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执政成效观析论
2017-06-02纪中强
纪中强
摘 要:执政成效关涉党执政地位的巩固以及民众对党执政合法性的认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论及党的执政成效,并围绕执政成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系统地形成了他关于执政成效问题的理论观点,主要体现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晰了党执政成效的价值取向;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构建了党执政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剖析了党提高执政成效面临的挑战;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提出了党提高执政成效的阶段性目标和对策方略。
关键词:习近平;中国共产党;执政成效;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5-0082-05
执政成效是对执政成果和执政效率的概括,它关涉党执政地位的巩固以及民众对党执政合法性的认同。如何以适度的执政成本获得最优的执政成效,夯实人民群众对党执政认同的根基,是政党政治条件下不同类型执政党努力追求的共同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深刻论述了党执政成效的价值取向、评判标准,而且客观地分析了党提高执政成效面临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对于党如何不断取得令人民满意的执政成效进行了系统思考和探索。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晰了党执政成效的价值取向
中国共产党是依靠人民的支持与拥护获得执政地位的执政党,党有没有永续执政的资格和能力,最终须由人民通过党的执政成效来评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审时度势,直面党在执政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注意扭转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利益的倾向,注重回答解决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作为党提升执政成效的目标和方向,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价值取向。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在提升党执政成效中的主体地位。习近平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2]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毋庸置疑,也是我们党智慧与力量的源泉。实践表明,我们党若想取得令人民满意的执政成效,并不是要代替包办人民群众去做具体事务,而是要为人民群众实现自身利益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制定能够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政策,让人民群众的智慧与能力充分迸发出来。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体现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利益是社会进步的源动力,“是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3]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不是把它作为一个抽象的政治口号来看待,而是始终以实现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价值目标,通过不断深化改革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在创造财富过程中共享发展的成果。习近平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4]4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得好,也就意味着党的执政能力强,党的执政成效就能够得到人民认同。党的执政成效,究其实质是党执政为民的成效,人民利益至上体现了习近平执政成效观的价值理念。
民生连着民心,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以人民为中心”必然要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党治国理政的中心任务。“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5]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的福祉,无疑是人民群众对党执政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是党获得人民支持的“源头活水”。习近平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6]因而,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教育、就业、收入、医疗、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为党执政施政的重点,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动力源,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是检验党作风好坏、执政成效优劣的试金石,与人民群众建立起密切的联系,是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执政成效观的根本要求。习近平多次强调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为了密切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在全党范围内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的期待,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助力人民群众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权益。长期以来,日益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党的执政形象,是损害党群关系的重要因素。因而,习近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在党的作风建设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以解决“四风”问题为突破口,净化党的执政环境,重塑党的执政形象,为党执政成效的提升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软环境,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感和执政认同。
腐败是侵蚀党健康肌体的“毒瘤”,也是对党执政成效影响最大的一个现实挑战,其实质是部分党员干部把本应用来为人民谋利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侵害人民利益的工具,严重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饱受人民群众的诟病。为了解决愈演愈烈的腐败问题,避免一些党员干部由人民的“公仆”异化为人民的“公敌”,习近平领导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高调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积极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概言之,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成效观集中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把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最优化作为党的执政目标,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作为评判党执政成效的根本标准,在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下,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和廉政建设,清除影响人民群众利益实现的各种不利因素,让人民群眾切实感受到执政成效不是党“自说自话”,而是人民群众的真实体验。
