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展览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书法思考
2017-06-17石雅鑫
摘 要:展览在推动我国当代书法发展方面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由书法展览所衍生的“展厅文化”也已经成为业界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就将重点探析在展览背景与“展厅文化”下当代中国书法的欣赏现状与突出特色。并深度审视了展厅文化影响下当代中国书法创作的现实状况,以及基于展览背景下中国书法发展的相关思考。
关键词:中国书法;展览;展厅文化;影响;思考
作者简介:石雅鑫(1996-),汉族,山东潍坊人,四川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书法。
[中图分类号]:J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5--02
从书法领域来看,“展厅文化”是近年来才出现的。因为“书法展览”本身应该是一个相对笼统的概念,而“展厅文化”則将这一笼统的概念细化,它解释了展览厅艺术的本质内容,即通过展示当代中国书法艺术家的创作作品来作为驱动力,发挥展览中文化展示与文化传播的重要交流作用,它为当代中国书法的有机发展提供了强大生命力。
一、展览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书法
(一)展厅文化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书法
传统展览所展示的是一个公共空间,它具有开放性。在展厅中,外在因素与内在因素掺杂融合于一体,所以就书法展览而言,它所展示的并非是作品本身,还有书法创作者的生活与社会文化内涵。相对而言,展厅文化背景下的书法作品展示则相对独立和单向,它的展示过程并不附着对作品创作人物的展示,所以说它与传统展览方面还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可以将其称之为“展览公众性中的单纯性展示”。
客观讲,书法创作展览中所展示的是“作品独立”这一鲜明的标志,它通过作品告诉人们,书法作品质量的优劣在于众人对它的审美判断过程,它并不依附、也不混淆于任何人文伦理道德判断过程,所以“展厅文化”中的书法应该相对独立,它应该成为“展览厅”中的新文化事物不断发展延续。从该论述来看,伴随新时代人们欣赏角度与意识的改变,“展厅文化”下的书法作品展览出现了与传统展览较大的区分差异,当代展览也希望通过改变书法展览内涵来进一步凸显当代书法中更多新颖的视觉元素,将传统中“读的文本”逐渐转化为“看的图示”,更多追求视觉效果。
(二)展厅文化背景下当代中国书法的基本特征
就当前展厅文化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书法作品而言,人们已经很难看到那种四尺内传统样式的书法作品,当前展览为了追求展厅效应,吸引更多关注目光,所创作的作品也在不断迈向“长篇巨制”。就目前国内较为著名的中国书法兰亭奖展览中,所有书法创作者的尺幅都在向“大作品”规模发展,许多八尺斗方的书法作品纷纷引入展会观众眼帘。除尺幅较大以外,作品单字也相对放大,像江苏省李守银在第三届兰亭展上所创作的篆刻隶书,其单字就达到一尺见方,颇为震撼。当然,大作品创作对于传统书法而言是具有深层次探究意义的,它也为展厅文化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书法创作明确了风格方向。大字在展览中展示无疑更有气势,更能占据先机。
另一方面,展厅文化下的当代中国书法展览依然还较为重视作品装饰与制作等外在因素,这也是书法作品后期制作的关键。像目前展览书法中比较流行的拼接、黏连、染色、做旧等等等都成为展厅中的亮点内容。可以讲,后期制作的书法作品不但在创作观念倾向上,还是在创作观念手法上都秉承了“学院派+原创派”的混合创作风格,让书法作品在展览中的艺术追求理念被进一步深化。它对作品形式的设计、构成与染色处理都更加独特,同时带有浓郁的古典情调和现代派创作风格。虽说这种展览书法创作风格为老一代书法家所非议,但却未能影响新异书法创作形式为展览中观赏者所带来的视觉冲击感受。虽然当前,国内书法家协会不断引导和提倡广大书家应该“走向经典回归传统”,但实际上这种展览中作品的求新求变亮点也为新一代书家所追捧,它代表了人们希望在展览中创新当代中国书法作品的决心,真正实现对作品装饰与制作的双重并重,为当代中国书法展览打造新格局[1]。
二、展览文化背景影响下的中国当代书法创作现实状况
在当代展览展厅文化背景影响下,中国当代书法创作过程也发生改变,这种改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对书法表现力的不断深度挖掘
为了适应展厅需要,书法家对书法作品的整体感觉追求必不可少。这主要是因为展厅展览背景下大众的欣赏方式、欣赏角度都发生了变化,人们更多需要通过品鉴趣味与视觉冲击力来评价作品本身。所以书法家必须思考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跳出展厅,让欣赏者耳目一新,影响深刻,这种视觉表达方式让书法家绞尽脑汁。用传统的书画艺术信息交换方法必然不会为大众带来出人意料的欣赏效果,但如果能巧用书法创作中的各种用笔技巧,例如呈现点画连接方式技巧,必然会带来书法内容展示中空间呈现的诸多异同变化。比如说,当代书法家中的“二王”就对书法创作作出了开创性探索,其中王义军的“潇洒秀逸”中单字放大,并以巨幅形式展示在人们面前,相比于传统的册页手卷来说更能让人印象深刻。
