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经济责任审计
2017-06-15赵恒
赵恒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本文重点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法、审计评价、审计存在的风险与防范。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负的经济责任履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领导人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依据。
一、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主要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二、审计准备工作
审计准备是审计任务开始到具体实施审计工作之前的整个准备过程,准备阶段是整个审计工作的起点,审计工作的质量与准备阶段的工作密切相关。
1.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内部审计机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必须取得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书面授权或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才能实施审计工作。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审计人员应该与委托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在进行经济责任鉴定时,委托人的支持力度是非常关键的。
2.发出审计通知。在取得审计委派书之后,必须对被审计人与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的内容包括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做的准备工作,以及要求被审计人提供的材料,如任职述职报告等。
3.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前期沟通。取得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的支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进行沟通,有利于审计活动顺利实施,对搜集真实的信息资料、及时反映在审计过程中未觉察到的问题有很大帮助。
三、审计方法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对降低审计成本、减少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1.建立双向责任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组的法律责任。
2.适当确定抽样范围和数量。在全面审查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资料的基础上,确定适当的抽查面,一般情况下,抽查金额在30%、40%为宜。经抽查若差错率超过5%,应继续扩大抽查面和调查面,特殊情况下,则要变抽查为全面调查。
3.认定损失要坚持谨慎原则。对审计单位提出作坏账处理的往来款项、作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和存货,必须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方可予以认定。
4.尚未实现的不确定事项应经过认真核实后再行确认。经济责任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的潜在亏损、或有负债等尚未实现的不确定事项,应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未经核实的不应确认,经过核实的,不管账面是否反映,均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应。
四、审计评价
1.依法依规。依照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規定和政策、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以及其他有效的依据等进行审计评价。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评价既要肯定主要工作业绩,也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3.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评价依据的事实数字要准确无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要严格限定,强调的就是不能对没有审计的,或者是没有审计清楚的事情作出评价。
五、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风险
1.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所形成的审计风险。审计主要是通过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或者是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审计,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等问题。
2.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有限形成的内在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投资基建的财务,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及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3.评价失真产生审计风险。一是对非评价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超越了“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属越权行为。二是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虽是审计范围,但审计人员未获取相关证据不能随意评价。三是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四是用词不妥的审计评价。
4.先任命后审计,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造成高风险。现实中,组织人事工作往往衔接不上,“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现象普遍存在,如果离任不审,形成的损失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如果先离后审,就会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使审计流于形式。
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
1.建立承诺制度,明确法律责任。一是被审计对象应作出承诺,其向审计人员提供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履行报告》所述内容是真实的。二是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并如实地向审计组说明了单位账外资产、未决诉讼、抵押借款、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等或有事项。
2.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意识和自身素质。为进一步降低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及过硬的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为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应通过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专业培训等方面,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3.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互递信息,共同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把了解的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的情况与其他监督部门掌握的情况有机结合,为深入审计提供线索。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权责结合原则和重要性原则,从经济责任的性质、经济责任的大小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三个方面把握经济责任界线,共同确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4.坚持先审计后离任,明确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完善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联席会议的正常运作机制,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得到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2]中国内部审计.
[3]审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