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多的浙江实践与经验
2017-06-02王国灿
[摘要]当前,我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予以解决。文章从实际出发,通过研究对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的依据,并以浙江例,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多的浙江实践经验。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政府市场边界;产权保护;公平经济;浙江实践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205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取得了显著成绩,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和尊重与保障人权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仍然存在着法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社会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一些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总是滞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因此,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变化总是存在矛盾。
1以法治推进市场经济
市场与法治被称为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经济发展主要关注社会财富的生产,法治则保障财富的交易与分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两者又紧密融合、相互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已成为共识。习近平总书记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在浙江视察工作曾提出:“必须大力提高经济社会的法制化水平”。从而可以看出政府关于市场经济方面未来的发展会着重强调法治。将法治发展与完善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强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实现二者的平衡共同完善,相互促进相互辅佐。“想要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力军,那就要在法律上确立关于认证经济实体的法人资格的条文。不然则会导致市场的混乱、秩序的失衡,市场上的不良行为比比皆是,信息出现谎言现象,无法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并且会使得那些守法的店家或企业的利益受到这种混乱市场秩序的打击,市场经济就失去了它的活力,反而会萎靡。”“在社会实际的情况要求下,市场经济改革在深化的同时要梳理好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好协调工作,并且一定要在相关的法律方面有所管理。”因此,习近平同志根据这个情况明确地提出“市场经济的关键就是法治”。在这个观点的基础上,学界掀起了改革开放后的一个共同讨论话题。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在浙江的这一席阐述,指引了未来整个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大方向,这也为他之后成为中国最高领导人推行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和法律完善相结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划清政府市场边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本质上来看具有法制性。以习近平同志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理论为核心,想要让两者能够平衡发展,就要将二者的界限清晰地划分出来。
政府想要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就要平衡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习近平在对这两者的关系处理方面早先就已经有过详细的叙述,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相结合,相辅相成,推动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市场在经济社会协调方面的作用,是以效率和价值自发地调节和利用各方面的资源,政府则是强化社会管理,完善所提供的社会公益服务;具体的运作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大方向,规则和条例等方面应该由政府来制定,企业只要在市场中遵规守法,在具体投资和经营方面则有着较大的自由。浙江省委做出以“八八战略”为核心的一系列项目,提出建立平安、法治、文化、生态浙江大省,并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还提出了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些政策的出台,很明显的是与习近平同志的法治管理市场经济理论相互呼应。只要保证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协调正常,并且能够充分发挥作用,那么就能够保证市场经济的有秩进行。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理论,在发挥了市场经济的固有规律下,经济社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一个竞争平等化、价格透明化、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用法律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浙江省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将法律融入实际的经济运行和监督中。并且在实际中确实有很高的效率,改革被稳步地推进,从而奠定了浙江经济名列全国前茅的基础。
3平等保护不同产权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产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国企改革和土改中最为重要,产权关系在法律保障之下有秩序地进行,可以降低相关的交易费用,提升经济收益,将资源配置达到最合理,实现产权组合的优化。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曾提出要将资金合理配置,将民营的部分资金参与到省内的基本建设之中,并且给予产权和企业法人切实的法律保障,激发企业的竞争活力。习近平同志的《之江新语》这本书中,关注“三农”问题的文章有接近20篇,都是提倡大力促进城乡结合将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与农村的各项现代化相结合,保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在“十八大”以来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政策都是以此为着重点,将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工作列为深化改革道路上的首要任务。“三农”市场可以利用这些方面来将农村市场化,那么产权保护工作也成为了重中之重。
