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南马尾
2017-06-08云庄
云庄
回来已经三个月了,她成天窝在家里,什么地方也不愿意去。在北京的时候,隔着电话,她和母亲讲些细碎的话,一说就是半天,真的黑天白日生活在一起,反而陌生了。偶尔,她看见母亲像个保姆似的,围着丈夫忙前忙后,就不由得叹气。而母亲看到她的样子,时不时地,还会暗示她,让她和叔叔搞好关系,至少别摆出那副自以为是的脸色。
“你送我读了这么多年书,目的还是图了个这?”
“花花,话不能这么说。”
至于话该怎么说,母亲也没说出来。或者说,她们母女之间,除了算计那个暴发户,早已没有共同语言。她窝在沙发上看《权力的游戏》,看见母亲的丈夫进来,又挪到房间,继续刷iPad 。杰奥·莫尔蒙对着琼恩说的一句话炸得她跳了起来:
“世界如此辽阔,到处都有求助的人。其中有的人,或许该鼓起勇气,自己拯救自己。”
她一直听母亲的话,她认为她活着,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母亲。好像有无数念头在脑中上蹿下跳。实在憋闷。她挪到阳台,一间间,把百叶窗帘拉上去,推开全部窗户。风势奇大,卷起黑色吊带蕾丝长裙,露出两截细白长腿。身边棕榈树的大叶子像假的,生气地拍打着玻璃推拉门。待在这套位于顶层的复式房子里,她从来就没想过这也是她的家。米黄色壁纸不好看,缀着金粉,如同酒店。马赛克瓷砖绿中带灰。镜子太多。就连最简单一个动作,也照得清清楚楚,一点隐私都没有。
阿姨包着花头巾,握一把长扫帚,正在清扫园区。太阳越升越高,人们出来,坐在没有阳光的暗影里。他们不带英语书,不带乐器,也不带白兰地。他们带小凳子。她站在空寂客厅窗前,注视着那些猫着腰的老太太在草坪上,在湖畔,三五成群地闲谝。她们的年龄跟她外婆相仿。跟她年纪相仿的年轻女子也有,她们的手里不是抓着孩子,就是牵着狗。
热得实在难以忍受,终是草草收拾一番,下到地库,开上车,朝着离家仅有八分钟车程的超市驶去。之所以不走路,是因为不想被什么人看见。她看到落落千山就在正前方。空气纹丝不动,没有一点风。中条山的蓝色在变浅,干扰着驾驶人的视线。树还应该再多栽点,这样鸟的生态可能会更好。它们会从山巅掠过,用呼啸声淹没这个到处大拆大建的县城。一个半身不遂的中年男人在小路上走,身后拖着他一瘸一拐的长影子。她想起了父亲,听人说他后来去了深圳,好多年都没有再见面,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
采购回来,在老地方停好车,她慢慢走向大门。这条路并不长,只是她每次都是慢慢地走。好像在这里,她要把自己生活的一切都清理开,在她的心里,要给母亲和有关她的一切,腾出地方。
不出所料,卧室里,母亲还在跟她的丈夫争执。母亲的丈夫出身寒微,靠做钢材生意挣了些钱。后面的九号楼,整栋都是他的。母亲说,一个女人这辈子嫁给谁,都是命中注定的。离婚不到十个月,母亲就嫁给了这个小老板。她站在客厅里,能听见他们压低声音的对话,随着争论的升级,晋南土话的语速也越来越快。还是老一套。
“晋生,说了多少回了,别再在她面前提什么结婚不结婚!”
“是谁先提的?谁?”
“你就不能少说两句吗,今天她过生日呢。”
“我说啥了吗?”
