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大工作要做到“九个讲”
2017-06-07
2017年3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举行专题学习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在讲话中指出——
一、服务大局讲政治
王辉忠说,习近平总书记2月13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人大工作是政治性、全局性非常强的工作,做好人大工作必须要始终着眼大局、紧扣大局、服务大局。在党和国家大局中思考和定位人大工作,首要的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这是重大原則性问题,来不得半点含糊。
讲政治,就是要保持对党绝对忠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上拥护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凡中央提倡的,人大坚决响应;凡中央决定的,人大坚决贯彻;凡中央反对的,人大坚决禁止。
讲政治,就是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适应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需要,有效行使人大各项法定职权,从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自觉将省人大工作置于省委的领导之下,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架构和格局,紧扣省委中心工作履职,同心同力、同向同行,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坚决贯彻省委的决定和指示精神。
讲政治,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代表、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常委会党组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统筹领导,对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尤其是会议审议中的重要意见和分歧,要善于整合,敢于拍板,切实体现责任与担当。省人大机关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要求,带领党员干部一起上、一起干,切实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员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要增强党的观念,在党言党、在党为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实际行动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
讲政治,就是要在重视履职能力建设的同时,全面加强人大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这方面,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纪检组、机关党委和各个党支部,都要负责任、抓执行、强监督。比如,常委会专职委员党组织关系应当转到人大机关,这是一条“规矩”,委员本人要自觉遵守,尽快落实。全体党员同志都要严格过好党内各项生活,积极参加各类学习讨论,认真严肃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好头、做好示范。
二、地方立法讲管用
王辉忠说,地方立法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当前,地方立法任务越来越重、需求越来越迫切。但地方立法不能为立法而立法,不能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只重产出不重效用。张德江委员长2015年在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就做好立法工作作了系统讲话,并在今年的人大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学习贯彻委员长对立法工作的指示精神,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人大要主导立法。人大要发挥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关键是抓好重点环节。要主导法规立项。立什么、立多少、什么时候立,人大要有一个“说法”或规范。法工委负责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确定,不按部门或专门委员会搞“分糖式”“拼盘式”平衡。要主导法规起草。每部法规都要成立由各有关方面组成的起草小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由人大专委会牵头起草;对政府牵头起草的法规,人大要全程介入、把握动态。在立法过程中要防止部门诿责,做到职责界定清晰、法律责任明确。人大要在法规起草阶段,强化协调、把关。要主导法规审议。充分尊重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地位,对他们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法委要认真研究吸纳。改进审议方式,坚持一、二审并重,初审尽可能深入,让问题和分歧早些暴露,防止初审蜻蜓点水,把审议发现问题和修改完善的任务寄希望于二审、三审和法委的统一审议上。法工委要为各次审议搞好服务,提前印送法规文本及其说明,并标记争议点和创新点。同时需要强调的是,人大主导立法的过程,就是党领导立法的过程,人大主导是落实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二是统筹协调立法。要统筹处理与党委法治办、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搞好与省委法治办的衔接,重要法规(草案)在上省委常委会讨论前注重沟通协调;坚持人大主导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督促省法制办和相关部门保证法规起草进度,按时提请审议。要明确法委、其他专委会、法工委在立法工作中的职能分工,其他专委会主要围绕法规草案的成熟度、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存在问题等进行审议;法委履行统一审议职能,主要根据组成人员和其他专委的审议意见,围绕针对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维护法制统一;法工委作为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要提供专业的、全面的服务保障。要善于借助外力,发挥专家学者、第三方组织等方面的作用,可以考虑成立立法研究院,及时充实专家库,完善专家参与立法机制,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
三是推进精确立法。要精准立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疑难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促进问题解决,以立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要精细立法。发扬工匠精神,引入科学方法,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法规的研究论证,周到细致地设计制度、规定措施,不能遇到问题就要求政府制定具体办法、“绕着走”,而是要善于在利益或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使制定的每一件法规都严谨、缜密、可行,都能有的放矢、解决问题。要精干立法。立法框架要轻型化、简约化,不应追求“大而全”,而要讲求“小而精”,需要什么就规定什么,需要几条就规定几条,抓住关键那么几点,列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凸显解决问题的“干货”,实现立法初衷和效果。
四是推动创制立法。进行创制性立法是地方立法工作生命力所在。否则,国家出台一部法律,地方相应制定一件实施办法,搞上位法条文的组合式“拼盘”,这就失去了地方立法的本质意义。浙江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先行省份,在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先发先至,迫切需要新制度、新举措的供给。人大作为立法机关、作为法律制度的供给者,就要做到嗅觉灵敏、未雨绸缪,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先发性问题,适时进行创制立法,提供新的制度设计,满足法制需求。我们要下决心在“十三五”期间制定出一两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制性法规。
三、监督工作讲实效
王辉忠说,在我国,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施的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目的在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这同西方议会制度中的“朝野之争”有本质区别,也不存在相互拆台、相互倾轧、为反对而反对的问题。同时,人大不直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事务,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通过“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表现出来,具有间接性、延后性的特点。这就决定,最终的实际效果是搞好人大监督的关键。
一要精心组织选题。人大监督的领域非常广泛,但我们可以利用的监督力量、监督资源都很有限。如果监督求大、求全,就容易流于形式,走到出个题目、搞个调研、写个报告就完成任务的路子上去。要精心选择监督的题目,把监督的口子收小,集中使力,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比如,云和县人大针对部门历年来的沉淀资金,组织特定问题调查,这样的监督,口子很小,但很精准,抓在了点子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切实转换监督思路,精准选题,把切入点落细、落小,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确保取得理想的效果。
