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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绑架曹雪芹,竟敢暴打《红楼梦》

2017-06-11张育仁

公民导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法律常识奇书红与黑

张育仁

《太极红楼梦》、《太极水浒传》、《太极西游记》、《太极红与黑》……市场上很多这样的奇书,作者和出版社难道不知道违背了起码的道德和法律常识。

呕心沥血写出《红楼梦》的曹雪芹先生,说白了不过是个饿死的“扶贫”对象。所以,當我见到电视广告中突然冒出个“曹雪芹集团”时,竟然被吓得不轻。

据说如今专靠“研究”和“开发”曹先生而掙钱过活的专家就有好几千人。这还不说那些争相将曹雪芹作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绑架对象的地方官员和老板们。可见曹氏有待深入开发的潜能还相当的大。

前不久,老张我突然在地摊上见到一本奇书,名字叫做《太极红楼梦》,封皮上赫赫然印着该书作者和曹雪芹的名字,而且曹雪芹的名字还被署在第二。这就给人一个错觉,误认为这部书是他与曹先生合著的。这种做法表面上看很聪明,实际上却相当卑劣。

如果曹雪芹活着,这哥们儿肯定要吃官司,因为他严重侵犯了人家的著作权。此外,出版社将这本强取豪夺、粗制滥造的书推向市场,难道就一点没有责任吗?

事实上,有不少读者,甚至包括许多的“红学家”,都义愤于这种强取豪夺的江湖把戏。认为此人简直贼胆包天,竟敢干出这种化神奇于腐朽的勾当。于是忍不住要问:你几时征得曹先生的同意,与他共撰了这部奇书?

该书作者标榜:“《太极红楼梦》主要是把《红楼梦》前八十回原文打乱后进行太极重组,使之产生全新的文化和审美效应。”

这无异于将曹雪芹五花大绑,然后报以一顿名为“太极”的江湖老拳,直把曹先生打成散架的变形金刚,再根据“太极”的配方重新组装。这种拼装功夫,以前是那些偷车贼的惯用伎俩,想不到一些“文化人”居然也学会了。

文章或著作被侵权的事如今屡屡发生。侵权者完全不顾忌这些作品的原创者还活在世上。他们有的是整体抄袭或者部分抄袭,这种勾当比较“低级”,容易被发现吃官司。

“高智商”的剽窃往往采用的就是以上这个哥们儿的“太极”手法。先偷偷地把别人的原著大卸八块,或者是一顿暴打,尽量搞整得面目全非,然后再按照“太极”的秘方重新灌装。

如果到图书市场逛一趟,就会发现,有不少的所谓“新作”,实质上就是这种“太极灌装”的结果。

不过,他们都比组装《太极红楼梦》的哥们儿高明:第一,尽量不要让人发现原著的蜘丝马迹;第二,尽量不要把自己和原作者绑在一起,增加被暴露的风险;第三,如果被发现,那没有关系,采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战术;第四,最好是死不认账,一通胡搅。或者罚款我认,但死不道歉。以上这些“高明”的想法当然是荒唐的、可笑的,因为违背了起码的道德和法律常识。

但是,有的人看了《太极红楼梦》之后居然“深受启发”,试图依样画瓢,赶紧炮制出《太极水浒传》、《太极西游记》、《太极三国演义》,甚至《太极罗密欧与朱丽叶》、《太极红与黑》之类的惊世骇俗的怪书。

如果有一天真出现这样的怪象,我劝大家一点也不必惊慌,应毫不客气地把这种盗贼从僭伪的“第一作者”的座榻上掀翻,并将其送上法庭。那样,他们的“太极”功夫就再也不会有用武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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