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火把节整体性保护路径研究
2017-06-15李锦
李锦
(四川大学社会发展与西部开发研究院,四川成都610064)
凉山彝族火把节整体性保护路径研究
李锦
(四川大学社会发展与西部开发研究院,四川成都610064)
凉山彝族火把节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章分析凉山彝族火把节的特点,指出凉山彝族火把节的文化内涵,总结凉山彝族火把节文化空间的保护现状并提出保护路径,认为应在整体性保护的框架下从空间上保护其荞麦生产系统、火把场与社区的关系,从时间上保护火把节活动的完整序列,从价值观上保护火把节的火崇拜和祖先崇拜。
火把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路径
一、引言
到2015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开展了十余年。就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而言,由于我国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如何保护以传统农业文明为基础孕育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一种挑战。过去,文化部以划定特定区域、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对历史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到2014年底,已经设立了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2015年以来,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项目开展整体性保护成为新的关注点。本文基于文化空间整体性保护的理论,讨论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凉山彝族火把节的整体性保护问题。
文化空间的整体性保护是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的第四条,在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时阐述了文化空间的概念:“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针对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两种表现形式:一种表现于有规可循的文化表现形式,如音乐或戏剧表演,传统习俗或各类节庆仪式;另一种表现于一种文化空间,这种空间可确定为民间或传统文化活动的集中地域,但也可以确定为具有周期性或事件性的特定时间;这种具有时间和实体的空间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它是文化表现活动的传统表现场所。”[2]乌丙安曾经指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相对说来偏重于文化表现形式类遗产的保护,对民间传统的文化空间类遗产的有效保护有所忽略。民俗文化空间的节日文化和庙会文化遗产是我国的民俗文化空间[3]。
西南少数民族中的彝族、白族、纳西族、哈尼族、傈僳族、拉祜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等民族都有过火把节的习俗,时间约在农历六月下旬前后,基本的文化内涵是火崇拜,活动目标是祈求粮丰畜旺人平安。其中,彝族的火把节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彝族火把节广泛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的彝族聚居区,被认为是彝族的重要标志和象征符号。其中,凉山彝族火把节和云南楚雄彝族火把节在2006年被列入中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乌丙安指出,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高度依赖社区文化环境的维护和修复。文化修复和维护的主要目标包括寻找可复原的文化素材,纠正文化蒙蔽所施加的各种误导,传习文化萎缩造成的知识缺失,调整、选择或复原文化替代造成的不协调、不适应或错位,化解文化抗阻形成的若干文化冲撞后果[4]。因此,文化空间的整体性保护应该立足于保护文化创造者创造、传承和发展的社区环境,既包括传统的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在这一文化空间中,将实践者的生产生活方式、情感交流体验和精神追求作为整体,明确其影响因素和条件,寻找其发展演变保存的基本规律,以此为依据开展保护工作。
二、凉山彝族火把节在凉山彝族地区传承的特点
(一)凉山彝族火把节概述
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是我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火把节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布拖县、普格县、昭觉县、金阳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西昌市、宁南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等均有分布。
