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广义发生学范畴的申遗项目遴选与布局研究
2017-06-20张永奇
张永奇
摘要:文化遗产是古人活动所遗留下来的遗迹,人类活动的性质、方式和范畴决定和影响文化遗产的性质、方式和范畴。研究文化遗产一定要以人类活动的发生、发展和内在联系为基础,通过人类活动的进退、收放、分野来了解文化遗产的发育状态,而这一切都与人类活动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轨迹联系在一起,其内容正是文化发生学所关心的基本问题,因而从发生学特别是广义发生学的视野来解释和解读文化遗产的性质和价值,并为文化遗产的管理提供依据,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之一。本文从发生和发生学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广义发生学的若干发生范畴和类型,认为文化遗产的时空布局与发生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并受广义发生学的相关概念的启发,提出文化遗产管理创新,特别是申遗项目遴选的若干依据和建议。
关键词:发生学;广义发生学;文化遗产;文化集群;项目遴选
中国于1985年12月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积极参与和申报世界遗产项目,大约30年间(1987-2017)已有50余项世界遗产和40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通过,纳入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总数量和各自数量均居世界首位,较好地反映了中国作为东方文化枢纽大国的特殊地位,也体现出我国申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世界遗产”作为一项文化符号和文化事业,已为民众广泛接受和熟知,并以不同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然而,以项目申遗为重要抓手的遗产管理工作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对于遗产管理部门而言,工作经验还十分有限。在学术文化界,一个围绕世界遗产的学科群正在悄然兴起,但相对于体量庞大、积淀深厚、异彩纷呈的遗产体系而言,多数学术研究处在起步和上升阶段,进一步廓清和深化世界遗产学术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的世界遗产学和遗产管理体系,十分必要和紧迫,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智力。
笔者出于教学科研的要求,对我国自然、文化遗产的关注、学习、教学、研究已有多年,对如何以申遗为契机推动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利用,推动遗产学术事业、教育事业的深入开展,予以了自我的关注和思考。本文以文化发生学的相关概念和范畴,就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定位、遴选与管理,利用广义发生学的相关概念和线索,提出若干思路和策略。
一、广义发生学的“发生”概念及其多维发生模式
(一)发生和发生学的概念辨析
发生是一切事物的起点,有了发生才有了事物本身。发生学是关于事物发生及其结构演化现象与规律的科学,是一切事物最基本的问题,是一种具有哲学意义的认识论、方法论科学,不论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文化遗产科学,都离不开对目标事物发生、发展、演化规律的关注和把握。而长期以来,人们对于事物的“发生”这一概念本身就存在不同的界定,特别是在发生学领域存在某些不够严谨、不够全面的观念和认识,主要表现在对事物的发生机制孤立化、绝对化、先验化,如传统发生学或狭义的发生学认为,所谓“发生”就是既定潜在物种或事物从无到有的诞生过程,即所谓狭义的发生学、起源学概念。狭义的“发生”概念因其过于单纯化、孤立化、实证化,只能反映事物发生的表象和瞬间,而不是事物发生的全部过程和本质。如欲反映事物发生的较为完整的内在本质和规律,则必須引入广义的发生和发生学概念。
