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三是每月推出工作简讯;四是在《农民日报》《中国畜牧兽医报》《中国畜牧业》上报道粪便处理技术模式;五是与电视台、广播电台合作拍摄制作专题片;六是与新媒体合作进行在线直播及专家讲堂等。
◎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副秘书长杨军香
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分为五个分会进行:
一、国内专家委员会技术指南审定会议;
二、合作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工作会议;
三、国内专家委员会书籍编写研讨会;
四、国内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
五、国内专家委员会第一次遴选增补专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