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小组案例分析与“1+1+1”三方考核评价体系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运用的研究
2017-06-03符茜
符茜
摘要: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所开设的《经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不利于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其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本文针对目前存在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旨在引入一种新的《经济法》课堂探索模式——“一体化小组案例分析”及配套的“1+1+1”三方考核评价系统,充分调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课堂的参与度,真正激发对《经济法》课程的热爱。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案例分析;考核评价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2
《经济法》是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要求理论基础夯实,综合性较强,涉及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等方方面面,内容庞杂,知识点多且零散。面对严谨枯燥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高职院校的学生相对理论基础差、自制力不足,容易产生厌反情绪。前苏联教育家巴班斯基就曾指出:“教学方法最优化程序中一个最重要、最困难的问题是合理选择教学方法使之达到最佳教学效果。”由此可见教学方法的运用对学生的培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高职作为高等教育中的职业教育类型,主要是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以“理论够用”为尺度,侧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本文结合作者本身的教学实践,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融入了一体化分小组案例教学模式,并创新性地采取了“1+1+1”三方考核评价系统,就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一点看法,供探讨与交流。
一、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一)《经济法》课程内容庞杂,与会计专业契合度不高
在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涉及的法律种类较多,内容庞杂,但课时却非常有限,少的仅有42个课时,因此在课堂上无法同时引入多种教学方法,只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而高职学生普遍对基本的法律、法規没有足够的了解,这样就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真正吃透法律的基本原则、精神以及各单行经济法条文。另外,目前绝大部分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普遍采用不分专业、授课内容统一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并没有突出其与各自专业的结合,无法体现学生在本专业基础上的法律优势,这也往往使得学生在心态上,习惯于将经济法当成非专业课程对待,忽视其重要的地位,加之教学方法单一枯燥,所以学生学习热情也不高,教学效果难以令人满意。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实践普遍缺乏条件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但目前的高职院校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仍以教师单方面灌输、学生被动接收为主要形式,教学上更是偏重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法条的讲授,这是典型的“灌输式教学”。因此,师生之间教与学的互动性难以实现。更为突出的另一方面,是普遍都缺乏可实践的教学条件,这就导致一些事务所咨询、实地法律调研、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方式很难开展,其结果就是,学生虽然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并不能因此解决实际生活工作中的经济法相关问题,不利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不利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三)《经济法》课程的考核评价体系过于单一
目前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考核评价体系中,仍以单一的闭卷考试形式为主,缺乏专门针对该课程特殊性做出的新尝试和新探索。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考核不能仅仅体现在对法律概念、法条的背诵记忆上,更高层次的考核应该是体现在其实践中的应用,因此应该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融入多元化、过程化的考核思路,瞄准学生未来工作的实际需要,注重分析能力测试,进行综合考评。
二、一体化小组案例分析与“1+1+1”三方考核评价体系的教学思路
美国法学家霍姆斯在《法律之路》一书中提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一个个的案例就是人类法律生活经验的结晶。这说明了具体案例对于学习法律的重要性。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已经在《经济法》课堂中运用了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但是非一体化的分小组案例分析方法过于零散,无法实现《经济法》课程中各章节知识点的串联,且容易造成学生只见树叶不见森林的短视。而基于一个统一的企业背景下的一体化案例分析,能让全体学生有身临其境融入企业经济环境中,去实践经济法的运用,真正地做到寓教于学、工学结合的目的。
