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
2017-06-08
综艺报 2017年9期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旨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管理规定明确,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规定》同时称,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据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務管理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