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小说连载·古画之谜

2017-06-05何家弘

21世纪 2017年4期
关键词:书记员强奸律师

小说连载·古画之谜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普通法中心主任、证据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足球协会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法学代表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

小说介绍

“洪律师探案集”侦探推理小说系列共五本:冤狱悬疑小说《血之罪》、情爱悬疑小说《性之罪》、惊悚悬疑小说《龙眼石之谜》、反腐悬疑小说《古画之谜》、旅游悬疑小说《黑蝙蝠之谜》,强调推理和演绎法,结构严谨,逻辑性强,环环相接、悬疑丛生。

“洪律师探案集”系列已被翻译成英文、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出版,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中文繁体字本;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小说”;荣获第五届全国侦探推理小说大赛“最佳推理奖”;何家弘教授于2016年11月荣获第六届全国侦探推理小说大赛特别贡献奖。

第二章

9月29日,星期五。早餐后,洪钧在圣国宾馆门口坐上出租车,很快就来到圣城区人民法院。大概因为临近节日,一楼大厅里冷冷清清。在接待室,洪钧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对方便让他到大厅等候。大约半小时后,一个小伙子从通向法院办公区的门里走了出来。他巡视一番,走到洪钧面前,用广东普通话问道:“你就是从北京来的律师啦?”

“对,我叫洪钧。您是?”

“我是刑庭的书记员。你叫我小张就可以啦。”

“您好!我是佟文阁的辩护律师,今天是来申请阅卷的。”

“佟文阁?”书记员的脸上浮起怪异的笑容。他查看了洪钧的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金亦英的辩护委托书之后,慢悠悠地说:“这个案子嘛,你就没有阅卷的必要啦。”

洪钧小心翼翼地问:“为什么?”

“浪费时间嘛!我已经告诉你,没有必要的啦。没有必要,那就是浪费时间啦!”

“我不阅卷,怎么进行辩护呢?”

“都是浪费时间的啦!”

“您的意思是说,我的辩护也是浪费时间?”

“我可没有这样说哦。”

“我是辩护律师,按照法律规定,我有权查阅本案的案卷材料。”

“你们律师有权阅卷,这我当然是知道的啦。我只是好心地告诉你,没有必要啦。你可不要把好心当成驴肝肺哦!”

“我从北京来,就是要阅卷的。按规定,法院应该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如果法院拒绝律师的阅卷请求,必须给出正当理由。”

“我可没有说过不让你阅卷嘛。对不对呀?我告诉你,这个案件的事情,我不能决定,我得去请示领导。既然你坚持,那你就只好等一等啦。”

书记员走了。洪钧站在大厅里,耐心地等待着。对于律师阅卷难的问题,他是有心理准备的。半个小时之后,小伙子又走了出来。“我们的领导已经同意让你阅卷啦。你看,我们法院很支持律师的阅卷工作嘛。我告诉你,你很幸运的啦。我们院刚刚建成律师阅卷室,专门为你们律师阅卷提供方便的啦。你是北京来的大律师,自然知道的,现在很多法院都没有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嘛。”

洪钧跟着书记员来到律师阅卷室。房间不太大,但是很整洁,此时只有他一人,显得格外安静。书记员拿来一本黄色牛皮纸封面的案卷,交给洪钧。

案卷不厚,洪钧很快地浏览了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包括“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拘留通知书”、“提请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等。他发现,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名的是被拘留人单位代表罗太平。根据侦查人员写的“破案经过”,被害人贺茗芬于1995年7月17日到公安局报案,声称自己被公司领导佟文阁强奸,并提交了她当时穿的内裤,上有精斑。法医检验了贺茗芬身体上的伤痕,能够印证她的说法。7月18日上午8时,侦查人员把佟文阁传唤到公安局进行讯问,通过出示证据和政策教育,佟文阁承认了强奸的基本事实。

洪钧仔细阅读了证据材料中的“讯问记录”。讯问时间是7月18日上午9时20分至11时30分。内容如下——

问:你叫什么?

答:佟文阁。

问:你是干什么的?

答:达圣公司的总工程师。

问:把你前天晚上的活动情况详细地讲一讲,要实事求是地讲。

答:前天是星期天。晚上是我自己做的饭。我炖了一锅排骨汤,还炒了两个青菜。然后,我就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饭后,我又看了一会儿电视。后来,我就睡觉了。没干什么。

问:就你自己在家吃的饭吗?

答:呵,是的。

问:我告诉你要实事求是嘛。你怎么说瞎话呢?你以为我们随随便便就把你传唤来的吗?

答:呵,对了,是贺茗芬跟我一起吃的饭。

问:贺茗芬是干什么的?

答:她是我们公司的总经理助理。那天晚上,我刚做好饭,她就来了,谈公司的事情,我就留她一起吃的饭。

问:你和贺茗芬是什么关系?

