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于我有何“用”?
2017-06-06李欧梵
李欧梵
季进曾经向我提起,想要研究美国的汉学—特别是海外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情况,问我的意见,我颇为犹豫,这有什么好研究的呢?然而他提醒我,对于中国大陆的学者而言,海外汉学是绝对值得借镜的,至少它提出了不少新的话题、方法和理论,值得国内同行参照。我一向主张学术无国界,只有语言的隔阂,应该多鼓励互相交流,最好超越国界。我被他说服了。如今读季进、余夏云写的《英语世界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综论》,真是获益良多。
经夏志清、刘绍铭等先生的努力,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在海外起步,可谓筚路蓝缕。本书“绪论”的总标题是“海外汉学与学术共同体的建构”,言下之意似乎已经把中国现代文学作为海外汉学的一部分,其实不然,因为这个学科的成熟,或曰“理论转向”,是和“文化研究”的兴起同步的。这一新的学科,几乎把文学、视觉媒体、性别、种族等议题合在一起,并以源自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理论”为其理论基础,但很快地就扩展到法国的“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以及新一波的女性主义和女权主义理论的范畴。而现代中国文学研究者不能像传统汉学一样,闭关自守,其背后原因是,美国学院的现当代中国研究,本属于“地区研究”(Area Studies)的一部分,而它却是冷战时期设立的研究项目,有明显的政治目的。所谓“中国专家”(China Expert / China Watcher)者,大多如此。如今时过境迁,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就有学界人士提倡废除“地区研究”,因为它没有专业学术训练的基础,如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哲学等学科,所以在严格的专业学科上站不住脚。因此,“地区研究”的学者需要在另一个专业中找到栖身之处。这个现象在社会科学方面最为明显,譬如不少研究当代中國经济的专家,也必须得到经济系的认可才行。那么中国文学呢?古典文学的教授有的也在比较文学系授课,如哈佛的宇文所安;有的则置之不理。但现代文学不可能自闭,所以很快地就和“文化研究”挂上钩,开始了“理论转向”。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在芝加哥大学任教时,也做了一点“理论转向”,然而转得不够全面,因为我至今对西方文化理论的“适用性”有所保留,因此我对理论的态度也十分暧昧。当时没有想到,“文化研究”这个新的学科(一开始就是一个“跨学科”)如今几乎凌驾文学研究本身了,经过各种理论的洗礼以后,它已经从一种“方法”变成一个学科,甚至是一个专业。而文化研究的趋势一向紧跟当代,二十一世纪的世界变化越来越快,如今资本主义的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各地,学术界也难免受到影响,因此“文化研究”学科本身也要跟着转型,变得越来越“当代化”,几乎不理会任何历史传统。甚至有人认为“后现代”理论本身已经过时,要被各种全球化理论取代。生活变化日新月异的当下,不少人文学科的学者已经再度转向。他们认为由于电脑、网络科技的发展,传统的人文学科都要作废了,“人文”的理论论述被“去人化”之后,只能变成“后人文”了,因为我们已经进入所谓“后人类”(post-human)的世界。据闻美国理论界的著名学者米勒(J. Hillis Miller)在中国演讲时已经提出“Digital Humanities”(数码人文)这个新学科的概念。
这些新的世界潮流,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究竟有何影响?我至今很难肯定。本书的“结语”提出“世界文学语境下的海外汉学研究”的问题,很有前瞻性。然而到底“世界文学”的发展将会如何,目前言之尚早。我认为它显然是传统西方比较文学的扩展和再生,特别看重翻译和传播的重要性。而文学文本和写作语言的地位又将如何?这也是在华文语境生长和受教育、从没有出洋留学的学者的焦虑:如果一切都经过翻译的话,中文著作的终极价值又何在?是否比得上翻译过来的海外汉学?对于有双语基础的学者,如果学术诠释的主流语言完全变成英文的话,又何必用中文写作呢?我在台湾和香港屡次听到中文系研究生的困惑:“老师,我们学习中国文学,必须套用西方理论吗?”这个困惑的背后隐含了两个大问题:一是中国文学和语言的“主体性”何在?二是为什么理论都是西方来的,难道中国文学就没有自己的理论吗?