凉山彝族火把节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开始,共三天。彝语称火把节为“都则都格”,也可以简称为“都则”。“都”为火,“则”为偿还。“都则”为祭火,“都格”为“玩火”。整个词直译为“祭火玩火”,意译为“以火除祟”[5]。第一天为“都则”,即祭火;第二天为“都格”,即庆火;第三天为“都沙”,即送火。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天,太阳快落山时寨子里的每户人家从田地里劳作回来,开始生火做饭,准备晚宴,举行“都则”。家庭主妇做饭做荞粑,男主人逮来精心准备好未下过蛋的黄母鸡宰杀,小孩捡来拳头大小的干净石头放在火塘里烧,还采来嫩蒿草备用。当荞粑、鸡肉都煮好后,男主人要用荞粑、鸡肉等祭祖。祭祖时先除秽,即在火塘边烧红的石头上放嫩蒿草,将酒倒在上面,倒上时必须发出“嗤嗤”的声音。祭祖用的酒肉在石头上绕圈除秽,然后祭祖。祭祖时念祷词,内容为祈求五谷丰登、驱除邪恶、保佑全家平安。祭祖完毕,全家人围坐晚宴。夜幕降临后,每户人家都从火塘里点燃火把,举着火把依次照亮全屋每个角落,再经过锅庄、羊圈、牛圈、猪圈走出家门,走向田埂地头。一边走一边念祷词。祷词大意为:烧掉害虫,烧掉瘟疫,烧掉畜疾,烧掉饥荒,烧掉寒冷,烧掉贫困,烧掉死神,烧掉不祥,赶走藏在房里的妖魔,赶走附在人身上的邪气,除厄运和祸患等。
第二天白天,男女老少聚集在火把场举行各种活动。这些活动主要有:吟唱都洛荷,选美,摔跤,赛马,斗牛,斗羊,斗鸡,爬杆,等等。彝族谚语说:“火把节就是眼睛的节日。”各种欢乐的活动让人们饱了眼福。这是亲戚朋友聚会的好时机,也是青年男女认识、恋爱的好机会。夜幕降临,每户人家都举着火把,唱着火把歌到田间地头去。唱词的内容也是驱逐害虫,驱除邪恶。最后大家聚集在寨子里较宽阔的平地上,把手中的火把堆积在一起,燃起篝火,围着篝火跳起欢乐的达体舞。
第三天白天,继续举行第二天的活动。夜幕降临,每户人家都点燃火把,举着火把走到自家田地绕一圈,口中念祷词。祷词大意为烧掉害虫、驱除邪恶、五谷丰登等。然后回到自家房屋附近一处进行一个仪式,即用三块石头做成火塘锅庄状,上面放一块瓦片或平整的石板,放上第一天宰杀的鸡毛和荞粑,再压上一块小石头做锅盖,把燃剩的火把放在模仿的锅庄里烧;还要在旁边用蒿杆和竹片模拟牛羊吃盐水的水槽,放进盐,还要挂一些青草;然后在一旁呼唤牛羊猪鸡等动物来吃喝,意为祈求丰收、六畜兴旺。
(二)凉山彝族火把节来源的传说
相传远古时候,世上的人们都受天王恩体古兹的管辖。恩体古兹每年都派使臣到人间收税。他们横征暴敛,弄得民不聊生。有一年,天王派到人间的税收官名叫斯惹阿比,更是凶恶无比。人们忍无可忍,于是就推举能消化铜铁而力大无比的英雄阿提拉巴为首,领着大家起来和斯惹阿比做斗争。他们点燃千万支火把,首先把通天梯烧毁,断了斯惹阿比的退路,然后经过九天九夜的战斗,终于把斯惹阿比杀死。天王恩体古兹老不见派出的税收官返回,就派人四处查访,最后从能直冲云霄的云雀处得知斯惹阿比被人杀死。天王闻讯暴跳如雷,发誓要杀绝人类,就撒下天虫无数,来吃人间庄稼。英雄阿提拉巴又率众高举火把猛烧天虫,战而胜之。此后,天王每年都撒下虫害,人们每年都要火烧天虫。云雀看到人们每年与虫害斗争十分艰难,利用自己能高飞的本领来往天上人间,调解这场纠纷,最后达成协议。从此,天王不再向人间撒虫害,而人们必须在每年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过节,宰牛杀鸡,酿酒,以美食祭献天王,表示偿还天王税收官的命债。由于虫害仍未除尽,所以每年都要点火把到田间地头烧死残存的害虫。从此,每年都要在农历六月二十四这天举行火把节,以示烧掉虫害,希冀丰收。
(三)凉山彝族火把节的文化内涵
1.祈祷粮丰畜旺人平安的农耕文化节日
凉山彝族火把节在凉山彝语中被称为“都则”即“祭火”的意思,其实质是古老的火崇拜。彝族的传统生活方式是农牧兼营的山地农耕,采用刀耕火种的种植方式,同时在林间空地放羊。为保丰收,杀灭害虫、管理耕种是大事。火把节正好是荞麦等粮食作物花谢开始灌浆的时节,各种虫害最为猖獗,正是灭虫害的关键时期。火把节之后天气炎热,旱涝灾害比较多,影响农作物生长,加之夏至期间人们容易生病,因此彝族火把节用打火把仪式祭祀和娱神,驱虫辟邪,祈求风调雨顺,期望五谷丰登,表现出浓郁的农耕文化气息。同时,祈祷火神,祈求祖先保佑人畜兴旺,表现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信仰观念。
2.促进同一社区的内部团结,推动家支间竞争与合作的社会互动过程
凉山彝族火把节是以地域形式组织的民俗活动。但在实际活动过程中,同一家支的人们通过共同的祭祖仪式不断强化其内部团结关系,同时也通过共同参与一些竞争性的节庆活动,如斗牛、斗鸡、斗羊等,对同一地域内不同家支的社会力量进行整合。由此可见,凉山彝族火把节的举行全程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互动过程。
3.凉山彝族火把节是彝族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立体呈现
凉山彝族火把节集中展示了彝族传统文化的特点。在物质文化方面,服饰、饮食、建筑、出行等物质文化的基本表现形式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制度文化方面,家支组织的基本精神、社会对男女两性的性别角色定位都在节日中表达出来;在精神文化方面,通过祭祖、歌舞以及信仰仪式,彝族的祖先崇拜、火崇拜、社会伦理、审美情操、心理情感等也得到了充分表达。凉山彝族火把节浓缩和展示了彝族传统文化的精华,是民族情感、民族意志、民族气节、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民族团结度、民族亲和度、民族凝聚力、民族生命力的标志和象征。
三、凉山彝族火把节文化空间的保护现状
1987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凉山彝族火把节为州法定节假日,每年从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开始,连续放假三天。这一措施将凉山彝族火把节作为彝族文化的代表性节庆,一方面确保了传统节日按照传统时间和程序进行,另一方面也使节日时间的确定权从社区过渡到当地政府。当地政府举办节日的措施提高了相关民俗活动和节日庆典在全国的知名度。目前,《凉山州自治条例》规定,凉山彝族火把节作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主体民族的传统节日,为全州法定节假日,放假7天。