她看着楼下,花园旁的泥青路面上,一位母亲鼓起勇气,钻进了热得快要融化的汽车里。好像车內空调凉了下来,她才打开车门,让孩子上去。她又感到了每次家庭聚会时都会有的恐惧,真不知道自己毕了业为什么要回来。她本可以穿着T恤衫、牛仔裤,待在北京,从咖啡店带走一杯现磨咖啡,沿着后海散步,嘴对着瓶口喝十块钱的墨西哥啤酒。站在落地玻璃窗外,看酒吧里的男人撩起长发弹吉他。踏入国家大剧院,看那些鬼佬吹黑管,拉提琴,拨竖琴,敲定音鼓。躲在南锣鼓巷的小剧场里,看那群人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表演话剧。她用手去摸手腕上那只老银镯,是外婆临死前送给她的礼物。花纹素朴,上面雕刻着金鱼、莲花与鸳鸯,年头久了,藏污纳垢,纹路也磨浅了。
外婆刚过门时,央求男人带她去县城。外婆说她从来都没有去过县城。她说,如果能上县城转转,她往后就能安心过日子了。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问起来,男人的回答总是一模一样。
“去了谁来照顾这几头驴?”说得好像去个县城都是一趟天长日久的冒险之旅。
“可以让邻家——”
“啥邻家?这是咱们的身家性命,腊梅,你脑子糊涂啦?”
几个月过去了,外婆怀上了孩子,身子越来越重,终于不再提要上县城的事。一个冬天的清早,男人突然把她摇醒。
“腊梅,把那几包药材装在车上,”他说,“咱们上县城。”
他们坐上小母牛套的拉拉车的时候,天还没有亮。眼前的景色从绿色的丘陵农田,变成了枯燥的平原,沿路都是高高的白杨树和没完没了的狗尾巴草。到县城的时候,太阳快要落到黄河对岸了。她从拉拉车上爬下来,看见眼前的县城,半天说不出话来。灰扑扑的房子,一幢挨着一幢。人们慵懒地在狭窄的街道上走来走去。他们东走走,西看看,好像完全不用操心什么事情就能活下去。化肥厂飘来的臭味儿让她不自觉捂住了鼻子。不过,她很快就习惯了,甚至看到野家雀儿旁若无人地和流浪狗争抢着食物残渣,似乎将来也可以把这当成一个故事说给别人听。
这时,外公掏出了早年打日本鬼子时私藏的怀表。
“一个小时,腊梅,我就给你一个小时。”
外公径直走向小酒馆,外婆穿着自己纳的黑色条绒千层底布鞋,在散发臭味的县城街道上胡乱走着,卖掉了山药,竟然稀里糊涂扯到了想要的布,还有花花绿绿的糖果。买到了布和糖果,她没敢继续往前走,生怕再走下去,就找不到男人了。外公的酒还没喝完,她就坐在了拉拉车上。外公掀开帘子,看见车上的外婆,说,逛好啦?外婆说,真想不明白,这么多人挨挨挤挤住一起,他们怎么就受得了这气味。外公说,你一个乡下婆娘,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不懂,还要胡乱评判别人。外公酒喝得高兴,完全意识不到外婆说的全是反话。外婆就跟外公上了一回县城,好像对出门再不抱任何期望,在中条山里,跟这个其貌不扬的酒鬼耗了一辈子。只有每回和男人争吵的时候,她才把埋在心底的愿望说出来:
“你别把我逼急了。你是不是认定我一个人找不到出山的路?”
