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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文的社会史

2017-06-06高峰枫

读书 2017年6期

高峰枫

《鲁滨孙漂流记》中,鲁滨孙和星期五一道,从食人生番手中救下一名欧洲人。这时距小说结尾只有六十页(牛津大学出版社二00七年版),岛上才出现了一个欧洲人。“我的仆人星期五向他们开火,我拔出刀,把捆住这可怜人的旗子砍断,松开他的手脚。我扶他起来,用葡萄牙语问他,他是谁。他用拉丁语回答:基督徒(Christianus)。”原来此人是西班牙人,听不懂鲁滨孙的半吊子葡萄牙语,但看他的面相是欧洲人,便答以欧洲通行的拉丁语。

英国十八世纪大文豪约翰逊,是个桀骜不驯的人。他到法国访问期间,坚持讲拉丁语,因为他认为说自己掌握不精的语言,是自贬身价。在一次宴会上,别人向他引见法国一位要人,结果约翰逊自顾自讲起了拉丁语。而对方因为他的英式拉丁发音,完全不懂他在讲什么(见鲍斯威尔:《约翰逊传》,一七七五年十一月五日一条)。约翰逊觉得和法国人讲法语,在语言上不免先矮人一头。为了平等交流,也为了自重身份,不如干脆说拉丁语。反正受过教育的欧洲人都学过拉丁文,而且也都讲不好。所以,大家都用自己说得比较烂的外语对谈,就至少实现了形式上的对等。至于彼此能否听懂,这就根本不是心高气傲的约翰逊所关心的问题了。

上面这两个常见的例子,说明一个常见的现象:拉丁文是西方的古文,也是欧洲近代的公共外语。拉丁文教育虽然在现代已急剧衰落,但在学术和宗教领域仍顽强地生存。我十多年前写博士论文时,还读过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荷兰格罗宁根大学两部用拉丁文写成的博士论文,受益良多。拉丁文在近代的遭遇,就如同一部西方文化史缩编,能看出潮流的改变、文化势力的消长。法国学者弗朗索瓦·瓦克(Franoise Waquet)在一九九八年出版的一部专著,就详细记录了过去五个世纪中拉丁文在不同领域中的变迁。书的标题直译为《拉丁文:一个符号的帝国》。这部书在出版三年之后,得到了法国文化部的资助,很快有了英译本。如今,三联书店引进了已在台湾出版的中译本,标题浓缩为《拉丁文帝国》。

讨论拉丁文之于欧洲的影响,有很多专门书。比如二00五年出版的《绵延无尽:拉丁文传》(Ad Infinitum: Biography of Latin),依时代顺序梳理拉丁文的发展和对于西方社会的贡献。但此类记录拉丁文变迁和影响的书,总免不了采用一种凭吊的口吻,一边记录拉丁文的衰落,一边为之嗟叹不已。这种“悼亡”之作总蕴含有趣的矛盾:一方面认为拉丁文是“永恒的语言”,是永生的、不死的古典代码,存续、传承了欧洲文明和典籍,凝固、冰冻住欧洲的思想方式和语言;另一方面,又承认拉丁文乃是“已死的语言”,因为现今已极少有人用它完成真实、自然的日常交流(专门开办的拉丁文口语班和天主教教会除外)。于是,我们就面临这样一种“不死”的“死语言”。追忆、缅怀拉丁文既往的辉煌,痛心疾首于它在现代的衰落,以拉丁文的式微等同于欧洲文化统一体的没落,这乃是讲述拉丁文历史和文化影响时最常见的思路和腔调。

但《拉丁文帝国》一书,却与众不同。作者虽然视拉丁文为欧洲的符号,却并未表露浓烈的怀旧情绪。这部书的时间跨度是十六世纪到二十世纪,所用的材料主要来自法国。当然,作者涉猎极广,欧洲其他各国的材料运用起来也是得心应手。书中资料选取之广泛,实在令人惊骇。既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克劳德·西蒙的小说,又有从卢梭到瓦雷里法国各界文化名人的自传,更有法国学校的档案和教会内部文件,真可谓材料的海洋和宝库。仅举一例,以窥全豹。比如,作者单辟一节,讨论学生学习拉丁文时所遭受的痛苦和折磨。我们来看原书第一七三到一七四页(中译本188—190页),作者就提到并引述了下列作家:法国考古学家雷纳克(Salomon Reinach),英国十八世纪文豪约翰逊,瑞典作家斯特林堡,法国十九世纪作家杜·坎普(Maxime Du Camp),英国小说家乔治·艾略特,法国十八世纪小说家勒萨日,法国作家瓦雷斯(Jules Vallès)、兰波、福楼拜,意大利学者乔达尼(Pietro Giordani),英国小说家特洛普,最终以诗人瓦雷里的感慨结束—“拉丁文和希腊文,四十岁以后方能领会。”仅仅两页之中,就密布这么多引文,作者一点也不担心读者中或许有密集恐惧症患者。

