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籍旅蒙商发展的利弊分析
2017-06-19刘超超
摘要:“旅蒙商”这一词出现于清中叶以后,是旅蒙行商的简称,又称边商,是对晋、陕、冀、宁、京、津、唐、张等地商人、商号以及行帮北出塞外经商个人或者团体的总称。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业民族间的商业贸易活动可追溯至秦,但在明清之前其政治目的或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明清时期晋商旅蒙商获得极大的发展,其发展离不开自然地理环境、经济以及政府等各种因素的推动。
关键词:晋籍 旅蒙商 利弊
一、自然地理环境的利弊
山西地处中国的中部地区,自然环境较差,且作为边防大省,經常受到来自游牧民族的侵扰,这一方面会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其拥有丰富的资源,也是明清时的边防大省,这些条件给晋籍旅蒙商的发展提供了天然的优势,有利于朝贡贸易、军需贸易的发展。
1.自然地理环境的弊端:山西地处中纬度,属于暖温带、温带大陆性气候,且中北部以山地丘陵为主,因而粮食产量较低。明清时期人口大幅增加,山西人均耕地数量急剧降低,由洪武26年(1393年)的10.28亩减少到同治12年(1873年)的3.2亩;永乐四年(1406年)七月,明政府委派右佥都御史仲成督数以万计的当地军士和老百姓采伐吕梁山、五台山、芦芽山、管涔山一带的华北落叶松,建造皇宫宝殿,在以山地丘陵为主的地方大批量的采木,再加上夏季集中降雨、黄河水患,必然会引起水土流失,致使土地质量降低。这些人均耕地少、土质差的地区,在风调雨顺时民众仅能裹腹,如遇灾荒,必然会引起大规模流民潮,如:“宣德二年(1427年)、正统初年(1436年为正统元年)山西两次遭灾,至嘉靖元年(1522年),山西地区向周围省区迁移数以百万的灾民”,清光绪年间(1871-1908年)的特大灾荒——丁戊奇荒(1877-1878年)引起了更大规模的流民潮。这些天灾人祸使当地人生活水平更低,甚至都不能温饱。周边各省唯有北部地区可以容纳较多的移民,因而这些晋中、晋北的人口大部分流往塞外,或种地,或经商,其中的一部分种地或者经商富起来,为旅蒙商的发展积累了资本。
2、地理位置的优势:明清时期,山西一直是北部边防重地。明朝时期,山西省大致包括今山西以及河北西北部分区域,北连内蒙古自治区,东邻京师,且在晋北另设山西行都司(前身为大同都卫)防卫北元,拱卫京师。因而“永乐八年(1410年)至二十二年(1424年)间,明成祖五次亲征漠北蒙古三部,几乎每次北征前都要在山西练兵备战”;明成祖削藩使蒙古族南下更加猖獗,设“九边”驻扎,其中包括大同镇、太原镇;清朝时,山西仍是重要的旗兵驻防重地,也是清前期、中期与漠北、漠西战争的后方根据地。为解决军队粮草问题明政府于洪武三年(1370年)始创开中法(即纳米中盐),商人只要将粮食运到驻军地的粮仓就可以换取盐引,获得销售盐的合法权;清政府为保证军队粮草扶植了一系列皇商,如清初的“山西八大皇商”、范氏、大盛魁等等。这些盐粮商可以就近采买,降低粮草运费,在运送粮草的同时,可带更多粮、棉布、茶叶等销往蒙古地区,回途低价购买蒙地商品,这为以后北方民族贸易的发展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二、农业、手工业的发展
农业、手工业与商业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农业、手工业生产力的提高会导致剩余货物的出现,促使商品交换速度的加快,从而促进商业的繁荣发展;另一方面,商业的发展增加对商品需求的,促进农业、手工业(特别是手工业)的发展。
尽管山西大部分地区土地贫瘠,粮食产量不高,但明政府“对那些不重视水利事业的官吏,则要加以处罚”。正统(1436-1449年)以后水利建设成就极大,在太原府、汾州府、平阳府等地修旧渠开新渠;同时重视对麻、棉、桑及枣树等经济作物的栽培,鼓励种植经济作物。清朝晋南地区学习先进耕作技术、引进优质品种(玉米、番薯等)并逐步推广至晋中、晋北地区,但水利建设发展不大,水地仅占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因而粮食产量不高。由于其山地丘陵广阔,牧草品种多且优,因而与之相辅相成的的畜牧业得到极大的发展,山西是当时军驼、军马的养殖基地之一,以养羊最为普遍,清乾嘉时期(1736-1820年)全省养羊1000万只左右,由于农民对牛的依赖,养牛也十分普遍。该地农业、畜牧业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山西经济的发展,为晋商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山西的资源非常丰富,同时政府非常重视经济作物的种植培育,因而明清时山西手工业获得了跨越性的发展。盐铁为山西传统手工业,明代逐渐放松了对盐铁的管制,嘉靖万历年间(1522-1620年)实行三七分成法等,清顺治6年(1649年)招商制盐;明洪武年间(1328-1398年)实行轮班匠制,使民营冶铁得以发展。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制盐业冶铁业的规模、技术、产量及质量得到极大发展,上党地区的冶铁、制铁业最为发达,如康熙二年(1663年),一些职业冶铁者被请到山东省博山县传授焦煤冶铁法,在长治县荫城镇(当时全省的集散中心)进行交易的铁货品种达3000多种。山西作为煤炭大省,自古就开始采煤,明代见记载的有平定、玄冈、阳曲、大同等地,清朝时全省个州府均有煤矿且开采技术更加熟练,煤矿民办,开采量更大。明代政府重视经济作物的培养,为丝织业、烟业的发展提供了材料,此时潞州为北方的丝织中心,产品除上贡、供给周边各省外,还远销海外,以至于有潞绸遍宇内的说法;清代时该地潞绸生产规模虽有所缩小,但仍是上贡的贡品,同时蚕桑业生丝产量提高,丝织业的发展范围扩大到上党地区,与此相关的棉纺织业也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烟草由明万历年间(1563-1620年)传入福建,后传入山西曲沃,清代种植范围逐渐扩大,在此基础上烟草加工业得到了发展。由于清代山西畜牧业比较发达,皮毛加工和皮革生产行业也相当的发达,其中尤以交城皮革加工最为最发达。药物方面以广盛号(创于太谷)的麝雄丸、龟龄集、定坤丹等等丹药受欢迎。除上诉手工业以为,清朝山西的酿酒、酿醋等等其他手工业也获得一定的发展,总而言之,山西是一个农业自给自足、手工业兴盛的大省。
