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农业职业教育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2017-05-31胡越
摘 要: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当前国家资助政策尚未取得突破的情况下,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付意愿的大小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取得良好发展的关键。基于全国11个地区的932份农户调查数据的分析结果显示,有81%的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愿意支付费用的务农农民当中支付金额大部分都小于500元。受教育程度、农业劳动力数量、种植类型、种植面积、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费用的认知和是否参与过教育培训是影响务农农民支付意愿大小的关键因素。为此,应尽快出台针对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政策,重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衔接机制。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支付意愿;影响因素
作者简介:胡越(1989-),男,安徽省怀宁县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助理研究员,农业经济管理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民教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重点课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重大问题研究”(编号:AJB120010),主持人:张晓山。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34-0032-06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呈现老龄化和低技能化趋势,而且今后一段时间农业的平均收益还很难达到二三产业的平均水平,有能力有知识以及年富力强的劳动力离开农业、农业院校毕业生不愿意进入农业的倾向将依然存在,“谁来种地”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长期面临的一大难题。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破解“谁来种地”问题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来解决“谁来种地”问题。2016年4月,在安徽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質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2012年以来,连续5个中央1号文件,以及中办、国办多个重要文件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出了要求和部署。特别是2016年中央1号文件,单列一条强调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农业部于2012年在全国遴选100个农业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2014年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1],2015年农业部又联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基本确立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
教育培训是培育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途径。农业职业培训是提升农民生产技术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但持续时间较短,一般在15天以内,课程安排很难做到全面系统,而农业职业教育则是全面系统的综合性职业素质教育,从观念、理念、道德、技术、能力等全方位提升农民素质,持续时间较长,一般在2-6年。自2014年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来,每年有近100万名务农农民接受了农业职业培训,而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人数则要少得多,职业教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是传统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模式难以适应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务农农民不能放弃正常的农业生产来参加连续较长的脱产学习,传统的教学内容与农民的生产生活联系不紧密,难以满足他们“实际、实用、实效”的学习诉求[2]。早在2009年河北省就开展了中等职业教育“送教下乡”办学模式试点,“送教下乡”就是把职业教育办进农村基层、办进合作社、办进农业企业、办进农场,办到农民的家门口,方便农民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农学结合、半农半读”的方式就地就近接受教育,直接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就地就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河北省“送教下乡”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并在其他地区进行推广应用[3]。
为进一步推动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教育部与农业部联合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对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农学结合弹性学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课程设置、教学形式、学分管理等进行了改革。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等三大类课程,教学形式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累计修满2720学时、获得170学分即可毕业。方案的出台为务农农民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4]。但务农农民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尚未纳入享受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范围,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还不能实现完全免学费。因此,在当前国家资助政策尚未取得突破的情况下,务农农民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支付意愿大小就成了影响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本文将利用全国多个地区的调查数据,实证研究务农农民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对象接受中等农业职业教育的支付意愿大小以及影响因素。研究的结论将为促进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参考依据。由于当前务农农民大部分都是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所以本文主要研究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支付意愿。
二、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一)研究方法
考虑到在分析支付意愿大小时,因变量中有很多值为0,即不愿意支付费用。因此,采用了受限因变量的Tobit模型作回归分析,探讨各种因素如何影响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付意愿及其作用大小和方向。
Tobit模型也称为样本选择模型、受限因变量模型、审查(Censor)模型。Tobit模型不同于离散选择模型和一般的连续变量选择模型,它的特点在于因变量是受限变量,模型实际上由两类方程组成,一是表示约束条件的选择方程模型;另一种是满足约束条件下的某连续变量方程模型。主要研究在某些选择行为下,连续变量如何变化的问题。本文的受限因变量支付意愿在大于0时大致连续,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为零。令y表示一个实际在正值域上连续但以正概率取值零的变量,Tobit模型的一般形式可以表示为:
y*=β0+xβ+μ,μ|x~Normal(0,δ2)
y=max(0,y*)
其中y表示被解释变量,即受限因变量,x表示解释变量,即自变量。
(二)变量选取:影响支付意愿大小的因素
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付意愿大小是多种影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文将影响务农农民支付意愿大小的因素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务农农民的个人和家庭特征,第二类是务农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特征,第三类是务农农民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知和教育培训参与情况。因变量和解释变量的具体说明见表1。