二、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构建了党执政成效评价指标体系
广大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根基,党执政成效的获得离不开人民的支持与参与,党执政取得的成果当然应由人民享有,同时,要由人民来评判。习近平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7]“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7]人民群众是党服务的对象,党则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党服务的效果如何,是不是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人民群众满意,就是对党执政成效的肯定和最好的评价。人民是党执政成效最基本的评价主体,人民的评价是首要评价、核心评价。人民群众不仅有资格对党的执政成效做出评价,而且要相信人民群众有能力对党执政成效做出公正的评判。“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我们真心实意为人民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人民群众就一定会认同和赞赏党的执政成效,党的执政地位也就牢不可破。既然人民群众是党执政成效的评价主体,党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时,就应顺应民心民意,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执政的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同时,要疏通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善于发现党执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关切和期待。
对党执政成效的评判既包含事实评判,也包括价值评判;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也就是说,需要把事实因素和伦理政治因素相结合,实现执政成效评估效率逻辑和价值逻辑的统一。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指标:
一是执政成本和执政效率状况。执政成本是指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所消耗的执政资源的总和,既包括经济成本(有形成本),又包括政治成本、意识形态成本等无形成本。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十分重视利用好党的历史资源、经济资源、政治资源与民心资源等执政资源,通过落实“八项规定”、反“四风”、“老虎”“苍蝇”一起打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的执政成本,尤其是政治成本明显减低,党的执政成效随之提升。执政效率是指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执政资源消耗和执政成效二者之间的投入产出比。执政效率能够折射出党的执政能力和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效率低下必然导致执政败绩,进而危及党的执政地位。习近平认为,破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是提高党执政效率的治本之策。通过执政成本和效率评判党的执政成效,党才能检视自己是否做到了科学执政。
二是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发展状况。发展理念反映党的执政理念,而执政理念是党提高执政成效的先导。科学理念能够化为巨大能量,形成强大硬实力,从根本上决定着党的执政成效乃至成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党提高执政成效明确了发展思路、方式和着力点。把“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发展状况作为党执政成效评价的根本依据,有助于科学评估党领导发展的能力。
三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状况。为民执政是我们党的价值理念,党执政的终极目标是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让人民群众过上富裕的幸福生活。因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判断党执政成效的根本标准。习近平认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7]也就是说,检验党的执政成效不是靠统计数字,也不是靠党的宣传材料,而是靠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如果人民群众享受不到发展成果,感受不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再亮丽的统计数字,再好的宣传材料,都是徒劳,抽象而又与人民利益毫无关联的执政成效不可能得到人民的认同。因而,人民群眾的获得感是检验党执政成效的重要标尺,考量党的执政成效,关键看党在执政实践过程中是否遵循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是否把公共利益、公共责任和公平正义作为执政的价值取向,是否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考察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状况,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群众对党大政方针的满意度、政务公开满意度、受益程度满意度、党员干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人居环境状况和生活幸福感等等。
四是廉洁政治建设状况。人民群众因为信任党,而把公权力托付给我们党。事实上,人民在赋予党执政权的同时,也在监督着党是否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民服务,党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要求我们党不仅要“廉价”执政,而且要廉洁执政。习近平极其重视党的廉政建设,他多次强调,腐败是党当前面临的最大危险,关系到人心向背,“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4]387加强廉洁政治建设,是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筑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现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是一项需要长期建设的系统工程。党廉洁政治建设状况,主要通过党务公开、党内政治生活、财产申报、党内监督、人民对党反腐败的满意度等多个方面体现出来。
三、坚持问题导向,剖析了党提高执政成效面临的挑战
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曾提出一个著名的“亨廷顿悖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则滋生着动乱。”[8]由于中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加速转型的过程中,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极其复杂、繁重,在领导中国人民实现现代化的征途上,一方面,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执政成效,但另一方面,党在执政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例如,发展理念滞后,发展成效受限;党群关系存在疏离倾向,社会矛盾多发易发;执政成本偏高,执政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消极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党的公信力受损等等。毋庸置疑,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势下,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和执政成效。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没有遮蔽,更没有因之畏葸不前,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了影响党执政成效的各种因素。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而发展受制于发展理念,有什么样的发展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发展效果。传统发展理念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是发展方式粗放,发展成本偏高。