答:就是一般的同事关系。

问:你们喝酒了吗?

答:喝了一点儿红酒。

问:吃完饭,你们还干什么啦?

答:我们又闲聊了一阵子,都是跟公司有关的事情,然后她就走了。

问:你们发生关系了吗?

答:您这是什么意思?

问:你这么大人了,还用我解释吗?

答:我……不明白。

问:你可真能装糊涂。你们有没有发生性关系?或者用时髦的话说,你们有没有做爱?

答:我们……没有。

问:真的没有?

答:……

问:(政策教育)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要有一个好的态度,争取从轻处理。你有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

答:……

问:佟文阁,你别以为不说话就可以蒙混过关!我告诉你,我们办案靠的是证据。贺茗芬的内裤上有你的精斑。你解释解释吧。

答:我是和她干了。

问:你们发生了性关系?

答:是的。

问:是你要求的?

答:是的。

问:她怎么说?

答:她同意了。

问:她具体怎么说的?她说,你干吧。是吗?

答:她具体说了什么,我记不清了。

问:她有没有说过,不行,你别,什么的?

答:她好像是说过,你别,什么的。我确实记不清了。可是,虽然她嘴里那么说,但她是同意的。

问:她嘴里说不让你干,但心里想让你干。看来,你对女人很有研究嘛!

答:她确实是同意的。

问:你有没有把她的手捆起来?

答:……

问:佟文阁,最重要的问题你都承认了,这些细节问题你还不老实讲?只要你把问题都讲清楚,就可以啦。我再问你,你有没有把她的手捆起来?

答:是她让我捆的。

问:怎么捆的?两只手捆在一起了吗?

答:是的,一起捆在了身后。

问:这是不是你捆贺茗芬用的绳子?(出示物证)

答:是的。

问:你有没有打她?

答:是她让我打的。

问:打哪儿了?

答:她的屁股。

问:她穿着裤子吗?

答:是脱光了打的。

问:你有没有掐她的乳房?

答:是她让我掐的。

问:你有没有掐她的大腿?

答:也是她让我掐的。

问:你可真会说啊!她让你捆,你就捆;她让你打,你就打;她让你掐,你就掐。这么说,你强奸她,也是她让你强奸的啦?

答:什么?强奸?

问:你有没有强奸她?

答:……

问:佟文阁,你有没有强奸贺茗芬?

答:那不是强奸,都是她同意的。我们干过好多次了,每次她都让我把她捆起来,打她。她喜欢那样干。那怎么能是强奸呢?

问:以前你们干过多少次,我不管。我就说这一次。

答:这次也不是强奸。

问:可是,贺茗芬说你把她强奸了。

答:什么?她说我把她强奸了?

问:你想想看,要不是她告你,我们凭什么传唤你?要不是她说的,我们怎么能知道你们俩干的那些臭事儿?

答:那……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问:你承认了?

答:反正这事儿我也说不清楚了。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还能说什么呢?我确实干了。我不能都赖她,我自己也有责任。

问:你还有什么要交待的吗?

答:我对不起我的妻子,我对不起我的家庭!我后悔啊!呜呜……

问:你以上说的都属实吗?

答:属实。

这份讯问笔录的每一页上都有佟文阁的手印,最后一页还有他写的“以上记录我已看过属实”和他的签名。

洪钧又查阅了案卷最后部分的“法医检验报告”、“现场勘查记录”、“刑事技术鉴定书”、“侦查终结报告”、“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等。他着重研读了有关物证检验和鉴定的内容。法医在被害人贺茗芬报案之后就对其进行了身体检查,发现其胸部、臀部、阴部和大腿内侧都有皮下出血,大腿内侧还有轻微的表皮剥脱。侦查人员在立案后对佟文阁的住所进行了勘查,提取了佟文阁的床单,上有精液和阴道分泌液的混合斑,还提取了一根尼龙绳。被害人贺茗芬提交的内裤上也有精液和阴道分泌液的混合斑。侦查人员把床单和内裤一起送到广东省公安厅的刑事技术部门进行鉴定。经过DNA技术的检验,鉴定人员认定从上述混合斑中提取的精子是佟文阁所留。另外,鉴定人员采用电泳法分离了混合斑中的精液和阴道分泌液,又通过吸收试验分别测定了精液和阴道分泌液的血型:精液的血型与佟文阁的血型同为A型;阴道分泌液的血型与贺茗芬的血型同为O型。