二要把握监督的着力点。把握着力点,是基本的方法论。毛主席说过,“国家预算是一个重要问题,它体现着国家的基本政策,它规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我们要围绕管好“钱袋子”,更加重视预算审查监督,改进方法、采取措施,推进预算审查细化、深化、实质化。要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的数量,目前每年重点审查的部门只有2家,今后审查的部门数量要有较大幅度增加。可以考虑构建由财经预算工委抓总,其他各专门委员会参与的预算审查格局,每年可由财经预算工委列出清单,交给对口的专工委配合审查。预算审查还要向实施过程的监督、绩效评估、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延伸,加强对政府债务、产业基金、重大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督。
三要增强监督的刚性。刚性就是一种约束力和执行力。要对看准了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持续用力,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提升人大监督的刚性和约束力,促进问题解决。比如省人大常委会从上一届开始,就抓住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本届又持续关注、年年监督,效果就不一样,这种钉钉子的韧劲,需要不断传承和发扬。我们还要用好人大法定监督方式的“组合拳”,对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组合运用,对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要支持探索实践,以监督的刚性提升实效性。
四要推动监督工作与时俱进。要以强烈的创新意识,引领推进人大监督工作,立足监督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治精神,积极探索人大监督的新形式新做法。比如,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如何既见事又见人,实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的统一?还有各地开展的工作评议和履职评议可不可以进一步规范提升?能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与政府相关部门平台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情况? 这些都需要我们积极尝试,不断积累经验。
四、重大事项讲重点
王辉忠说,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我们人大履职中的一块“短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最近,中央办公厅专门就此下发了文件。这为我们进一步推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是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推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实施的根本保证。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关键是要依靠党委的领导。要着力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人大、政府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中的职责要求,特别是完善党委办公厅牵头抓总,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这样才能有效推动工作,及时协商确定重大事项议题、解决讨论中的重大分歧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年度拟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政府事先向人大報告的重大决策的意见,要报同级党委同意后,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讨论中的重大事项的重要分歧意见,要及时请示报告;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决定决议草案,要先报党委同意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始终在党委的统一协调部署下进行。
二是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中央文件主要规定以下几项内容:人代会审查批准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计划、预算等;法律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批准规划、计划、预算调整等;根据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结合各地实际,讨论决定“四重大一建设”重大事项,即民主法治建设重大措施、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加上城镇建设;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在报上级政府审批前,应当依法先提请本级人大审议的事项,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可以不议不决的。我们要准确把握好中央文件的精神实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借鉴吸收各地做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重大事项的范围,使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发挥作用。人大行使这项职能,关键是把好方向、找准结合点、把握方式节奏,凡是有利于推动党委中心工作、有利于促进法律法规实施、有利于重大民生问题解决的重大事项,看准了就要及时出手。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程序,依法有效行使合法性审查职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切实推动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贯彻执行决定决议,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五、选举任免讲确保
王辉忠说,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党管干部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我们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人大行使选举任免权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确保党组织推荐的重要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这是一条重大政治原则或者说是一条政治铁律,我们人大的同志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落实。
同时,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又是有机统一的,既要确保党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又要坚持依法定程序办事,做到实体与程序互为一体、同等重要。这方面,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我省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等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比如酝酿讨论时间、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特别是从去年开始全面实施的宪法宣誓等,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这是宪法法律的重要规定,也是人大制度设计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我们要在依法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实践人大选举任命干部任后履职监督,切实增强选举任命干部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
六、代表工作讲活力
王辉忠说,做好代表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想方设法挖掘代表潜力,激发代表活力,为人大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一是代表参与要扩面。现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面不够宽,代表对立法、监督等重点任务参与度也不够深。要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数量,而且要改进席次安排,保障代表作列席发言。要组织代表按专业参加常委会、专门委员会重点任务,原则上一届之内每位代表要参加一次。二是代表活动要增效。省、市、县、乡联动的代表主题活动要坚持少而精、少而优,选题要紧扣省委中心工作,组织方式要简便机动,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更好适应代表的兼职性、分散性、多样性的特点。三是代表议案建议要落实。既要切实保障代表的权利,又要注重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引导,把好议案建议关,不断提高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而不能单纯追求议案建议的数量。对议案建议的办理,不能只追求代表满意率,要把问题的解决作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点,采取措施,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四是服务网络要升级。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紧紧围绕机关办公、人大履职、代表的联系服务及主体作用发挥,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着力打造2.0版的“智慧人大”。五是履职宣传要加强。挖掘代表先进典型,报道代表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充分依托传统主流媒体、新兴媒体、自有媒体,加大先进代表的社会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人大代表的工作和作用。
