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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当间谍

2017-06-09文|柳

读者·原创版 2017年6期
关键词:情报机构菲尔间谍

文|柳 杰

什么人可以当间谍

文|柳 杰

什么样的人可以当间谍?

在知识爆炸,知识专门化、碎片化的今天,似乎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使用电脑来撰写、分析情报,也就是当间谍。但是,这只是内勤间谍的工作范畴。

在间谍卫星星罗棋布、摄像头遍地、网络密探无所不在、人工智能突飞猛进的时代,很多情报的获取依然得靠外勤间谍亲自打探、搜集、窥伺、偷听、窃取、收买、巧取豪夺,与此相伴而生的情报传送、跟踪盯梢、诱骗欺诈、绑架暗杀等苦活儿和脏活儿,都得由詹姆斯·邦德那样的外勤间谍、行动间谍涉险犯难,亲力亲为。这些活儿,就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干的了。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什么人适合做外勤间谍”。

曾经,斗篷和匕首是间谍的象征,它们突出的是这份工作的神秘性和暴力色彩。其实,在真实世界里,外勤间谍当然会使用暴力,但是靠暴力吃饭的间谍常是无关紧要的小角色,谍报史上功勋彪炳的间谍没有以暴力闻名的。现代世界更是如此,所以情报机构、谍报机构越来越向世俗社会看齐,渐渐变得像一个学历社会。

也许,胡佛当权时期的美国联邦调查局最能体现这种风气的转变:翻翻探员的履历,常春藤盟校的毕业生越来越多。在招揽名校毕业生加入情报组织这方面,世界上最大的间谍机构—美国中央情报局也不遑多让。二战前后及冷战期间,苏联情报机关操纵的英国间谍网,其层次之高、活动时间之长、产品之精,在世界谍报史上可能都空前绝后,其中的佼佼者—“剑桥五人”,都是剑桥大学的毕业生。而跟剑桥大学打了几百年擂台的牛津大学,则出了一支写间谍小说的作家队伍。他们以间谍为题材并非偶然,其中最成功的约翰·巴肯和诺贝尔文学奖级的小说家约翰·勒卡雷、格雷厄姆·格林,都在英国间谍或反间谍机构工作过,曾是货真价实的间谍。像格雷厄姆·格林,和“剑桥五人”里最出名的金·菲尔比都曾在英国赫赫有名的军情六处共事。而另一位著名的英国作家毛姆,也是德国最好的大学海德堡大学的毕业生,曾是英国军情六处的人。

当然,间谍这一行,学历不漂亮甚至很难看而照样本领高强、建功立业的人,也比比皆是。比如新中国成立初期曾任上海市副市长、自20世纪30年代起就一直奋战在情报战线的潘汉年,虽然他只读过几年小学,却是这一行的顶尖人物。其中的奥妙就是,他学历虽低,但智力超群。

超高的智力可以说是做外勤间谍的重要条件。

曾经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先后为法国、英国、荷兰的情报和反间谍部门工作过的荷兰人奥莱斯特·平托上校曾经著书,列出了一些当间谍的条件,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智力和心理上的要求,而且,这些条件多半是天生的,和念过什么学校、读过什么书没有关系。

平托上校列出的条件中,位于第一位的是记忆力。当间谍要记忆力好,具体要多好呢?他现身说法:“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三岁生日时收到的那些礼物、赠送礼物的人以及他们每个人到我家的时间。”我们普通人可能连中学老师的名字都记不全,但是他“还记得六个月大时的事情,脑海里至今保留着那些印象很深的东西:摇篮,它周围装饰的布幔”。

平托上校的能力清单里很靠前的还有一条:语言才能。间谍的产品是情报,情报的来源多在外国,所以当间谍毋庸置疑要语言能力出色。怎样才算语言能力出色呢?不妨看看间谍小说大师福赛斯的小说《上帝的拳头》中的一个情节:英国陆军特种空勤团少校马丁被英国秘密情报局借用,他要在多国部队入侵伊拉克前,被空投到伊拉克占领的科威特领土搜集情报。当他在秘密情报局听完任务陈述后,被安排和阿尔科利先生一起吃午饭。阿尔科利先生是阿拉伯人,曾任约旦的外交官,现在入了英国籍,是英国第三大情报机构政府通讯总局中东处的高级情报分析员。一顿饭吃了两个小时,他们说阿拉伯语,边吃边聊,聊得兴高采烈。吃完饭,马丁回到部队,阿尔科利先生给秘密情报局托他办事的人打了个电话说:“没有问题,史蒂夫,他十全十美。事实上,我还从来没有听到过任何人能像他那样说阿拉伯语……是市井阿拉伯语,带有咒骂、俚语、术语……不,听不出口音……是的,他能够融入中东随便哪个地方……”

