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色贯通“一带一路”
2017-06-15
让绿色贯通“一带一路”
Green with B&R
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方面的倡议展开。联合国环境署也在这期间举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高级别介绍会,对绿色发展进行了进一步阐释。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都在积极搭建平台,寻求合作机会,谋求绿色发展。
自2013年中国发起“一带一路”倡议至今,合作范围覆盖已超过44%的世界人口,生产总值超过23万亿美元,占全球生产总值22%,对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而言具有巨大的潜力。联合国环境署非常重视“一带一路”对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意义,和中国环境保护部积极开展合作。在2016年12月,双方签署了《关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组建了绿色“一带一路”国际研究小组,探讨“一带一路”对于沿线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相应对策。
在这次高峰论坛中,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开幕致辞时倡议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中国环境保护部作为共同发起方,将携手各界共同落实这一倡议,让绿色贯通整个“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是开放的、包容的,不仅有国际组织、沿线国家政府部门的加入,也鼓励企业、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参与。成员可在联盟框架内根据各自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合作与交流。
目前,沿线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两级分化现象较为严重,有些国家由于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等问题,缺乏完整性、科学性和协调性的环境法律法规,甚至至今尚无一部完整的环境保护法,相关领域的环境保护主要依靠自然保护法规来实行,例如南亚地区的孟加拉国、尼泊尔、沙特阿拉伯等国家。但是也有一些国家的环境标准、法律法规高于中国,比如俄罗斯的饮用水标准、大湄公河次区域一些国家的水体重金属标准。
虽然面临诸多问题,但绿色发展依然给各国带来机遇。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的《“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结合我国生态保护工作的优势,提出从6个方面重点推进生态环保合作。即深化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生态保护、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加强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推进环境公约履约,鼓励分享重点领域的成功经验及良好实践,积极开展示范合作项目,为开展重点领域的生态保护合作提供了明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