洪钧合上案卷,不停地用右手梳拢头发。他认为,本案的证据可以证明佟文阁和贺茗芬有性交行为,也可以证明佟文阁在与贺茗芬性交的过程中使用了一定的暴力。但是,这是否足以证明这次性交是违背贺茗芬意愿的行为呢?如果佟文阁的陈述是真实的,那么这次性交以及使用的暴力就都是贺茗芬的意愿。作为辩护律师,特别是听了金亦英讲的那些话,洪钧愿意相信佟文阁的陈述,但是他还需要证据。他知道,某些妇女会因为个人恩怨、家庭纠纷或其他原因而把通奸诬称为强奸。他还知道,有一种性变态人格被称为“受虐癖”。

洪钧怀疑贺茗芬就属于这种受虐癖。但是,他需要证据。佟文阁的陈述可以作为证据,佟文阁与贺茗芬的性交史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要说服法官,这些证据显然并不充分。他还能找到别的证据吗?突然,一个问题浮上脑海。他又查阅了那份法医检验报告。是的,法医检验报告中没有提到贺茗芬的手腕有皮下出血和表皮剥脱的现象。这很奇怪!如果佟文阁用捆绑的方式限制贺茗芬的反抗,那么在贺的手腕上就应该有相应的损伤。贺的手腕没有任何损伤,这说明捆绑时贺并没有反抗,而且那绳子捆得不紧。这是一个有利的证据,但还不够。如果贺茗芬真是受虐癖,那她可能还有其他性交伙伴,而且一定会以同样的方式性交。如何去查找贺茗芬的其他性交伙伴呢?另外,贺茗芬究竟为什么要诬陷佟文阁?是报复还是有其他目的?看来,本案中需要调查的问题还很多。

洪钧在归还案卷材料时问书记员:“请问圣城区公安分局的看守所在什么地方?我想去会见本案的被告人。”

“我可以告诉你啦。不过,今天是礼拜五,你就是赶过去,人家也不会安排的啦。我还告诉你,国庆节之后,你也不用去看守所,没有必要嘛!”

“为什么?”

“我不能告诉你嘛。但是呢,你就听我的话,就好啦!”书记员的脸上又浮现出那种怪异的微笑。

第三章

洪钧站在法院的大门外,看着街上拥挤的摩托车流,听着路旁噪杂的粤语喧哗,一种人在他乡的感觉从心底油然升起。虽然已是秋季,这里的气温依然很高,阳光依然灼热。他沿着树荫向南走去。

这是圣国市的老城区。街道不宽,两旁多为四五层高的楼房,墙面上挂着雨水的污渍。楼房的底层是各种店铺,几乎都没有门窗,铝合金的卷帘门里面是开放式的卖场。一些经营海产品的商店门外还流淌着黑水。楼房的上面是住宅,几乎每家的阳台都装有金属护栏。由于这些护栏是各家自建的,所以样式和颜色并不统一,虽然里面摆放了花草,仍然显得杂乱无章。有些人家的阳台上还挂满晾晒的衣服,大煞风景。

走过几个路口之后,洪钧来到圣南大道。这条大街很宽阔,两旁长着不太高大的棕榈树,矗立着新建的高楼。洪钧看到一栋白色大楼前挂着圣国市人民检察院的牌子,一个念头便浮上脑海。离京前,他习惯地查阅了《校友通讯录》,发现大学同学郑晓龙在圣国市检察院工作,便记在本上。虽然这位郑晓龙曾经是他的情敌,但二人是君子之争,而且毕业前握手言和。

洪钧走进检察院的大门,向门卫说明来意。对方告诉他,郑晓龙是副检察长,今天早上出去了,不知道何时回来。洪钧有些失望,只好留下自己的名片和圣国宾馆的电话号码。

洪钧在一家快餐店吃了午饭,然后赶到圣城区公安分局的看守所。接待室的中年女子打着哈欠查看了洪钧的律师证、律所介绍信和委托书,很客气地说,今天下午没法安排了,因为这事要请示领导,还得征求检察院的意见,来不及了,让洪钧过节之后再来。洪钧满脸陪笑地说,自己是从北京来的,明天就要赶回北京,实在无法等待,请大姐帮帮忙。中年女子面对如此英俊潇洒的青年男子的请求,不忍拒绝,便答应去请示一下。十几分钟之后,中年女子走了回来,一脸严肃地说,你要会见的那个佟文阁不在我们的看守所。洪钧拿出起诉书副本,指着上面的文字说,这里明明写着,被告人现羁押于圣城区公安分局看守所。难道圣城区公安分局还有别的看守所吗?中年女子说,我们查过了,佟文阁确实不在这里。洪钧说,佟文阁是否在这里关押过?如果关押过,是什么时候被转走的?转到什么地方去了?或者,他是不是办了取保候审?中年女子说,我只能告诉你,我们这里没有叫佟文阁的人。其他的问题,我一概不知。中年女子的语气很坚决,但目光中带有一丝恳求。洪钧无可奈何地离开了看守所。