广义的发生和发生学概念将事物置于全域的整体的时空环境中,揭示的不仅是事物的诞生问题,而是贯穿事物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生到死的全生命周期的现象,即打破了事物发生属于“瞬间发生”、“孤立发生”的表象和假象,将事物的发生渗透、弥漫、贯穿到事物的全生命、全范畴、全过程,甚至还要跨越事物的种属界限之上,是符合逻辑的全面完整的发生学,是“生存”和“衰亡”两种力量相互依存博弈的过程和结果。作为哲人的鲁迅曾道出“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的箴言,堪称发生学对事物生灭两种相生相反力量的经典表述。一般认为,自然科学领域的发生学来自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理论,社会科学领域的发生学概念来自瑞士认知心理学家让·皮亚杰(1896-1980)的发生认识论,事实上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较早地开辟并运用了唯物辩证法哲学、史学、政治经济学等带有显著发生学性质的社会科学。而这一概念在中国的群经之首的《易经》、阴阳家五行生克学说以及宋代的太极理气学说中早已提出,即无极、太极、两仪、理气、阴阳互动消长、五行生克的对立统一关系,有无、阴阳、生灭本无善恶之分,但出于情感和主观能动的需要,各家不约而同地又提出道德和善行的价值观,认为“天地有大德曰生”,即“天地有好生之德”。之后理学家又具体化为理气关系。存亡、有无是相互依存的任何事物存在与否的两种基本方式,而维持存在或维持消亡是由“存在力”和“衰亡力”两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维持存在不是简单地、一成不变地维持原状,而是以某种生命周期或生存方式,特别是具有某种延续、沿革力量的方式。
事物是否存在、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以及发生的过程和结果,是本体论哲学、发生学哲学的一个基本命题,而广义发生学对于“发生”概念的界定,不仅在于事物已经以“种子”、“基因”、“胚胎”等“内因”的方式存在,事实上既然已经有了“种子”、“基因”,就等于事物已经存在,至少可以说事物已经以“种子”或“基因”的方式而存在,就谈不上“发生”这个命题了,试想事物既然已经存在,又何谈发生?可见,已经存在种子、基因或内因的发生,只能勉强称其为狭义的发生或狭义的发生学。而广义的发生学还在于考察和关注这种事物是如何从无到有的,即事物“基因”、“胚胎”、“内因”本身的形成过程,以及基因(内因)发生变异的过程,即包含了前导过程、事中过程、事后过程。可见,已经存在基因或内因的发生学,并非完整意义上的发生学,充其量只能是事物内因已经存在基础上的变化学,包括渐变、突变、量变、质变、异化、变异等。可见,狭义的发生往往是指特定主体事物、特定环节、特定因素的微观发生学,广义发生是已经包含了各个狭义发生,甚至可能发生(未来发生)的宏观发生学、整体发生学,故狭义和广义的发生学二者并非矛盾和对立的关系,而是包含与扩展的关系。
广义发生学对“发生”概念的适应范围(外延),涉及所有事物并贯穿始终、无所不包,是一种可以从逻辑上“一以贯之”、涵盖所有阶段、所有环境的通用概念。使得广义发生学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和规律而涵盖所有的事物,包括一切自然事物和一切社会事物的存在方式,特别是甄别事物之间的界限,以及事物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表现。广义发生学又可以称为哲学发生学,它即是哲学又是科学,是科学与哲学的关联科学,而当发生学的研究结合到具体的事物或研究对象(客体),即成为了科学发生学。
可见,究其本质,广义发生学是关于事物产生、发展、灭失、再生等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存在方式的科学哲学,是事物沿着时间、空间、环境而发展变化轨迹的表象学、关系学和过程学,也是一种对于甄别事物非常有实用价值的分类标准和实用工具。而需要我们甄别、遴选的事物中,最贴近于人类、与人类生产生活最为直接的,就是纷繁多样的各类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以发生学,特别是广义发生学为视野来甄别、遴选、界定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项目,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思维方式和管理行动准则。