我个人永远徘徊在中西两种语境,乃至两种学院文化之中。我同情第一个立场,因为我认为在如今全球化的影响之下,反而加重了西方学术的地位和其专业语言,而用中文写出来的学术论著却被视为“二等货”。目前香港各大学竞相提倡用英语教学和写作,甚至连中国文学也要用英文教。既然要“国际化”,为什么不可以中西并用,一视同仁?这个“国际化”的压力,使得亚洲各地的华人学者(不只是中国大陆)不知所从,于是竞相“媚外”,忘记了自己文化本身的资源。中国现代文学也有它自己的学术传统,我认为这种学术传统是从五四新文化时期开始建立的,只是没有完成。近年来王德威关于中国美学的抒情传统和它与现代的相关性,就是从这个方向有感而发的。
最近我开始对民国时代的学术史产生浓厚兴趣,这才发现我们这一代留过洋的学者对于外语的掌握,比他们那一代差远了!随便举几个例子:众所周知,鲁迅懂日文和德文,然而他讲中国小说史的时候,并没有用日本或德国的理论系统。胡适大谈科学的方法,但研究中国小说依然用传统考证—这种方法是“五四”时期“整理国故”的显学,而非欧洲的汉学(其实欧洲汉学的传统也奠基在语言—特别是古代语言—的掌握)。以介绍西方理论出名的朱光潜、梁宗岱、宗白华等人,更不用提钱锺书,他们不但精通外语,而且在自己的理论文章中处处不忘和中国传统比较。在比较文学这个学科于中国建立之前,他们已经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进行学术探讨了。如今比较文学在英美式微,似乎要被世界文学取代,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中国现代文学本身的学术系谱何在?“五四”时期的作家和学者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些对象?又如何与当代英语世界的理论“接枝”?在民国时代没有现代文学这个学科,也没有专门研究“现代性”的理论,只有“现代”这个名词。施蛰存编的《现代》杂志的外文名称是“Les Contemporains”,现代就是当代,几乎是同义词。因为那个时候还处于“现代”,尚没有“后现代”这个名词。当时也有各种西方理论(包括伯格森和克罗齐的理论),那一代人对于同时代和以前的西方理论都是以开放的心态接受的,用以建立新的学术典范,但没有随意套用到中国文学上面。即使是王国维受叔本华的启发而研究《红楼梦》,也没有把叔本华的理论强压在他深厚的国学根基上面。我读他们的视野广博又深入浅出的学术著作,不禁慨叹: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出不了什么大师了。
中国现代文学本来就应该是一个古今中外兼容并包的学科,因此我一向也主张,这个领域的学者个个都背了十字架:纵向的一轴指向传统,横向的一轴指向西方,我们是在这双重“影响的焦虑”下做学问。我自觉学问不足,该学的东西太多。只从横向看去,我们对于西方文学理论本身的传统,到底掌握得够了吗?记得在哈佛我和季进闲聊,偶尔提到我在六十年代初到美国的时候对于西方理论的兴趣,当时我把理论和文学文本混在一起读,特别是存在主义的大师萨特和加缪的小说、散文,也读其他学者研究存在主义的书,不分青红皂白。当年的主流文学理论是“新批评”,我反而没有什么兴趣,因为它不讲作品的文化背景和作者生平。后来我读了几位讨论欧洲文化和文学(包括理论)的著作,包括乔治·斯坦纳的《语言与沉默》,大为倾倒。这是一本散文集,文笔典雅之至,字里行间洋溢着人文精神。原来我喜欢的批评家,个个都是人文主义者,他们写的散文式的批评,把批评和理论合二为一,文体(Style)都特别出色。在学界领军的理论人物是耶鲁的韦勒克和哈佛的哈里·列文,还有纽约的那批公共知识分子,如哥伦比亚大学的莱昂内尔·特里林和雅克·巴赞,当然还有稍后的苏珊·桑塔格。我读他们的著作,对内容一知半解,却对他们的文笔,深感佩服。常年住在普林斯顿的埃德蒙·威尔逊,虽然早已退休,但影响力仍然很大。这些人物身跨学院内外,时常在知识性的文学杂志发表文章,并非只写学术论文在学术期刊登载。他们的文学批评,也可算是文学理论,为后一代学界的“反叛”铺路,我们不能不知道这个背景。