晋商依靠自身的地理优势以及资源优势以贩盐起家,特别是清朝对北作战,给予晋商极大的机遇发展军需商业,逐步形成产购销运为一体的军事承包商,中后期利用已有的优势和有利的行政措施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众所周知的“晋商”。
三、政治措施的作用
晋籍旅蒙商的发展除了上述所列的自然地理因素及农业、手工业因素之外,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政府在晋籍旅蒙商的发展过程中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是明朝初年的开中制,这成为西商(明时对晋商的旧称)靠贩盐发家的契机,因而明朝边商大多以盐粮发家。商人为了获得盐引,纷纷在东北、西北一代屯垦,“迩时辽东千里,晋人商屯其间,各位城堡,耕者数千万”,在延绥(明九边之一,今榆林)一带,“将巨资交与土商,朋合营利”,这样就可以就近获得更多粮食换取盐引。后期政府又采取三七分成法等,提高了盐的产量和质量,从而促进了晋籍盐商的发展。二是大同马市的设立,马市的设立给西商贸易向北发展的契机,使其可以通过给游牧民族提供粮食、布匹等生活资料获利;但是在“土木之变”,马市关闭后瓦剌、鞑靼相继入侵也给晋人带来极大灾难,其中以嘉靖21年(1542年)和隆庆元年(1567年)对山西造成的灾难最为严重,许多商人迁往南方。三是隆庆和议,这一和议打破了土木之变之后双方时常交战的局面,给西商北方贸易往来提供了和平的环境。四是存饷制度的实施。黄鉴晖教授在《山西票号史》(修订版)中将山西票号发展的起止时间是1823年-1921年。但是清政府在对蒙作战时作战时为避免士兵赌博,就已在军队设立旅蒙商随军票号,这为旅蒙商人后期票号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五是信票制度,康熙(1654年—1722年)对入草地的商人采取了鼓励和保护的政策,发给部票(龙票),回程时缴旧照换取新路照,雍正五年(1727年)实施新的信票制,即“红单龙票”。随着信票制度的发展,其作用不仅是刚强调对商人的鼓励和保护,同时也加强了对商人的限制,防止商人逃避关税。六是1727 年签订的《恰克图条约》,规定将两国的过境贸易定于恰克图、尼布楚二处。晋商再一次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开展对俄、蒙贸易,并开辟了一条通往新疆的商路。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明朝时的西商其实质上是靠军需起家的,而清朝更是如此,晋商虽不是清的从龙之臣,但是在其入关之后便投靠清朝,因而获得了清政府的赏识,有更多商业优势。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晋籍旅蒙商发展的内在因素,试图说明内部自然地理环境、生产力的发展、以及政治措施等对本地区商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力,同时并不否认商业的发展也会对当地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这两者是相互推动的,从而创造了晋商、晋商文化。而看现在的山西,整个省的经济发展均以煤炭行业为主,尽管有一定的历史地理因素,但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深思。
参考文献:
[1]刘建生.中国近代经济史稿[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2.
[2]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编.山西通史·第五卷明清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
[3]邢野,王新民主编.内蒙古十通·旅蒙商通览(上册)·大事要覽[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
[4]李三谋.明代食盐贸易与边防边垦[J].自贡:盐业史研究,2006(01).
[5][明]陈子龙等编.明经事文编卷359[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明崇祯中云间平露堂刊本.
[6]梁杉.庚子事变前山西票号生存轨迹研究——以票号信稿史料为基础[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6.
(作者简介:[1]刘超超,内蒙古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以近代蒙古族历史文化为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