她并不愿意过生日,一个女人,二十八岁了,没有正经工作,也不结婚,就在北京漂着,有什么好庆祝的?她看到这所有喜气洋洋的一切,都像是嘲讽。可母亲却不这么想。他的钱,花给谁不是个花?为什么就不能用在自己闺女身上?母亲特意在市区的西苑饭店订了包间。就是那家有总统套房的奢华饭店。母亲穿着米白色蕾丝裙,系着粉钻闪闪的宽腰带,到阳台上来找她。
“今天你生日,要高兴点啊,花花。”
小时候,她不懂母亲为何要给她取这么土的一个名字,有段时间迷上钢琴,还想着要改名。母亲听了,却说,春天的花有什么不好?你见过满山遍野都是花的春天吗?一到春天,你外婆总是带我们去山里。冬天的死寂全不见了,一切都是新崭崭的。那是她少有的几次和母亲谈心。经过母亲的一番解释,她才意识到这么俗气的名字背后,竟然如此饱含生气和力量。
都五十来岁了,母亲的身材仍然苗条,当然,也有小肚子,脾气也不小,火气一来,动不动就要去购物。每次出去购物前,她会喝一杯加了蜂蜜的白开水,趴在茶几上,列一份清单。米色一步裙,金色细带凉鞋,火龍果,精品牛肉。至于新买的衣服,她每次都会对丈夫说:“这是我以前买的。”
“妈是真心为你感到骄傲,”她放下水杯,伸手给她梳理黑褐色的长头发。“好了,”她说,退后一步,再次端详自己的杰作。“有几个当妈的能看着自己的女子说:我女子念北二外的研究生?我是晋南一个养驴人的女子,我女子却念了北二外的研究生。心情不好的时候,妈总会想起这一点,然后就会高兴很长时间。”
她喝了一口杯里的蜂蜜水。她的指甲没有涂任何颜色,因为每天得给那个男人洗衣服、做饭、洗脚丫子。
“那没什么,妈。”
她望着窗外夜空,又望着下面被夜染黑的假山与湖面。她永远不知道母亲脑子里在想什么。
“你好好表现,总有一天他的一切都是你的。”她指指后面的九号楼。她的手势以不同角度映在身后卧室的大镜子里。“你难道不明白我为什么嫁给他吗?妈可一直都是在为你考虑啊。”
“妈,我不——”春花刚想说话,母亲的男人拿着一支点燃的软中华走进来。他是个其貌不扬的矮个子男人,瘦巴巴的身子套在意大利皮尔卡丹西装里。
“好了吗?我饿得两眼都冒金星啦。”他眨了眨他那眼袋比眼睛还要大的细眼说。
他们坐他的车来到饭店门口,一个穿着镶金边制服的男服务生把车开过去,在停车场泊好。抹着浓妆的迎宾小姐弯腰欢迎,她们的红绸旗袍开岔都快到了大腿根,白生生的肉露在外面。其实从小区走到饭店,用不了十分钟。可他们好像早就习惯了不走路。
到了西苑,老板过来迎接,跟母亲的丈夫握手。套房很大,摆着几把中式团花坐垫的黄花梨扶手椅,旁边花盆里长着一棵壮硕的棕榈树,树枝上拴着一只绿色木雕鹦鹉。他们被引向枝形吊灯下的一张大圆桌子。橙黄色的灯光倾泻在金色印花桌布上,隐隐约约从门外传来古筝演奏的声音。精致的凉菜陆续端上来,接着是土豆炖鲍鱼,和放在长方形白盘子上的各式带壳海鲜。母亲的丈夫伸手取了一只扇贝,用勺子断开,一口吞下。“嗯,还算鲜,不错。”他边咂嘴边哼着说。晋南只有黄河,没有大海,海鲜都是从遥远的大海边运进来的,但他一口就能尝出它们鲜不鲜。母亲拈起一只红红胖胖的龙虾。这时,饭店领班出现了。
“您还需要点什么?”
母亲的丈夫要了红酒,又叫她把青花瓷拿过来。
“你知道王耀那家伙最近上哪儿了吗?听说去年跑回澳大利亚了,最近又回来啦,他爸正忙着给他介绍对象呢,古交的小煤矿都顾不上啦。哎,其实只要你点头,工作他家都能给你解决,你想去哪个单位就去哪个单位。”他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研究生?”
“晋生!”妈妈说。
“没事儿,妈。嗯,我没什么想法——”
“然后呢?你就不想再考虑一下他吗?上星期三他爸还特意问我你的意思呢。”
“晋生!”
