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融社员信贷产品设计业务指引
2017-06-05
合作金融社员信贷产品设计业务指引
农民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活动,可以为社员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合作社设立哪些金融产品可以满足社员的生产需求?
为启发合作金融开展思路,稳妥开展对社员信贷服务,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结合自身多年从事金融服务经验,总结出几个较为典型的农村小微信贷模式,作为农民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工作的参考。
综合财务指标
社员单户借款不得超过合作社信用部总股金的10%,10户最大借款额社员户总借款额不得超过合作社信用部总股金的50%。社员单户最高存入股金不超过合作社信用部总股金的10%。最近3个月内社员借款不得低于合作社信用部总股金的30%。
社员担保信贷
(一)原则:
坚持自担责任、互担责任和共担责任相结合的制度
(二)财务指标:
社员借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自有股金的6倍,社员保证金额不得低于净风险额(借款额减去自有股金)的40%;贷款周期不超过1年。
(三)信贷示例:
1.老王在合作社信用部有股金存款10000元,那么他可以申请最高60000元的社员担保借款。
2.假设老王申请社员担保借款40000元,那么合作社信用部净风险额为30000元(40000-10000=30000);
3.老王需请其他社员最低为其担保12000元(30000× 40%),其他社员以股金存款额为担保限额;
4.剩余未担保部分18000元(30000-12000)由合作社信贷人员承担,其中村级信贷员承担50%责任,即9000元(18000×50%),信用部经理承担30%责任,即5400元(18000×30%),发起人会议承担20%责任,即3600元。
(四)风控标准:
1.借款数额较大的,应为借款社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借款社员为人正直、忠诚厚道,担保人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和财力。
3.单个借款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借款用途控制在具体农业生产、日常生活中,可有效抵御信贷风险。
(五)不良处置:
1.确是正常经营风险的,发起人会议可决议展期归还;
2.出现重大不可抵抗灾害,发起人会议可决议停息挂账,待生产经营正常后归还;
3.恶意不还的,发起人会议可决议发起不良催收,信贷员、经理、发起人会议、担保人、借款人按所承担的风险担保额度统一归还合作社信用部,并对借款人加高额罚息并加入不诚信名单,信贷员、经理、发起人会议、担保人自行向借款人催要欠款。
企业社员借款
(一)原则:
坚持关注经营情况,深度结合农业生产、完善安排信贷法律手续
(二)财务指标:
法人社员借款总额不超过自有股金的60%
(三)信贷示例:
老张是联合社下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一直从事为联合社生产提供农机服务,为扩大经营规模,拟新增拖拉机10台、坐式插秧机20台,其中拖拉机每台15万元,财政补贴每台5万元;坐式插秧机每台10万元,财政补贴每台5万元。现因老张的农机合作社资金紧张,仅能筹措100万元自有资金,剩余250万元购买农机款无力筹措,希望在联合社借入款项购置农机。因联合社吸收总股金为1000万元,根据合作社信用部经营稳健指标要求,对单个社员借款不得超过总股金的10%,即100万元,联合社向老张的农机合作社借出100万元互助股金,年利率为5%;剩余150万元由联合社担保,引入当地银行授信150万元,年利率为9%,联合社收取担保费1%,共计年利率10%。农机购置完成开始还款后,老张的农机合作社按约定还款,还款期内农机使用计划、维护需向联合社报告,并优先服从联合社农机使用计划。半年后,老张的农机合作社购置农机财政补贴款到账,共计150万元,用于偿还合作社信用部借款,当地银行贷款按贷款合同履行。
(四)风控标准
1.金额较大的,应为其购买相关农业保险;
2.信贷员及时跟进、关注信贷标的物经营情况,及时向合作社信用部经理汇报;
