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探析建筑企业维稳工作的对策
2017-06-15邵敏
邵敏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5-000-02
摘 要 本文介绍了建筑企业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现阶段建筑企业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其中最为突出的,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出了相应的思路和对策,以便更好地开展建筑企业维稳工作。
关键词 建筑企业 维稳 农民工工资 对策
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建筑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力军,企业发展是否和谐稳定,直接影响到社会管理的大局。因此,现阶段针对建筑企业维稳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探讨分析如何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維稳对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筑企业维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然而,由于建筑施工市场管理不规范等种种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日益严重,由农民工讨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渐频繁,屡有阻挠施工现场正常作业、围堵施工企业办公地点等不良事件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更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不安因素。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建筑企业有义务有责任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相关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维护农民工的利益这个出发点贯穿到企业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把维稳工作的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疏导,及早地发现问题苗头,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建筑企业维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
维稳工作事关建筑企业良性有序发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制定一系列关于清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措施,经过各有关部门、建筑企业的有效落实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协作队伍管控不力、用工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部分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由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一)群体性事件案例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承建合肥市坝上街环球中心项目中,因与安徽宝连劳务有限公司、合肥巴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宁波天下名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务工程款结算纠纷,经多次协商仍未及时解决,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2014年,上述三家公司联合组织150多名农民工围堵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2.在兰州市安宁某项目施工工地,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劳务部(以下简称劳务公司)的老板除发放部分生活费之外,拖欠农民工工资5个月不发放。2015年7月,多名农民工堵住工地大门讨薪,双方发生冲突,一名工人被劳务公司打伤后入院治疗。
3.2011年,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项目部发现隧道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致使项目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隐患,于是依据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退违规的隧道施工队伍。被清退的施工队伍心有不甘,假借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组织近60余人先后到该局一公司、局本部大门口处围成人墙,拉横幅、喊口号,阻止该局近300名员工的进出,严重影响该局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
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近年来,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频率、人数及规模均呈现迅速增长的势头。追溯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拖欠下游队伍工程款引发的层层拖欠现象。由于业主要求工期紧张,部分建筑企业在资金不到位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急于开工建设,导致工程款难以如期向下游队伍支付到位。于是,下游队伍就不得不采取每月只发部分工资(生活费)的形式维持运转,从而形成了建设业主单位拖欠总包建筑企业工程款,建筑企业拖欠作业队伍劳务工程款、作业队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层层拖欠现象,这是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直接根源。
2.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引发的多层克扣现象。部分建筑企业由于资金或管理人员不足等原因,把工程项目转包出去给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自然人,然后这些自然人再分包给作业队或小包工头。这些作业队伍为了获得项目建设权,经常以不合常理的低价投标,中标后便将成本风险转嫁给农民工,通过克扣农民工工资来保障自身利益。于是,经常出现总承包方按时支付了各项费用,而农民工工资依旧被拖欠的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的增多,造成农民工收入的不合理,也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常见原因之一。
3.规章制度不健全引发的维权失效现象。一些分包队伍不与农民工签订正式用人合同,仅凭口头承诺干多少活拿多少钱,不少农民工讨薪唯一的证据是欠条,甚至有的仅凭口头叙述。由于缺乏劳动合同的约定,建筑企业对分包单位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也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随着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增强,在从众心理的暗示下,容易情绪失控而导致心理失衡,进而引发不理智的过激言行。