对于产权的资源配置方面,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市场要在其中起到支配性的作用,而政府就是运用法律来提升市场维持秩序,保证产权的专一性,契约的诚信度,市场的统一,交换的平等,竞争的公平性,监督的有效性,完善整体的法律。中国要创设关于这方面的多种保护机制,切实地保障对不同所有权的企业公司或法人财产权的权益。国家在法律方面明文规定保护企业及其法人财产的安全和盈亏自负,企业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作对象等。鉴于保护产权的平等性,《改革决定》中有条文指出,在生产要素等基本材料的使用方面会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公正,严厉打击针对非公有制的不公平行为或政策,消除一些隐性的保护壁垒。
4法治经济的目标是公平经济
首先我们要明白,中国不断进行经济深化改革的目的。习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发展就是为了能够让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升,社会全面进步。一定要将市场和政府这‘两只手之间的关系协调配合好,保证市场竞争的良好秩序和公平。”他还曾经提出对于干部的考核应当全面地看待,将社会、经济、人文、环境四项指标结合来看。在“十一五”过后缩小地区发展的巨大差距,保证区域内部协调运作成为了首要的任务。要想顺利实现这一目标,就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达地区与经济文化发展一般地区借助对口援助项目有机地统一起来。还强调,政府在二次分配中的重要性,这个环节的公平才能够真正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开透明,增加中层阶级的收入,将原来的财富占有倒三角形转化为橄榄形社会。在市场商品的价格制定方面,在市场自我调节之后,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总体的规划,并且制定对低收入者的扶助政策。市场经济存在的价值就是平等、自由、正义和高效。以公平正義为其改革的核心,保证市场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保护产权来提升经济,建设信用体系降低交易成本,制定适合市场公平竞争的管理条例。
5全面依法治国路径选择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近几十年来一直提倡的一项重要治国方略,经济深化改革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就需要法治这种强有力的武器,从而巩固制度的规范度,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完善监督和制约体系,推动国家的各项事务进入一个正常的法治渠道,快速步入法治现代化。
首先是要建立一个高效全面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中强调了要在社会中推行法制观念,依照法律来处理一些社会性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政府和司法机构要根据四中全会精神制定相关的措施,建立科学、完善的法律条文体系。立法的根基是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将重心放在人民关注的重点和一些重大的现实问题上,并且一定要经过严密的调研、论证和研究。立法一定要以国家的宪法为纲,一定要符合国家意志,反映人民的真实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更好地深化经济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依法治国治党。
其次是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督制约机制,确实保证法律在实际中的有效和顺利实施,增加人民对法律的支持和遵守。公正是法律存在的唯一理由,社会正义和平等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由司法来构成。所以立法牵扯到的不仅仅是全社会和广大人民,国家的最重要利益,甚至关系到民本国本,关系到人民对政府的信任。目前,我们已经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但是还需不断地完善,那些法律的漏洞和欠缺,一旦被有心之人利用,便有可能成为伤害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武器,变有违国家立法的初衷。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在执法过程中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要加大监督和打击的力度,一旦发现,要予以严厉追究,决不姑息。政府也要做好这些方面的宣传,树立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各项合法权益。司法的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执法守法用法,将监督和审查权力交给人民,让民众信服,例如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而体现出与法的公平公正。
最后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性,树立法治价值追求观念,宣传法治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的依法治国方略,依照宪法治理国家,依照法律行使政府权力。宪法关乎着国家、人民的未来,所以一定要给其至高无上的权威性,要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的实际利益,捍卫宪法及其尊严。所有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和惩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过程中,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首先要起榜样作用,带领人民知法守法用法,以法来治理一方水土,保证公平公正,确保法律权威的树立。要大力做好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传递依法治国的正能量,用法治的方法和逻辑去处理各项事务和矛盾纠纷。借助不同的方式和办法,来向全社会传递法治的思想观念,以避免触犯法律、危害社会的思想萌生。
6结论
支持和维护法律,敢于和不正当行为做斗争,运用法律武器来处理和解决社会事务和利益关系。让人民信仰法律,讲法、依法、用法已渗透人们的心中,成為一种强大的力量规范着政府和全体人民的行为。做事前都将法律条文作为重要的规范和准则,成为中国最坚强的基础,最坚强的后盾。
参考文献:
[1]朱海兵建设法治中国的浙江实践[J].西部大开发,2014(10)
[2]陈洪玲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及其战略地位[J].山东社会科学,2015(13)
[作者简介]王国灿(1959—),男,汉族,浙江诸暨人,系中国法学会会员,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美丽乡村与城镇化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研究方向:法学,新闻与文学,美丽乡村文化,品牌文化,特色小镇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