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究竟扶了谁的贫?
2017-06-16张海霞
张海霞
自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取得了巨大进展,然而与此同时,小部分私心杂念重的党员干部为了自己的私利,完全漠视群众疾苦,背离群众利益,把手伸向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为己谋利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中的朱志宏就是这么一位反面典型。
8万元,这是朱志宏三年时间内受贿的金额。68.96万元,这是朱志宏玩忽职守导致扶贫专项资金被套取的金额。
相比起那些个大贪巨腐,這两个数字似乎有些“不上台面”,但正是因为这两个数字,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朱志宏因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犯受贿罪,于2015年7月1日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追缴没收赃款8万元。朱志宏的落马,印证了王岐山书记所强调的那句话:“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
走过场,扶贫资金监管门洞大开
2010年,麒麟区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项目启动,由曲靖市海港技能培训学校承办,区扶贫办负责监管。时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的朱志宏在履职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培训学校招收的人员资格、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致使培训的1400人中有862人不具备培训资格。且在项目的检查验收过程中,对参训人员是否转移就业等情况未进行核查,便按每人补助800元的标准签字呈报,从而导致曲靖市海港技能培训学校套取扶贫专项资金68.96万元。
贪念起,扶贫项目成为顺水人情
2010年,省扶贫办下达了100万元的产业扶贫资金,麒麟区计划实施越州镇中低产果园改造扶贫项目。而早在2009年,果苗供应商陈某为了打点关系,就已分三次送了5万元现金给朱志宏。于是2010年项目上马之际,陈某水到渠成地拿到了项目。朱志宏作为项目主导部门的主要领导,没有经过招投标便“钦点”了供货商,向陈某购进了98万元树苗。事成之后,2011年又两次共收受陈某3万元“答谢费”。
在纪律审查中,朱志宏提到自己收受贿金从刚开始的简单推辞、勉强收下,慢慢发展成为帮助陈某拿下项目后的顺水推舟、心安理得。就这样,一个98万元的项目,仅疏通关系的人情成本就占了合同总价的8%,供货商的利润也许只能从树苗品质上来“扣”了,如此扶贫,是否能真扶?一个旨在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的中低产果园改造扶贫项目,成了朱志宏权力变现的“取款机”,扶了谁的贫?
朱志宏虽未直接染指扶贫专项资金,但其作为扶贫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扶贫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舆论影响,可谓小腐败造成了大危害。为此,麒麟区通过监察、财政、农业、审计等多部门联动,强化专项资金的发放、使用、监督和审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办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起到了查处一人警示教育一片的震慑效应,为扶贫项目安上警报器,为扶贫资金设立安全阀,为精准扶贫、全面实现小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