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2017-06-07陈菲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19期
陈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准确把握《解释》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6日发布了6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例。
在6个案例中,有涉及国家工作人员与销售商勾结,买卖婴儿信息数量达几十万条的案例;有在远程、非接触的状态下跨省区、多地域的犯罪;还有通过百度及QQ向他人购买学生个人信息,冒充学校及教育局工作人员骗取钱财的案例等等。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6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等检察职能。检察机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指控犯罪,有力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对各地办理此类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统一司法,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