(二)广义发生和发生学概念下的多维发生模式
广义发生概念的发生范畴(特别是发生机制范畴)要远远超出狭义发生概念,它包含了一切可能条件下的发生情形,贯穿事物的整个生命周期,考虑到了各种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将发生的概念从起始状态转化为了始终存在的常态力量,这种情形下的发生概念就很类似于无事不在、无时不有的广义创新和创生的概念,广义的创新或创生与广义的发生出现了大部重合的交集,但又不应将二者完全等同起来,因为创新或创生的主观行为特征十分明显,而发生概念突出的是现象、过程、情形,它可以是自我发生、被动发生、无意发生、偶尔发生、消极发生、间歇性发生等复杂情形。但广义发生学并非离开具体事物、抽象意义上的泛泛发生,而是就特定事物而言的具体发生。
站在广义发生学的范畴考虑事物发生的机制,可以划分出广泛的发生模式,择其要者而言之,仅就二元化的分类方法就存在多维度、多元化的发生情形。现结合宗教文化的若干现象加以解释和解读。
——内因主导发生,外因催促发生。毛泽东主席曾经在《矛盾论》中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毛泽东选集(一卷本)》,第291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3月第1版)这是已经存在基因内核情况下的发生,本质是变化而非发生,其中内因是因变量,外因是变量,变量不同内因的结果和走向也就不同。所谓的时势造英雄,英雄本身作为个体的人已经存在,但要成为真正的英雄还需要时势这个条件。这就像佛教作为一个文化基因种子在东汉明帝以来已经存在,何时爆发,开枝散叶就需要条件。之后的魏晋南北朝为佛教的引进和传播提供了深厚宽广的中国化条件,以致到隋唐时期形成八大宗派,宋元以后又逐渐走向平台期和衰落期。
——原创发生与再创再造发生。原创发生是一种无中生有的发生,它需要先在既有背景上产生基因或胚胎,然后在一定条件下产生这种事物的质性。这个质性就是宋代理学家所提出的理气合一的结果,不同的理与气结合而成万事万物。再创和再造是对原有僵化事物的改进和提升,使之活跃起来,发挥其一定的功能。
——本土发生与移植發生(空降式):从地理学(包括微观地理学)的角度看,某些事物可以在本土地理环境条件下发生、适应,建立起本土地物群落。也可以从世界各地移植到某一特定的地理单元,经过适应融入当地的地理环境,并以不同方式对外进行扩散,其扩散模式有接触性扩散(就近扩散)、散播式扩散(跳跃式扩散)、飞地式扩散(空降式扩散)、孤岛式发生或异域呼应式发生等,但不同的扩散模式总是有迹可循的。
——物理式(机械式)发生与化学式(有机式)发生。在事物性质保持相对稳定情况下多元事物进行组合、掺和,可以产生一定的新生事物,即物理式发生;若干事物通过接触或关联而发生化学式反应,也可以产生新生事物,称为化学式发生。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都可以发生物理式或化学式发生现象,比如人的知识、思想、态度、精神、行为都可以有复杂多样的变化,判若两人。
——独立发生与群体(集群式)发生。又可分为单一发生与种群发生,种群发生与群落发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新生事物有的是单一种类事物的数量扩张式发生,也可以许多事物协同式、裹挟式发生,历史文化的许多事件都同时包含多种角色和内在联系。
——遗传发生与变异发生。有的事物带有显著的遗传性质,如历史文化中有许多带有世家性质的家族,也有平民起家、家道中落的情况。这种情况类似于生物学上的遗传和变异,都是发生的不同情形或阶段。如来自印度的男性菩萨或无性菩萨,到了中国以后有可能异化为女性菩萨,进而形成中国化的佛菩萨系统。
——独立发生(排他发生)与融合发生,排斥发生与互补式发生,生态位发生与伴生寄生。生物学上的生态关系,在社会学领域都可能存在,是社会学、文化学事物发生、新生的参考范式。如道教与佛教、儒教之间就存在相互借鉴、相互吸引和排斥的关系,排斥使各家相互独立,即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吸引使各家形成共同的理念和教义,甚至万道归一,殊途同归。
——成长性发生与衰退式发生(衰颓)。万事万物都在成长和衰退中运行,此起彼伏,此消彼长,应在具体的背景上分析事物的消长趋势,理清事物的文脉和线索,找到主要的节点和阶段。在广义发生学那里,衰退可以视为发生的特殊情形,而且衰退也有具体的衰退脉络,休眠或激活,或永久地消亡。
