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内被车撞伤由谁处理
2017-06-15程文华
程文华
住宅小区内被车撞伤由谁处理
程文华
胡先生来信:我们的住宅小区建成后,一直实行封闭式管理。两周前,我吃完晚饭后在小区内散步,被迎面驶来的一辆轿车撞倒,那个驾车的青年人何某与我同住在一个小区。因我感到腰部麻木疼痛,腿部更是疼痛难忍,怕日后纠缠不清,便用手机向公安交警报了案。但交警却告知我们,这是道路外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他们处理。当天我就住进了医院,经医生诊断为小腿粉碎性骨折,腰部也受到严重撞伤。事故发生后,我的家人多次去找何某,何某却一再推托,或躲着不见。没办法,我们又去找物业公司和社区协助解决,物业公司和社区也颇感为难,表示无法介入处理。
请问:在住宅小区内被车撞伤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由谁处理?
答复:在这里,我们应当首先厘清这样两个概念,什么是道路?什么是交通事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分别对此进行了定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住宅小区内被车撞伤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主要应当依据小区的管理方式而定。其一,非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虽然有具体的单位进行管理,但却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符合道路的本质属性,机动车如果在非封闭式小区里撞伤行人,就应当按交通事故处理;其二,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是不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小区里面的道路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畴内,机动车如果在封闭式小区里撞伤行人,是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的。
从胡先生所介绍的情况来看,他所居住的住宅小区一直是实行封闭式管理,是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他被同住小区内何某的车撞伤,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属性,交警部门是无权处理的。
胡先生可以向辖区所在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理。还可以以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作者单位:通化市新岭路17号律师所A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