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成效评价
2017-06-19马裕霞
马裕霞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 650051)
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成效评价
马裕霞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 650051)
采用《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1993-2012)评估技术方案》技术标准和计算方法,对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为,到2012年,云南珠防林工程共完成营造林259 813.42 hm2,完成率100%,工程建设评分值为 96.9 分;防护林减灾增产、涵养水源、保土保肥、固碳释氧等生态效益价值为931 357.7万元·a-1;木材生产与储备、非木质林产品生产、森林旅游等经济效益价值为956 198.38万元·a-1;年增加就业机会价值为480.25万元,林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由1996年的3.6%提高到2012年的7.6%,有效促进了当地林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珠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改善。
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成效;评价
珠江是我国第二大河流,流经区域滇、黔、桂、粤、湘、赣等 6 省(自治区)是我国经济社会最为发达地区之一,珠江生态区位极为重要。但由于长期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珠江流域生态环境面临不断恶化,已经严重影响到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改善珠江流域生态环境,维护流域生态安全,国家林业局启动了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位于珠江上游的云南省也是工程重要实施地区之一。为了全面准确评估云南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以下简称“云南珠防林工程”)建设成效,为工程后续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我们基于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评估方法与评估指标,对云南珠防林工程一期(1996-2000年)、二期(2001-2010年)和三期头两年(2011-2012年)工程建设和工程综合效益进行了评价。
1 工程概况
1996-2012年,云南珠防林工程实施区域地处云南省东、西部,实施范围涵盖全省10个州(市)的53个县(市、区),工程区土地总面积14.93万k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1.9%。云南珠防林工程建设完成人工造林159 146.7 hm2,封山育林100 666.7 hm2,总面积25 9813.4 hm2,其中:一期(1996 -2000年)完成营造林56 033.4 hm2,占21.6 %;二期(2001-2010年)完成营造林165 446.7 hm2,占63.7%;三期前2 a(2011-2012年) 完成营造林38 333.3 hm2,占14.7%。云南珠防林工程建设造林树种选择是坚持适地适树和坚持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主,兼顾农户的经济利益的原则,优先选用当地优良乡土树种和通过引种试验后表现优良的外地树种;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的原则,合理确定造林密度,科学配置树种,以保证实现森林防护功能,产生良好生态效益。
表1 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表
2 工程建设评价
2.1 评价方法
根据国家林业局《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1993-2012年)评估技术方案》的评估方法与评估指标,对云南珠防林工程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A1)、工程管理情况(A2)和科技创新与推广(A3)三个类别,11个一级指标(B1-B11),13个二级指标(C1-C13),结合各指标权重值进行计算,其中,云南珠防林工程无飞播造林和低效林改造任务,故在评估中完成率以完全实现计。
2.2 工程建设评价
2.2.1 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 到2012年,云南珠防林工程共完成营造林259 813.42 hm2,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59 146.72 hm2,完成率100%,封山育林100 666.7 hm2,完成率100%[1]。营造林保存面积为259 813.42 hm2,保存率为100%[1]。
2.2.2 工程管理情况 1996-2012年,云南珠防林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为78 316.71万元,包括中央投资、地方配套资金和群众投工投劳折抵,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用61 786.4万元,人员培训735.14万元,科技支撑404万元,其他费用15 391.16万元,综合投资到位率为100%[1]。工程建设所有县(市、区)均编制和审批了作业设计,作业设计编制率和审批率均为100%[1]。工程建设省、州(市)、县均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率为100%。各县(市、区)都安排专人完成工程建档工作,建档率为100%[1]。
2.2.3 科技创新与推广、技术培训 在已完成的营造林面积中,科技创新与推广面积为143 583.49 hm2,科技创新与推广覆盖率为55.3%[1]。全省共开展省级技术培训2 000多次,累计培训人数为250 000人,工程区53个县级单位均开展了技术培训,共开展县级技术培训393次,累计培训人数为36 566人,技术培训完成率100.0%[1]。
2.3 评价结果
经计算,云南珠防林工程一期(1996-2000年)、二期(2001-2010年)和三期头两年(2011-2012年)工程建设评分值为 96.9 分,其中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65 分,工程管理情况 20分,科技创新与推广、技术培训 11.9 分。在参与评估的13个二级指标(C1-C13)中,除C12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覆盖完成率为55.3%外,其它的12个二级指标完成率均为100%。多年以来云南高度重视珠防林工程的建设管理,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虽然各级林业科研单位积极开展营造林技术、植被恢复与生态重建技术等课题研究,并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但科技成果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依然滞后。
表2 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指标评分结果
3 工程效益评价
3.1 效益评价方法
3.1.1 生态效益评价方法 参考《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2008)对云南珠防林工程的涵养水源、保土保肥、固碳释氧、调节气候等生态环境效益进行科学计算与评估。此次生态效益评价中所用数据来自《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成效评估报告(1996-2012年)》。
3.1.2 经济效益评价方法 森林的经济价值主要分为直接经济价值和间接经济价值,直接经济价值主要包括木材储备价值、木材生产价值、非木质林产品价值等。间接经济价值包括了森林旅游价值、减灾抗灾、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社会和谐和有效改善招商引资等。此次经济效益评价中所用数据来自《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成效评估报告(1996-2012年)》和1996-2012年工程建设所在县(市、区)《统计年鉴》。
3.1.3 社会效益评价方法 森林的社会效益主要分为可量化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社会效益[2]。可量化的社会效益指标主要有:年增加就业机会价值、林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例等; 潜在的社会效益有:促进当地科技创新与推广、科技进步,增强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和促进林业地位提高等。此次社会效益评价中所用的数据来自于《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成效评估报告(1996-2012年)》和1996-2012年工程建设所在县(市、区)《统计年鉴》。