除了征引浩博之外,作者笔调冷峻,不简单发思古之幽情,不唱挽歌,而是拿数字和材料说话。比如,考察不同历史阶段欧洲各国出版的拉丁文书籍的数量,与各国同期出版的本国语著作进行对比。另外,不完全依赖知识精英的叙述,而是具体入微地考察实际接触拉丁文的人群。特别考察此一历史阶段之内,学生和学者实实在在掌握的拉丁文听、说、读、写的能力,仿佛对拉丁文教育的总体情况做一客观的教学评估。

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考察拉丁文书写和口头表述能力。作者发现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很大。十六世纪,大学课堂上规定要讲拉丁语,学校明令禁止使用本国语来教学。为防止学生偷奸耍滑,校方经常派遣眼线到教室外窥探,生怕大学生自制力差,偷偷讲国语。用拉丁文授课,到十八世纪才慢慢消失。但即使在十六、十七世纪,大学老师和学生果真都咿咿呀呀、毫无障碍地用拉丁语交流吗?考察的结果未免让人寒心。作者发现老师其实讲不好拉丁语,学生更讲不好。堂上说拉丁话,是学校的规定,更像一种礼仪,但实际教学效果不佳。有些人将意大利语加上拉丁词尾,而在十九世纪拉丁语口试中,还经常出现一句话以拉丁语开始,却以法语结束的混搭。特别是各国自有独特的拉丁语发音方式,更造成交流不易。不仅口语不尽如人意,拉丁文写作能力也不如想象中那样高强。作者引述一项研究,有人曾检查十九世纪末研究早期基督教教父的博士论文,发现那时的博士生常常先写出法文稿,再自己译成拉丁文;能力不足者,甚至请人代为翻译(166页)。博士生水平尚且如此,其他人也就可想而知了。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拉丁文在中学教育中占有主导地位。但拉丁文之难学,是所有人公认的。海涅曾有一句诙谐语:“若罗马人先学好拉丁文,他们大概就没多少时间去征服世界了。”不要说一般的“学渣”,即使像西班牙哲学家乌纳穆诺(Miguel de Unamuno)这样有天分的人,在学生时代也会认为古罗马作家先写出正常的人话,然后再将句子拆分,将词序颠倒,变成让人无法理解的天书,目的只是为了折磨后代的学童(183页)。考察拉丁文对于孩童心理的摧残,真可谓罄竹难书。卢梭说,这是最难的一门课,自己从未有多大进步,而且从未学会用拉丁文说话和写作。法国十八世纪作家马蒙泰尔(Jean-Franois Marmontel),中学时背拉丁单词,精神高度紧张,晚上睡覺中间像撒癔症一样,从床上一跃而起,大声背诵课文。当然,从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开始,抱怨中小学教育的枯燥和折磨,已成为自传的看点之一,所以我们永远不缺对学校生活的怨恨。但处理这类材料时,如何掌握平衡,如何避免让倾泻的苦水淹没页面,这是个关键问题。作者讨论拉丁文之“虐”,基本上是满纸控诉。但这是否反映了拉丁文学习经验的全貌?当然,书中也偶尔举过欢天喜地学拉丁、欲罢不能的例子,但总觉仇恨和热爱的比例有些失衡。

书中提到丘吉尔的例子,也颇为典型。丘吉尔七岁开始学拉丁文,第一天上课,老师递给他一本语法书,要求他背下第一组名词的变格。小丘吉尔完全摸不着头脑,花了半小时死记硬背。后来他鼓足勇气,要求老师解释一下为什么mensa(桌子)这个词,有时表示“一张桌子”(主格),有时又表示“啊!桌子”(呼格)。小丘吉尔不明白人为何要对桌子说话。但老师不仅不做解释,还瞬间升级到人身威胁:“你要再犯浑,当心我狠狠抽你!”这一则逸事,应该视为对野蛮教学的控诉,不一定关乎拉丁文本身。吉本也曾抱怨过,说自己九岁时就被迫翻译一点儿也不懂的罗马史著,但吉本终归成为大历史学家。所以,对拉丁文的抱怨,有多少是针对粗野蛮横的教学方式,又有多少是针对这种语言本身的枯燥和繁复,这其间应该划分清楚。作者收集了海量的材料,但选择、胪列材料之时,是否稍有偏颇,这还有待读者来鉴别。

