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17-06-15
南风窗 2017年12期
修改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防止“以械养医”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简称《决定》)对外发布。《决定》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了修订,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其中特别增加了对大型医用设备的监管内容,防止大型医用设备相关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决定》要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对大型医用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违规使用以及与大型医用设备相关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情形的,应当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通过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科学合理使用,防范公立医疗机构在取消“以药养医”之后,再转向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以械養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