1.务农农民的个人和家庭特征。从性别的角度来看,通常男性劳动力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要高于女性劳动力,因此,预计男性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支付意愿要大于女性。从受教育程度的角度来看,受教育程度越高,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就越强,接受教育的收益也就越大,所以预计受教育程度越高支付意愿越大。从年龄的角度来看,年龄越大,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下降,同时从事农业生产也是一个不断积累经验的过程,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过短也不利于接受农业知识和技术,所以年龄对支付意愿大小的影响方向不确定。从农业劳动力的角度来看,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越多,将学到的新知识新技术传授的人数越多,对农业生产经营的作用越大,因此支付意愿就越大。从家庭收入的角度来看,一般家庭收入越高的家庭支付意愿也越大。
2.农业生产经营特征。农民种植的农作物类型也可能影响农民支付意愿的大小。相比较粮食作物而言,经济作物的比较效益较高,另外经济作物不仅需要生产技术方面的知识,更需要市场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而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国家出台了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销售的压力会小很多。因此种植经济作物的务农农民会比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民更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以提高自身知识技能获得更大收益,因此支付意愿也更大。种植的面积也可能会对支付意愿的大小产生影响,种植的面积越大,学习的知识能发挥的效益也就越大,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的需要越旺盛,支付意愿也就越大,因此可以预期种植面积越大的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愿意支付的费用也越高。
3.务农农民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知和教育培训参与情况。务农农民支付意愿的大小与农民自身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知有很大关系。当前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已经全部纳入了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范围,大部分务农农民认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国家也应该纳入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范围,农民对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的这种认知会对支付意愿的大小产生影响。农民参加过教育培训的经历也可能对支付意愿的大小产生影响。参加过教育培训并认为学习到的知识技能对农业生产经营有所帮助,这部分农民更愿意支付一定费用去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但是如果参加教育培训后认为对农业生产经营的作用不大,这部分农民可能就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去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因此,是否参加过教育培训对支付意愿大小的影响方向不确定。
(三)数据来源和统计描述
2014年9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重点课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组,对北京、上海、山东、安徽、福建、河南、河北、四川、内蒙古、黑龙江、云南等11个省(区、市)的务农农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共5000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4116份,其中务农农民填写愿意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调查问卷有932份,本文研究所采用的数据来自这932份调查问卷。932份调查问卷中,北京80份,上海70份,山东116份、安徽83份、福建92份、河南108份、河北92份、四川80份、内蒙古70份、黑龙江80份、云南61份。调查的地区中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水平以及农业劳动力状况差异较大。北京和上海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2014年人均GDP已经接近1万元,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在1%以内,农业从业人员比重也处于较低水平。山东、内蒙古、福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好,人均GDP在6-7万元,农业占GDP的比重在10%以内,农业从业人员比重在30%以内。河北和黑龙江经济发展水平一般,人均GDP在4-5万元,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20%以内,农业从业人员比重均值在40%左右。河南、安徽、四川、云南经济发展在全国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人均GDP均低于4万元,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30%左右,农业从业人员比重均值为44%左右。总的来看,所调查的11个省(区、市)覆盖了全国经济发达、较好、一般和落后地区,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业从业人员情况也差异较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全国的情况,因此调查的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从调查的数据来看,原意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932名务农农民中,有755人的支付意愿为0元,他们认为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应该实现免学费并享受助学金资助政策,自己不应该支付任何费用。也有179人表示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来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其中愿意支付的费用小于500元的有99人,愿意支付的费用在500-1000元之间的有34人,愿意支付的费用在1000-2000元之间的有22人,愿意支付的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有22人。可以看出,务农农民愿意支付的费用大部分集中在500元以内。总体上看,大部分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小部分务农农民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支付金额比较低。
从模型自变量统计表(表2)中可以看出,在性别方面,调查对象大部分是男性,这表明在农民家中做决策的还是以男性为主。在文化程度方面,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平均受教育水平在小学与初中之间。在年龄方面,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是45岁。根据农业部固定观察点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农业劳动力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上,占全部从事农业生产人数的75.9%。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3%,接受教育的平均年限为7.3年。这与课题组调查的结果基本一致,说明课题组调查的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种植类型方面区分,调查对象种植经济作物的比例为30%,种植粮食作物的比例为70%。调查对象的种植面积普遍比较大,平均值已经达到71.36亩,这也导致调查对象的家庭平均收入比较高,平均值达到了14.42万元。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角度来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对象,对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支付意愿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将会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从自变量统计表中,我们还发现务农农民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费用的认知得分比较低,这说明大部分务农农民都认为国家应该承担农民接受中等職业教育的费用,而不应该由农民自己承担。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计量模型结果
本文利用计量经济软件Stata11对Tobit模型进行了拟合,结果如表3所示。拟合方程在总体上统计显著,解释变量中有部分不显著。
(二)实证结果分析
1.农民的个人和家庭特征。农民性别变量估计参数为正,与前文的理论分析相符,但是在5%的置信水平下并不显著,这个可能和调查数据有关,81%的调查对象都是男性,女性户主的比例不到20%,女性户主样本量过少对回归结果的显著性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务农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对支付意愿大小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务农农民受教育程度越高,支付意愿也越高,这与前文的理论分析一致。年龄变量估计参数为负,但是并不显著,这和前文的理论分析一致。农业劳动力人数对支付意愿的大小有很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也与前文的理论分析一致。调查的对象中有很多种植大户,有一些除了家庭成员以外还有雇工,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支付意愿显著高于小农户和兼业户。家庭收入对支付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与前文的理论分析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调查对象大部分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收入已经比较高,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费用对于农民来说并不是很大的负担,所以家庭收入的高低并不会显著影响务农农民支付意愿的大小。