拉丁文是文化人的语言,是大学、教会这些显赫的文化机构里流通的语言,所以自然与各国的俗语拉开距离。从前大学里只教授古典语言,民族语言是不能登堂入室的。考较一个人念没念过书,不是看他母语如何,而要看他拉丁文功力怎样。如此一来,拉丁文便成了知识阶层、文化精英的身份象征,成为区分文人雅士和平头百姓的一个标准。也正因为能读通拉丁文的读者只限于知识阶层,所以左翼学者会把它与社会控制和权力运作联系在一起,拉丁文也就被当作控制信息传播的有效手段。英国驻南非的主教科伦索,曾在一八六一年发表著作,指出《摩西五经》中的很多矛盾,引起轩然大波(详见拙文《科伦索主教与摩西五经》,《读书》二0一二年第八期)。后来,地质学家赖尔(Charles Lyell)评论说,如果科伦索当初选择用拉丁文写书,则整场争议都可以避免。原因在于:“如此一來,争论就限制在小范围。新奇的学说尽可以在此小圈子里放心地探讨,不会有动摇大众信念的危险。”这是一种常见的思路:“异端邪说”最好用拉丁文发表,就像一头怪兽被幽禁在学界内部,只要不出牢笼,就不会造成广泛危害。而一旦被翻译成民族语、俗语,那么就意味着向全体国民开放,就不得不考虑社会影响。按照这样的想法,学者似乎自备天然的免疫系统,百毒不侵,而民众则是头脑简单、易为邪说所俘获的呆傻之人。

我举一个《拉丁文帝国》未谈到的例子。英国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出版一套《尼西亚会议前教父著作集》(Ante-Nicene Christian Library,1867-1872)。这套丛书共二十四册,将公元三一五年尼西亚会议召开之前的重要教会作家的著作,从希腊文和拉丁文译成英文(这套丛书至今仍多次重印,但最流行的是美国版十卷本)。如果你对早期希腊教父克雷芒(Clement of Alexandria,约150至约215)有特别的兴趣,而你没有学过希腊文,那么这个译本正是了解早期教会史的绝好机会。你找到这套书第四册,翻开克雷芒的著作《训蒙师》(Paedagogus),读到该书第二卷第十章,会突然发现有九页(244—252页)很有些异样。放眼望去,印的都是罗马字母,却绝对不是英文。这册书不是希腊文著作的英译吗?在第二百四十四页,译者出了一个脚注—“出于明显的原因,本章大部分内容,我们只给出拉丁译文。”原来这九页上,除了首尾有三段话是英文,其余真的全是拉丁文。

不少读者一定会有被捉弄的感觉。译者像是和我们捉迷藏,他说书里有谜底,可你发现在本应公布谜底的地方,他又放了一条谜语。对普通读者而言,希腊文就是天书、密码(英文中有its Greek to me的说法,表示全然不懂),译者已许诺解码,但是我们却从极少有人能明白的天书,被引到另一本较少有人明白的天书。字母虽然从神秘的、、转换成比较亲切、顺眼的a、b、c,但这一章的文字仍不可解,读者仍被阻隔于文本之外。

译者所说的“出于明显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其实不难猜到,那就是性。这一章讲的是婚姻与生育问题。克雷芒说,婚姻的目的是生育,凡有悖于这个目的的性行为,都遭教会禁止。所以这一章满是对同性恋、恋童癖的批判,因为按照古代的讲法,虽然撒种,却没有收成。这一章讨论了很多重口味的话题,提到子宫、膀胱、直肠以及性器官等等。克雷芒写成这部书大约在公元一九0年,他自己对于这些解剖学和生理卫生的话题本来非常坦然,还说:“我们提到生殖器官,并无不妥,上帝也不以其功能为耻。”但一千八百年后的神学家,身处道学气很浓的维多利亚时代,对此就难免感到尴尬和惊惧。有趣的是,丛书的编者并没有采用斩草除根的做法,没有将这不雅的一章尽数删去。如果真要删节,难免会招来更多的问题:正统神学家的著作,不是诲淫诲盗的书,为何还要删节?现在的做法是,保持这一章完整的外观,但是凡触犯维多利亚时代性观念的文字,都要隐藏在一种比希腊文简单,但又没有简单到人人能读得懂的学术语言中。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就是启用拉丁文。这样,凡是犯忌讳的文字一律被加密,只对有学识的圈内好友开放。

