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问题的现况调查与伦理探析
2017-06-05袁蕙芸
郭 靖,袁蕙芸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 200127,guojinghhh1988@126.com)
代孕问题的现况调查与伦理探析
郭 靖,袁蕙芸*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 200127,guojinghhh1988@126.com)
目的 了解我国代孕的现况,分析我国代孕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为解决代孕问题提供建议与对策。方法 发放问卷调查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医务人员及就诊患者,结合文献研究、数据地图等社会学研究方法对代孕现象进行探讨与分析。结果 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数量迅速增加,监管难度增大,在国内一线城市及东部、东南沿海省份的代孕网数量较多,且被调查者认同代孕现象在部分省市比较严重,代孕原因有患者客观需求、社会观念影响、政府监管薄弱、相关法规不完善等。结论 解决代孕问题应建立健全辅助生殖技术法律法规,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并严格互联网管理,屏蔽代孕信息传播,加强辅助生殖技术人员医德修养与医学伦理教育,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伦理观念。
代孕;数据地图法;辅助生殖技术;医学伦理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不孕夫妇带来福音,但也产生了许多伦理与法律问题,其中代孕为伦理争议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本研究所指代孕是借助于辅助生殖技术,由能孕女性替委托人代为怀孕分娩的行为,此分娩者称为代孕母亲,它是辅助生殖技术衍生出来的一种表现形式[1]。关于代孕,我国原卫生部在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均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所以代孕在我国是明确被禁止的违法行为。代孕给社会、家庭、个人等各方面都会带来较大的影响,涉及多方面伦理及法律问题,须引起足够重视。
本研究主要在通过问卷调查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医务人员及就诊患者,结合文献研究、数据地图等社会学研究方法,对我国代孕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了解我国代孕现状,分析代孕的原因,并为代孕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行性建议与对策。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对我国2013年各省份代孕网站或网页信息的数量进行研究,并于2013年6-9月实地调查了7家医院(其中包括上海5家医院、山东1家医院、武汉1家医院)的生殖医学中心的医务人员及在此期间诊疗的不孕症患者,以及1家人类精子库的医务人员。
1.2 研究方法
1.2.1 问卷调查。
结合文献研究,自行设计辅助生殖技术中伦理与法律问题调查问卷,包括医务人员问卷和患者问卷。培训专门调查人员,阐述调查目的、内容和要求后,采用匿名问卷形式。于2013年6-9月,在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共实地调查了7家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部分医务人员、1家人类精子库的部分工作人员,及在此期间诊疗的部分不孕症患者。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50份,其中医务人员问卷发放250份,收回234份,回收率 93.6%,回收有效问卷226份,有效回收率96.6%。患者问卷发放200份,收回180份,回收率90.0%,有效问卷173份,有效率96.1%。
1.2.2 百度高级搜索。
2014年1月3日00∶00,使用百度高级搜索,搜索时间近一年,用主题词“关键词代孕网”,搜索出代孕网的网页数;用“关键词代孕网省份名”,精确搜索我国31个省份代孕网站或代孕网页信息。
1.2.3 数据地图法。
数据地图法是通过专门设计用来表现与特定地理区域相联系的特定主题的地图或图表[2]。本研究于2013年1月3日-2014年1月3日,搜索我国近一年中各省份代孕网站或代孕网页信息的数量,用中国地图中各省份的颜色的深浅来直观描绘,反映我国各省份地区的代孕问题。
1.2.4 数据分析。
原始调查数据使用EpiData3.0数据管理软件输入计算机,经核对后,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卡方检验、非参数检验等方法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辅助生殖技术机构迅速增加,监管难度增大
近10年来,我国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数量迅速增长,监管难度增大。原卫生部批准的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数量,由2003年18家,到2012年底已达到356家[3],增加了近20倍,覆盖了我国30个省份(见图1)。相比而言,我国仅有现行辅助生殖技术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等部门规章,法律法规建设缓慢、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机制滞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增加了对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难度。
图1 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各省份分布数据地图
2.2 我国部分省份代孕网数量较多