我研究西方理论,非但把(好的)理论当作文学文本来读,而且必要时又要把理论本身和“应用”完全分开。当我读本雅明的文章的时候,往往把它作為文化批评的散文来读,感受他对当时欧洲文化的敏感,根本忘记“挪用”,虽然在拙著《上海摩登》的最后一章提到他的“都市漫游者”的理论,但不敢全盘照搬。后来对他的文章越来越感兴趣,早已忘了把他和中国文学研究拉上关系。有时候,读他的《柏林童年》会想到我自己的童年,文化之间的差异何止千里!后来读他的名文《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只“幻想”他的德文文体是什么样子。最近在德国终于买到一本德文版,却因自己学习德文的资历太浅,不得其门而入。我从这个经验中所取得的教训是:好的理论本身就值得细读,像一本文学名著一样;坏的理论往往是二手的演绎,不值得花大功夫读,浏览一下就够了。随意套用理论,反而对理论不够尊敬。各种理论本身也有它自己的系谱,有时我说把它当作思想史或文化史来读,是表明我不是为了挪用才来读理论,而是纯粹欣赏其本身思想的奥妙和它的文体语言。
在美国长期用英文写作,我发现自己的中文文笔似乎退步了,回港以后,我故意不停地用中文写半学术性的评论文章,但随时也感觉到英文在背后作祟。如果用中文写学术文章,反而没有写英文时那么执著于最适当的词语。这也使我领悟到:原来学术论文和杂文在文体上是两码事。但区别究竟在哪里?是否一定要用理论性的语言才算学术文章?我回顾民国时代的学术语言,大多有散文色彩,读来并不深奥。那一代的知识分子,很多是活跃在学院内外的“两栖动物”,但似乎有一种自觉,希望把自己的学术传给更广泛的大众,而不限于专业学子,这也是一种“五四”的精神。学院专业化与学院官僚化(Bureaucratization)一样,是一个“现代化”的副产品。长此以往,真正的知识传播的前景堪忧。一个更值得忧虑的现象是:学术论文的文体变成一种规格,一种徒具形式的空架子,在一大堆套用的西方理论术语笼罩下,内容反而显得空洞,甚至乏善可陈,更不必提作者的文笔,因为每个人写的句子都差不多,读来枯燥乏味,有时更不知所云。我认为这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文精神危机,除非你认为今日已无人文精神可言。
语言的运用,对于学者来说不是一件小事,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就内容而言,有时候文笔和内容也大有关系。本书的绪论中谈到“想象的学术共同体”的观念,学术语言是否也是构成这个“共同体”的因素?什么样的文笔会写出什么内容的论文?倒过来说也可以:什么样的内容需要什么样的文笔?这个问题,记得多年前美国学界的一个杂志曾经出专号讨论过,时当海登·怀特的《元历史》刚刚出版的年代(七十年代中期),说不定就是他自己提出来的。
我觉得自己在用英文写作的时候,心目中隐隐存在一个虚构的“读者共同体”,他们可能是同行,也更可能是不懂中文的美国学者和读者,而不是清一色的华人。我用中文写作,就没有这种感觉和想象。那么,把西方理论的语言放进中文语境的时候,是否产生内容和形式上的“质”的改变?是否要顾及一个读者的 “想象共同体”?(甚至可以追问:为什么要用“共同体”这个较抽象的名词来翻译community,而不用“群体”或“社群”?是否有理论上的根据?)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只能提出来,立此存照。我甚至有种感觉:如果写学术文章不用点高深的抽象名词,学院读者就会瞧不起我的学问。可惜事与愿违,我就是写不出这种理论性强的文章,也许是多年来写文化批评的杂文写惯了,改不回来了。怎么办?
