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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巨腐”如何防治

2017-06-12

方圆 2017年10期
关键词:小官贪腐村官

我国的反腐工作一直强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原则。“小苍蝇”的危害较“大老虎”有过之而无不及,地方小官的贪腐行径就发生在群众身边,对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直接侵害,更易激起民愤。如今,“小官巨腐”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现在还有多少“小官”仍在“巨腐”?从这些“小官巨腐”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农村基层“苍蝇扑脸”的缩影。其根本原因是农村基层缺乏有效权力监管机制,导致法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化,导致村官大权独揽,说一不二。而县乡干部为了权力分肥,为了项目工程顺利开展采用强人治村策略也常常纵容包庇村官。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小官巨腐”产生的原因是权力的失控。小官能搞大腐败,源于其手中权力的“含金量”不小,决策程序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非常突出。权力越到基层越集中,疯狂敛财的地方小官大多是单位、部门的“一把手”。有调查显示,自2000年以来涉贪金额超过千万的乡科级及以下小官共计34人,其中正职一把手占到六成以上,副手仅有两人。这些贪腐小官有村官、公司总经理、工程负责人等,官虽小,但握有随时可以变现的巨大权力。他们掌管土地、交通、资源等关键领域,特别是在各地供水、供电、供煤、供气等资源垄断部门拥有实际控制权。生活中,确有不少人信奉着这样的做官哲学,大小单位弄个“一把手”,这样可以自己说了算;或者到职能部门捞个肥差,即使升迁无望,也可锦衣玉食,风光无限。再加上一些人的膽大手黑,能量无穷。实践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管这种权力是大是小,职位是高是低。

靠什么根治“小贪巨腐”?关键是制度。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大量事实证明,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特别是对权力的制约乃至制衡的过程。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根治“小官巨腐”,既要坚决落实好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让腐败分子没有漏洞可钻;又要以“猛药去沉疴”的决心严查、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以强化制度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决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其实,对于很多小官的腐败违纪,老百姓都心知肚明,什么单位,哪个职位有“油水”,怎么弄钱,老百姓都能给你讲得头头是道。也有很多向上级反映问题,但也经常没有下文。可以看出小官员的权利不受制约,监督不到位,往往并不是制度的缺失,更多的是上级纵容。权力再大的人,也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的事都自己搞定。所以,无论是向上还是向下,要想掩盖腐败违纪问题,就一定要动用更多的关系,输送共同的利益。任何一名官员,无论其职级大小,只要与人发生了腐败违纪,这腐败的背后就必定是一个窝案,会有一系列的人卷入其中。小官贪腐,大官分一杯,于是便有了“小官巨腐,大官不为”。

在防治腐败体系建设中,官德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如何分制权力、规范权力;如何加强基层民主,让监督无处不在;如何防止官官相护,无处投诉,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底层智慧。将官员的权力暴晒在阳光之下,应当从分散公权力、加强官员思想道德建设、构建以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为中心的各项公开制度、完善基层官员监督机制四个大方向发力,逐步构建一个基层腐败的防治系统,真正实现“拍苍蝇无死角”,让“小官”不敢腐、不能腐,最终不想腐。同时,完善对基层官员的监督机制。为了防止基层蚁官“一手遮天”成为一方“霸主”,首先要加大对基层人大、纪检、审计等监督机构的问责力度,进而加强监督部门的监管力度,使潜在的贪官不敢腐、不能腐。其次要强化民主监督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对基层权力进行监督,如设立举报热线、网站,开通官方微信、微博,通过公众平台将官员的权力、财产曝晒在阳光之下,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文丨贺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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