2.农业生产经营特征以及种植的类型。从回归的结果来看,务农农民种植农作物的类型显著影响务农农民支付意愿的大小,种植经济作物的务农农民支付意愿显著大于种植粮食作物的务农农民,这与前文的理论分析一致,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户更需要通过中等职业教育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务农农民种植农作物的面积也对支付意愿大小有显著的影响,这也与前文的理论分析一致,这说明种植面积越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越大,愿意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付的费用也就越高。
3.务农农民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知和教育培训参与情况。务农农民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费用的认知会显著影响农民支付意愿的大小,认为国家应该承担费用的务农农民愿意支付的费用较低,认为自己应该承担一部分费用或者全部费用的务农农民愿意支付的费用较高。是否参加过教育培训也对支付意愿的大小有显著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参加过教育培训的务农农民愿意支付的费用要显著高于没有参加过教育培训的务农农民,这说明参加教育培训总体上对务农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正向促进作用。
四、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在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务农农民中,有81%的务农农民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愿意支付一定费用的务农农民当中大部分愿意支付的费用都小于500元。计量分析结果显示,受教育程度、农业劳动力数量、种植物类型、种植面积、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认知和教育培训参与情况是影响务农农民支付意愿大小的关键因素。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我们建议:
(一)国家尽快出台务农农民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
目前国家没有将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纳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政策范畴,使得务农农民接受农学结合弹性学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机会大为减少。从调查的数据来看,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务农农民中有超过80%的人不愿意支付费用,他们认为国家应该承担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费用,而且从研究的结果也可以看出,务农农民的这种认知对支付意愿的高低有很显著的影响。从国家战略部署来看,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多个中办国办重要文件都强调要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出台务农农民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多个重要文件的具体贯彻落实。另外,从政策的公平性角度来看,当前国家已经实现了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并对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给予助学金支持,针对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务农农民也应该实行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
(二)积极争取地方针对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补贴政策
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资助政策之外,也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出台补贴政策。例如,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条例》规定天津市和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农民教育培训经费要对参加教育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农民给予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为每人1600元。江苏省对“半农半读”涉农专业每个学员每年发放1200元的免学费补助金,稳定了“半农半读”涉农中专招生人数。浙江省湖州市农民学院采取“政府补助+学院让利+学员交一部分”的形式开展针对务农农民的职业教育,一般两年的费用6000元,政府承担3000元,学院承担2000元,农民个人承担1000元。福建省从2013年起,每年在全省遴选1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河南省从2016年开始,在全省遴选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并安排专项经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对推动中等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大力培育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重点发展教育程度高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受教育程度高、种植面积大的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付意愿较高。目前在国家资助政策尚未突破的情况下,应该加强宣传引导这部分支付意愿较高的务农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同时,这部分务农农民也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对象。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业部在全国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计划用5年的时间,将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两新”并行、“两新”融合、一体化发展。经过轮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素质和能力将会大幅提高,吸引其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将会有良好的基础,培养的效果也将更加显著。
(四)抓紧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与农业职业培训的有效衔接机制
据农业部统计,2012年以来,接受系统的农业职业培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已经超过了200万人。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的深入实施,全国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基本上都将接受系统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参加职业培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也是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重点对象,应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与农业职业培训之间的衔接机制,为新型职业农民实现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创造有利条件。在衔接方式上,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能和从业经历进行认定,按学时折算成学分,冲抵中等职业教育的相关课程。在衔接内容上,按照教育部与农业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课程设置,结合学员培训内容和生产实际,延伸性开展专业课的学习与实践指导,有针对性地系统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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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志增,孙志河,谢勇旗,王玉苗,孙连勇.中等职业教育送教下乡的办学模式改革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12):49-55.
[4]为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J].农民科技培训,2014(6):4-6.
責任编辑 肖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