1994年,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开始举办第一届国际火把节。火把节的形式有了民间自办和政府主办两种形式。当地政府主办的火把节,有州级政府主办、每三年或五年一次的彝族国际火把节,也有由布拖县、普格县、西昌市等分期举办的县市级火把节。这些节庆活动赢得了各族民众的广泛赞同和支持,也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凉山彝族火把节成了一个旅游品牌。与此同时,民间各村寨仍然按照自己的传统举办火把节。
2006年,凉山彝族火把节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颁布的《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使凉山彝族火把节保护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道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凉山彝族火把节既满足了各地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了解、彼此尊重、团结和睦的精神需要,也使本土社区和当地民众不同程度地受惠于节日经济的繁荣,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顺应了当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对该传统节日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在资料搜集、整理和出版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财力,确定了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点保护区,共计整修和扩建传统火把节场地21个。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普格县成立了螺髻山火文化研究协会,举办过服饰技艺、民歌、民间器乐等方面的示范性传习活动和青少年人才培训班。目前,当地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普查、建档工作,对濒危的凉山彝族火把节传统项目采取抢救性保护,资助和鼓励传承人在本土社区开展授徒传艺活动等。
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游客作为参与者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凉山彝族火把节的城市节日庆典化程度不断增加,而作为农耕文化节庆的特点正在淡化。其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当地政府主导的凉山彝族火把节大部分在城市和城镇举行,节日时间统一为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节日的内容以选美、斗牛等群众易于参与、具有展演性的活动为主,而以祭祖、杀虫、祈祷粮丰畜旺人平安为主要内容的民俗活动及其文化活动内涵则被忽视。加之大众传媒的引导,凉山彝族火把节在大众中的形象正在变成“东方狂欢节”,对凉山彝族火把节的文化意义产生破坏。
第二,由于农作物荞麦被玉米种植替代,凉山彝族火把节杀虫对粮食生产的重要性不断下降,导致人们对凉山彝族火把节中火崇拜的文化内涵认识逐渐淡化。
第三,由于凉山彝族火把节活动的庆典化,许多传统意义的活动被现代意义覆盖,导致其在传统社会中的作用下降。例如,选美本来是为了彰显彝族妇女的美貌和智慧,斗牛等竞争性活动是为了突出彝族男子的勇气。但在庆典化后,选美的评价标准变成容貌和身材,斗牛的评价标准变成个人胜负等。
第四,由于凉山彝族火把节集中反映了彝族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的变化导致凉山彝族火把节发生了变化。
四、凉山彝族火把节保护的路径选择
(一)以保护农耕文化中的荞麦生产系统为核心保护凉山彝族火把节的自然环境
凉山的荞麦栽培农业生产系统范围很大,在全州海拔2 800~3 400米的范围之间,都可以栽种荞麦。在凉山彝族火把节流行的区域内,彝族在所有的出生、满月、成人礼仪、婚丧嫁娶、祭祖大典上,都会使用荞麦制品。当地的荞麦栽培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彝族群众在千百年的实践中,探索了一套荞麦与玉米、大豆、燕麦等其他作物进行间作套种的模式。栽培方式以点播、犁沟条播为主,有利于保持水土。在大规模连片种植中,有利于控制病虫草鼠危害,秸秆与荞麦壳用于牲畜养殖,通过牲畜过腹还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养分循环。在荞麦种植系统的维护过程中,凉山彝族火把节烧害虫的活动不仅具有极为重要的象征意义,而且是凉山彝族火把节时间节律和空间分布的结合点。因此,有必要以适当的方式保护荞麦生产系统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彝族地区的荞麦作为无公害的健康食品有着广阔的市场。只要在重点保护区内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需要,注重荞麦栽培系统的挖掘与保护,开展荞麦资源的市场利用,推广高产栽培与标准化生产,就可以有效保护凉山彝族火把节的自然和文化环境。
(二)以保护传统火把场为中心保护彝族传统社会整合的社会环境
凉山彝族地区的火把场往往是一个区域的社会中心。在凉山彝族火把节习俗保持最完整的布拖县和普格县,其主要的火把场和覆盖区域如表1。
表1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和普格县主要火把场及其覆盖区域
对火把场的保护要特别注意保护火把场与所覆盖的乡村间的关系。位于县城所在地或附近郊区的火把场,是游客参与凉山彝族火把节的主要场所。近年来,由于有当地政府的支持,位于县城所在地或附近郊区的火把场活动规模大,活动奖金高,因而逐渐有取代其他火把场的趋势。今后应重点支持在农村的火把场和主要由彝族群众参与的凉山彝族火把节活动。资金支持应该和传统活动举办结合起来,按照彝族传统火把节的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方式给予补贴。
