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7-06-05陳驚天
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领路人。坚持党的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仍然还有部分党员和个别党组织,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这些问题抹黑了党的形象,使党内政治生活遭到破坏,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中心任务。翻看党的发展历史,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从严治党的历史,管党治党靠制度,则是党长期摸索出的一条科学规律。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说的“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把制度建设提到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高度,充分重视制度的治党功能,充分彰显制度的治党效应。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跟紧抓牢,这就要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治党历史中的优良思想、纪律、经验和做法整合成制度并将其固化延传的最有效最稳定的方法,就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用依规治党的方式调整规范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问题,让从严治党不会因为领导人的变化、时代的变化以及历史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和松动,让从严治党保持应有的频率和强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现行党内法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必须加以修订和完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出台、修订了五十多部党内法规。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一并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重要党内法规。这些党内法规建设,使党内法规在数量、质量和体系上都取得了跨越式发展,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党加强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的努力和成效。
当前的党内法规体系,由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七类组成,按照地位和方向的不同,可以概括为“一个总领、四个支撑、八个规范”。“一个总领”是指党章是党内法规体系的基石和统领,党内法规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章是党内法规制定、修改、解释和实施的依据,任何党内法规不得与党章相抵触。“四个支撑”是指搭建起党内法规框架的四部规范,分别是《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四部规范从党领导干部的行为、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等方面作了约束。“八个规范”是指立规规范、党的组织、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纪律处分、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巡视等八个方面的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发挥着不同方向的作用。
可以说,“一个总领、四个支撑、八个规范”搭建起了党内法规体系,实现了对党内生活管理与治理的全规范、全覆盖,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规范依据和制度支持。同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必须加大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切实发挥党内法规的实效,健全党内法规体系。总的来讲,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织规范,注重完善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治理,完善党内决策机构、决策程序、决策实施保障以及党内监督制度等。二要注意平衡好权利与义务、惩罚与保障、约束与引导这三组关系。相比较而言,当前党内法规重义务、重惩罚、重约束,轻权利、轻保障、轻引导,不利于激发党员遵纪守规的积极性和自发性。三要大力严惩违规乱纪行为。执行是法律的生命,党内法规亦是如此。对于违规乱纪行为,不论党员职务身份,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坚持制度治党就是“取法于上”。党内法规体系把党传统的管党治党优势凝固成制度的底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呈现出党管党治党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