三、做好建筑企业维稳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以群体性事件中最为突出的——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分析为切入点,本文分别从建筑企业公司层面和项目层面提出维稳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筑企业公司层面的维稳措施
1.加强合同管理,为保障农民工收益提供源头保护。大多数情况下,建筑企业(总承包方)不直接向农民工支付报酬,而由下游分包单位向所招用的农民工支付工资。然而,建筑企业可以通过更加完善的合同条款,对分包单位相关行为进行约束,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杜绝忽略建设成本的无序最低价中标,以合理的标价分包工程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一般比较低,有些甚至是零利润,负利润,容易造成工程施工中出现进度拖沓、偷工减料等现象,导致工程的失败、农民工工资无法兑现。因此,建筑企业要加强防风险意识,签订工程合同时仔细计算项目的成本价格,给予分包单位适当的利润空间。
另一方面,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农民工工资发放相关条款,要求分包单位按月提供所用施工人员的工资单,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如有拖欠,可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相应罚款。
2.加强资金管理,为保障农民工收益提供财务支撑。下游分包单位拿到建筑企业所支付的工程款后,往往挪用到他处,而没有第一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为此,建筑企业可与分包单位签订账户监控协议,按照“指定开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银行监督”的原则,对所付工程款实行资金监控。即要求分包单位提供劳务支付等明细凭据,通过监控每笔工程款的具体使用流向,有效避免出现挪用、转移资金等现象。针对建筑企业内部子公司分包的工程,还可以探索建立财务共享中心,对各单位工程款项实行共享制度,盈余资金经总部审批后方可流出,进一步保障建设资金安全。另外,建筑企业本身要主动承担保障农民工权益的社会责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及时按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万一发生劳务纠纷时可向农民工先行垫付工资。
3.加强内部管理,为保障农民工收益提供制度保证。首先,建立排查制度。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公司承建各项目不稳定因素,重点排查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情况和工资发放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造成维稳事件;其次,建立专题报告制度,要求各项目相关负责人高度关注维稳动态,定期向公司汇报维稳工作情况,以便公司及时掌控维稳工作实情,及时协调可能存在的隐患,更加有效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再次,将维稳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目标,作为内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各项目建立维稳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切实兑现奖惩。
(二)建筑工程项目层面的维稳措施
1.建立沟通机制,拓宽农民工维权渠道。纠纷隐患的根源在基层,解决问题的重心仍在基层。针对当前农民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各基层项目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建立相应的维稳机构和指定的维稳负责人,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主动了解农民工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使农民工遇到问题时有途径向项目部反映上报;对他们反映的情况,项目部要及时查明、处理,针对他们不满意的地方,督促分包单位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赢得工作的主动权。
2.准确计量计价,及时公正支付工程款。项目部要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结合工程进度及时验工计价,按时、足额拨付分包商进度工程款,以便他们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根据下游队伍完成的分包任务数额,仔细核算其应发农民工工资数额,避免出现实发农民工工资总额超过应发数额而套取资金的现象。
3.严格落实制度,主动担当维稳重责。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产生、酝酿、发展、爆发的过程,其特征、迹象都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这就要求我们的基层项目管理人员主动担当,树立“维稳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严格落实公司相关排查制度,及时获取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有效信息,对发现的苗头和隐患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早报告、早控制。
4.建立互信关系,创造施工和谐环境。要积极与当地政府、下游队伍沟通接触,为项目顺利建设营造和谐氛围。对当地政府,要尊重和服从,多向政府相关部门传递项目有关信息和情况,重点处理好与公安、劳监、安监等部门的关系,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指导。对下游队伍,要关心和支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施工中的实际困难,建立良好沟通机制,避免出现纠集农民工闹事行为的出现。
5.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维稳事件。一旦发生特殊情况,项目部可按照应急预案有序处理。一是要认真分析问题的由来,如果确有其事,要注意策略,处理问题冷静、慎重、果断。如果是分包商假借农民工工资旗号对结算纠纷进行恶意要挟讨薪,要坚守原则,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二是有关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处理问题,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确实有道理的要予以解决,没有道理的要讲明原因;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群众。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大部分农民工可能是被列入、卷入甚至是围观追随的,要采取教育多数、孤立少数、分化瓦解的战术,有目的地选择农民工代表,直接与他们对话,防止事态蔓延或扩大。
四、结语
本文结合建筑企业面临的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而引发的维稳困境,从建筑企业公司层面和项目层面分别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强调要从源头上加强防控,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内部管理,在保证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各个环节的程序设置及监控落实,把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及时加以引导,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态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 党的十八大报告.
[2] 張玉磊.基层维稳中的误区与矫正策略[J].理论探索,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