“那孩子挺好的啊!又送你六千多的手机,又坐飞机去看你,又给你弄这弄那的,要是错过,你可真就找不着这么好的喽!”他的秃顶在枝形吊灯下闪闪发光。幸亏当年妈妈把那个孩子打掉了,不然她那同母异父的弟弟长大后指不定会秃成什么样呢?那光芒,说不定能赛过他老子。瞥着母亲的丈夫那闪亮的秃顶,她由不得胡思乱想。
王耀去北京看过她很多次。有一次,请她去国家大剧院看管弦乐音乐会,但那天她喜欢的柏林爱乐乐团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名单上。他改变计划,邀请她宿舍全体同学去金钱豹,吃海鲜自助,一边欣赏没有名气的摇滚乐队忍饥挨饿地在唱摇滚。海鲜吃完,这群人又踏入国贸的中国大饭店,边喝普洱边欣赏三个穿古装的女人假装很内行地抚弄古琴,演奏“春江花月夜”。普洱喝完,他们又钻进旁边的酒吧,点智利红酒。舞台上在演奏爵士钢琴和贝斯,一个烫大波浪卷的女人发出沙哑的嗓音在唱英文歌,她那条宝蓝色长裙的领口低得能看见乳沟。他把晕晕乎乎的同学送回宿舍,把晕晕乎乎的她带回酒店。他在唯一的一张大床上发力揽紧她,她却清醒了,挣脱后自己爬到橘色沙发上,像虾一样蜷起自己的腿。他跳下床把她抱上床,亲了亲她的额头说,既然你不愿意,那我不脱衣服抱着你睡一晚总可以吧。他抱着她睡觉,把她的手攥得紧紧的,他的手心一直在出汗。
实话说,他长得还没到难以忍受的程度,白白胖胖,戴个眼镜,嘴有点尖,像啄木鸟。后来回家又见到他,“五二零”这一天,他将一部最新款苹果手机藏在副驾驶座位下面。闲谝时不知怎么她提到了白兰地,知道她根本买不起,他半夜悄悄潜入家里的地下室,把他爸的一整箱白兰地偷运出来,起了个大早,笑吟吟地献给她。他一直在向她求婚。可她连大腿也没让他摸一摸。两人见面的时候,她从不收拾自己,更别提抹什么口红。她扎着低低的晋南马尾,好像这样让男人看到她邋遢的样子,就会丧失兴趣。可男人偏偏有股执拗劲儿。他竟然说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女人。原来他也不是喜欢真实的她,只是因为没见过她样的女人,才不肯死心而已。那个时候,她对男女之事有着莫名的厌恶,好像一旦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自己迟早也会变得像母亲一样,战战兢兢活在男人的阴影里。唯一的一回例外,是那晚他们坐在她家车库外的车里,他把手放在她光裸的膝盖上,但也仅此而已。她瞪了他一眼,他终是没敢再有所动作。他从西装里掏出一枚钻戒,假装开玩笑地问,呀,你看,这戒指怎么样?她不笑也不开口说话,只是望着黑夜。他好像识趣了,又把手撤了回去。
国庆节他们把车开上绵山。他订了山上唯一一间悬崖酒店。把她护送到302房间门口,他转身去等电梯。半夜里,她醒来,忍不住给他发了条信息。
在哪里呢?
在悬崖边的停车场。
在停车场干吗?
我看今晚山里的夜色很好,月亮很圆,星星很闪,瞎转一转。
你到底在哪?
呀,别担心,我在车里呢,盖着你那件紫色毛衣外套,凑合一夜,天马上就要亮啦。
她觉得不能再这么冷血了。
上来吧,王。
他进了门,却也不开灯,好像是害怕晃她的眼。黑暗中,他轻轻摸到另一张床上,小心躺下。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谝。不知何时房间安静了下来。她假装睡着了。听得见自己和另一个人的鼻息声。半夜的时候,她听见房门被他轻轻地关上了。这个死男人。她恨恨地说了一句,到底抗不过睡意。
