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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作品的曲式分析在演唱中的作用

2017-06-09闫群群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作品曲式

[摘 要]音乐的诸要素在一个作品中都有自身的结构,如旋律结构、和声结构等。能够体现音乐整体性结构的便是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音乐的形式是在时间流动的过程中形成的。音乐作品除了由各种音乐要素所构成的一些或同或异的音乐事件在一个有起迄的时间过程中按一定的逻辑加以分布、组合所形成的整体结构关系以外,还有更为直观的歌词。而且,作品曲式的研究对于演唱者更为准确地诠释作品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作品; 曲式; 形式与内容

一、音乐作品曲式和作品内容的关系

1.曲式结构是由作品的内容决定的。作品是一切音乐创作的基础。它是音乐与文学的综合艺术,曲调和词的语言的结合起来共同塑造艺术形象,歌词使曲调讲话,曲调使语言歌唱。词和曲都要有其自身的结构形式,而曲式将二者统一了起来。歌词的结构大体确立了音乐的基本结构,作曲家在谱曲时的结构变异只是个别作品旋律发展的需要。普遍情况是歌词内容确立了旋律的曲式结构。

各种基本表现手段独立存在的可能性是很少的,它們相互间的结合与作用,通常就已经形成完整乐思的陈述形式。这就是与完整的乐曲有关的曲式功能的形成、发展和表现等问题。为了了解它们的存在与表现能力,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应该结合旋律的研究和分析来进行。无论作曲家运用各种基本表现手段首创的乐思是动机片断或完整主题,本身都可以理解为内部已经包含了某种性质的发展,并且还有待于以后在音乐的各级别上的更大规模的发展,从而形成一首完整作品。这也是与完整的乐曲有关的曲式功能的形成、发展和表现的问题。

2.内容的变化促使曲式结构的发展和变化。在音乐创作中,形式的变化往往落后于内容的变化,新的内容在开始时往往不得不借用旧的形式来表现。曲式就其发展过程而言是由简单到复杂,从原始到高级,除了积累的经验、技术的日趋完善帮助了曲式的提高和完善以外,主要还是取决于要表达的内容日益丰富,刺激、推动了曲式结构的发展和变化。

3.多样的作品内容赋予多种曲式。一部完整的音乐作品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各个部分在曲式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曲式功能。其中把担负揭示及展开主要乐思的段落,称为曲式的基本部分。在基本部分前后还有若干其他部分称为曲式的从属部分,如引子、连接部、补充、结尾等乐段。

音乐作品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曲式结构,这是因为生活内容的丰富多样性决定了表达它们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曲式学中所归纳的典型曲式并不代表乐曲的所有可能的结构。因此,各种相同的结构之中又有具体区别。如“混合曲式”、“自由曲式”、“不定型曲式”、“不规则曲式”等。特别是在器乐曲的创作日趋完善后,对歌曲的创作将会向纵深发展。如“歌曲之王”舒伯特那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艺术歌曲百唱不厌,是他众多体裁的器乐曲为歌曲创作给予了可靠的结构,同时,歌曲创作为他优秀的器乐曲奠定了可靠的基础,二者相辅相成。

二、曲式发展的基本原则在作品中的应用

曲式发展的结构原则是运用一定的手法来组织并发展音乐素材,从而在音乐作品结构的整体方面形成某种规律。多少年来,音乐创作中就应用着种种关于作品形成的逻辑组织原则,如中国作品中的 “排比”、“起开合”、“呼应”、“起承转合”等等。

1.起承转合原则。起承转合原则是受我国古体诗和众多民歌的影响,作为时间进程的音乐艺术,在表现过程中常常具备“陈述—展开—收尾”的轮廓。在作品中“起承转合”正是这种轮廓,也符合呼应的原则。“起句”使作品的风格、特点得以确立,在整首作品中起主导作用;“承句”依附于“起句”,是在起句陈述后运用种种手法发展而来的,二者在结构上大体均衡;“转句”是作品中的比对乐句,使音乐风格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形成对比和转折,也符合“黄金分割”的高潮处理,在调性、节奏、调式色彩等方面都有转折之意,由于结束在调式不稳定音上,所以有急待进行下去的趋势;“合句”为了完整结束或出现高潮,或回顾第一、二句的音调,或将前边对比性乐句加以综合而构成完满终止。