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资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严重,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二是发展不均衡、不协调,发展成果没有被民众合理、有效地共享。虽然从整体而言,我们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却多年处于国际警戒线以上,折射出发展没有体现公平正义和利益共享的社会主义原则。三是发展过程中存在“见物不见人”的状况,没有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实质与核心。人既是发展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如果脱离了这一目标,发展就失去了意义与价值。囿于传统发展理念的束缚,我们甚至一度为了发展而忽视人的生命健康,不重视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严重影响了发展的质量和效果。“发展是硬道理”,这是我们总结古今中外经验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但发展不能是乱发展,必须是创新、开放、协调、绿色、共享的科学发展,必须把人作为发展的目标,否则,就会走上盲目发展的邪路。发展绩效是党获得执政合法性的基本视角,党的执政成效主要通过党领导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来体现。能否摒弃不合时宜的发展理念和实践,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是我们党在新时期面临的考验和挑战。
党群关系是党执政成效的“晴雨表”。党群关系密切,说明党的执政成效得到了人民的认同,执政成效卓著,反之亦然。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利益调整、思想多元的历史方位中,各类矛盾多发易发,人民群众的需求层次不断跃升,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特征。在复杂多变的执政环境中,中国共产党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执政成就,但联系群众的难度并没有因之而变小,反而是在不断地加大,也就是说,“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9]习近平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困难”。[10]如何破解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如何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我们党在新的执政环境下必须应对的历史性课题,也是我们党进一步提升执政成效必须应对的现实挑战。
执政成效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变量,即:执政成本和执政资源。执政成本高,执政资源利用率低,执政成效则低;执政成本低,执政资源利用率高,执政成效则高。执政成本包括经济成本、政治成本、意识形态成本等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任何一个执政优良的政党,无不追求以较少的执政成本,获得人民认同的执政成效。执政资源是执政党赖以执政的资源,是指“执政党在推进国家、社会、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进程中基于国家政权的可支配和可运用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各种资源、条件、手段、方式体系的统称。其实质是执政行为条件的总和”。[11]一个成熟的政党总是能够善于利用各种硬资源(物质性资源)和软资源(非物质性资源),实现执政理想,提高执政效能。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和领导党,拥有其他国家执政党不可比拟的执政资源,这无疑为我们党取得良好的执政成效提供了一个优势条件。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消耗执政资源,相反,我们更应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期待,珍视并利用好有限的执政资源。不可否认,我们党在取得巨大执政成效的同时,消耗了大量的执政资源,付出的执政成本也偏高。如何利用好珍贵的执政资源,以较少的执政成本获得较好的执政成效,是我们党不得不思考的又一重大问题。
消极腐败是侵蚀党健康肌体的病毒,是党面临的“四大危险”之一。如果我们党任由腐败蔓延开来,那么,我们在经济方面取得的成就即使再大也不会赢得人民的信任,党执政的正当性就会因之而丧失,党的执政成效便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持续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然而,如习近平所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4]394反腐敗的成效直接影响党的执政成效和公信力,关系到人心向背,其意义和价值难以用金钱来衡量。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腐败产生的原因极其复杂,腐败的形式多种多样,涉及的利益盘根错节。因而,反腐败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既要算历史帐,处理腐败存量的问题,又要立足当前,严控腐败增量,还要着眼长远,寻求根治腐败的良方。“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对我们党而言,从根本上解决饱受人们诟病的腐败现象必须从自身找原因,依靠自己的力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是我们党输不起的一场斗争,也是我们党无法回避的现实挑战。
四、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提出了党提高执政成效的阶段性目标和对策方略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考察时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形势下党治国理政的总方略,深刻体现了党提高执政成效的总思路,是中国共产党提升执政成效又一新的探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中第一个百年目标,也是党提高执政成效的阶段性目标。客观地讲,中国共产党自1949年执掌全国政权后,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接续探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执政成效,我们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接近“中国梦”的奋斗目标。然而,在看到取得成就的同时,我们更应当理性地认识到,改革进入“深水区”后,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党面临的风险与考验同样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复杂严峻。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节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不畏浮云遮望眼”,向人民作出了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执政承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然不再仅仅是“中国式的现代化”,而是要以国际标准来衡量,实现高水平、宽领域、全覆盖的现代化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凸显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贯穿于党执政的全过程,尊重人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并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检验党执政成效的重要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党执政成效的全面提升,不仅要建设富裕中国,而且要建设民主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与美丽中国;不仅要看反映国家富裕程度的恩格尔系数,更要考量反映社会财富分配公平程度的基尼系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为党全方位提高执政成效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是党提高执政成效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30多年的高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为党进一步提高执政成效积累了经验和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因而,中国仍然处于发展的“黄金期”中,这是我们必须认清的主流。