本文所指我国各省份代孕网归属,是以搜索网页标题中省份名称为依据。从图2数据地图上,可以看出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一线城市,以及东南沿海省份的代孕网数量较多。与我国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省份分布地图比较,可以发现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数量较多的省市,其代孕网的数量相应增加,提示代孕服务与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存在一定相关性,也提示代孕服务存在市场供求关系,包括部分不孕夫妇的代孕客观需求,以及不法人员追逐巨大利益而提供代孕服务供给。
图2 各省份代孕网分布数据地图
2.3 医务人员及患者认为我国部分省市代孕现象较严重
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医务人员及就诊患者的问卷调查,表明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代孕现象在我国部分省市比较严重。由表1可见,被调查医务人员认为“我国代孕问题严重”和“部分省市较严重”共占81.9%,患者认为“我国代孕现象严重”和“部分省市严重”共占68.2%。且两类人群对我国代孕现象严重程度的认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被调查医务人员认为代孕在我国更为严重。
表1 医务人员及患者对我国代孕现象严重程度的认识/(n/%)
2.4 多方面原因引发代孕问题
由图3可见,对于代孕原因的调查研究,表明被调查医务人员和患者对于代孕原因在患者客观有需求、拥有子代社会观念、政府监管薄弱的认识上基本趋同。其中被调查医患双方对我国代孕原因的认识前三位均为患者客观需求、社会观念影响、政府监管薄弱。其中医务人员选择率分别为59.7%、57.5%、50.9%。被调查患者选择率分别为56.6%、49.7%、28.3%。
在其他原因方面,被调查医务人员相比患者更认为存在相关法规不完善、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管理薄弱、伦理委员会伦理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而不孕症患者相比医务人员更认为代孕与相关人员利益追求有关系,此方面与医务人员认识差异较大,可能与医务人员是正规辅助生殖机构人员,而患者接触代孕相关方面负面信息较多有关。
图3 代孕的原因分析
3 讨论与建议
本研究通过前期文献分析发现,难以查找到我国代孕现象严重程度等官方数据,且课题组力量有限难以开展对我国各地代孕数据的实地调查与收集。因此,尝试从医患双方对我国代孕问题的主观感受度调查以及绘制互联网上各省份代孕网的数据地图两个角度,来反映我国代孕的整体现状、严重程度等问题。本研究方法得出的结果可能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出我国代孕的实际情况,但希望在我国缺乏代孕具体调查数据的情况下,对代孕伦理问题的研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并进一步引发人们对代孕问题的关注与探索。
通过查找相关法条,可以发现我国对代孕的法律规定就仅限于禁止代孕以及对违法开展代孕的医疗机构与人员、非医疗机构与人员的处罚,并没有对代孕的中介机构及人员、代孕妈妈、寻求代孕的夫妇的处罚措施,也没有对已发生代孕,代孕期间代孕妈妈产生妊娠问题、代孕出生子代的身份问题、代孕产生的法律纠纷问题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代孕、司法部门处理代孕等都可能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相对国外禁止代孕的国家,相关法律较为完善,如法国在1994年颁布了《生命伦理法》,以法律形式全面禁止代孕行为。对代孕行为人进行严厉惩罚,且任何涉嫌代孕的夫妇都将受到法国检察机关的密切监控。夫妇提出申请婴孩登记户口,将受到司法机关的严密监控。对组织策划代孕活动的协会或医生,都将面临4.5万欧元的罚款和3年监禁[4]。法国不承认代孕协议的效力,代孕母亲只能将所生孩子归为己有,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5]。
从上述研究结果可以发现,目前代孕市场在我国已具有一定规模,代孕情况不容乐观,任其发展可造成多方面伦理与法律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3.1 健全辅助生殖技术法律法规,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面对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数量快速增长,代孕现象日益凸显的状况,需要健全辅助生殖技术法律法规,探索对其长效监管机制。首先,要加快修订完善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以消除打击代孕无法可依的问题。针对代孕进行重点治理,依法监督管理辅助生殖机构,规范技术服务,并且加强医疗行业自律,对违法违规开展代孕的机构、个人进行严厉查处。其次,要建立健全辅助生殖技术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须明确各自职责、主管部门、专门负责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不仅要有相关执法和技术人员,也需要建立辅助生殖技术专家咨询库,让专家参与指导代孕等问题的监管。同时,卫生系统内各部门要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增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规范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服务市场。
3.2 严格互联网管理,屏蔽代孕信息传播
针对代孕网站遍布网络的问题,需要联合网络监管等部门关闭代孕网站,屏蔽代孕网络宣传,严厉打击非法代孕服务机构。首先,要健全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依法管理的机制,从法律上明确禁止代孕网站的设立与经营,明确各级主管部门责任,改变网络中代孕网站网页无人管理的状况。并加强对网络运行的监管,对代孕网站的信息及时予以删除,以净化网络环境。其次,应强化网络信息服务公司的社会责任,推行行业自律制度,严禁帮代孕中介建设与维护代孕网站,推行网络信息评议、举报等制度,将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推动网络管理走向规范化、健康化。
3.3 加强辅助生殖技术人员医德修养与医学伦理教育