他又回到悬崖边的停车场,蜷缩在车里,盖着她的外套,眯了三小时。爬山时,他让她躲到瀑布后面,给她拍照。返回时她双脚沾满泥沙,他从旁边的小溪里捡起一只空的矿泉水瓶子,灌满山泉水,伸出手替她搓洗双脚。他捡了一张被谁扔掉的杂志彩页,铺在一块大石头上,扶她站上去,让阳光晒着。
和朋友说起王耀的胆小时,她哈哈大笑,好像没想到世上还真有这么怂的男人。朋友像是看清了真相,说,你真是蠢到家了。人家男孩子是真心喜欢你啊。她听了,心底认可了他,嘴里却表现得满不在乎:
“我可不想找这么一个男人。我喜欢他有主见一点。我就够没有主见了,找个男人,也是这么一副样子,将来两个人真要过上相敬如宾的生活,还不把人累死。”
她其实已经考虑好了,要是他再提起,她要主动抓住他。那天晚上,她独自去附近小路上散步。散着散着,就很想上洗手间。她拐往路边的酒店。右脚刚一踏入大门,她就看见王耀了。他正搂着一个女人,说说笑笑,从电梯口出来。她躲在大理石柱子后面看,一直目送他们的背影出了酒店的玻璃旋转门。那晚以后,她没有再接过他电话,没有再回过他短信,也没有再见过他。他疯狂打电话,不停发短信,有一句是这样的: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春花姑娘,请你接一下电话,回一下短信,理一理晋南王耀。
那段时间,王耀他妈一见到她母亲就说:我们家王耀天天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不喝也不理人,俩孩子咋说分手就分手啦?你可得劝劝你们家春花啊!后来听人说,王耀其实一直都有女人,至少一百单八将,足以登上水泊梁山,都能跟大宋王朝对着干了。有时候,他也会把干那种职业的女人直接叫到酒店房间。她一直没想明白的一件事是:他是怎么做到的呢?每天在不同的女人之间穿梭,还能伪装得这么不急不躁、不慌不忙?也是这个时候,她才明白,她真是一点也搞不懂男人。过去,她竟然天真地认为王耀没有主见。活了二十八年,都读了北二外的研究生,她的见识还不如只去过一回县城的外婆。
饭店的厨房飘出辣椒和炒菜的气味儿。水缸里一只胆怯的龙虾挣脱了,服务生用一只长柄大网把它捞起来,丢进红色塑料桶里。
“别说他了,”母亲说,“今晚属于我女子。她的毕业论文评上了优秀论文。你觉得咋样,晋生?”
“优秀论文?挺好。”
“挺好?哼,当然挺好,她是全班第一!”
“妈。”
“不,这次你别拦着我了!她是全班第一,她今天二十八了!是个大龄青年啦。哎呀,再不抓点紧,可要成晋南的钉子户喽!”
“我提议,”母亲的丈夫他把青花瓷倒进浅口的白酒杯。酒倒得太满,溢出来,洒在金色印花桌布上,他略微蹙眉,盯着桌布上的湿渍。“为了咱们晋南最聪明的姑娘……”他又说。
他们都笑了,也都放松了下来。这顿晚餐也许会跟别的晚餐不同。
“为了晋南的钉子户能早点嫁出去!”
母亲的笑容僵在脸上。“你咋啦,晋生!”
她仰起脖子。春花看着她的动作,注意到那条细细闪闪的彩金项链子实在太漂亮了。
“咋啦?开个玩笑嘛,”母亲的丈夫说,“难道家里人坐一起开个玩笑都不行吗?”
女服务生端来一个金属托盘,把一大盆玉米水果甜羹端到桌子正中间。
母亲的丈夫举起长柄勺子,端起小碗,给自己盛汤。
“那你们学校一定有条件不错的小伙子,”他把汤碗转移到自己跟前。
“学校录取我们是看学习成绩,不是看家境。”
“话是这么说。最好的,最聪明的。怎么也没见你带一个小伙子回来?”
