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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徒培训中介模式述评

2017-05-31刘鑫淼关晶

职教论坛 2016年34期
关键词:学徒制英国

刘鑫淼+关晶

摘 要:学徒培训中介模式是英国一种通过中介组织将学徒、企业、培训机构联系到一起新型学徒招募模式。目前英国学徒培训中介已经形成了联盟组织,英国技能经费署颁布了该模式的框架运行标准。通过整合中小企业培训资源、加强培训监督指导、促进培训市场竞争,该模式起到了增加英国学徒培训岗位的数量、提升学徒培训质量的作用,值得我国借鉴。

关键词:英国;学徒制;中介

作者简介:刘鑫淼(1993-),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职业技术教育;关晶(1978-),女,福建福州人,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职业技术教育。

基金项目: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编号:15JZD046),主持人:徐国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34-0083-04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随后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已经进入实质性的推进阶段。在试点开展过程中普遍遇到的一个棘手问题是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有限。本文着重介绍与分析英国在开展现代学徒制过程中,为解决中小企业参与学徒制热情有限这一问题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学徒招募与培训模式。通过对英国经验的总结和介紹,试图为我国现代学徒制中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

一、英国学徒培训中介的产生与发展

英国是开展现代学徒制比较成功的国家之一,自1993年以来,学徒人数逐年增加。据统计,从2009年到2014年,参与学徒已经超过200万人,新注册的学徒从2009年的27.97万人增至2014年的49.3万人[1]。然而,在学徒制发展迅速的同时,英国政府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中小企业参与学徒制的积极性不高。英国国家雇主技能(National Employer Skills Survey for England,简称NESS)调查报告显示,员工规模在500人以上的企业中,30%的企业提供学徒岗位,而员工规模5人以下的企业中,只有5%企业提供学徒岗位[2],前者参与率几乎是后者的六倍。这与英国职业教育素有“自愿自助”传统,政府奉行“自由放任主义”原则,不干涉企业培训有关[3]。除此之外,一项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参与学徒制的积极性不足原因如下:首先,最主要的是企业的培训时间和培训资源有限,缺乏帮助学徒的指导人员;其次,培训机构数量众多,培训机构之间竞争激烈,企业很难决定和哪一家机构合作;另外学徒制的框架复杂,企业不一定能按照学徒制框架要求提供相匹配的职位;最后,国家学徒制服务署的网站有关学徒制信息过于复杂,企业难以获得关于学徒制的有效信息等[4]。

在此背景下,英国自上而下产生了一种新的学徒招募和培养模式——学徒培训中介模式。2009年6月,国家学徒制服务署(National Apprenticeship Service,简称NAS)批准了相关利益机构的申请,同意建立学徒培训中介公司(Apprenticeship Training Agency,简称ATA)[5]。从2012年8月起,技能经费署(Skill funding Agency,简称SFA)要求所有学徒培训中介必须经过认证。由此,学徒培训中介在英国逐渐发展起来,并逐渐形成一种较为高效的学徒招募模式。随着学徒培训中介数量的增加,为了增强竞争力,2015年2月,一些学徒培训中介联合起来组成学徒培训中介联盟,目前参加该联盟的学徒培训中介有15个[6],该联盟旨在促进学徒培训中介模式的发展,并且联盟成员之间可以互相学习,交流经验,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这一联盟的成立标志着学徒培训中介已经进入集团化发展阶段。

二、英国学徒培训中介模式的内涵与运行

学徒培训中介是一种将企业、培训机构、学徒联系在一起的中介组织。它通常会分别与企业和培训机构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网络。它直接充当学徒的雇主,并向学徒提供完整的学徒培训。它将学徒的在岗培训委托给企业,将学徒的脱岗培训委托给培训机构,由此最大限度地发掘和利用学徒岗位和培训资源。