洪钧感觉,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强奸案。他又想起了法院书记员脸上那怪异的笑容。委托人失踪了,被告人也失踪了。由此看来,书记员说的话是有含义的——“都是浪费时间”。那么,佟文阁能到什么地方去呢?难道他逃出了看守所?难道真是他自己把起诉书副本寄到了律所?金亦英为什么会突然失踪?也许,二人的失踪是有关联的。难道他们夫妻二人一起亡命天涯了?洪钧立即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法院和看守所的人就不该是这种态度了。书记员的笑容和中年女子的眼神都有些怪异。洪钧试图从中找出答案,但是徒劳无功。也许,答案都在达圣公司?但是,他贸然进入达圣公司,后果很难预测。经过一番思考,洪钧决定先到达圣公司去看看,绝不轻举妄动。

洪钧回到圣国宾馆,脱去西装,换上牛仔裤、T恤衫、旅游鞋,走出宾馆的大门。他根据圣国市旅游地图,来到城市西北的工业园区。一路上,他看到不少达圣公司的大广告牌。其中有一块牌子上的话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发扬达圣精神,振兴圣国经济,再创新的辉煌”。他感受到达圣公司在圣国市的地位。是啊,在圣国这样一个人口不足百万的城市里,出了像达圣公司这样全国闻名的大企业,确实是令人自豪的事情。进入工业园区,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达圣公司。

达圣公司的建筑非常醒目,由三栋相互连接的四层高的乳黄色大楼组成。其中,南面一栋是办公楼,有着宽大明亮的玻璃窗,正面楼顶上有四个镶着霓虹灯的大字——“达圣集团”;北面两栋是厂房,窗户很小,给人一种封闭的感觉。楼房周围有一圈铁栅栏墙,正门开在南面。门两边各站着一名身穿乳黄色制服,系着武装带,腰挂电警棍的门卫。门卫站得笔直,目光直视前方,其姿势和神态大概可以和天安门前的国旗卫士媲美。北面还有一个后门,大概是专供货车出入的。后门里面是一个凹进大楼的半封闭式货场兼停车场。达圣公司围墙的东边隔一条街是一个面积很大的街心花园,里面有平整的草坪,有漂亮的树木,还有典雅的亭廊。花园入口处立着一块大理石碑,上面刻着“达圣公园”四个大字和一些小字。

洪钧沿着达圣公司周围的小马路走了一圈,然后走进达圣公园。由于是上班时间,公园里人不多,显得很清静。他看到入口处有一个投币式公用电话亭,便走了进去。他拿出记事本,找到事先查到的达圣公司的电话号码,拨通了电话。总机的女接线员用标准的普通话问他找谁。洪钧说自己是从北京来旅游的,想顺便看一位老朋友,就是达圣公司的总工程师佟文阁。接线员说,佟总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来上班了,可能是休病假了。随后,她就把电话挂断了。洪钧愣愣地站了片刻,沿着小路向公园里面走去。

突然,达圣公司的大楼里传来嘹亮的军号声。洪钧看了看手表,正好5点,便向公园门口走去。这时,街上的行人多了起来,而达圣公司的大门里则出现了下班的人流。人很多,男的女的,都穿着乳黄色的工作服,推着自行车。不过,大门口并不显得拥挤和混乱。工人们都自觉地按顺序往外走,出门后,才纷纷骑上车向东或向西奔去。这么多自行车一下子涌上本不宽阔的街道,立刻使来往的车辆受到阻塞,于是便响起了一连串急促的汽车喇叭声。这种状况并没有持续多久,达圣公司门前就恢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洪钧拦住一辆出租车,回到圣国宾馆。大厅里人声鼎沸,很有节日气氛,而他的心里却升起一丝孤独感。他一人作客他乡,而且只能干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令他心情不爽。他想给宋佳打个电话,但是看了一下手表,估计宋佳已经下班回家了。咳,让她一起来就好了。

洪钧坐在房间的沙发上看着电视。在圣国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与达圣公司有关的就占了三条!其一是达圣公司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的准备情况;其二是达圣公司提前三个月完成全年生产计划的报道;其三是达圣公司董事长孟济黎向“希望工程”捐款20万元人民币的捐赠仪式。

这时,电话铃响了。

(第三章未完)

猜你喜欢

书记员强奸律师
“新婚姻法”说道多 听听律师怎么说
“建设律师队伍”:1950年代的律师重塑
我遇到的最好律师
法院书记员管理的问题及其措施变革*
“婚内强奸”行为的刑法规制
瑞典修订法律严惩强奸
强奸犯罪之轮奸及既未遂问题辨析
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律师?
解读《书记员巴特比:华尔街的故事》中的生存危机
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男子持刀戴面具 回家强奸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