——显性发生与隐性发生。事物的发生可能是潜滋暗长的,或起伏不定的,或隐或显,甚至阴阳并存,阴阳此消彼长,阴盛阳衰,阳盛阴衰,故有所为阴谋阳谋之说。而显隐本身就是阴阳二性的不同表现形式。研究社会历史文化,一定要有显性文化和隐性文化之别,否则就会就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一次性发生和渐次发生。许多事物的发生或顺风顺水,或曲曲折折,与之相适应的事物也可能一次发生或渐次发生,或半途而废,或喷薄而出,闪亮登场,或犹抱琵琶,千呼万唤,情况非常复杂。故而出现艰难发生、逆境发生、顺境发生、突发事件等等的情形。
——既成性发生和机会性发生。有许多自然和社会事物既成性发生,即一切在情理之中或题中应有之义。而有些事物的发生带有显著的机会主义性质,即发生学领域的有机进化模式。
——连续发生与间断发生。从发生学的外部情形看,不同是事物或相同的事物、同一个事物皆可能出现突发、偶发、间歇、休眠、自觉、有意、无意、主动、被动、积极消极发生等情形。甄别事物要具体研究它们的具体情形,再好是占有充分的资料,从全局上谋篇布局。
——率性发生和博弈性发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许多事物是率性发生,特别是在资源充裕情况下可能出现率性发生,而有许多情况属于带有博弈性质的发生,特别是资源稀缺、或弱肉强食情况下,往往是此消彼长的,当然绝对的率性发生通常发生在初期阶段或局部阶段,相当多的情况是竞争性或博弈性发生……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相互关联的总体和整体,彼此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无时无刻不发生着旧事物的消亡、新事物的诞生,客观上要求我们对待万事万物都要用客观的态度,对目标事物或选择某一目标事物,要做出具體的分析判断,哲学、科学或科学哲学领域的许多思维方式,都可以加以借鉴。特别是在自然和文化遗产领域,对不同事物进行发生学式的甄别、分析、判断,似乎是必要的手段和措施。而对于影响力巨大的世界遗产项目的遴选和定位,就显得更为基础和必要了。
二、在遗产管理领域引进发生学概念的意义
遗产管理的范畴和内容非常广泛,以广义发生学为依据对于遗产管理而言意义重大,集中表现在:
一是全域而广泛的涵盖性。广义发生学覆盖全景,贯穿全生命周期、全路径,对于不同事物的每一种发生状态、发生机制都会有所涉及、表现或呈现某种端倪,对于文化遗产的各个项目(或项目群)创生及其所处的不同阶段和区段,都纳入到视野中加以审视,防止顾此失彼,挂一漏万。
二是为遗产项目遴选的申报和日常保护管理提供理论依据。申遗项目遴选科学性、准确性至关重要,以广义发生学为指导能够将遗产管理对象的实际状态与管理措施、管理力度保持高度一致,避免了遗产管理方式的偏失。
三是有利于分门别类地合理布局遗产资源。自然遗产、文化遗产、非物质遗产固然有其内在的发生、发展、变化规律,但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和人为因素的破坏,需要有人为因素的介入,但如果操作不当,盲目作为,则有可能带来不良后果,以广义发生学为理论指导,按照遗产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合理定位,有利于对遗产体系的宏观布局。
四是可以大大提高遗产项目申报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对于中国这样的遗产大国而言,遗产申报将是一项常态的工作,以发生学为指导将使遗产项目遴选更加有序,论证更加有说服力,避免不必要的内耗和争议,能大大提高申报效率,也有利于对遗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宣传推介。
三、基于广义发生学视野的申遗项目遴选的若干建议
(一)正确看待和处理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的世遗项目入选标准与本国项目遴选依据的关系