其基本的运行方式如下:学徒培训中介就特定岗位向社会招募学徒,并与学徒签订雇佣合同,建立雇佣关系。然后由学徒培训中介委托经过国家认证的培训机构负责学徒的脱岗培训。最后将培训后的学徒输送到企业。例如,当A企业有用工需求时,学徒培训中介会将学徒输送到A企业,当A企业由于某种受限因素不再需要学徒时,学徒培训中介会将学徒遣回,再将学徒输送至有用工需求的B企业。当B企业不再需要学徒时,学徒培训中介再将学徒遣回,再输送到其他企业。以此类推。它的基本运行方式见图1。

在经费支出方面,一方面学徒培训中介向学徒支付工资,工资标准基于学徒培训中介与企业商议的工资标准,还要为学徒支付养老金、社会保险、工资税等费用。另一方面,学徒培训中介会付给培训机构一定的培训费。在经费收入方面,学徒培训中介会向企业收取服务费并获得技能经费署的资金支持。向企业收取服务费包括:(1)向企业收取会员费,每年约150英镑。(2)向企业收取一次性的学徒安置费,每个学徒大概750英镑。(3)向企业收取学徒管理费,约为学徒工资的10%-20%[7]。

三、英国学徒培训中介模式的运行标准

为了保障学徒培训中介模式的人才培养质量,英国技能经费署在2010年颁布了学徒培训中介模式的框架运行标准。英国学习与技能提高服务组织(Learning and Skills Improvement Service,简称 LSIS)对运行的框架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学徒培训中介必须按照该框架标准来操作才能获得技能经费署的认证。英国就业中介标准监察局(Employment Agency Standards Inspectorate)、标准化办公室(Ofsted)以及颁证机构也会以此框架标准作为参考,开展学徒培训中介建立与运行方面的审查和指导工作。该标准共有5条[8]:

(一)学徒培训中介模式的核心职能是招募和培训学徒

学徒培训中介是一个独立而合法的中介组织。它面向社会主要招募16-18岁的青少年学徒,它充当学徒的直接雇主,负责学徒的人身安全和保障学徒的利益。基于此学徒培训中介必须建立明确而有效的机制来帮助学徒。

建立保障学徒人身安全机制。学徒培训中介应对学徒岗位做全面的风险评估;要求企业导师在场指导并保护学徒人身安全;帮助学徒做好防护措施;此外,应给学徒发放明确岗位职责的指导文件或者学徒手册。

建立保障学徒合法权益机制。学徒培训中介应根据学徒的需要提供全职或者兼职的学徒岗位;还应让企业提供足够的雇佣时间,使学徒完成学徒制。此外,应允许学徒请假,并适当延迟雇佣时间。最后,应与中小企业商议最低学徒工资标准,根据2014年10月公布的最新标准,每小时不低于2.73英镑。

(二)学徒培训中介模式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学徒培训

学徒培训中介注重学徒的培训质量,在学徒参与培训之前,学徒培训中介应针对不同学徒提出个性化的建议和指导。正是学徒培训中介对学徒的在岗培训和脱岗培训质量严格把控,才使学徒整体培训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为了保证学徒在岗培训质量,学徒培训中介应保证在岗培训时间。充分了解企业的学徒岗位空缺情况,一旦企业有学徒岗位空缺,及时将学徒派遣到该企业;还应保证在岗培训的连续性。当某企业不再需要学徒时,学徒培训中介应继续与学徒保持雇佣关系,同时综合企业的相关学徒岗位空缺信息,将学徒及时输送到其他企业;另外,应保证企业提供正式岗位;最后,应树立优秀学徒榜样,以此激励学徒自主学习。

为了保障学徒脱岗培训质量,学徒培训中介应选择经技能经费署认证的培训机构。它筛选的具体措施如下:学徒培训中介通常会要求培训机构提供招标说明书;与培训机构的高级代表举行会议;对培训机构的培训策略、培训方法、培训容纳能力、培训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考察。另外,也会通过查阅教育标准办公室发布的有关培训机构业务水平报告、让培训机构提供学徒培训完成率、与培训机构代表建立双向面对面的对话机制等多种方式,充分保障学徒的脱岗培训质量。