在一部讲述古今希腊文、拉丁文字典的论文集里(Classical Dictionaries: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ed. Christopher Stray, 2010),可以找到另一个例子。十八世纪一位英国牧师桑克塞(James Sanxay,1690-1768),他所负责的小镇上只住着二十七户人家,所以他操持的婚丧嫁娶、宗教祭拜的工作应该是很轻省的。桑克塞牧师生性好学,十年时间编纂了一部阿里斯托芬词典,收录了这位雅典喜剧作家用过的所有词,并给出英文释义。阿里斯托芬以谐谑、爆笑著称,喜剧中不乏大量的市井俚语、粗口、荤段子,包含很多鲜活、生猛、不堪的词语。就拿βινε?ν一词为例,意思为发生性关系,而且词义很不委婉。用英文给这样的词下定义,当如何下手?我们的牧师自然想到保险的拉丁文,于是用了ineo、coeo这两个词(57页),屏蔽了粗俗的意思。有趣的是,权威的希腊文—英文大词典(简称Liddell-Scott)直到在一九九六年出版的补编中,才用了更直截了当,也更能反映这个词独特语义色彩的定义,也就是以字母表第六个字母开头的那个著名英文词。

瓦克在《拉丁文帝国》中,也讨论了这方面的情况。在医学,特别是解剖学著作中,往往夹杂大量拉丁文专业词。一些身体部位、人体构造在文明人的俗语中,有时难以启齿,但在外文的包裹下,就安全、保险、“科学”得多。在解剖学、妇产科的课本中,关于性病、性犯罪的术语,那些重口味、不想让普通读者了解太详细的细节,都披上拉丁文的外衣,為的就是让该明白的人明白,而不该明白的人则不必明白。

所有少儿不宜的内容,所有尴尬的话题和粗口,所有不见容于主流价值的、低级的、地下的、见不得人、上不了台面的词语,所有不能直接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不能以“白话”来明确表达、“说不得”的事情,都需要找一件合适的外套,包裹起来。这不是完全的消声和禁言,而是设置一道语言屏障,将无学识者挡在外面,但又不至于完全阻挡少数有学识者。白纸上写满黑字,这就不能算完全的禁止,也不是彻底的藏匿,只是这些词很少有人认识。除了拉丁文,还有哪一种语言能集遮蔽、隐藏、检查、有限度地开放于一身呢?这便是本书第九章标题的意思—“表达和遮蔽的能力”(Le pouvoir de dire et de cacher),因为拉丁文在这种语境中,正是一种遮遮掩掩、欲说还休的语言。

前面说过,《拉丁文帝国》的突出特点,就是史料丰富,可以说是法国从十六世纪以来的教育史和文化史资料的富矿。但中译本不知何故,将原书共计六十三页的注释尽数删去,最令人痛惜。作者从小说、传记、档案、报刊辛辛苦苦积累和爬梳的史料,包括法文、拉丁文、英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西班牙这些多语种材料,本来意在从多视角证明拉丁文的丰富和复杂。但中文读者若仅仅依赖中译本,则根本无法获知所有这些材料的来源,这使得中译本作为资料库的价值顷刻之间化为乌有。倘若中译本还能再版,建议将所有注释和简明扼要的书目直接影印,附在译本后面,让有心的读者能寻根溯源,进一步探究和充分利用这些丰富的资源。

《拉丁文帝国》的中译本,若细究译文,会发现很多问题。但若不挑剔,还是能了解不少有用的知识。这本书对于目前中国学习西方古典语言的热潮,或许还有其他的意义。因为它讨论的不仅仅是代表欧洲文化传承绵延不绝的知识分子的拉丁文,更是在多种具体社会关系中出现的活的拉丁文。具体来说,这是十六世纪以来欧洲人学的拉丁文、教的拉丁文、磕磕巴巴讲的拉丁文、焚膏继晷背的拉丁文,是性命攸关时刻为了保命而冲口说出的实用拉丁文,是学生在老师严厉的训斥和劈落的教鞭之下不得不死记硬背的拉丁文,是划分社会阶层和加剧阶级分化的拉丁文,是男童进入成人世界和培养固定性别角色的拉丁文,是穷孩子为跻身上流社会而苦学的拉丁文,是社会为了隐藏社会禁忌和遮蔽难以启口话题而启用的拉丁文。总之,这是不那么古典、不那么神圣、很世俗、很世故的古典语言。这样的拉丁文不见得能让我们回归所谓“古典的心性”,但却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在尘世中摸爬滚打的真实的拉丁文。

(《拉丁文帝国》,[法]弗朗索瓦·瓦克著,陈绎文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0一六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