这时候,她可以说点什么。她想好了反击的话,决定把它全部说出来,但是她看着母亲,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母亲用眼神恳求她保持沉默。
“他们肯定像苍蝇一样围着你转。”母亲的丈夫说。
“这拔丝红薯不错!”母亲说,“尝尝这拔丝红薯!凉了就不好吃啦。”
母亲的丈夫把头埋下,专心致志地吃鱼翅。姑娘从扇貝的壳里剥下一块肉。母亲盯着棕榈树上的木雕鹦鹉。
“你还想吃点什么吗?”母亲带着那种熟悉的满脸歉意的笑容。
“不了,妈,”她说,“我差不多饱了。味道都挺好的。”
盘子收走了,服务生收拾掉桌布上的残壳,领班回来在母亲的丈夫耳边说了几句什么。枝形吊灯熄灭了。一位紧张不安的十八九岁的男服务生,端着点了蜡烛的蛋糕从过道里走进来,嘴里羞涩地唱着“祝你生日快乐”。蛋糕是粉红色的,她从没见过这么粉红的蛋糕,就像王耀那天给她定制的礼物一样。
母亲的丈夫咧嘴笑着。
“许个愿吧,花花!”母亲喊道。
姑娘闭上眼睛。当眼睛闭上时,她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知道要许什么愿。这是这一天最不愉快的时刻,但她还是用力把蜡烛吹灭了。
母亲的丈夫拿出刀子,把蛋糕切成大小不等的几块,好好的蛋糕面目全非。姑娘往嘴里塞了一块,舔了舔嘴角的奶油。母亲的丈夫眼睛死死盯着母亲的脖子,看着她脖子上闪闪发亮的彩金项链子。
“生日快乐,花花。”母亲说,抬眼看着丈夫的眼睛。
姑娘站起来。恍惚中,她听见自己在跟他们说话,感谢他们让她度过了一个愉快的生日。灯光又亮了。然后她听见母亲在叫她的名字。迎宾小姐在门口说着“请慢走”。
她独自过马路,在飞速行驶的车辆间穿梭。看到别的年轻人都在人行道上成双成对地散步,她伫立片刻,注视着一个急急过马路的女人尖叫着忽然停住。那女人在马路中央呆了好一会儿,一个男人才过去把她抱了过来。
在空荡荡的街市,炎热再一次吞噬了整座城市。夜空黑黢黢的,晚风使冬青树摇晃了起来,仿佛在对她挥舞着巨大的绿手掌。黑蕾丝裙的肩带滑了下来,她用手调整好,朝家里的另一间地下车库走去。车库门口停着很多车,她走下通道,按开电动闸门,把那辆德国牌子的白车开出来。这是母亲的丈夫去年诱骗她回来跟王耀结婚时给她买的。
父母闹离婚那段时间,她跟外婆生活在中条山的乡下,如今外婆死了,她没有一天不想念外婆。外婆说,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遍,她绝不会再爬上那辆小母牛拉的拉拉车。她会留在县城,宁可在街上要饭,也比回乡下强。她给丈夫生了八个孩子。当她问外婆,是什么迫使她最后又回到拉拉车上时,外婆说,“那是我生活的年代。是我的命。我当时觉得自己除了回屋没有别的选择。”如今外婆死了,而她已经二十八岁,在北二外拿到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在月光下的城市街道上悠闲地兜风。
她脱掉裸粉色高跟凉鞋,光脚踩油门和刹车,听着音响里的美国摇滚乐。爸爸妈妈乐队在演唱“California Dreaming”。她是看《阿甘正传》时喜欢上这首歌的。当然,她也喜欢《重庆森林》。那里有她想要的那种爱情。
夜色中,街市灯火阑珊,看上去不像白昼的太阳那样刺眼。她的衣服上弥漫着一股烟味儿。她把老银镯小心褪下来,塞进副驾驶座位的帆布包里。又脱掉吊带裙,解开胸罩,把它们丢在离自己很远的后排座位上。然后从前面储物箱里找到一件男式白色T恤。是王耀的。去年盛夏,他坚持在烈日下给她洗车。他把她的车洗得很清爽,也把自己的速干T恤故意留在了副驾驶。然而它太薄、太透,不足以遮住身体。她打开天窗,一路飙向黄河。还闯了一次红灯。在郊区限速70公里处超速两次。她一直往西开,一直开到了黄河岸边,终于,闻不到身上那股讨嫌的烟味儿了。
她根本用不着留在晋南。她完全可以订一张机票,返回北京。她可以继续到培训学校教英语,学生们都夸她比他们老师还教得好;她也可以继续给鬼佬当翻译,上次那个加拿大女留学生在合同结束后,还送来她亲手做的有枫叶图案的方形饼干。她想象着今后一个人的生活,有什么好恐惧的呢?一个人,也可以过得有板有眼。