七、履职行权讲规范
王辉忠说,依法依程序是从事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在人大这个“议场”要注重讲“法言法语”,做到庄重、规范、有序。一要坚持集体行权。彭真同志说过,“人大集体有权,个人无权”。宪法法律规定人大的四项职权,都需要集体行使、集体决定。人大进行表决,都是一人一票,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所投的票和按下的键效力相等。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履职、集体行权,严格依法办事。二要注重会议质量。会议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形式,也是人大坚持集体行权的必然要求。人大开展立法、监督、决定、选举任免都要通过会议进行,有些虽然依靠会前工作来掌握情况,但最终都要回到会上来,由会议进行审议决定。审议是人大行权的重要环节,是很严肃的事情。宪法和法律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现在一方面审议任务很重,审议时间偏紧;另一方面有限的审议时间没有充分利用,不少审议泛泛而谈、匆匆而过。这与认真履职、充分行权的要求不相符合。我们要依法开好会议,组织好会议审议,展现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担当和作用。要把出席会议作为重要政务活动来对待,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如确需请假要按规定手续报批;出列席人员要一律着正装参加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要认真阅读会议文件,积极做好审议准备,进行审议时要积极发言,发言要避虚就实、不讲空话套话。人大机关要搞好审议的服务保障,让列席会议的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都有发言机会,并可刊登简报。三要改进调查研究。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新思维,拓展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充分了解民意民情,为更好履职积累更多的现实素材。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调查更要研究,尤其是前瞻性研究,比如我们总结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事先在理论和实践研究上下功夫,确保法理上有依据,实践上有论证,工作上有方案。人大的立法、监督等工作,都要开展系统研究,以理论引领实践、推进实践。四要保持一线状态。人大工作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第一线,对此,德江委员长有阐述,省委宝龙书记有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上安排我们到人大工作,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使命和责任,不容一丝懈怠。今年是本届常委会的收官之年,我们要继续保持一线状态,坚持标准不降低、干劲不减退,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为本届人大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八、上下人大讲指导
王辉忠说,各级人大同属一个系统,有着基本相同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上级人大需要下级人大支持配合,下级人大需要上级人大指导帮助。就省人大来说,必须放眼浙江全省,树立“一盘棋”理念,注重统筹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工作,强化对下级人大的指导,构建上下人大工作合力。一是要加强对市县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的指导。省人大法(工)委要加强对下立法指导,全力支持各地在立法人才培养、业务培训、统筹立法选项等方面的工作。要为推进市县人大依法、正确、有效监督提供有力指导,注重研究分析各地监督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各地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深化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工作指导,进一步丰富代表联络站的功能,积极探索运用“一站+多室”、“门诊+出诊”、“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更好地发挥代表联络站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方面的主阵地作用。二是要重视发挥市县人大参与配合作用。继续精准运用好全省统一部署、四级人大联动的工作方式,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效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要多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全过程都要认真听取和吸纳市县人大的意见,并积极开展委托调研、委托检查,调动市县人大积极性。要关注基层人大在依法履职、队伍建设、机构设置、条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努力推动解决基层人大实际问题。三是要总结推广基层创新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勇于自我革命,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我跨越。人大工作的历史尤其是地方人大工作的实践反复证明,创新是人大工作向前发展,不斷取得成绩的不竭动力。我们要始终坚持创新理念,尊重基层人大的首创精神,鼓励探索,激发基层人大工作的活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今后可考虑设立“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激发创新积极性,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落到实处。
九、机关工作讲效能
王辉忠说,李鹏同志曾经讲过,人大工作的传承,一靠制度,二靠机关。我们要把抓好机关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机关工作的领导,重视机关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人大机关。一要善谋全局。人大机关要跳出人大看人大工作,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之下、摆在浙江工作全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克服就人大谈人大的倾向。机关同志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及时了解把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态势,要以全局眼光、全域战略、全新思维来思考和改进服务保障工作,更加全面、精准、高效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要务实高效。机关工作千头万绪,提高服务保障实效,重在明确工作责任、简化事务流程、优化保障体系,努力推动机关工作提速增效。人大讲程序,但守规不能守成,开展工作不能停留在以前有没有做过、上面有没有做过或者是以前怎样做的、上面是这样做的这种传统惯性思维上。对于一些约定俗成、时过境迁的条条框框,要敢于推陈出新,办文、办会、办事流程要梳理优化。要持续改进作风,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特别是形成长效制度,使机关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要团结合作。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研究室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都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为常委会职能的履行提供服务和保障。各专工委要发挥自身联系厅局、直接参与法规起草与审议、参与具体监督工作、更多联系代表的作用。办公厅、研究室在做好为“三会”服务保障的同时,也要为各专工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人大机关就是我们共同的家,大家相处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当面道短,背后说长。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项工作才能合力并进。四要打造人大铁军。坚持把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人大铁军,作为加强人大机关干部建设的根本目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多琢磨事、少琢磨人的氛围,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有为、有位,营造实干为先、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