要加强辅助生殖技术人员医德修养与医学伦理教育,促进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医德观念与伦理观念。医务人员在学习生殖医学专业知识的同时,要加强伦理理论学习,提高道德修养,规范个人行为,如可以采用专题讲座、集体讨论等方式进行经常性伦理学习。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可以通过理论考核、病历抽查、患者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医务人员进行伦理考核,督促其提高伦理意识与医德修养。辅助生殖技术医务人员要自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伦理观、自律观,在医学实践中面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时,做出恰当的选择。
3.4 引导不孕症患者树立正确的伦理观念
为有效防止代孕的发生,需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伦理观念,通过正当途径生育子女。首先,大力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向社会人群公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辅助生殖机构名单及准入技术,积极向育龄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普及生殖健康知识、伦理观念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非法代孕的危害,强化患者法律意识,引导患者自觉避免代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可以定期开展现场咨询、伦理宣教等服务,向不孕症患者及其家属宣教正确的伦理观念、相关法规和基本医疗知识等,引导患者正确选择就医机构与途径,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1] 朱红梅.代孕的伦理争议[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22(12):12-15.
[2] 王海龙,陈毓芬.统计数据地图可视化扩展研究[J].测绘科学,2007,32(6):66-6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机构名单(审批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EB/OL].(2013-05-01)[2017-01-10].http://www.nhfpc.gov.cn/zhuzhan/sjcx/201303/3702dc9231c546398d99e7eda44f435f.shtml.
[4] 席欣然,张金钟.美、英、法代孕法律规制的伦理思考[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1,32(7):25-27.
[5] 赵念国.法国地下代孕市场禁而不止[J].检察风云,2007(8):32-34.
〔修回日期 2017-03-06〕
〔编 辑 曹欢欢〕
Investigation and Ethical Analysis on Surrogacy
GUOJing,YUANHuiyun
(RenjiHospitalShanghaiJiaotongUniversitySchoolofMedicine,Shanghai200127,China,E-mail:guojinghhh1988@126.com)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urrogate in China, analyze the reasons, and then provide effective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Methods: A questionnaire survey was conducted among medical staff and patients in an institution with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ART), combining literature review and sociological research methods such as data maps, to explore and analyze the surrogacy. Results: The number of institutions with ART increased rapidly and its regulation became difficult. More surrogate network was observed in first-tier cities as well as the eastern and southeastern coastal provinces. That respondents agreeing with surrogacy was quite serious in some provinces. The reasons of surrogate were patients' needs, social concepts, weak government supervision, and so on. Conclusions: It should improve the laws of ART, explore long-term supervision mechanism,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internet, shield the information about surrogate, enhance medical ethics education for ART staff, and guide the infertility patients to establish the correct ethical concepts.
Surrogacy; Data Map;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Medical Ethics
*通信作者,E-mail: yuanhuiyun@hotmail.com
R-052
A
1001-8565(2017)05-0535-04
10.12026/j.issn.1001-8565.2017.05.01
201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