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了入选世界遗产名录的若干标准和条件,其中“世界自然遗产”遴选包括4项标准,“世界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等)”遴选包括6项标准(具体表述略),符合上述标准中的一条或数条就具备了纳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资格和前提。问题在于象中国这样的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国符合这些标准和条件的项目多如繁星,如何从千千万万个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中遴选出最具代表性、最有说服力,特别是与东道国自然和文化遗产发育秩序的客观实际相吻合,这样的遗产项目推荐给世遗委员会,则是技术含量相当高、责任和义务并存的工作,它关系到遗产管理的科学性、有序性问题。与此同时,项目遴选出来之后,还需将备选项目准确无误地归属到这10条具体的标准范畴中,避免高估、低估、漏估、偏估、误估、错估,避免项目评估的以偏概全、以末代本、以弱代强、以枝代干、以流代源、以表代里(以现象代本质)、以次充好、曲意迎合等现象发生,则是项目遴选评估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各环节、各间断申遗专家团队的考验和考量。任何项目的发现、推荐、遴选、梳理、宣传、定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比较,经得起任何方面的辩驳质疑、证伪检验、历史考验。尽管国内外的世遗项目无一不经过专家群体的层层把关,很少出现严重的败笔和失误,但这并不应断言国内外遗产管理或申遗项目的运作质量和效率已经达到了完美无缺的境界,更难以保证未来遗产项目遴选和管理上的绝对精准。需知包括中国在内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浩如烟海,当代人们对它们的整体认知还不是十分全面,许多文化之谜等待人们去破解,完全理清它们的发生发展变化规律和内在联系还需要假以时日,纳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库容与世界遗产的总量相比还只是冰川的一角。就中国而言,不足百项的世遗项目只能作为认识中国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一个窗口或若干典型代表,尚不能以此替代中国自然和文化的全部和整体。很显然,我国具备世遗标准的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还有更多,从目前我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数量来看,尚不及国保级文物的数量的1/100(我国目前已批准、公布7批国保文物单位,共4295项),而县级到省级文物点更可以百万计,将已入选的世遗项目比作冰山一角尚显夸大其词,称九牛一毛亦非夸张,而学科性质的“世界遗产学”还处在起步阶段,大量基础性、挑战性的工作还在后面,涉足这一领域的人员为数甚少,应发动更多的科研教学工作者以不同方式介入这一领域,保证人气十足才能丰收在望,硕果累累。
(二)处理好项目遴选的优先与序位关系
从文化发生学的视野看,文化遗产在时间、空间、功能上有着严格的秩序,那些原创、首发、唯一性(孤例)、不可替代、里程碑(谱系)和活化石意义的文化遗产,应当作为首选的项目。以汉传佛教文化遗产为例,如果按优先顺序看,首先在中原落地的佛教祖庭(白马寺)排在第一位;其次是进入中土以后佛教宗派的诞生地,如天台宗、禅宗、净土宗、律宗、法相宗等八大宗派祖庭,再次是佛菩萨在中土的主要道场,如四大菩萨道场、弥勒道场;再次是重要石窟、古塔等佛教遗产;再次是各个区域或不同历史阶段影响力巨大、具有代表性的寺庙、道场、遗址;再次是佛教人物故事活动的重要遗址、文物古迹等等。当然,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档次和级别很高,按照某种顺序排列下来的序位不应过低,一般而言当在第一、二位层面上较为适宜。源头的地位一般高于流变的地位;规模、体量、规格等亦为重要参考。
厘清文化遗产的类型和序位对于日常的遗产管理同样重要,任何文化遗产都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的,那种就事论事的做法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非常有害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厘定文化遗产的秩序决不能搞遗产歧视,而恰恰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变无序管理为有序管理,能够大大提高遗产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三)处理好文化遗产本体内涵与保存状况之间的关系