(三)学徒培训中介模式应注重开发新的学徒岗位

学徒培训中介模式不是要取代原有企业直接招募学徒的模式,而是通过激励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新的学徒岗位的方式,实现对原有单一学徒招募模式的补充。

学徒培训中介促进企业提供学徒岗位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使中小企业了解学徒培训中介的服务宗旨;还应制定明确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学徒制策略和标准;另外,应向中小企业提供帮助。例如为中小企业解读学徒制框架,帮助中小企业挖掘学徒潜力以及帮助它们了解英国目前关于青年平等、健康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规定等;最后,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雇佣自由。在学徒制期间,如果企业用人需求增加,允许企业直接正式雇佣学徒。

(四)学徒培训中介应与企业、培训机构及学徒明确合同条款

学徒培训中介必须与企业、学徒以及培训机构签订合同,针对三者制定不同的策略。包括学徒招募与培训协议、与企业合作协议以及与培训机构合作协议。

在与学徒签订合同时应保证学徒拥有学徒岗位。学徒培训中介会根据企业的岗位空缺和培训机会的数量来招募学徒,并建立学徒岗位空缺系统;还应提供合适的学徒岗位,学徒培训中介通过岗位空缺系统将学徒和企业提供岗位之间进行匹配;另外,使学徒了解培训机构、企业、学徒培训中介以及自身承担的责任;最后,保证学徒在岗培训时间达到学徒制规定的时间要求。

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首先应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还应重点关注企业在岗培训质量;另外应对学徒在岗培训提供帮助;最后应建立学徒遣回机制。当企业由于不可抗性因素无法继续雇佣学徒时,学徒培训中介将学徒撤回,并且为学徒寻找新的用人企业。

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时,应优先选择在技能经费署注册的培训机构。还应明确培训机构私营或股份制的经营性质;另外,应在合同中明确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责任。

(五)学徒培训中介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学徒培训中介由就业中介标准督察局(Employment Agency Standards inspectorate)管理。学徒培训中介必须遵守《劳动与卫生安全法》、《就业保障法》、《工厂法》、《职业教育法》、《工会与劳动关系法》以及就业中介标准条例(Employment Agency Standards Regulations)。学徒培训中介还应建立学徒管理系统,保证该系统可以及时获得行业专家建议,以便更有效地管理和指导学徒培训。另外,学徒培训中介必须制定保证学徒人身安全的风险应对措施。

四、英国学徒培训中介的认证程序

学徒培训中介认证流程分成四个步骤[9]。

(一)申请

申请组织需填写申请表格,按照技能经费署的规定提供与企业、学徒、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以及与协议有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专家组将不会评议该申请方案。在申请的过程中,申请组织必须向国家学徒制服务署提交业务能力报告,这份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几点:中小企业参与数、学徒注册的人数、学徒的年龄分布、学徒的职业领域、培训机构的培训框架、被正式雇佣的学徒人数等[10]。

(二)专家会议

由技能经费署下属的就业组织与培训服务主管及工作人员(Delivery Services Managers/staff) 組成的专家小组会审核申请方案。在审核过程中,在申请方案中有需要解释的部分,申请组织需在专家会议之前提供关于该部分的附加信息。有时申请组织也会被邀请参加专家会议,参与完善申请方案。

(三)决议

在小组会议之后,由该学徒培训中介所在区域负责审批的副主任(Deputy Director Area)作最终的决定,获得批准后,在认证的学徒培训中介注册(Recognised ATA Register)网站上公布。如果申请方案不被批准,技能经费署会联系申请组织,提供反馈意见,并商议重新申请日期。首次申请距离再次申请的间隔不超过3个月。

(四)注册

审核通过后,国家学徒制服务署对新认证的学徒培训中介最初两年不收取网站注册费用。同时,技能经费署会要求学徒培训中介在认证期间参与研究,进一步完善学徒培训中介的商业模式,并要求学徒培训中介完成并提交自我评估报告。

