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全程监督
2017-06-07
浙江人大 2017年5期
今年,杭州市滨江区在全市率先推行“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为持续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该区人大办近日发文,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实行“四个一”制度,将监督任务分解到每位区人大代表。
一事一小组。针对每一件实事项目,组建一个人大代表专项监督小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担任,组员在代表自行报名的基础上(各小组的代表一般不重复),由区人大常委会综合考虑成员结构后决定。专项小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区人大各委办和人大街道工委做好配合工作。
一人一項目。根据代表意愿和个人专长,确定专项监督小组编组。每个代表都要参与一个实事项目的监督,做到代表监督全覆盖。专项小组的活动,可采取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开展视察、检查、督查等形式。必要时,也可就实事工程的一些具体事项开展询问。
一季一活动。每个专项小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一个全年活动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专项小组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活动,每次活动都要建立台账。专项监督小组的代表,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项目的意见要求,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动员和维稳等工作,发挥代表参与、监督和助推实事项目建设的作用。
一年一评价。对民生实事项目的评价,主要是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招投标是否按法律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进度是否按计划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每年年底前,每个专项小组要对所监督的实事项目作出基本评价,并形成报告,为大会期间代表测评提供参考。 徐云泉 沈 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