这让我不禁想到季进和余夏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所面临的困难:如何把一些海外学者“理论挂帅”的著作介绍得很清楚,使得只懂中文的读者了解其内容,至少可以使圈内的同行专家看得懂,这是一件费神费事、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在此要特别感谢本书的两位作者,他们的文体读来颇为顺畅,一般中文读者也看得懂,更可贵的是,他们把理论名词的原文和译名,以及外国学者的原名和中文名如数交代列出,这是一个负责任的表现。
然而,不容否认,本书的文字和文体也受到理论语言的影响。它的章节编排的概念大多也是从理论的话题得来的。全书共九章,只有第一章(“文学史的多元重构”)和第六章(“通俗文学的政治”),不全被理论笼罩。中国国内学者最熟悉的是文学史,然而,海外学者写的“文学史”并不企图全面,也不是教科书。“通俗文学”的研究方法,中外也有差异。季进任教的苏州大学,在范伯群教授率领下,本是研究通俗文学的大本营,然而他们的学术理想是否和西方理论相应概念一模一样?有待商榷。第二章的标题“现代性的追寻”,仿佛出自我的一本书名,看来我也是这个名词的创用者之一。如今“现代性”这个名词已经在中美学界泛滥成灾了,什么书都挂一个“现代性”的名字,反而把原来的(至少是我心目中的)涵义弄得模糊不清。问题出在中文语境中的这个“性”字,至今我也无可奈何。
其他几章,从“性别的政治”(第三章)、“诗与史的辩证”(第四章,来自王德威的理论名词)、“呈现自我”(第五章)、“马克思主义与美学意识形态”(第七章)、“跨国际文化实践”(第八章),到“视觉文本的呈现”(第九章,“呈现”一字,想系representation的中译),皆是西方理论引导下的概念。这恰恰证明,英语世界和国内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模式,最基本的差异就是海外受西方理论的影响越来越深,因此语言也逐渐变得很抽象,而且时常做譬喻或寓言式的借用。译成中文以后,懂得英文的双语读者,有时还要暗自把理论名字“还原”到英文,才能理解此中的奥妙,但不懂英文或完全对理论外行的读者可能就容易落在五里雾中。
如何解决—或“协商”—这个语言的分野,至今还没有好的方案。我个人的态度仍然是:对于理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千万不能用来障人耳目。不容否认,整个当代中文学术写作的语言已经大量渗透了外来语,特别是从英文的学术语言直接翻译出来的名词,至今我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才是纯正的中文语体文了。我认为这个语言问题值得检讨,就是因为它带来了不少误导和误读。在理论上,“误读”是一种创意解读的方法,但在实用的层次上,情况就不那么简单了。我只用一个理论名词举例和总结。本书数次引用美国理论家詹明信的名言:“always historicize”,中文译作“历史化”,究竟是何意义?这个词最早出现在他的《政治无意识》一书中。詹明信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他的各种理论根底深厚,早已熟读弗洛伊德、拉康和德里达。他用这个词的背后还有一层意义,那就是:“history as an absent cause”—历史(在很多文学文本中)作为“缺席”的因素,这反而是他认为最重要的因素。他在这本书中重新诠释几本十九世纪英法写实主义的小说,从细致的文本分析中找出文本内涵的历史因素,它对小说人物和情节的转折都有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他呼吁“历史化”,正是因为从表面上看,历史在文本中“缺席”,他要用辩证的方法把这些缺席的因素挖出来。这也是对于卢卡奇理论的一种修正和改写。因此有时也免不了用不少“寓言”式的读法,此书的副标题就是:“Narrative as a socially symbolic act” (叙事作为社会性的象征行为),至少这是我个人的理解。詹氏著作有一个很明确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系谱:从卢卡奇一直到他自己,而且他视野广阔,是少数关心现代中国文学的西方理论家之一。他的一篇名文,就是以“民族寓言”為题,讨论第三世界文学(他特别以鲁迅的《狂人日记》为例)和西方过度“个人化”的文学不同之处。在美国的中国现代文学学界尽人皆知。我之所以“旧文”重提,以此为例,就是因为无论我们是否同意他的见解,必须尊重他所用的理论名词背后的深意。他的“历史化”方法,不是指文学史,也不是字面上的“诗与史的辩证与变奏” (王德威的用语),后者正是源自中国文学的传统。
以上的很多“废话”完全出自个人感受,因为我想对一个关键问题做一个回应:理论对我又有何“用”?我的回答是:绝对有用,但不是“拿来主义”式的直接套用,而是用来增广我的见识,刺激我的思考,理论往往可以带出新的问题,有时也为我的学术研究提供灵感,或作为背后的参照。理论可以“缺席”,必要时才把它请到文本分析的“前台”,然而理论绝不能“挂帅”。对中国现代文学有兴趣的普通读者大可不管理论;对理论感兴趣的学者,或可把理论和文本用“对位法”(counterpoint)来处理。这是一个音乐名词,意指一首乐曲(如巴赫的作品)中有两个主题,各自有不同的旋律,是对等的,而诠释者就像巴赫一样,最后要将之合在一起。因此中文文本和西方理论之间的“协商”,变成至关重要的分析环节,不是说说就算。所有“跨文化”和“跨语境”的研究,都不能避免语言本身的问题。
二0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于香港中文大学
(《英语世界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综论》,季进、余夏云著,北京大学出版社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