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研究
2017-06-15赵会安
赵会安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5-000-02
摘 要 众所周知,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目前发展中国和稳定中国的必经之路,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则是中国共产党。由此可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是发展中国以及稳定中国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我们要明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基础(在物质方面、政治方面)是国有企业,因此,中国共产党对国有企业尤其是像我们中交一公局这样的央企更具有至关重要的领导作用。
关键词 党的领导 公司治理 有机结合 研究
2016年末,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习总书记的讲话所表达的总体意思就是我们应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进而完善并且优化公司治理内部结构。加强中国共产党在国企的建设工作,从而把国企的实力做到更大规模做得更强更优。今天,本文就以中国共产党在指导国有企业的运行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通病以及与之对应的一些解决措施做一个深入的探讨与研究。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找不到平衡点和结合点
中国的专门研究机构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的一些国有企业并没有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其的领导。虽然各企业都在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可是到现在仍然存在有的企业没有找到如何运用党的领导来治理公司这一平衡点,也就是有效的结合点。这是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时出现的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往往在于少数国有企业没有明确好党的领导作用,公司不太重视党的领导地位,只觉得生产经营工作重要,没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各级党组织没有办法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行模式,从而发挥更有效的指导作用。
(二)没有落实好运用法人治理结构
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在于国有企业自身的运行机制存在漏洞,公司法人治理内部结构的实施也没有落实。众所周知,治理国有企业的核心点就是落实好公司法人治理内部结构的稳步运行。首先,我们要运用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公司,就必须先明白什么是法人治理结构。所谓法人治理结构,就是指在企业内部设立股东大会、董事大会、监事大会以及各层经理这几大职位,并且确立好几大职位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些公司往往在搞法人治理内部结构时就出现了问题,比如各个职位的主要负责人没有明确好自己本身的义务,常常出现负责人不作为或者插手别的职位工作人员工作这一类越权的问题。这类问题是非常严重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没有运行好,企业自身的运行模式就会出现严重问题,这个时候再怎样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没有办法把公司做大做强做优。
公司在搞法人治理时出现越权、漏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股东大会的各个股东往往会因为自身不够专业的原因而导致传达出来的意见有误,不能明确股东会出资支持的究竟是哪一项工作;第二,董事大会的各董事在使用决策权的时候没有经过团队的讨论交流而擅自决策,这样做出来的决策往往不能代表整个董事会的意见。古言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由此可见,团队沟通合作的重要性。董事大会里有部分董事由于自身的惰性和思想不够灵活等缺点,往往会出现跟票的现象,这样投票出来的决策结果显然是有问题的;第三,监事会没有行使好自身的监督权,出现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监事会的相关人员在公司管理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独立性,所以监事会的工作人员不能全方面对董事大会和各层经理的工作行使监督权。监事会的监督权不能有效行使,董事会在进行决策投票时就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各层经理人员也有可能出现吃回扣、滥用职权等一些恶劣行为;第四,各层经理人员不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公司的各层经理普遍会出现越权和漏权的现象。这也就是说,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时没有行使,反而去插手了不属于自己范围内的工作。
(三)没有明确好党的职责
通过对党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定位职责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还没有完全明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比如,在法人治理公司时,党的作用究竟是行使決策权、监督权还是最终的执行权,并没有落实好党究竟应该在公司治理中行使什么权利。这样出现的结果就是党没有把自身的权利行使出来,从而国有企业也不能有效结合党的领导让自身企业发展得更好。那中国共产党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内部结构中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又该怎么对它进行定位呢?根据我国颁布的多项政策可以看出来,中国共产党不能单独进入法人治理内部结构中的任何一个职位,因为那样都会出现或多或少的一些问题。共产党应该以一个最高管理人员的身份进入法人治理结构,由此展开的会议的参与人员不是单独的董事会、监理会或者各层经理人员,而是三者的集合,汲取每个职位人员的意见再结合党的想法最终进行决策,这样做出来的决策是有质量保证和有效监督的。
二、改善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规范好法人治理内部结构各层职位的权责
我们要想让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结合,找到平衡点,首先国有企业自身就必须先完善并优化公司法人治理内部结构。第一,要树立健全股东大会机制,可以建立一个对股东进行奖罚制度。也就是说各股东在出资投资一项工作时,做到了全方面的考虑,最终这项工作收益良好,那就对出资投资的股东进行奖励并适当增添一些股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刺激股东会在进行投资时全方面考虑问题,真心实意投入进来;第二,建立健全董事大会独立机制。这个制度主要在于促进董事会各董事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并且履行好自身的义务,各董事在自己的范围内认真专注地做好自身的工作,并且一定要表明,在董事会进行工作的相关人员不能身兼多职;第三,建立健全监事会的监督制度。首先公司应该让监事会有独立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权利,公司在选择监事会的各个工作人员时一定要进行各方面的考察,工作人员不能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大会和各层经理人员有经济来往。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监事会工作人员公正地行使监督权力,在行使监督权时有效找出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相关机制
众所周知,国有企业要想得到好的发展,要想把公司做大做强做优就必须得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由此可见,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相关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国有企业应该明白党在法人治理机构中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督作用和对最终决策的质量进行保障。所以,建立健全好的相关制度必须要明确好中国共产党的决策作用,同时,中国共产党可以保障监事会有效公正行使监督权。并且中国共产党在治理公司时应该选择交叉治理的方法,这样做的原因是使党和国有企业都能做到有事可做,并且两者结合相互交换治理,能够最大化地行使好各自的权利,最有效地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把国有企业做得实力更强规模更大以及质量更优的可观局面。与此同时,国有企业还应该重视好中国共产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具体运行模式,最有效地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基础。由此可见,我国要搞好国有企业的发展,所以需要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加强党的领导。公司找到其在治理过程中与中国共产党有效结合找到平衡点,有利于把国有企业做得实力强规模大和质量优,从而让国有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 庄声浩,黄西雷.创新合资公司党建管理模式[J].中国石化,2016(3):87-88.
[2] 吴延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下党的领导的实现方式[J].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5(3):66-68.
[3] 桑田.试论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作用[J].世纪桥,2016(7):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