在小说家勒卡雷自己最钟爱的作品《完美的间谍》里,英国间谍皮姆,一个牛津大学的优等生,英国驻维也纳情报机构的领导,可以模仿车站站长的土话报出因特拉肯和少女峰之间的站名,且惟妙惟肖。需要的话,他也能用奥地利口音说德语。

如果我们联想到勒卡雷本人曾经在瑞士德语区留学,又有驻勤德国做间谍的经历,自然便对他讲的故事深信不疑。

▌金·菲尔比

现在我们能明白,为什么很多间谍(他们公开的身份常常是驻外使馆的领事、参赞、武官、秘书等)都是外语学院、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之类的大学的毕业生了。另外,欧洲早期的情报机构也都喜欢请传教士帮忙。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势力比美国中央情报局都大,全世界没有他们不去的地方,也没有他们不会的语言。

记忆力好、语言能力出色,这样的条件,很容易让我们想起一些书斋里的巨人,比如钱锺书等人,他们长期游学国外,记忆力一流,精通好几门外语,几十年前读过的外文书还可以随口背诵。他们适合当间谍吗?恐怕不适合。杨绛先生曾“揭发”过:钱先生出了门是不辨东西的,搞个队列训练让他喊口令,他英文够娴熟,嗓音也够洪亮,唯一的问题是—他指挥大家向左转向右转,但是他自己并不清楚哪边是左哪边是右。

1937年4月,西班牙内战期间,金·菲尔比被苏联情报机构派往西班牙南方搜集情报,他的公开身份是英国《泰晤士报》的记者,持英国护照。某次,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他以看斗牛为由,去南方城市科尔多瓦刺探军情。不料第二天早上还没睡醒,他就被当地反间谍部门堵在旅馆客房里检查、盘问,并被押走继续受审。本来他的身份响当当,又没带任何让人起疑的行李物品,经得起任何盘查,怎奈一时疏忽,他裤兜里有一份用密码写成的上级指示。一旦被搜出,他的间谍身份就会曝光,很可能会面临战争状态下间谍的常见结局:极刑。

被押解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办法消灭那张纸片,无奈两名国民警卫队队员盯得很紧,他完全没有机会耍花招。

到了指挥部,一名少校军官详细地盘问他的身份、旅行事由、行程,并且非常专业地搜查了他的行李箱—戴上手套,细细查看、摸索了箱子的里里外外,将他的所有物品包括内衣都拿到灯光下照射,甚至连箱子的内外尺寸都量过。当然,最终一无所获。西班牙人向来以办事吊儿郎当、效率低下著称,他们的军人、警察也常被国外同行瞧不起,可是金·菲尔比偏偏就碰到和盖世太保一样专业的反谍报人员,也是活该倒霉。

搜完箱子,少校还要搜身。

救了菲尔比一命的是房间里一张宽大、桌面光滑的桌子,当然,还有他那个临危不乱的聪敏的脑袋瓜。他掏出钱包,从桌子的一头向另一头用力推了出去,出手的一刻,手腕还抖了一下。钱包像沙壶球一样旋转着向前滑动,少校和那两名国民警卫队员像鹰一样扑了过去,菲尔比趁机从裤兜里掏出纸片塞进嘴里,吞进了肚子。

卢梭在《忏悔录》里说了一个笑话:某人被别人骂了一顿,走出几十里地才想出来很高明的回骂的话。这种慢脑子,不管最后想出的主意如何美妙、毒辣,当外勤间谍都是不行的,因为哪怕他像猫一样有九条命也不够用。

所以,那些书斋里“思接千载、视通万里”的人物,未必入得了间谍行当。

江西省兴国县有个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里面有一件展品是一份苏区政府赤色戒严令的照片,由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和军事部长胡灿署名发布,戒严令的一部分就是关于派遣间谍搜集情报的。

展出的照片看不到戒严令的发布时间,但是根据内容判断,应该是在1930年前后,正好是金·菲尔比在剑桥大学读书,被苏联情报机构招募为秘密情报人员的时期。这些人为这一行定下最高标杆:“聪明,长于诡计,耳目灵活,动作轻捷,不怕死,不惊不慌,吃苦耐劳,忠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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