她把车停在大堤上,感到非常疲倦。夜幕降临,空气变凉,她听得见黄河滔滔的波声。她像往常一样在这里休息,从后备箱取出一瓶白兰地、半瓶可乐、一只玻璃杯子。靠在车里,她自斟自饮,慢慢啜饮一杯加了白兰地的可乐,然后又喝了一杯白兰地,这次不加可乐。这是从墨尔本留学回来的王耀送她的。她后来把手机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母亲,酒却留了下来。她知道酒驾是危险的,但还是会经常开车到这里喝闷酒。过了一会儿,她又喝下第三杯。
她本来不想喝那么多酒。她只想开开心心地过一个生日。第六杯喝光时,她感到胃不舒服,胃溃疡又犯了。一阵剧烈的胃痉挛折磨着她。疼得她真想立刻去死。她挣扎了好一会儿,浑身冒汗,不停喘气,心想,喝点水也许会好受点儿。她伸手去抓杯架里的纯净水瓶子,费力地仰头,咕咚咕咚给自己灌下去。她心头一阵紧张,渐渐地,紧张又恢复到平静。为什么处在对立面的事物总是离得这样近?就像小提琴上优美的高音,离刺耳的杀鸡声只有分毫之差。她仍然在喘气,依旧在冒汗。她又冷又热。她发动车子,挣扎着踩下刹车,把车慢慢开回去。她觉得越是往前开,那个家就似乎离她越远,但小区里家家户户的灯火在夜空中闪耀,越来越近。
进了车库,熄了火,她一头栽在方向盘上。她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扭头看后排座椅,然而,不知何时她的衣服就已不见了。她也记不得是不是刚才醉醺醺地下车,蹲在黄河滩上小便,顺手把它们给扔到黄河里啦?她想起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人。想到他们每个人所持有的勇气都超过了她。只有她最怂。还有,“李春花”这个名字,她不喜欢,但这么多年叫下来,她也习惯了。而她害怕习惯,害怕自己会渐渐习惯所有的事。她伏在方向盘上,直到呼吸恢复正常,然后出了车库,朝家走去。
远处,一对夫妇正在遛一只吃得肥嘟嘟的可卡犬。她顺着他们的方向往前走,一边小心看着四周,终于发现一件黄色T恤,它耷拉在一条晾衣绳上。她把它套在身上,却发现太短,盖不住下半身,只好把它脱下来,围在腰上,别别扭扭地遮一下羞。
她摁了电梯按钮,望着不断跳跃的红色数字,等待着。电梯来了,里面都是穿着体面的人。一个穿蓝色香港花衬衫、长着雀斑的年轻男人看着她,目光贪婪又惊讶。她冷漠地走进电梯,摁了“13”。电梯里四壁都是镜子,里面是一个披头散发、捂着肚子、光着大腿的女人。
走到黑色雕花防盗铁门前,她犹豫了,祈祷着来开门的是母亲。她摁了门铃,听见里面传来电子铃声。没有反应。也许他们还在饭店,或去哪个公园散步了。她在想要不要给母亲打个电话。这时,母亲的丈夫突然打开了门,看着她。
“呀!”他说,“快瞅瞅,这是谁啊?”
他看着像尿布一样围在她腰上的黄色T恤衫。
“耍得開心吗?”他好像认定她除了堕落,做不出什么正经事。
她躲过母亲的丈夫,顺着走廊,往自己房间跑。走廊镶满凹凸不平的菱形镜子,映出她无数碎裂的身影。
“你妈都急疯了!”
她快速爬上旋转楼梯,冲进自己的房间。盖了两床被子,她才感觉浑身暖和了些,胃也不再那么疼了。她拿起手机,在携程上搜特价机票。
从关公机场似乎可以飞到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她正犹豫着到底是去北京,还是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呢,母亲端着水杯进来了。她看着母亲一脸忧愁的表情,不知怎么又想到了外婆。翻山越岭,千辛万苦,一路赶到县城,却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也不敢多逛,生怕被男人遗弃在街上。虽然她每天在田间巷道穿梭时都健步如飞。她曾经问过外婆为什么,外婆说她不知道县城的街道有多长。仅仅为了一个男人,外婆居然忍痛放弃了她在乡下日思夜想的县城。
“花花,妈想明白了,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就是千万别和自己较劲。”
“妈。”她从被窝里跳出来,光着身子扑进母亲的怀里,如同找不到奶头的婴儿,放声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