文化遗产本体都有它自身的类型、功能、发展变化规律,并在特定的时空和文化氛围(文境、语境)中存在着,在某种意义上是客观存在的,不论是否被后来的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它都以本体的面目而存在,但作为被感知的文化遗产,特别是物质形态的遗产,由于文化遗产自身的特质和外来因素的種种影响,它们所遭受的破坏、保存情况非常复杂,这是因为文化遗产与万事万物一样有自毁和自保的两面性。名贵的文化遗产一方面受到人们的重视和保护,同时也可能成为争夺和忌恨的对象,而那些看起来表现平平或地处偏远的遗产,可能会因为稍有问津而得以较好地长期保存下来,反而可以作为活化石和活标本来参考利用。这种类似庄子所说的有用无用现象,在文化遗产领域大量存在着。可见,文化遗产的地位和定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时,在发掘、保护和认识文化遗产时,不仅要看到它的现实保存状况,更应当看到它们的本质内涵,在文化遗产领域同样要考虑文与质的关系,以文质俱佳为优,但当文质发生冲突时应以质为本,文化遗产的本真大于天。故而遴选申遗项目应以文化本土为主要因素,而核心不在于它们现实的保存状况、修复时间和投资规模。
(四)处理好单点项目与捆绑项目的关系
从已经纳入世遗范围的项目来看,世界各国的遗产项目以单个项目为主,这是世遗申报的主流,然而文化遗产的发育往往是多点并举或文路脉络清晰的,许多文化功能的行使是依靠文化群体的力量来实现的。为保证文化遗产发挥整体效应,有必要进行谱系申遗,捆绑申遗、打包申遗,这样可以使文化遗产更加厚重沉稳,并拉动一批过去认为档次较低或所谓的边缘遗产,使之得到更好的提升和重视。如中国长城的源头为楚长城和齐长城,不应排除在长城文化领域之外。明清皇陵中的明祖陵和清祖陵不应排除在世遗项目之外,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我国世遗项目达到世界首位这样的规模之后,应当思考这样一些毋庸回避的问题,其一,作为东方文明轴心的中国的世遗项目数量,是应与欧美西方文明的一个或数个国家相比较,还是应与整个西方文明相比肩,如果是后者,那么我国的世遗项目数量不是偏多,而是严重偏少,加大扩容力度志在必得;其二,我国已经纳入世遗名录的项目群是应以彼此孤立、互不联系的机械集合方式出现,还是应以布局合理、结构完美、功能健全的有机整体面目出现,如果选择后者,那么大力补充我国的世遗扩展项目成为客观要求,具体需要扩展多少项目,并处理好不同级别文化遗产之间的对接关系,则有大量工作要做;
(五)探索以“文化集群”打包方式申遗新模式
文化遗产的发生、创造和流变总是按照事物的内在发展规律进行的,各种文化遗产总是具有相互关联而存在的规律性,使得文化遗产具有显著的类型性、集群性,一个类型或文化单元就是一个功能相对完整的文化集群,若以单个项目申遗有时很难真正表达和体现文化遗产的价值,而以一定的文化类型、文化集群进行打包申遗,则可以优化文化遗产的布局,通过文化遗产的整体功能,这样的文化集群案例比比皆是,如以山东曲阜为核心可以构成一个脉络清晰的儒学文化集群,以平遥、祁县等晋商为核心可以构成一个地域特色鲜明的晋商文化集群,以黄山、歙县、婺源为纽带可以构成结构鲜明、内涵完整的徽州文化集群,以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安阳殷墟等为纽带可以构成辐射力强大的商文化集群,等等,中国的文化遗产体系正是由无数大大小小、功能各异的文化类型和文化集群整合而成的,通过对文化集群的系统梳理,就可以更有效对我国各地区、各时代的文化遗产进行明晰化、可视化,为以文化集群的方式打包申遗做好基础性的铺垫工作。
参考文献:
[1]让·皮亚杰(Jean Piaget):发生认识论原理(M),商务印书馆,1996;
[2]张乃和:发生学方法与历史研究(J),史学集刊,2007.5;
[3]齐小刚:文本发生学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J),当代文坛,2009.2;
[4]杨东升:苗族服饰形成演化的文化发生学解释(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