再一方面,就是对墨法的极度运用与有效掌控。举例来说,唐代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中就有“运墨而五色具”的思想,这说明古代人对书法中墨色的运用相当讲究,它讲求“浓、淡、干、枯”,但在当代展览书法求新求变的思想理念来看,这种传统创作特色就已经过时。像书法展览中常常出现的宿墨创作方法就更加巧妙。在第九届全国书法篆刻展中,书法家就利用宿墨创作手法获得大奖,具体讲,这种“宿墨如书,落纸而驻”的创作手法能够让点点笔墨画姿产生深远的沉重感,在和水用笔过程中就控制墨色浓淡,表现精妙的毛笔运动轨迹,可谓是“运之湿笔则淡墨渗出笔道之外”,在书法中增加点画创作,以达到修饰作品美感的目的,这种对书法的大胆创新与对表现力孜孜不倦的深度挖掘也让展览背景下的书法作品更加熠熠生辉。
(二)展览竞争机制诱发书法雷同风格
当代中国书法展览中风格创作多种多样,例如中原书风、书谱风、手札风、流行书风、简犊风等等。虽然展览书法创作风格多样,但难免还是会出现创作跟风现象。这一现象发生于我国广西书法展览中的“制作风跟风事件”,简称“广西现象”。这一事件对我国当代书法创作的影响力很大,大量模仿者跟风创作者不但在视觉上嫁接他人风格元素,还在较为正式的书法展览中展出,诱发了严重的书法雷同风格问题[2]。
实际上纵观我国书法创作领域,跟风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同一地域书法家风格创作的雷同也让作者成就归属混乱,为书法展厅效应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以四川老书法家何应辉为例,它的隶书书法“巴蜀灵动”为许多人所顶礼膜拜,所以他的作品几乎被全国各地书画展,众多书法创作者所模仿克隆,甚至有人通过他风格的作品获得展会胜利。这种雷同创作与风格抄袭已经相当明显,实际上对我国展厅文化及书法展览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抄袭雷同的风格只会消磨创作者的艺术个性,让以后的书法家越来越少。
三、展覽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书法思考
不可否认,展览背景下的“展厅文化”为我国当代书法带来了巨大影响,使当代书法创作者顺时而动,所以本文也希望全面思考在展览背景下我国当代书法未来的发展前景何去何从。
(一)书体差异所形成的评选效应
就当前书法展览背景下的作品类型来看,比较受欢迎的还以篆书作品为主,其中大篆通常会作出装饰化处理,因为如此改变可以迎合大众口味。而楚篆等生冷字体相对于受众而言则击中其知识面缺陷,应该对其形式进行美术化处理。另外就是铁线篆,它应该以中山玉器等艺术创作功力来震撼观赏者,打动人心。
楷书方面,现代书画展览并没有重现之前唐楷的重生辉煌,所以当代书家应该通过精致化唐楷来改变主体风尚,以劳动量来打动观众。如此结果略显尴尬,但是楷书这种静态书法在展厅效果表现方面确实有很大劣势。
纵观各种书体,其中静态书体必然是书法展览中的“弱势群体”,这说明我国当代书法展览中静态书体的发展还相对缓慢,并不出彩,属于不过不失的中庸书法类型。相比较而言,篆书、隶书等等线条相对扎实,造型创新空间更大,更能吸引投稿者和观众,这也将成为未来书画展览中书法作品创作的主流趋势。
(二)书法展览的天然缺陷问题
当前书法展览越来越成为一种孤立的艺术活动,它的相关后续影响非常有限,且不能完全融入到绝大部分人群的社会生活当中,这种天然缺陷也影响了展厅文化及书法作品的发展进程。换言之,当代书法展览并未能体现它丰富的艺术内涵价值,而是成为了买卖交易,而被交易后的作品流向何方、发挥怎样的艺术作用都无从知晓。这些都说明在当前较为浮躁的社会与较为浅显的艺术传播效果上来看,展览及展厅文化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否则其对当代中国书法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三)展览背景下书法的标准问题
当前展览背景下书法创作还处于多元混杂的环境之中,展览中对传统书法古典标准的颠覆也反映了当代书法标准正处于影响缺失与混乱之中,无法得到健康发展环境。虽然说当前展览正在引导者当代书法的艺术审美走向,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书法的书写性,让书法从某种程度上失去了生存发展的源动力。再一点,当代书法也不应该更改传统核心,它的应该基于自身历史的沉淀性来超越时代,表现出自身创作的创新意愿,同时反映中国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所以在展览中,最关键的还在于展示发挥书法艺术的再现力,满足点画结构中多重矛盾的统一与和谐过程,为观众提供更好的审美体验空间[3]。
总结:
在新时代背景下,当代书法也在不断嬗变,不断适应展览中“展厅文化”的有机变革,利用书法创作环境、展示环境和改变人们的审美标准。所以还希望人们能客观看待展览,它从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当代中国书法的繁荣发展过程,也促进了社会中人们的书法交流与学习可能性。所以对于展览背景来说,应该从更多角度去审视它,审视它对于当代中国书法发展的诸多影响。
参考文献:
[1]王军领.展览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书法思考[D].重庆大学,2010.37-52.
[2]蒋全顺.当代书法创作的尴尬——对展览机制下当代书法创作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思考[J].美术大观,2014(3):47.
[3]贺笑一.当代展厅背景下的书法创作[D].厦门大学,2015.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