其次,对于一体化分小组案例分析实施后,还有一个重要的学生评价配套体系改革。此前,《经济法》课程考核评价体系中,仍以单一的闭卷考试形式为主,且平时成绩部分,也都依靠任课老师的主观印象给分,有失公允。哪怕是课程中运用了案例分析后的评价,也是单一的由教师评分作为考核评价,这个是比较片面的。因此,本文作者在这里引入“1+1+1”三方评价系统,从组内自评、小组互评及教师评价三个角度均衡地去评价学生的一体化案例分析成果,这样既有利于调动大家地积极性,也有利于公平地打分。
三、一体化小组案例分析与“1+1+1”三方考核评价体系的实施路径
(一)教师需要研究一套用于小组一体化案例分析的背景资料
教师需先根据所教授的《经济法》课程章节内容,即哪些章节可以进行分小组案例分析,再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日常,研究一套适用于分小组一体化案例分析的背景资料。本文作者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以当下非常热门且深受学生喜爱的一档综艺节目——“奔跑吧兄弟”,作为一体化案例分析的背景,学生可以根据老师安排的相关知识点任务,结合背景知识,模拟甚至演绎相关的案例,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强化知识点,实现真正地寓教于乐。
(二)对《经济法》课程学生划分小组。
在《经济法》课程的第一堂课上,就要对学生进行分组。要根据男女比例、性格差异、能力层次等不同的指标,科学地进行分组。每组选出一名小组组长,对该组的案例分析进行统筹安排,同时通过抽签,决定各个小组案例分析的顺序。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成员分析目标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分工实施任务。这样能保证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将合作与竞争机制有机结合,形成“组内合作、组间竞争”的新格局。
(三)课堂一体化分小组案例分析实施
根据课程进度和分组顺序,每个组会在下堂课前知道本小组要围绕此展开案例分析的知识点。比如,教师本次课堂上讲授了关于“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知识,那相应小组成员就要围绕这个大的范围,以“奔跑吧兄弟”为案例背景,构思相关的案例,将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知识点嵌入其中。案例展现的形式多种多样,小组成员可以选择根据各自分配好的角色,对案例进行演绎分析,也可以通过PPT的展示讲解,进行案例分析。
该环节需要学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教师在其中只是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在学生准备的过程中,可以指引他们如何有效地去组织案例,从哪里查找相关的案例资料等等,在这个过程中,还应注意提示学生注重团队配合,培养整体协作能力,当然,如果出现有的学生浑水摸鱼,搭便车的情况,需要与该学生及时沟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适当的约束。
(四)开展“1+1+1”三方考核评价
大部分学生都是第一次尝试这样的案例分析课堂教学,在最后的呈现过程中,肯定会有做的出色的可以让别的小组学习借鉴的地方,也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最后案例分析结束后的评价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教师会邀请别的小组的成员对该小组的案例分析发表观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后,教师要对案例分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同时对凌乱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并为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
考核评价摒弃了一贯的教师单方评价原则,引入“1+1+1”三方考核评价体系,分为组内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分别对学生的参与态度、参与能力和完成状况进行评价。最后,通过50%的组内自评分数、25%的小组互评分数和25%的教师评价分数,作为学生最后的平时考核分数。
四、实施总结
一体化小组案例分析与“1+1+1”三方考核评价体系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注意任务知识点的选择。既要紧扣教学内容,又不能与学生生活脱节,对他们要有一定的吸引力。二是要注意教学进度的掌握。一体化分小组案例分析是开放式的,要注意协调小组的进度,避免发生“放易收难”的问题。最后要做到评价体系的多元化,多注重针对过程的评价,多鼓励学生,使之树立对《经济法》学习的浓厚兴趣。
《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过程的规范和科学是对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根本保证。“一体化小组案例分析” 作为一种探索创新型的教学模式,无疑是一场具有革命意义的尝试。作为一种新型教育理念,它改变了传统《经济法》教学的运作模式,并在高职教育培养“工学合”的复合型人才的实践中得到了体现,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意识,同时也训练了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在教学成果的考核机制上,通过开展“1+1+1”三方考核評价体系极大程度上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考核的科学性和导向性明显提升。本研究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限于时间和范围的局限,一些样本数还不够丰盈、成果的体现还不够充分,将在后续研究中继续完善并启动新的调研分析,更大范围地实施课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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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符 茜(1990-),女,汉族,浙江台州人,助教,学历: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会计学,高职课程改革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