3.合作社优先安排使用信用部借款且用于农业生产中的社员工作,实现合作社收益与社员收益双赢局面。
(五)不良处置
1.帮助社员恢复正常经营,积极催收到期借款;
2.对社员借款进行债务重组(展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减息、免除债务、增加担保、直接管理社员借款标的);
3.更换借款人(由第三人承担社员债务);
4.清算抵押品、担保品、担保人;
5.公示违约人并诉诸法律;
6.呆坏账冲销。
农业生产供应链信贷
(一)原则:
服务农业生产,强化合作社综合服务
(二)财务指标
开展供应链信贷总资金不超过合作社信用部总股金的60%贷款周期为原则上不超过3年(根据农业生产具体周期而定,一个生产、销售周期为一笔贷款周期)
(三)信贷示例
1.合作社信用部总互助股金为1000万元,最高可用于开展供应链信贷的总额度为600万元。
2.老张、老王、老李、老赵是合作社水稻种植大户,每人种植了100亩水稻,老张去年已申请水稻种植供应链贷款80万元,今年老王、老李、老赵可申请的供应链贷款为520万元(600万元-80万元);
3.老王种植水稻需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共计30万元,向合作社信用部贷款,信用部审贷委员会评议后准予放款,利息为年化4%,经理安排将30万元额度转入老王在信用部账户中,但无法直接取现。
4.老王在合作社种子站购置种子,生资店购买化肥、薄膜,庄稼医院购买农药全部通过POS机刷卡,POS机刷卡扣减30万元额度内金额,共计花费16万元,合作社获利1.2万元。
5.老王在合作社农机服务中心租用农机具,共计花费2万元,合作社获利1万元。
6.老王要求合作社安排技术人员为其配肥、测土,雇佣其余社员为其生产工作,需支付相关劳务费2万元,由合作社信用部支付并在30万元额度内扣减。
7.老王水稻成熟后收割、售卖,由合作社统一联系安排对接粮贩、国家粮食收储单位,所需运输费、人工费共计5万元,由合作社信用部支付并在30万元额度内扣减。
8.合作社收到“粮食出售款+粮食补贴款”共计40万元,老王共计使用合作社信用部额度25万元,应付利息1万元(25×4%),共计需给付合作社信用部26万元,合作社扣除信用部供应链借款26万元后其余14万元存入老王信用部流动股金账户中归老王个人所有。
9.合作社总收益为“利息收入+生产资料销售利得+农机出租利得+物流、人工利得”。
(四)不良处置
1.农业生产需购买农业保险,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产损失的,合作社信用部联系保险公司索赔
2.借款人恶意套取供应链借款资金的,合作社信用部采取措施追索并记入不诚信名单
3.市场原因导致销售不畅,由合作社总资金账户向合作社信用部进行赔付。
农村社员生产生活授信借款
(一)原则:
合理评估,及时处置
(二)财务指标
70%以上社员获得授信,30%以上社员实质性使用授信;合作社信用部总股金小于300万元的,单个社员授信不超过5000元;合作社信用部总股金大于300万元、小于1000万元的,单个社员授信不超过20000元;合作社信用部总股金大于1000万元的,单个社员授信不超过合作社信用部总股金的0.5%。
(三)社员信用评估标准
1.社员家庭是否和睦圆满,为人厚道老实讲规矩,有劳动力,农业经营稳健,无重大疾病患者;
2.家庭可变现财务拥有情况,包括集体土地、宅基地、家用电器、较高价值动产等;
3.家庭收支情况,包括年收入的组成结构和规模、年支出的主要项目和重大支出项目等现金流情况;
4.社员资金需求基本情况,包括主要用途及使用后所能获得的预期收益;
5.区域内社员个人口碑;
6.社员当前债务情况,包括明确了解社员是否有外债、外债规模、较大外债对未来生产生活是否存在较大影响和目前的经济实力。
(四)风控标准
1.对社员进行六大方面的分析评估,越符合六大要求可授信越高,完全符合的可授信最高限额;
2.存在重大疾病、不良嗜好、口碑极差、重大外债等问题时不宜授信;
3.较高额度授信的,合作社信用部宜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不良处置
1.确有临时性困难的,经社员本人提出,还款可延期;
2.发生人身意外的,合作社信用部应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3.恶意不归还的,合作社信用部可向社员发起催收、财物变卖手续并记入不诚信人名单,催收后仍不足以弥补借款的,净风险金额的30%由信用部发起人会议承担,70%由全体参与信用合作的社员分担,并进行合作社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