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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先行

2017-05-30

国企管理 2017年1期
关键词:国资国资委深圳市

自从“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深圳,这个曾经的小渔村,便被注入了不竭的创新动力,成为世界瞩目的创新基地,始终走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国资国企改革上,深圳市国资委一直充当着先试先行者的角色,是名副其实的“改革新动能”样本。

样本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探寻时间:

2016年12月7日

受访者:

深圳市国资委总经济师 胡朝阳

深创投集团董事长 倪泽望

深创投集团副总裁 李守宇

深圳市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

深创投集团相关叠门负责人

混改——高效

2014年以来深圳市国资委在证券、创新、高新技术等多个领域先后完成和深化了11家企业的混改工作。深圳市国资委总经济师胡朝阳对采访组说:“在改革中我们坚持‘一企一策,对于水务、燃气、能源等可以借助市场化方式,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类企业,通过国际招标招募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合资绝对控股;对农产品、创新投、房地产企业等行业竞争充分、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采取相对控股形式。”她表示,深圳市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家推进一家,以确保混改实质落地。

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配套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实行“同股同价”。2015年,深圳市国资委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市属国企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试点办法》,在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和科技服务型企业等人力资本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的竞争性企业及上市公司开展试点,并率先选择规划设计类企业推进,放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比例至30%,同步建立股份流转和退出机制,为全国员工持股改革探索出新路径。

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注资等多种形式,目前深圳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超过75%,居全国较高水平。

监管——创新

深圳国资管理体制先后经历了由“市国资办

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企业”的“三层次”,到现行“市国资委

国有企业”的“两层次”改革,针对性地解决了多头管理、出资人履职不到位、管理效率低等问题。

2016年,深圳市国资委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要求,通过“一张清单、一个基金、三类平台”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运营体制。“一张清单”即国资监管权责清单,解决国资委和企业的权责边界问题,将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同时加快国资委职能转变。“一个基金”即以1500亿元规模的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为牵引,进而形成5000亿元规模的基金群,解决国资委市场化管资本的手段问题,为改革提供强大资金池和综合金融支持。“三类平台”即据国有资本的商业属性、公共服务属性、政府功能延伸三种不同属性,搭建投资运营、公益类和功能类平台来管好资本,发挥国有经济的功能作用。

深圳市国资委发挥基金在国资大发展、大整合中的市场化优势和杠杆作用,以国资混合型并购基金为牵引,形成涵盖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公募基金及其它股权投资基金的多类别“基金群”体系,并打造优势基金。通过“基金群”市场化运作和吸收社会资本,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加快深化改革,实现转型创新发展。胡朝阳说,“近期,我们重点是推进总规模1500亿元的国资混合型并购基金的组建设立工作,目前该基金的管理公司已注册设立,基金公司的注册设立正在抓紧推进中。”

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深圳市国资委还探索构建了监事会、财务总监、纪检监察、审计、风险、内控等监督资源协同的“六位一体”大监督格局和“监督职责统一行使、监督资源集中调度、监督内容全面覆盖、监督信息成果共享”的综合监管模式,并获多方赞赏。

“1+12”——浮出

自2015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国家层面已陆续出台了18项改革意见或方案,确立了以《指导意见》为引领、若干文件为配套的“1+N”政策体系。在此基础上,深圳市国资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1+12”改革文件。

“1”是指《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实施方案》,系统阐述深化国企改革的思路、原则、路径、目标、任务和要求,是牵头抓总的纲领性文件,对12项配套制度具有指導性、引领性。“12”即12项配套制度,涉及5个范畴,其中属于厘清权责关系范畴的有权责清单、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容错机制3项;属于经济调整优化范畴的有国有资本结构调整与企业重组整合1项;属于选人用人范畴的有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中小企业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专职外部董事、后备人才队伍建设4项;属于激励约束范畴的有薪酬分配机制、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2项;属于加强党的领导范畴的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章程增加党建内容修订指引2项。

“1+12”文件囊括了当前改革发展亟需突破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围绕深圳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国际一流的科技、产业创新目标,着力解决深圳国企的资源配置能力与深圳市地位不相适应、经济贡献度与深圳城市经济体量不相适应“两个矛盾”,以及“散、小、弱”等突出问题做强做优做大国企。

从“1+12”改革文件中不难看出,深圳市国资国企改革的四大特色:

一是,市场化。改革文件牢牢将市场化作为改革的主轴、方向和路径,国资监管运营市场化,通过“一张清单、一个基金、三类平台”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运营体制。同时,选人用人机制也更加职业化、市场化。

二是,创新性。创新型城市是深圳的最核心定位,深圳国企要勇于作为,敢于先试先行。

三是,开放型。推进大国资开放型并购重组,抢抓“一带一路”、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大国家战略机遇,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统筹国内外资源与市场,做强做优做大企业。

四是,加强党的领导。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使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加强改进党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营造出清正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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