五、英国学徒培训中介模式的评价与启示

英国学徒培训中介的出现为中小企业参与学徒制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它具有以下优点:首先,它将中小企业零散的学徒培训资源整合成完整的学徒培训项目,从而在总量上增加学徒岗位资源。其次,学徒培训中介成为学徒在岗培训和脱岗培训新的监督者和指导者,有助于培养质量的提升。再次,该模式打破了培训机构在学徒雇佣与培训市场的垄断局面,增强了市场竞争,有助于促使培训机构改善服务质量。最后,这是一种基于中介组织的商业运作模式。它不单纯依靠技能经费署的资金支持,其本身也具有盈利的功能,具有常态性。

当然,该模式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小觑的问题。首先是学徒培训中介模式运行的合法化问题。英国就业与学习协会的主席Graham Hoyle认为这是一种打了有关法律“擦边球”的现象,是以前非法雇佣学徒的合法化的延续[11]。其次,学徒培训中介模式有关要求脱离实际。在学徒培训中介模式运行过程中,要求中介输送的学徒经过培训后,必须成为中小企业的全职员工。有些学徒由于本身资质和学习态度的问题难以成为企业全职员工,这给学徒培训中介在执行运行标准上带来一定的困难[12]。再次, 学徒培训中介认证虽然有其标准,但是个别申请认证的机构会在提供的学徒培训数据上作假,缺乏刚性而利益相关者公认关键的质量评价标准,这也是学徒培训中介模式有待改进的地方之一[13]。

该模式的产生与发展也为我国开展现代学徒制拓宽了思路。我国的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14],在现代学徒制的开展过程中,选择合作的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大型企业,也应该看到中小企业所蕴藏的潜力。201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者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该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滥用学生,担心学生沦为中介机构赚钱的工具。但笔者认为学徒培训中介模式有利于激发中小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合作潜能,是一种值得借鉴和尝试的经验,不应因噎废食。而对基于这种模式的培训质量及学生合法权益保障上,我们恰恰更应该学习英国较为完善的管理经验,通过制定严格的运行管理标准,妥善利用中介组织,趋利避害,达到既发展学徒的数量又保证学徒培训质量的效果。

参考文献:

[1]House Of Commons Library.Apprenticeship Statistics For England[Z]. House Of Commons Library.2015: 5,6.

[2]UKCES. National Employer Skills Survey for England 2009: Key findings report.[R]. London: UK Commission for Employment and Skills, 2009:56.

[3]CEDEFOP. Towards a histor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Europe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M]. Luxembourg: 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t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2004: 22-43.

[4]Ofsted .Engaging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in work experience and apprenticeships in London.[R].London: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Childrens Services and Skills, 2015:4,5.

[5]LSIS, A Guide to help you to work with and support ATA employed apprentices[Z]. London: Learning and Skills Improvement Service,2010: 4.

[6]COATA. Confederation of Apprenticeship Training Agency[EB/OL].http://coata.co.uk/,2016-03-08.

[8][9]Skill Fund Agency. Apprenticeship Training Agency Recognition Process Guidance.[Z]. London: Skill Fund Agency.2015: 5-11,15-16.

[7][10]LSIS. Apprenticeship Training Agencies: A guide to setting up an ATA [Z].London: Learning and Skills Improvement Service, 2010:21,20.

[11][12]FEWeeK. Flaws highlighted in the Apprenticeship Training Agency model[EB/OL].http://feweek.co.uk/2012/06/07/flaws-highlighted-in-the-apprenticeship-training-agency-model/,2012-06-07.

[13]LSIS. Apprenticeship Training Agency Model: An independent review of progress, prospects and potential[Z]. London: Learning and Skills Improvement Service,2012: 60.

[14]王玉龍,陈晓鸿.中小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长效机制研究[J].职教论坛,2013(28):26-28.

责任编辑 韩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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