3.2 工程效益评估指标
按照《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1993-2012年)评估技术方案》设列云南省珠防林工程建设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估指标并进行效益计算(表3)。
3.3 效益评价结果
3.3.1 工程生态效益评价 云南珠防林工程建设人工造林大力推广容器苗移植造林,探索营造多树种混交模式,人工造林3 a后,林分已经基本达到郁闭状态,此时人工林已经发挥一定的水源涵养、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生态效益[3]。根据云南珠防林工程调查和监测数据,1996-2012年营造的人工林树种到已基本达郁闭状态,各种生态效益已经基本体现。经计算云南珠防林工程的涵养水源、保土保肥、固碳释氧、减灾增产等四项生态效益价值为931 357.7万元·a-1(表3),其中固碳释氧价值最大为426 488.12万元·a-1,保土保肥价值次之,为403 012.73万元·a-1,涵养水源功能价值为89 096.85万元,减灾增产功能价值为12 760万元·a-1。今后随着防护林林分结构的不断改善,森林质量的逐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多种生态效益将不断提高, 也将会发挥更好的生态功能。
表3 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效益评估指标及评估结果
3.3.2 工程经济效益评价 云南珠防林工程的实施,尽管是以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为主,但还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4],经计算云南珠防林工程直接经济效益为956 198.38万元·a-1(表3),其中生产非木质林产品价值918 380.3万元·a-1,木材储备价值为2 974.4万元·a-1,木材生产价值为6 543.68万元·a-1,森林旅游价值为28 300万元·a-1。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的实施,使得工程区森林面积显著增加,为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等多种经营提供了大面积的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为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发挥重要作用。此外森林的增加有助于减灾抗灾、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和谐和有效改善招商引资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提高带来的生活质量效益、健康效益、长寿效益等。
3.3.3 工程社会效益评价 云南珠防林工程创造了相当多的就业岗位,有助于缓解初级劳动力的供需矛盾,年平均增加用工数为5.65万工日,年增加就业机会价值为480.25万元;通过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等多种经营,逐步改变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增加群众收入,使林业产值和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林业产值总量增长较快,工程区林业产值1996年为23.8亿元,2012年末达82.9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4.6%,林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由1996年的3.6%提高到2012年的7.6%。潜在的社会效益包括促进当地科技创新与推广、科技进步,增强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和促进林业地位提高等。
4 结论
云南珠防林工程通过一期(1996-2000年)、二期(2001-2010年)和三期前2 a(2011-2012年)共17 a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了的国家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工程的实施使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显著增加,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对工程建设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净化空气、增加森林碳汇、减少自然灾害和改善农业生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成效,有效促进了当地林业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助于实施林业精准脱贫,有助于稳步提升林业地位,有助于改善珠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把云南建成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1] 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成效评估报告(1996-2012年)[R]. 昆明,2014.
[2] 韩笑,刘俊昌,陈文汇.防护林工程社会效益监测评价体系初探[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24):20-21.
[3] 姚盼盼,温亚利.河北省承德市退耕还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3(4):47-53.
[4] 刘静.新疆退耕还林工程绩效评价及对策建议[J].新疆社会科学, 2013(5):34-38.
Evaluation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Protection Forest System in the Pearl River Basin of Yunnan Province
MA Yu-xia
(YunnanInstituteofForestInventoryandPlanning,Kunming650051)
Based on the technology standards, calculation method of the assessment technical scheme for construction of forest system in the Pearl River Basin (1993-2012),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comprehensive benefits of the protection forest system in the Pearl River Valley of Yunnan Province were evaluated. The result showed that the afforestation completed by 2012 reached 259 813.42 hm2, 100% accomplished, with the score 96.9; ecological benefit brought by the forest in disaster reduction, water conservation, soil and fertility protection, carbon sequestration and O2emission reached RMB 931 357.7(×10000)·a-1; economic benefit in terms of wood production and reserve, non-wood forest products and forest tourism brought by the forest reached 956 198.38(×10000)·a-1. Social value brought by job opportunities increased by RMB 4 802 500 and the proportion of forest output value to agricultural output value increased from 3.6% in 1996 to 7.6% in 2012. The project improved forest development, 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forest system in the Pearl River Basin; construction achievement; evaluation; Yunnan province
2016-04-16
国家林业局全国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评估项目(办造字[2013]69号)。
马裕霞(1973-),女,,四川西昌人,硕士,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S759.2
A
1001-2117(2017)02-00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