2.呼应原则。呼应原则是最基本的结构原则,也称再现原则,犹如提问和回答的形式。它在结构上的特点就是明显地分为上、下两部分,有共同的和不同的因素,两者相辅相成,或相反相成,互相依附,对立而统从而生成音乐的运动,这就是呼应原则的本质。

3.三部性原则。三部性原则是由相对平衡的三个部分构成并在呼应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三部性结构就是在相呼应的两部分之间插入一个中间部分。一般第三部分为应,即对呼的再现,形成A—B—A的结构图式。即主题——展示——返题,其核心是再现。三部性原则也广泛体现在其他类型的曲式之中,三部性原则几乎是构成任何大型曲式的框架,可以体现在乐段或曲式的框架上,也可以体现在乐段或二段体等小曲式中,甚至可能体现在一个乐句之中。

三、曲式给予音乐作品演唱的启示

1.准确把握作品主题。在音乐作品演唱中,最重要的主题乐句的把握,因为主题是全曲的核心,演唱者不把握主题的特征,运用不、适当的演唱方法或把握不了主题核心,就会改变甚至歪曲音乐的形象和内容,破坏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作品中的歌词必然表达一种情绪、性格、意境、形象,当作曲家用全部的生活积累和技术手段确立一个音乐主题完成作品后,就需要演唱者力求抓住感情和形象的本质,准确地诠释作品,真正做到“闻其声如见其人”。

2.作品曲式结构蕴涵一定的时代文化。各民族各时代的文化现象有其独特性,独特的文化有其相应独特的表现方式。就作品而言,曲式结构就是文化现象的表现形式。为此,声乐学习者在演唱作品之前,必须了解、理解该作品的历史背景和人文背景,把作品分析和文化现象看成演唱作品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由此才能使其演唱更赋内涵,把作品的真谛传达给听众,切忌沦为发声机器。

3.各种作曲手法给演唱者的启迪。许多人认为作曲手法是作曲家研究的内容。我认为这是演唱者不能准备诠释作品的真正遗憾所在。过分的讲求演唱技术而轻视作品分析,那是本末倒置的观点。因为各种作曲手法有其音乐的高低、长短、强弱及音乐的提示。如模进乐句必然是渐强,重复乐句必然力度、速度有别,对比乐句、乐段必然情绪不同,不同节奏、节拍确立了强弱规律不同……假若把进行曲唱成统一的强弱,并放慢速度,那也许就成了摇篮曲。歌唱者必须研究每一部作品中的作曲手法,从而使自己的演唱有血有肉,有声有情。

综上所述,音乐是艺术,是生命欢乐的源泉,音乐作品的曲式是摆脱平庸和苍白的钥匙,挖掘音乐精神是演唱者毕生的追求。我们要充分把握作品的内容思想,领会作品的创作手法,体验作者的情绪、意境,把握作品塑造的形象,运用符合作品风格的表达技巧,融入作品的文化内涵和人文背景,用作品的音乐形象和音乐灵魂打动观众。

参考文献:

[1] 于苏贤 《申克音乐分析理论概要》,人民音乐出版社,2001年.

[2] 杨儒怀 《音乐分析》,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

[3] 吴祖强 《曲式与作品分析》,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年.

[4] 童忠良 《论义勇军进行曲的数列结构》,《中国音乐学》,1986年第4期.

[5] 韩钟恩 《对音乐分析的美学研究——并以“[Brahms Symphnoy No.1]何以给人美的感受、理解与判断”为个案的》[J]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1997年02期.

[6] 杨燕迪 《二十世纪西方音乐分析理论述评(一)》[J] 上海音乐学院学报 1995年01期.

作者简介:闫群群(1991-),女,聊城大学音乐学院15级研究生,专业为专业音乐,研究方向: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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