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支撑中国高速发展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与“环境红利”已不再是风光无限,中国的发展正处于“换挡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如何破解发展难题,突破制约党执政成效持续提升的“瓶颈”,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必须应对的新课题。显然,过去那种单向度、浅层次的改革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全面深化改革是提高党执政成效的必由之路,也是对党执政能力的又一次重大检测。改革既是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又是在把握党执政规律基础上理性变革的过程,需要将“摸着石头过河”与“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起来,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党自身的改革协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党与时俱进,主动调适,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和僵化观念的束缚,让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党全面提升执政成效注入持久动力。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提高执政成效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现代政党政治的必然要求。人民作为“主权者”的权利能否实现,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党的执政是否具有合法性,都有赖于党依法治国方略贯彻的程度和广度。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的情势,为了更加凸显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做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部署。所谓全面依法治国,也就是说在法律面前没有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没有逾越法律的特权,党的所有执政活动都要于法有据。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掌握着更为丰富的权力资源,而权力本身又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得当,能够成为为民服务的工具,如若被滥用,则有可能异化为侵害人民权益的“帮凶”。理论上讲,长期受党性熏陶的党员干部不同于一般的群众,应当能够经得起钱、权、色等的诱惑,不大可能由人民的“公仆”堕落成为人民的“公敌”。但理论毕竟代替不了现实,在各种各样的诱惑下,不少的党员干部,有的还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大搞权钱、权色、权权交易,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和执政成效,败坏了党风、政风和民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充分发挥好法律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实践表明,党领导科学立法、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仅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滋生与蔓延,使党跳出兴衰更替历史周期律的怪圈,而且对于党取得令人民满意的执政成效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打铁还须自身硬”,党执政成效的提升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提高党执政成效的根本要求。党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如果没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和铁一般的纪律,党不可能取得令人民满意的执政成效,党的执政目标也不可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首先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从严,提高党的“软实力”。思想建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传统优势,无数党员干部在革命、建设与改革等不同历史时期能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舍身忘死,主要是靠精神力量的支撑。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官德建设,避免精神上“缺钙”,患上“软骨病”。他认为,“只有理想信念坚定,用坚定的理想信念炼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4]413因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创新教育方式,掌控好思想建设这个“总开关”。其次,要在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方面从严,注重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指的就是规则与制度。因而,全面从严治党,离开制度建设就可能流于形式。党的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从根本上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饱受诟病的腐败问题,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4]388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除了设计严密可行的制度外,更为关键的是要对党员干部加强制度意识的培育,使党员干部对制度心怀敬畏,而不是挖空心思钻制度的空子。同时,要建立科学的监督、惩戒机制,制度立起来以后就应严格执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不开“天窗”,对任何违规行为都要做到“零容忍”。唯有如此,制度的功用才能发挥出来。再次,要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方面从严,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党的作风关乎党的执政形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执政成效的提升离不开优良作风的助力。良好作风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长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风气一旦败坏,党就需要付出高昂的执政成本,影响党执政成效的提升,进而消解民众对党执政的认同。因之,习近平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4]381“三严三实”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对党员干部的具体要求,为当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明确了方向。
综上,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成效进行了新的探索,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并对党执政成效的价值取向、评判标准、党提高执政成效面临的挑战和路径选择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系统地形成了关于执政成效问题的理论观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执政成效观,对于丰富和发展党的执政理论体系,树立执政成本意识,形成科学的政绩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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