(三)在时间上保护凉山彝族火把节的时间节律,在活动上保护火把节的文化活动以呈现其承载的文化含义
在时间上以保护节日活动时间和三天周期为核心,保护凉山彝族火把节进行的时间节律。在活动上,以保护传统价值观为核心,保护凉山彝族火把节期间的文化活动,以充分呈现凉山彝族火把节承载的文化含义。凉山彝族火把节有七天假期,具有完整保护节庆时间节律的条件。但是,在凉山彝族火把节的三天活动中,第一天的祭祖和最后一天的送火有重要意义。现在的凉山彝族火把节活动突出了第二天和第三天的娱乐活动,上述两项活动则淡化了。要在农村举办凉山彝族火把节时强调三天完整的节律,鼓励群众按照传统时间节律安排活动。凉山彝族火把节的活动中有两个重要的传统价值观:一是火崇拜,一是祖先崇拜。
凉山彝族的火崇拜有非常深厚的社会基础。彝族人民的生离不开火,死也离不开火。火是神灵的化身,人财两旺的源泉,火给彝族人以衣食住行的便利,有驱虫镇鬼的作用。火是红色的,红色代表血液,是生命的象征,也是灵魂升华的象征和爱情的象征。万事万物经过火的洗礼后都可以得到升华和再现[5]1。凉山彝族祖先崇拜的思想内涵是祖先为上,祖先为大,有爷才有孙,有父才有子[5]43。彝族老人去世后,家人都在室内设祖灵牌,节庆和假日摆放祭品供奉。同一代老人都去世后,请毕摩做送灵仪式,将家里供奉的祖灵送到固定的山洞。祭拜三代后举行一定的仪式,然后用火将祖灵牌焚烧,念经将祖灵送往祖界。后代的义务至此方才结束。凉山彝族火把节中,祭祖仪式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在仪式的第一天和第三天都有相关活动。凉山彝族火把节的所有活动都围绕这些核心价值进行。因此,要特别注意保护凉山彝族火把节中具有神圣性的部分,使这些部分免于被旅游文化淹没。
五、结语
凉山彝族火把节作为一个民俗文化空间,其整体性保护要保护荞麦生产系统的自然环境,要保护火把场连接的周边社区的社会环境,要保护彝族群众关于火和祖先崇拜的情感交流和文化实践。只有这样,才能对这一受到城镇化、工业化和外来文化冲击的文化空间进行修复和维护,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
[1]罗微,吴昊,韩泽华.2014年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研究报告[J].艺术评论,2015(4):32-41.
[2]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基础文件汇编[G].北京:外文出版社,2012:31.
[3]乌丙安.民俗文化空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J].民间文化论坛,2007(1):98-100.
[4]乌丙安.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文化修复与维护[J].中原文化研究,2014(3):5-8.
[5]凉山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凉山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丛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穆刚
Study on the Path of Integrated Preservation for the Torch Festival of Yi People in Liangshan
LI Jin
(Institute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Western Development,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 Sichuan 610064,China)
Torch Festival of Yi people is a state-leve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ject.The features of the Touch Festival of Yi people in Liangshan were analyzed.The cultural connotation was pointed out.The actual preservation of culture space of Torch Festival was concluded and the path of preservation was put forward,believing that the production system of buckwheat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ield of torch and communitie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space in view ofthe integrated preservation framework,and the complete series of torch activities should be preserved in time,and the worship of fire and ancestor in the Torch Festival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value.
Torch Festival;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integrity;path of preservation
K892
A~1673-8004(2017)03-0019-06
10.19493/j.cnki.issn1673-8004.2017.03.002
2016-12-19
李锦(1965—),女,四川成都人,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